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的互动与嬗变
- 张倩
- 21463字
- 2025-04-27 16:52:50
绪论
无论何种社会发展理论都肯定人在社会生产发展中的中心地位。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必须以物质资料的满足为基础。故而一定社会中人口数量及其组织形态的变化必然引起社会经济发生相应变化,即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进行适度调试乃至发生根本变化,以适应人口数量的变化与组织形态改变。宋代人口的剧增意味着只有生产足够多的粮食等农产品才能供养。在国土面积萎缩而人口却两倍于汉唐的背景下,宋代乡村人地矛盾之突出可想而知。人地矛盾凸显之下,宋代乡村必须对土地制度、生产结构和家庭经营模式等作出调整,以保障家庭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满足,巨大人地矛盾下宋代乡村家庭为满足生计之需而努力探索粮食种植以外的多种经营和生存方式,也因此成为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与变动的基调。
在租佃之下,若一地的土地规模总量足够,理论上来说,即便无地的乡村客户也能通过土地租佃维持家庭生计之需,而那些本身具有一定土地的乡村下户,也可通过租佃弥补家庭耕地不足的现象,依靠精耕细作也基本可以满足家庭生计之需乃至过得稍微宽裕。宋代人口数量庞大,依靠租佃制可以对耕地进行二次生产分配,但若人口数量与土地规模的比例超越了一定限度,即超越了农民对租佃而来的土地进行精耕细作也难以满足乡村家庭生计之需的极限,仅仅依靠租佃制对耕地的二次生产分配也难以满足宋代乡村民户尤其是乡村下户和无地客户的生存需要。这意味着,仅仅依靠租佃制和对有限耕地进行精耕细作无法根本解决一些人地矛盾尤其突出的江南等地区的乡村家庭生计问题,此类区域中的乡村民户家庭必须进行更为深层的家庭生产模式调整。
宋代长江以南的诸多地域出现了人地矛盾突出、粮食等农产品本地资产难敷自用的现象。但此种现象并非全国性现象,即便在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的江南地区,不同府县之间、不同州路之间,粮食等农产品的产量也会因自然生产条件不尽相同而存在较大差别。宋代各地乡村民户尤其是人地矛盾相对突出的江浙、四川和福建等路乡村中那些无地或少地的乡村下户和无地客户,开始主动改变以粮食种植为主、家庭副业为辅的家庭生产模式,广泛从事经济作物种植、家庭手工业生产、长短途商品贩运和劳动力出卖等兼业和专业经营活动,借助乡村各级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价格传导机制下的商品价值传导机制,实现彼此生产生活物资的流通。乡村各级市场的发育为宋代乡村民户地域之间生产分工和物资流通的实现提供了基本条件。
为进一步拓宽宋代乡村经济问题的研究面向,并深化对相关规律性问题的认识,笔者拟以“宋代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的互动与嬗变”作为研究选题,在系统梳理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农商经济模式发育发展嬗变轨迹的基础上,探索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农商互动中呈现出的规律性,分析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农商经济的经营形式、变化动因以及宋代乡村民户家庭生活、社会心态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变化,并通过进行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总结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农商互动的突出特色及其历史影响。
一 选题意义和概念阐释
传统经济史研究多关注于帝王权贵等社会上层的经济状况,研究视角多聚焦于国家赋税制度、土地制度、租佃关系、货币和工商业等宏观性的财经问题或经济产业现象,缺乏对乡村社会生产生活情况的细节探究,尤其是对关乎乡村农户家庭生计的民生问题关乎较少,存在重“国计”而轻“民生”的学术倾向性。乡村经济研究既是一个传统的学术话题,也是一个与现实社会紧密相关的学术热点领域。宋代乡村经济研究则属于经济史和社会史研究的交叉领域,主要讨论基层的社会经济问题,和近几十年间西方学界兴起之“经济—社会史”[1] 研究方式类似。侯建新在其著作《经济—社会史:历史研究的新方向》一书中认为,“经济—社会史”主要特点有三:一是经济与社会互动的历史;二是整体的历史;三是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历史,社会历史的重心是那些由底层产生的更有意义的运动,其核心是社会状况。侯先生在这部著作中还明确了一个基本的辩证唯物主义真理,那就是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是“来自底层的历史”(History from below),因而农民、工匠和其他普通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更值得历史学家们去关注和探究。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来自社会基层甚至最底层的人们,在宏阔的历史潮流中虽然渺小,但其汇聚成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乃至引领历史潮流的磅礴伟力,绝对不容忽视,也不容忘记[2]。这正是本书选取宋代乡村经济作为研究对象的立论依据,也是研究合理性的学理立足点和学术探究的重要起点。
