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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石器时代与远古社会的演进

一 农业的起源与平等的农耕聚落社会

距今一万多年前,人类迎来原始社会的第一次大变革,进入了考古学上称为新石器时代的全新时期。与旧石器时代打制石器、采集和狩猎相比较,新石器时代以使用磨制石器、制造陶器、出现农业、饲养家畜、修建村落等为特征,其中农业的发明是最根本性的。农业的发明和定居聚落的出现,是世界上一切农业民族通向文明时代的共同起点。

中国农业起源最早可追溯到一万多年前。世界上的农业起源中心,主要有西亚、东亚和中南美洲三个。东亚的农业起源中心主要是中国。现已发现的中国南方一万多年前的含有稻作标本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大多还是洞穴遗址,如湖南道县玉蟾岩和江西万年仙人洞。站在洞口放眼展望,前面是开阔的平原沃野,有着丰富的植物食品资源。远古先民们在当时的采集和狩猎生活中,也开始对沃野上的可食性植物进行有意识的培育,这种从采集植物过渡到培育植物,就是所谓农业的起源。随着培育的农作物在食物中所占比重的增加,先民们就由以前只是从自然界直接获取食物的攫取经济发展到了生产经济。随之而来的便是走出山洞,定居于适合农业种植的平原与河谷地带,建造房屋和村落,培育谷物,栽培蔬菜,饲养家畜,烧陶纺织,进入农耕聚落生活。伴随着农业的起源,在中国的南方和北方都出现了一批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农耕聚落。考古发掘表明,全国各地都可以建立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到中期和晚期的比较完整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展现出新石器文化的多样化发展。中国农业的起源和新石器早期文化的多样化发展表明,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既是本土的,又是多元的。

中国原始农业的种植,在北方以俗称小米的粟和俗称黄米的黍为主,南方以水稻为主。最早饲养的家畜是狗、猪、鸡和水牛,其中猪一直是主要家畜。到七八千年前,中国北方和南方的农业与农耕聚落都有了很大发展。当时主要的耕作方法是,先用石斧把树木砍倒,晒干后放火焚烧,以此开辟出新的田地,然后再用石铲、石锄、骨耜(sì)、木耜等翻土播种。收获时,用石镰收割,用石磨盘、石磨棒加工谷物。由于松土工具耒(lěi)耜的出现和普遍使用,农业生产力得到提高。考古工作者在河北武安磁山聚落遗址中发现88个用来储存粮食的窖穴,根据其内粮食遗迹堆积体计算,粮食储量达13万余斤。在浙江余姚河姆渡聚落,其储存的稻谷也有20万斤以上。这么多的粮食储存,再加上家畜饲养、狩猎、捕捞、采集等所补充的食物来源,足以保证一个300多人口聚落的全年需求。

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与粮食的储备,为聚落生活的安定提供了保障。而稳定的社会生活,则使人们的精神生活得到多方面的发展。在距今八千多年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了25只用丹顶鹤的腿骨制作的骨笛。骨笛的孔数有五孔、六孔、七孔和八孔,其中七孔骨笛数量最多。经测定,这些骨笛不仅能够吹奏出完备的五声音阶,还能够吹奏出六声和七声音阶,这在中国音乐史和乐器史上都是了不起的发明。此外,在贾湖遗址的墓葬中还出土了许多龟甲,龟甲内装有数量不等的石子,有的龟甲上还刻有符号。经研究,这些龟甲和龟腹石子都是用来占卜的,反映出八千多年前舞阳贾湖先民们的原始宗教意识。

中国史前农耕聚落社会发展到距今六七千年,进入了考古学上的仰韶文化时期。仰韶文化最初于1921年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以后数十年间,在河南、陕西、河北、山西、甘肃东部等地区所发现类型相近的众多文化遗址皆以仰韶文化命名。它们的年代范围大约在距今7000—5000年间,其中又划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仰韶文化时期,农业、畜牧业、制陶业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以种粟为主,畜牧业主要饲养猪、狗,制陶业则以烧制的彩陶最为著名。西安市东郊的半坡遗址、临潼的姜寨聚落遗址都是保存最为完整的仰韶文化早期聚落。仰韶文化不但以其精美的彩陶闻名于世,其聚落形态在当时平等的氏族部落社会中也是最典型的。以陕西临潼姜寨聚落遗址为例,在用壕沟围起来的村落中,大约100座房屋被分成五组大的群落,由这五组房屋围出一个1400多平方米的广场,构成一个共同活动的空间。各组房屋的门均朝向中央广场,形成一个典型的圆形向心布局,体现出聚落内部的团结与内聚(图1—1)。

