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上卷)
- (美)费正清编 谢亮生等校注
- 2480字
- 2024-11-02 22:48:40
国民收入
对于民国时期的中国国民收入,有两种主要的估计。这两种估计,是由刘大中、叶孔嘉和巫宝三分别作出的(见表2)。总计差别颇大——大的数值比小的数值约大40%,但两者之间唯一重要的差别是农业增值。两个估计都只有1933年的数值。
表2 国内产值,1933年(1933年10亿元)
资料来源:巫宝三1948年哈佛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的资本形成和消费者的开支》,第204—211页,概括了他的《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中的资料,并考虑到他后来的修改。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66页,表8。
较为可信的刘—叶数据可以概述如下:在1933年的国内净产值中,农业当然显得最大,按当年物价计算,占65%;所有的工业(工厂、手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占10.5%;贸易居第三位,占9.4%。其他部门依次为:运输5.6%,金融、个人劳务和房租5.6%,政府行政2.8%,建筑1.2%。对1933年国民收入的构成,有另外一种方法来表述:现代非农业部门(较宽松的规定为工厂、矿业、公用事业、建筑、现代商业和运输、商店、饭馆和现代金融机构),仅占总收入的12.6%;农业和传统的非农业部门(手工业、老式运输、小商贩、传统金融机构、个人劳务、房租)和政府行政占87.4%。从支出上看,1949年以前的中国大陆经济结构,也是处于典型的前工业社会。从最终用途看,1933年国内总支出的91%属于个人消费,公共服务和政府消费为4%,投资为5%。
1933年是一个不景气的年头,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整个民国时期,也许是个疑问。但到现在为止,对于全面国民收入的估计,还没有其他任何年份可以与之相比。不过,珀金斯把刘—叶的数据转换成1957年的物价,代替他自己估计偏低的农业产值数字,并增加了1914—1918年的估计,结果表明,在民国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很慢,在构成上变化也很小(见表3)。
表3 国内生产总值1914—1918年,1933年,1952年(1957年物价)
*制造业=工业(现代和现代前的制造业、矿业和公用事业)+运输业
+现代=工厂产品、矿业、公用事业和现代运输
≠除1933年外,未编入这一部门;为了在表的下半部计算比值,根据各部门的净产值,按比例在它们中间分配
资料来源:德怀特·H.珀金斯:《中国20世纪经济的增长与结构变化》,见珀金斯编:《历史剖析中的中国现代经济》,第117页,表1。
表2和表3列出的绝对值是不可比较的,因为一个是用1913年的物价,而另一个是用1957年的物价表示的。此外,1914—1918年的数字,是根据合理的推测和确切的估计得出的。但直到1949年,传统部门所占的压倒优势,这些表所暗示的40多年来数量上虽小而质量上值得注意的变化,与本章其他部分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各个部门资料却很一致。从19世纪末叶开始,直到中日战争爆发,规模不大的现代制造业和采矿业持续增长。在满洲,这种增长继续保持下去,甚至在战争中加快了增长速度。现代运输的铁路和轮船也有所发展,但没有取代传统的交通工具,而只是成为其补充。在20世纪前半期,现代金融部门的银行业,在中国城市大量取代传统银钱业的钱庄。但是,甚至在1933年,珀金斯估计现代部门(规定得比刘—叶的数据所涉及的狭窄,他排除现代服务)的贡献,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这是1914年至1918年的3%两倍多,但仍然很小。
因此,1912年至1949年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也来自传统部门产量的增长,而主要是农业和手工业。在20世纪最初几十年中,农业生产的增长是缓慢的;但由于气候和政治军事的情况,各年份和各地区的发展是不相同的。新开发的地区增长得最快,如满洲和西南的一些地方。在别的地方,由于经济作物的增加,使农产品的价值也因之增大。在1912年至1949年间,手工业的总产量绝不可能减少——其相对份额有所减少,其原因详见下文。
如果拿人口估计数——1912年4.3亿,1933年5亿,1952年5.72亿,与表3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比较,我们发现在这几年中,每年每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1957年物价),分别为113、123、115元。考虑到所有的数据都存在误差,在本章涉及的几十年中,如果我们略去自1937年至1949年的12年对外战争和内战,则能得到最好的估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上没有显出任何明显的上升或下降趋势。在战争时期,中国某些部分的人均产量和收入可能急剧下降。一些文化人受到不利影响,特别是薪金固定的教师和政府公务员,其薪金跟不上通货膨胀的上涨;但在战后和1948—1949年最后崩溃之前的这段时期,城市工人相对来说生活好一些。
日本入侵后,华北的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摧残,城乡间的商业联系被破坏;1946年至1949年的内战期间,这个地区的农业和商业状况很可能比别的地方更坏,因为这里是主要战场所在之地。1940年后,中国未沦陷地区的粮食生产开始下降,在以后的几年里,平均产量比1939年约低9%。1942年实行田赋改为征收实物和粮食征购,加上加紧征兵造成的劳动力严重短缺,使农民的实际收入减少。但在国民政府控制的大后方,工业生产从很低的起点开始增长,一直到1942年或1943年。抗战胜利之后,通货膨胀在1946年重新开始,并在1948年至1949年发展到恶性膨胀的失控地步;这对于沿海地区和城市的影响,远甚于对华南和西南地区的农村。尽管因货币的急剧贬值,运往城市的食物和农产品原料减少,但总产值或许很少变化。
人口主要部分的收入在下降,而人均国内总产值保持不变,或略有上升,这是可能的。但在农村地区和大多数农业人口中,“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在20世纪上半叶,地主正在积累生产的增长份额。事实上,有限的可用资料表明,租佃率甚至略有下降,在政治混乱时期,地主收租常常有困难”。
1937年至1949年间,老百姓对政府的信赖确实变了。但是在当时这种变化的原因,在没有严重的天灾人祸情况下,经济上不能支持中国人维持一般的(和低的)生活水平。1952年的产量,已经恢复到1949年以前的最高水平;其所以能迅速恢复,几乎完全靠的是新的和有效的政府成功地恢复现有企业的生产,而不是靠新的投资。在1949年以前的40年中,20年代和30年代的内战、干旱(例如1920—1921年在华北)、洪水(例如1931年长江流域的洪水)以及其他的自然灾害,确实破坏了中国人的全面安定生活,但这并非必然会造成物质福利的下降,这两者有重要的区别。在政治混乱和战争造成的人身极不安全情况下,收入即使略有增加,也仅是一种可怜的补偿而已;相反,如果个人和国家的安全能得到保障,即使低一些的稳定人均收入也是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