本书以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体系的互动与嬗变作为具体研究对象,宋政府新经济政策的推行及其引导发展中的乡村农商社会,对宋全国各地乡村经济发展及其乡村民众生产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在较为显著的农商互动及其乡村经济体系嬗变影响下,宋代乡村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时代潮流的激荡下汇聚成一股足以改变王朝统治形式和社会生活时态的洪流。在宋代乡村农商经济的动态互动和相互调试中,宋代乡村民众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必然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展现出许多新面貌。
目前,“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商品化依然是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村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研究宋代乡村农商经济互动运行的情形及其规律,对我国今天破解“三农”问题依然能够提供一些借鉴。为此,本书以“宋代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的互动与嬗变”为题,选取乡村经济中农商互动问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探讨宋代乡村经济在农商互动中出现的新特点及其深层历史动因,并将宋代乡村经济与同时代少数民族割据政权区域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区域性大国乡村经济运行状况做横向对比,并对宋代乡村经济与明代乡村经济的运行情况做纵向对比,厘清宋代乡村经济嬗变的历史线索,并从中总结其农商互动的规律性。为开展这项研究,现就研究问题涉及的两个重要概念,阐述界定如下:
(一)乡村
近代人文学科兴起以来,传统中国的乡村一直备受关注。乡村逐渐成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各学科领域研究中经常会涉及的热门话题,凸显出乡村研究的重要价值,甚至于一些学者认为“乡村社会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点”[3]、“乡村是中国社会的缩影”[4]。
何为“乡村”?就现有研究来总结一个答案的话,很多人也许对所谓正确答案心知肚明,但却很难给予一个内涵明晰的权威表述。要讲清楚何为“乡村”,首先要理解“乡”的内涵。早于汉代,“乡”就已是我国的基层行政单位。据王棣考察,宋代乡既不是一级基层行政单位,也非“里”的上级行政机构,而是县以下的一种主要担负财政区划职能的基本建制。宋代的乡和里并不存在固定的统属关系,两者有时存在重叠,有时各自独立。宋代“乡”建制属性的这种变化主要是由两税法施行以来政府赋税征收方式变化导致。作为一种主要担负财税职能的基层建制机构的出现,“乡”可谓唐宋之际社会经济转型期乡村基层组织重构的产物[5]。夏维中认为,从乡里制到乡都制的转变反映了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北宋前期,“乡”仍具有一定的职役功能,此功能直到南宋才因里正的废止而被基本剥离。随着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经界法”的实施,“乡”开始成为宋代乡村基层的一种地域单位。[6] 那么,何为“村”呢?据刘再聪考察,“村”这一概念出现于东汉中后期,直至隋朝,“村”一直作为一种自然聚落名称。唐初武德年间,唐政府开始推行“村”制度,至开元年间逐渐完善[7]。唐政府将所有野外聚落统一命名为“村”,并依据村内家户数量设置“村正” ,“村”开始成为我国古代的基层行政组织。
关于“乡村”何时开始组合在一起使用,谷更有在《唐宋时期从“村坊制”到“城乡交相生养” 》一文中对此曾进行过深入研究。从唐代文献来看,“乡村”一词的出现要早于“乡村户”与“坊郭户”。唐肃宗时期以前的文献中,“乡村”虽有时连在一起使用,但此时的“乡”是“乡里”之乡的意思,“村”则为“村落”之村的意思,而不是将“乡”和“村”组合成为一个具有独立内涵的合词汇。唐代宗以后的历史文献中“乡村”便成为一个表述“乡下”和“农村”内涵的词汇了。《文苑英华》载:“自今以后,宜令天下诸州府切加禁断。各委本道观察使与刺史、县令,严加捉搦,仍令分明,榜示乡村要路,并勒邻伍,递相为保。”[8] 此条史料中提到的“乡村”便已内含“乡下”之义。在唐德宗以后的历史文献中,“乡村”明确被用来指说农村之义。[9]因而,在宋代历史文献中,“乡村”一词便是农村、乡下的意思,其内涵与现代汉语中“乡村”之义基本相同,并不存在其是否为一种基层行政区划的分歧。