图1—1 陕西临潼姜寨聚落遗址复原图

姜寨遗址内五组房屋实为五个大家族。在同一时期,每组房屋内都有一座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大房子和一座面积30多平方米的中型房子,其余则是面积为15平方米左右的小型房子。大房子是大家族内举行集会议事等活动的家族公房,中型房子是供家族长使用的,而小型房子则可供家族内三四口人使用。这样,姜寨聚落的社会组织结构为:若干近亲属成员组成一个大家族,五个大家族组成一个氏族。姜寨聚落就是一个氏族公社,其人口约300—500人。

姜寨聚落有氏族公共墓地。墓地内各个墓葬的随葬品不多,差别不大,说明当时社会还未产生贫富分化。综合姜寨聚落的各方面情况来看,姜寨氏族公社的人们非常团结,很有凝聚力。他们既从事农业,也兼营狩猎、采集和陶器的制作。整个聚落在经济上自给,内部大小血缘集体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关系平等和睦。因而,以姜寨聚落为代表的这一阶段的社会,依旧属于母系氏族社会,只是在氏族内已产生了家族。首先是母系家族破茧而出。这种家族由一位始祖母的若干近亲属组成,仍然保持着成员共居的母屋和原始共产制,不过已孳生了本家族的特殊利益和相对独立性,从而迟早会向原“无势利之争”的氏族社会注入离心因素。自此以后的社会变革,沿着母系家族的变化与父系家族的出现而展开。

 

二 中心聚落的出现与社会不平等的产生

以农业为主的生产经济日益发展,既促使母系家族内的男子成为主要劳动力,妇女改为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和辅助性生产活动,又促使一些条件优越的母系家族有了剩余生活资料和积累财富的可能。这种情况引发母系家族产生了多方面的变化,如男女的地位在家族内此升彼降;家族财产私有制和私有观念萌芽;家族之间开始贫富分化;家庭与婚姻形态从男子入居女方家族改变为妇女从夫居,由对偶婚制向专偶婚制过渡并由此孵化出古代东方特色的家长制家庭公社,子女的直系亲属关系也摆脱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旧传统。这样,在日益发展的家族财产私有制的强力推动下,母系家族终于转化为父系家族,父权制取代母权制,从而导致原先平等的农耕聚落社会到距今6000—5000年间,开始出现不平等并逐渐酝酿着早期文明的萌动。这种不平等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聚落内部出现贫富分化和贵族阶层;另一是在聚落与聚落之间,出现了中心聚落与普通聚落相结合而规格、地位却高下悬殊的格局。中心聚落,往往规模较大,有的还有规格很高的特殊建筑物,它集中了高级手工业生产和贵族阶层,与周围其他普通聚落,构成了聚落间初步的不平等关系。社会关系初步不平等的中心聚落形态,正是史前平等的氏族社会与早期文明时代之间的过渡阶段,这是文明起源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在考古发现的史前中心聚落遗址中,1959年发掘的山东泰安大汶口遗址是最著名的。大汶口遗址总面积有82万平方米,是一个规模较大的聚落。大汶口聚落内的不平等是由其墓地中大墓与小墓的差别体现的。一些富有的大墓,墓穴规模宏大,使用木椁葬具,有大量精美的陶器和石骨器,有些多达100多件,而且还有精美的玉器和象牙器等。而那些十分简陋的小墓,墓穴仅容一具尸骨,随葬品只有一两件豆、罐之类的陶器,有的甚至一无所有。大汶口墓地大墓与小墓的这种反差,说明大汶口居民内部已出现财富和社会地位上的分化。与同一时期周围其他聚落遗址相比,大汶口墓地中大型墓的数量较多。而其他遗址即使有大型墓,有的也没有玉器、象牙器、鳄鱼皮鼓等特殊器物,也没有看到木椁。可见,大汶口聚落的地位较高,大汶口与周边其他聚落构成了一种主从关系,大汶口聚落的贵族们不但支配着本聚落的平民,还支配着其他聚落的人民。

在大汶口文化陶器上,发现10余种20多个图像文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表示日与火的“”和表示日、火、山的“”。两者属于简体与繁体的关系。“”可释为“炅(jiǒng)”字,其中,“○”即太阳,代表天空天象;“”代表与天象有关的辰星大火,即大火星。远古时期,负责祭祀和观察大火星而进行观象授时的神职人员被称为“火正”,这两个图像文字表达的有可能就是当时的“火正”对于大火星的观察、祭祀和观象授时。

