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明历史系列(套装共6册)
-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简明中国历史读本》编写组
- 4123字
- 2024-11-02 05:05:59
四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是中国历史上的东周时期。东周又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历史阶段。这是中国古代国家形态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各诸侯国通过变法,中央集权有了新的发展,突出表现是由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县等地方行政机构开始出现。国家的治理方式由分封制向直接行政管理过渡。世卿世禄的贵族世袭制让位于非世袭的官僚制。各级官僚的选拔、任用、升迁、罢免主要取决于贯彻执行君主意志的职官制度,任官资格主要凭借的是才能而非宗法血缘身份。官僚制与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大大加强了列国君主的专制权力。复合制国家开始向单一制国家转变。
由秦开创的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秦的统一是战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秦王朝所建立的制度,奠定了此后两千多年封建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至尊的君主专制体制。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剪灭六国后,自认为功高五帝,拟于三皇,从中各取一字,创立了皇帝称号,并被以后历代王朝所援用。体现皇权独尊的一系列施政、礼仪制度也随之建立,并在历代逐步得到加强。
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的一种形式,本质特征是皇权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皇帝集最高权力于一身。中国古代君主专制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三代时期。但是君主专制作为一种政体的正式确立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始于秦始皇。君主专制政体并不是古代东方国家的专利,西方历史上也有君主专制政体。但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自秦始至清亡,延续时间之长,却是世界历史上罕见的。
其次,秦朝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治理模式,并被历代沿袭继承。秦统一当年,围绕实行怎样的地方行政体制,在朝廷上展开了激烈辩论。秦始皇最终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废分封,全面推行郡县制。从此,“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之前列国纷乱不一的制度得以整齐,广袤的国土上实施着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措施。
郡县制以地域划分行政单位,郡县之下又设乡里,以严密的户籍制方式将全体民众纳入国家的控制之下,由中央直接委派主要官吏治理。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朝代不完全相同,如在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往往实施一些特殊的行政建制,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历代行政区划名称及管理区域范围也在不断变动之中,但由中央直接控制的模式基本未变。县及县以下的行政组织更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贵族分封制残余历代仍有遗存。西汉初年,诸侯王严重危及中央集权的统一与安全。但经中央政府的严厉打击,自汉武帝以后的历代王朝,除少数时期之外,受封的贵族大都“惟得衣食租税”,享受封国内的经济利益,而无治理民众的权力。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历史的必然,历代有识之士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如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就说:“封建,非圣人意也”,“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秦之速亡,“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明清之际的顾炎武也说:“秦虽欲复古之制,一一而封之,亦有所不能。”这些都是卓识高见。
中央集权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与专制主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专制主义必须依托中央集权,但中央集权不一定要仰赖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仅与分封制相对立,也与地方分权反向消长。在高度中央集权制下,地方政府的一切政治、经济、军事权力都由中央授予,没有自己的独立性。中国历史上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式行政管理,但历代中央政府也根据具体情况,赋予某些特殊地区较其他地方较为宽松的政策乃至分治、自治。而在县以下的乡村,由于宗族、豪强、士绅等地方社会势力的存在,中央集权的干预仍然有限,强弱随时代而不同。大体说来,当中央集权衰弱或危机时,地方社会势力往往成为国家的对立面,形成分裂割据的力量;当中央集权强大时,地方社会势力则处在国家的控制与利用之下。社会势力与国家权力间的互动关系长期存在。历代中央政府为了强干弱枝,对地方宗族豪强等势力大多采取防范、压制,甚至打击的政策,但由于二者有着共生共存的关系,以宗族、地主豪强等为代表的社会势力与民间社会组织力量,在国家基层权力结构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成为国家权力的补充。
地方政府在绝大多数时期听命于中央,但也有相互博弈的时候。一般说,中央集权强大时,地方政府就会服从于中央,并成为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撑。一旦中央政府某些政策不当,或者中央政府出现危机,地方势力就可能坐大,形成瓦解中央集权的力量。汉末的州牧与唐代中期以后的藩镇节度使都是例证。
统一是中国历史的大势,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也存在着各种产生分裂的温床。就中国历史实际来看,统一国家的分裂主要出自政治或民族关系原因,而非经济和文化因素。历代中央集权王朝衰落与崩溃的原因各有不同,但不能处理好与地方政府、地方社会势力的关系,不能处理好民族关系,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当然,基于经济基础和历史传统,重建的王朝最终还是要走中央集权之路。