从人文地理的角度看,乡村是与城市相对存在的一种人类社会生活的聚落形态,其具体形式则可多种多样,既可以用来特指某个村落,也可用来指城市以外的广大地区。张小林曾从职业、生态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归纳乡村概念的多重侧面,如从职业差异上来看,“乡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从业形式的地域,也即农村。可见,乡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聚居的场所[10]。宋代在户口分类中便依据职业差异将全国户籍分为乡村户和坊郭户两种,前者以农耕为业,而后者则主要以工商为业。
(二)“乡村社会”“家庭经济”和“乡村经济”
研究乡村经济离不开对乡村社会和家庭经济的认识。从概念上说,很难给乡村社会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据乔志强对乡村社会的分析研究,乡村社会由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社区、民族、阶层等各类要素构成,乡村社会运行则可分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际关系、社会组织等反面,乡村社会功能可分为教养功能、救治功能、控制功能、变迁功能等功能。可见,乡村社会是一个牵涉面甚广,且已经被各界广泛接受,但很难把握清楚的一个概念。但是,乡村社会却非常明确的涵盖着乡村经济领域。
家庭既是乡村社会的生产单元,也是基本消费单位。所谓“家庭经济”通俗讲就是农民“过日子”,讲得文雅些可称其为“家计”。“家庭经济”是一个家庭为满足家庭成员日常消费而做出的生产和生活安排,是经济收入和消费开支等全部活动的总和[11]。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位,乡村家庭是传统农业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最基层的生产和经济组织。若广大乡村的家庭经济得以正常运行,能够做到家给人足,国家就会呈现国泰民安的景象,社会也会出现安定繁荣的面貌。因而,研究乡村经济绕不开对乡村家庭经济这一重要问题,家庭经济是乡村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的呈现,但乡村经济也有其作为一个完整经济运行体的各个环节。
(三)“农商社会”
农商社会也是本书研究开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农商社会是学界在探究我国古代经济问题,尤其是乡村社会经济问题时形成的一个概念。葛金芳曾以“农商社会说的由来及其理论内涵”为题进行学术讲座。[12] 在该讲座中,葛金芳认为农商社会是农业社会与商业社会的结合,但并非简单的结合,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结合。也就是说,农商社会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属于古代经济社会的一种较高层次的形态。从概念内涵上来看,“农”是农业农民,“商”是商业商人。从社会发展的理论视角来看,农商指经济基础,而“社会”则是对“农商”这种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状态的综合概括,当然也包括其社会意识。“农商社会”的结合本质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农”和“商”在结合并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经济产业互动结构以及模式后,与之相契合的社会结构,如人口、职业和户籍结构等会出现相应变化,而其实质则是“农业”和“商业”在社会分工体系中进一步分工造成的结果。在“农”与“商”的经济产业互动中,乡村社会的各个方面也相应出现系统性变化。因而,从农业社会向农商社会的转变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方式及其经济和社会治理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因而,农商社会是古代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进步的体现,而宋代便是我国古代农商社会孕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
二 学术史回顾
宋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研究中的“显学”,在传世史料相对有限的背景下,既有史学研究视角下可供学者探讨的学术空间的确较为狭窄,但立足微观史学视角从乡村经济的运行体系及其嬗变的深层动因,以乡村中的家庭生产生活作为基本单位,对宋代乡村的农商经济互动及其规律性进行探究,确实在学界属于新兴研究趋向。正因为这种研究视角尚为近年来宋史学界研究的新趋向,故相关研究成果虽然存在,但对相关系列问题的思考并不够深入,而若要对宋代乡村社会农商经济互动和嬗变的诸多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又不得不正视此前的相关研究成果。鉴于此,将宋代乡村经济研究的既有成果梳理总结如下。
(一)宋代人口研究