大汶口文化中的“”和“”,不仅发现于山东,也发现于安徽、湖北和浙江等地,似乎已约定俗成。可见,五千多年前,在春分前后通过观察辰星大火出没以定农时的历法,在山东、安徽、湖北、浙江等广大地区已被普遍采用。当时设置这些神职人员负责祭祀,是与全社会的生产和管理密不可分的。贵族阶层的产生,其来源和途径是多方面的,而神职人员的设立应是重要的途径之一。

一般来说,一个聚落群内的中心聚落,既是权力和经济的中心,也是宗教祭祀的中心。但是我国辽西与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红山文化所发现的女神庙、积石冢和原始天坛、社坛等遗迹,则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类型的宗教中心或圣地。

红山文化女神庙是1981年在辽宁西部凌源、建平两县交界处一个叫牛河梁的山梁上发现的。女神庙为平面呈“亚”字形的半地穴式土木结构,庙内出土了具有很高艺术性的泥塑人物群像,皆为女性。已发现的人像残块有头部、肩臂、乳房、手等,分属六个个体。一般与真人大小相近,有的是真人的三倍(见彩图一)。在女神庙遗址周围分布着许许多多的积石冢,也有祭坛。积石冢的修筑是用石头砌成墓圹,中间有较大的石椁,墓主人的随葬品以玉器为主,有玉龙(见彩图二)、玉箍、玉环、玉璧等。

女神庙和积石冢相互关联。女神庙里供奉的是久远的祖先,积石冢中埋葬的是部落中刚刚死去的酋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死去的著名酋长,也会逐渐列入被崇拜的祖先行列。可见,红山文化中的女神庙和积石冢表现出隆重的祖先崇拜。

红山文化以其女神庙、积石冢、大型祭坛和精美的玉器而被学术界誉为文明的曙光。红山文化的先民们,在远离村落的地方专门营建独立的庙宇和祭坛,形成规模宏大的祭祀中心场,这绝非一个氏族部落所能拥有,而是一个部落群或部族崇拜共同祖先的圣地。这些大型原始宗教祭祀活动代表着当时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具有全民性的社会功能。在原始社会末期,各地酋长正是通过对祖先崇拜和对天地社稷祭祀仪式的主持,使得自己已掌握的权力进一步上升和扩大,使其等级地位更加巩固和发展,并且还使这种权力本身变得神圣起来,披上了一层合法外衣。

 

三 邦国文明的出现

人类社会由平等走向不平等的复杂化过程,也就是文明和国家起源的过程。中国史前社会,在经历了社会关系初步不平等的中心聚落阶段之后,到距今5000—4000年,迎来了早期文明。由于这一阶段分布在黄河流域的史前文化属于龙山文化,因而这个时期也被称为龙山时代。龙山时代,由墓葬所反映的阶级和阶层分化愈加显著,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内蒙古中南部河套地区等地都出现了城邑与国家的初始形态——邦国,这些都属于中国早期文明与国家形成过程中的突出现象。

用壕沟围起来的村落,考古学上称为环壕聚落。从环壕聚落发展出用城墙围起来的城邑,城邑的建造不仅在防御上是巨大进步,更主要的是体现出社会管理机制和组织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能力的提高。中国的史前城邑出现得很早,如南方距今6000年的大溪文化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北方河南郑州西山距今5000多年的仰韶文化晚期城址。然而,这些城邑还都不属于早期文明时代的国家都城。作为国家都城,城内应该有宫殿宗庙等高等级、高规格的建筑物,还应当伴有阶级和阶层的分化,以及手工业的专业化分工等,这些只有到距今5000—4000年的龙山时代,才在阶级和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出现。龙山时代的城邑不但具有防御功能,也是强制性权力机构存在的标志。这种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强制性权力的设立,正是早期国家形成的最重要特征之一。

《尚书》等秦汉以前的典籍,把早期国家称为邦国。在邦国中,每邦一般都有自己的都城,因而这样的文明也被称为邦国都邑文明。在众多龙山时代的城邑中,陶寺遗址对于我们了解当时邦国都邑文明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陶寺遗址在今天的山西襄汾县陶寺村南。根据古史传说,包括陶寺在内的临汾盆地是帝尧陶唐氏的居地。陶寺遗址的年代大约为距今4300—4000年,其中作为都邑而存在的时间约为距今4300—4100年,这一年代范围在夏代之前,属于尧舜时期。所以,陶寺遗址很有可能是帝尧陶唐氏的都城。关于陶寺遗址的族属,有人认为是帝尧陶唐氏的遗存,有人认为是尧和舜的遗存,也有人认为是夏禹的遗存。本书依据最新的考古学发现和碳十四测年结果,采纳陶寺遗址是帝尧陶唐氏的都邑这一观点。