最后,秦朝建立了一整套的官僚制行政管理体制。秦统一后,立足本国历史基础,兼收并蓄战国以来各国业已形成的官僚制度,在中央行政机构建立了皇权控制下以丞相领衔的公卿制度,在地方建立了以郡守、县令(长)为首的地方官僚制度。各级官吏无论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行政管理上都必须绝对服从皇帝的权威,严格执行中央的政令。
秦王朝建立的职业化的封建官僚体制,在具体的设官分职上后世都有较大的调整与改变,但其基本精神没有变化。第一,官僚选拔制度逐步完善。从秦朝的荐举、军功用人制,到汉代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最后定型为隋唐的科举制并延续至清朝,统治阶级不断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而调整官僚选拔制度。其基本走向是重道德才能表现;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扩大官僚选拔范围,使封建统治政权拥有更为广阔的社会基础,网罗更多的优秀人才。这一点,对保证整个封建统治秩序稳定及其不断延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科举制时代,作用尤为明显。当然,它也带来了官本位的弊端。明清以降,这种选拔制度日益僵化,已不能适应时代变化的需要。官僚选拔是受一定意识形态支配的,中国历史上的道家、法家、儒家,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吏治观都产生过影响。统治阶级根据社会环境需要,在不同时期通常会对其中的某些思想扬抑取舍,并据以调整官僚队伍的结构,但占主要地位的还是儒法两家思想。文吏和儒生是中国历史上官僚队伍的主要类型,外儒内法是中国历史上官僚行政的基本特点。第二,官僚行政中枢不断有所调整和变化。中国历史上虽然有秦始皇、朱元璋那样的独裁专权、亲自处理大量公文的皇帝,但即使如此,仍然需要一个行政中枢来协助其处理庞大的政务。历史上的行政中枢组织有很多变化,大体说是由个人开府的宰相制向组织机构化的宰相制演变。丞相府、三公府、尚书台、三省六部、中书省、枢密院等,都承担过中枢组织职能。明代废除宰相制,内阁实际承担着中枢的职能。清代,中枢机构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演变为军机处,专制主义随之发展到顶峰。为了防止皇权的旁落,专制君主需要不断调整、分散中枢组织的权力,这是导致中枢组织不断变化,以致名实不副的重要原因之一。历代行政中枢组织与皇权有时也发生冲突。在特定状态下,行政中枢组织也有限地约束了皇权,阻止、限制了皇权的恶性发展。第三,为保证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官僚队伍的忠诚和官僚机构的正常运行,形成了关于官僚考核、监督、管理的一整套措施。这套措施历代并不完全相同,但总体趋势是日益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中国历史上政治比较清明,社会比较稳定的时期,通常是吏治比较好的时期。“明主治吏不治民”,是封建政治文化的重要经验之一。
为完善对官僚的监督监察制度,历代制定颁布了许多惩贪律令。在民本思想的影响下,统治阶级内部也出现了一些清官循吏。但这些都改变不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贪婪本质,腐败和残暴成为痼疾。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但封建国家是地主阶级的政治总代表和经济利益的强力维护者,所以更多集中表现为农民和封建国家的矛盾。官逼民反是历代农民起义的通例。在封建剥削阶级的多重压迫下,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规模之大、反抗之激烈,是世界历史上所少见的。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农民阶级难以创立新的政治体制,更不能创建新的社会制度,但历代农民起义一次次地打击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统治,争取自身的权益,推动历史前进,都有毋庸置疑的进步意义。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自秦朝以后沿袭了两千多年,直至1911年清朝被辛亥革命推翻。正常运作的中央集权有利于集中大规模的人力物力进行公共工程的修建;有利于生产技术的传播和商业贸易的流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抵御外侮,防止分裂,推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汉、唐、明、清等若干时段鼎盛局面的出现,显然与这种政体所创造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关,其积极作用,不可否认。但是,封建专制主义的长期延续和中央集权的过度膨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则有严重的阻碍作用。维持这种政体需要国家供养大批官僚和军队,其沉重负担必然要通过各种名目的赋税强加到人民身上,从而导致对社会经济的摧残。劳动人民要承受专制君主、贵族、官僚和地主的多重压迫与剥削,苦难深重。而在思想文化领域厉行的思想禁锢、文化专制,扼杀着民主与科学精神的产生和传播。
进入近代以后,资本主义列强凭借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不择手段地以武力掠夺的方式敲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腐败的清政府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主权丧失,一步步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中华民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严重危机。反帝反封建成为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面对危局,清政府内部的有识之士进行了一些改良运动;为了救亡图存,无数仁人志士为之进行了不懈的奋斗,浴血抗争,寻找救国救民之路,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壮烈事迹。但改良道路和旧民主主义革命,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从此,领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重任,落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身上。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波澜壮阔的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呈现出自身独特的风格与特点。但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并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历史的统一性寓于历史的多样性之中。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具体进程和丰富经验,都雄辩地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