截至目前,学界有关宋代人口数字的研究和争论已经进行了数十年,从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曾我部静雄、加藤繁等人自20 世纪30 年代发表的诸多相关论著,到我国学者袁震[13]等人自 50 年代以来就该问题开展的系列研究,都属于研究宋代人口问题的研究成果。1970 年,美籍学者何炳棣教授曾提出北宋人口在 1 亿上下,而 12 世纪末的宋金人口则超过了 1亿[14]。但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如梁方仲[15]等认为学界既有研究成果中关于宋代的人口数量的研究估算并不可信,但北宋末年出现了我国古代的人口峰值却是学界基本公认的事实,而户数统计则比较接近事实,因为宋代官方文献如《宋史》中关于宋全国“人丁”的数量统计数据较为齐全。此外,日本学者加藤繁在《宋代的主客户统计》[16] 一文中对宋代的主客户数量进行了研究推算,漆侠先生则在《宋代经济史》[17] 中对宋代乡村中主客户的比例问题进行了探究。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古代社会,尤其是古代中国,维持人口数量的基础是农业能够生产出足够供养的粮食。因而,在估算宋代人口数量时,还要考虑宋代的农业生产能否供养得了一亿人口的生活需要。葛剑雄先生曾对宋代人口的学界研究成果进行过总结,在现有史料证据和学者论证的基础上对宋代人口问题进行了系统总结[18],认为宋代的农业生产能力与其人口规模基本适应,但在局部地区,人口压力已相当严重。葛剑雄先生还认为,宋代南方的人口分布很不均衡,在一些人口稠密地区,耕地不足的矛盾也已相当突出。
(二)宋代气候变迁及影响研究
当今,史学界的环境史研究属于热点方向,史学界早已在宋史研究的深入推进中注意到气候变化对宋代历史发展的重要性。农业生产在任何时期都要严重依赖于自然气候条件。尤其是古代的农业,由于生产技术落后,对自然气候条件的依赖性更强,所谓“靠天吃饭”便是这个道理。宋代应付自然灾害的能力依然较弱,因而气候变化很容易造成饥荒,乡村社会中农业生产、群众生活与气候变化的互动性较强,以饥荒为主的各种灾荒表现也较为敏感。所以,研究宋代乡村社会的农商经济互动问题需要关注那个时代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张德二在其整理出版的《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19] 一书中曾将各个朝代有正式记载的气象记录进行系统梳理,据该书所载,我国古代在1126—1127 年的气象记录所见,南宋初年因天气严寒,北方少数民族的游牧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为图生存,其南侵次数明显频繁。因而,东亚范围内宏观气候的变冷也是造成北宋灭亡的重要间接因素。所以说,气候变化对一个国家或政权的存亡关系甚大,而气候变化影响一个国家主要通过其经济生产活动。具体到宋代,气候变化则主要通过影响其农业经济,进而对宋代的国家财经秩序乃至社会秩序造成冲击。目前,史学界关于宋代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究也有一些,如张家诚的《气候变化对中国农业生产影响的初探》[20]、严火其和陈超的《历史时期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研究——以稻麦两熟复种为例》[21] 等文章,主要探讨了宋代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邢铁先生的《我国古代丝织业重心南移原因的补充》、满志敏等的《历史时期柑橘种植北界与气候变化的关系》[22] 等文章则主要对宋代气候变化对经济作物生产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满志敏的《气候变化对历史上农牧过渡带影响的个例研究》[23] 等文章则分析了气候变化对宋代农牧分界线的影响。
以上这些研究俱立足于宋代气候变冷说,而该说一般依据竺可桢的研究成果。竺可桢在其研究中曾提出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宋代气候转向寒冷,进而造成农作物冻害频率增加,当农作物遭遇冻害的频率达到一定值时,其便以退出一地分布的形式来响应气候的变化[24]。因此,农作物分布范围的变化与宋代气候向寒冷转变,可谓直接和同步的,而这种互动变化势必会影响到宋代一些乡村地区的农业种植结构及其经济产业形式。因而,研究宋代乡村经济,应当对宋代气候变化及其对宋代乡村经济的影响进行分析,并重视对如上前人研究成果的梳理总结。
(三)宋代农业生产
1.农业整体研究
宋代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高峰,但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商品经济发展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农业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主体地位,其他产业形式不仅在社会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且还往往严重依赖于农业或与之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即便宋代出现了我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高峰,但其社会经济形态及其变化仍然主要取决于农业经济。因宋代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呈现出的较为显著的农商经济互动特征,故学界不仅关注宋代农业经济,且对宋代农业经济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