陶寺城址的规模比较大。在陶寺城内,发现有宫殿建筑,有贵族居住区,有仓储区,还有用作观象授时的大型天文建筑。在陶寺遗址出土的各种遗物中,很多陶器都施以各种彩绘,其中彩绘的龙纹陶盘可能是一种礼器。在彩绘陶器上还发现朱书的两个文字,其中一个可释为“文”,另一个或释为“昜”,或释为“堯”(尧)。陶寺发现的这两个文字的字形和结构,比大汶口文化中的图像文字又进了一步,应是中国最早的文字之一。在陶寺的大型墓中出土有用鳄鱼皮蒙作鼓面的鼍(tuó)鼓,一同出土的还有大型石磬。鼍鼓和石磬都是重要礼器,其墓主人有可能是握有祭祀和军事大权的邦君之类人物。在陶寺遗址还发现了一件红铜铸造的铜铃和红铜环,证明当时已出现了金属冶铸业。此外,陶寺遗址还出土了许多玉、石制的礼器,如琮、璧、钺、瑗、环等。通过陶寺遗址所出土的各种不同质地、不同种类的礼器,可以推想当时已形成了礼制,“器以载礼”,贵族身份和尊卑等级都可在礼器的使用中得到体现。

陶寺遗址墓葬资料呈现出鲜明的阶级阶层分化。陶寺墓地发现的一千多座墓葬,可划分为大型墓、中型墓和小型墓三大类七八种等级。处于最高层的是甲种大墓,其墓主人使用木棺,棺内撒朱砂,随葬品数量多而精美,达一二百件。处于最下层的是小型墓,占总墓数的80%以上,小墓墓主有的只有骨筓(jī)之类的小件随葬品1—3件,而更多的则一无所有(图1—2)。小墓中个别的尸骨缺失手、足,或头骨被砍伤。究其原因,若非战争中受伤,便是受刑所致。可以说,从公元前2400年开始,陶寺社会已形成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和阶级关系。

图1—2 山西襄汾陶寺大墓与小墓对比图

综合陶寺遗址各种考古发现,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历史画面:陶寺都邑和其周围村邑的分布格局已具有早期国家的框架,已出现邦君都城、贵族宗邑和普通村邑相结合的组合结构;墓葬的等级制表明社会存在着阶级和阶层分化;陶寺的经济生产不但有发达的农业和畜牧业,而且制陶、制玉、冶金等手工业也已从农业中分离了出来;生产的专门化使产品空前丰富,但不断增多的社会财富显然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陶寺城址规模很大,城内发掘出土物非常丰富,陶寺文明是当时众多邦国文明中的佼佼者。

陶寺之外,河南、山东等地的龙山文化,浙江、上海的良渚文化,湖北的石家河文化等,也都有城邑和贵族墓葬,社会也已产生阶级和阶层的分化,也存在制玉、冶金、制陶等手工业的专门化,只是各地的发展程度略有不同而已。可见龙山时代的邦国是一大批,而非孤零零一个、两个,这正是在各地交互影响作用下产生的。

文献中,夏代之前的尧舜禹时期已有“万邦”。如《尚书·尧典》说帝尧能“协和万邦”。《汉书·地理志》说尧舜时期“协和万国”,到周初还有1800国。《左传》哀公七年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这里的“万邦”、“万国”之“万”字,只是极言其多,未必指实,其中既有属于早期国家形态的政治实体,也有许多属于仍处于原始社会的诸氏族、部落,但“万邦”这一概念充分表现出当时众多部族分布各地、小邦小国并立的实际状态,而这些恰恰同考古学上龙山时代城邑纷纷崛起、散处各地、互不统属的格局相吻合。邦国已具有国家的初始形态,而国家正是政治文明的首要标志和主要载体,所以距今5000—4000年的龙山时代,即古史传说中的黄帝关于黄帝的历史纪年,自古迄今众说纷纭,从公元前2488年至前2997年,所定时间相差几百年。翦伯赞、齐思和等学者合编的《中外历史年表》(中华书局1961年版)定在公元前2550年。、颛顼(zhuān xū)、帝喾(kù)、尧、舜、禹时期,就是中国早期文明——邦国都邑文明世界上最古老的原生形态文明共有6个: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埃及文明,印度河流域文明,中国文明,中美洲文明,南安第斯文明。其中,只有中国文明自古迄今一脉相承,从未中断。的形成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