韩茂莉的《宋代农业地理》[25] 一文,从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人口和土地与农业生产的关系等角度,对黄河下游、东南地区、荆湖区、西南区、岭南区等区域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的特征、粮食作物的分布与轮作方式的变化以及主要经济作物的地理分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宋代两浙地区是全国农业最发达的区域。方健在《南宋农业史》[26] 一书中指出,南宋两浙地区的平原地带,开垦出许多水田、圩田和梯田,其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要比唐代高出一到两倍,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大超越唐代。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则在其著《宋元的经济状况》一文中[27]对所谓唐宋变革中宋代农业生产的变化进行了探讨。约言之,宋代乡村的农业经济在我国古代达到了一种新高度,可谓学界公认的事实。
2.农作物研究
宋代农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的表现有很多,诸如长江下游地区可以实现稻麦一年两熟,福建和广南路地区则开始种植双季稻,苏州耕地一般亩产米可达二三石,但精耕细作、提高复种指数和增加亩产量是宋代农业发展进步中最重要的体现。关于稻麦复种,曾雄生在其著《析宋代“稻麦二熟”说》[28] 一文中曾用翔实的史料论证了宋代“稻麦二熟”的观点,认为因自然条件、经济和技术发展以及人们生活习惯变化等原因,稻麦复种在宋代推广区域实际有限,在南方各地并不普遍,所谓稻麦二熟在很多时候并非将稻麦在同一块田地上轮作复种,而是因地制宜,宜稻则稻,宜麦则麦,仍然以一年一熟为主。李根蟠在《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与发展——以唐宋时代为中心的讨论》[29] 和《再论宋代南方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兼与曾雄生商榷》[30] 两篇文章中认为稻麦复种制的形成与发展,不但是中国农业史上的重要问题,而且关系到对唐宋经济发展水平的总体评价。作者在文章中批评了中外一些学者在稻麦复种制研究中对唐代估计过高而对宋代估计过低的倾向,对主张长江流域稻麦复种制形成和推广于唐代的各种说法逐一予以辨析,认为到了宋代,主要是南宋,稻麦复种制才有了较大发展,成为具有相当广泛性的、比较稳定的耕作制度,而江南平原则在此过程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3.粮食产量研究
宋代已进入中国传统社会后期,农业经济和商品经济都有新发展,随着一些新耕具的推广、优良品种的采用和肥料的增施,粮食亩产出现了较大幅度提高。吴慧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31] 一书中认为,宋代南北方粮食平均亩产3.3 石,合今市制亩产309 斤,相比唐代降低7.5%,相比汉代增产 17%以上。据余也非在《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32]一文中进行的考订,宋代粮食亩产量相比唐代,进行的推算,宋人月食米量为六斗。唐宋度量相同,宋每亩面积相当于唐每亩面积的 1.09 倍。由此推算,唐宋北方旱田一般均亩产为一石,虽俱名为一石,但宋石相比唐代每亩减产达到8.3%。对于南方水田,宋一般亩产二石,唐代一般亩产为一石五斗,宋比唐每亩增产达到 22.1%。唐宋北方旱田和南方水田每亩实际产量的变化,基本与唐宋之际气候趋冷的趋势符合,也与吴慧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文中提出的唐宋粮食亩产量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4.粮食商品化研究
目前,学界一般认同宋代出现了较为广泛的粮食商品化现象,但在粮食商品化的原因、形式和程度等方面的研究中却存在争论。魏天安在《宋代的粮食商品化及其特征》[33] 一文中认为,宋代两浙路和江西路是主要粮食产区,四川路和广南路粮食可实现自给外,略有余积,而北方诸路则大多为缺粮区。南北方粮食产量及其自给率的差异为粮食跨区域流通及其商品化提供了重要条件。魏天安还在该文中认为,宋代粮食商品化是封建性质的小商品经济,具有一定的畸形性。包伟民在《宋代的粮食贸易》[34] 一文中探讨了宋代粮食商品化的程度问题,认为宋代粮食贸易虽然获得了很大发展,但并没有达到使自然经济近于匿迹的水平,与国外学者所谓“近世”水平仍有不小的距离,因为宋代粮食生产远未出现以地区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性生产方式,粮食贸易中也很出现常年的跨地区长途贩运情形,米盐交易仍处在小商品交换范畴,农产品与手工业品之间大规模和常态化交换关系也未形成。可见,宋代商品经济及其与农业经济的互动,虽比前代有了显著进步,但与近代或西方学者所谓的“近世”经济仍然存在质的区别。
5.粮食价格研究
宋代粮食价格也是史学界关注较多的问题,学者们主要围绕宋代粮价变动的历史趋势及其变动成因等方面展开讨论。何忠礼在《关于北宋前期的粮价》[35] 一文中认为,北宋前期每斗米最低价格在十文左右,宋代基本粮价一般在30 文至 60 文之间浮动。梁庚尧在《南宋的农产市场与价格》[36] 一文中将南宋米价变动趋势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建炎初至绍兴中叶,此阶段江浙地区平时米价在每升 30 文至 60 文之间;绍兴末至嘉定前,此阶段江浙地区平时米价在每升12 文至20 余文之间;嘉定至端平之间,此阶段江浙地区平时米价在30 文至60 文之间,此阶段的后半期该区域平时米价上涨到40 文至90 文之间;嘉熙至宋亡为止,此阶段江浙地区平时米价上涨至每升200 余文至500 余文之间。梁庚尧还认为,南宋米价变动的主要动因是战乱。
程民生则在《宋代物价研究》[37] 一书对整个宋代各地粮价的变动进行了系统梳理,认为在两宋正常年景,其粮价基本为每斗几十文,至多一百文左右,如大中祥符元年(1008)米为每斗七八文,天圣八年(1030)全国粮价每斗米约升至三十文,熙宁元年(1068)斗米价格则高达七十五文,元祐元年(1088)斗米价格则降至不足三十文,绍兴九年(1139)东南地区粮价高达每斗四百文,乾道三年(1167)粮价则降至每斗一百五十文以下,乾道六年(1170)粮价又开始上扬,斗米价格超过三百五十文等。韩国学者曹福铉则在《宋代米价变动的原因》[38] 一文中提出了导致宋代米价变动的五种因素,即政府的市场介入、战争与骚乱、自然灾害、供需不平衡和货币制度的混乱。
(四)宋代乡村民户兼业及专业研究
1.乡村民户兼业研究
对于宋代民户兼业问题的研究在很多著述中都有涉及,如王曾瑜的《宋朝阶级结构》[39] 第二编第五章、傅宗文的《宋代草市镇研究》[40]、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41] 第一章、日本学者斯波义信的《宋代商业史研究》[42] 等。其中,李晓在《论宋代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趋势》[43] 一文中通过剖析宋代农民经济结构和经营方式的变化,提出了“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概念,认为宋代农民在经营农业的同时,普遍以兼业方式从事手工业小商品生产、小商业经营、小雇佣劳动等,使其家庭经济呈现出多重复合形式。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宋代人地矛盾、官赋私债催逼以及市场机制导向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李晓还认为,宋代乡村民户兼业情况的出现和普及使小农经济更具弹性、韧劲和张力,也使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并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推动着宋代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大,宋代乡民除以传统的耕种业为生外,还广泛从事其他与农耕相关的行业,如经营乡村旅店等。唐代剑和甘云飞在《宋代乡村旅店业探析》[44] 一文中便对此宋代乡村旅店业进行了专门论述。杨贞则在《论宋代农村雇佣劳动力发展的原因》[45] 一文中对宋代农村大量出现的雇佣劳动力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这种现象主要是宋代农村人地矛盾、人身依附关系松弛、手工业发展、农民生活贫困的现实压力以及农民思想变化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乡村专业户研究
宋代乡村经济在农商互动中还出现了一定数量的专业经营现象,同样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许惠民在《两宋的农村专业户》[46] 一文中认为,农村专业生产户是小农经济汪洋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但在两宋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乡村经济体系中的一支独立经济力量。宋代农村中的专业经济虽在乡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大,但毕竟在中国传统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宋代快速发展的商品经济与前代相比出现了一个重要特点,便是一部分工商业从业者开始脱离农业生产,而专业化经营则是其脱离农业生产进行较为独立的工商业经营的一般形式。宋代乡村经济体系中的专业经营使农民能在人地矛盾不断凸显中谋取生路,甚至因此致富,进而实现身份和地位的改变。
(五)宋代的乡村市场
对比汉唐,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特点,就是商品经济成分在传统农耕社会中得到加速性培育成长,而这种成长离不开对宋代市场发育问题的考察。市场机制下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是进行独立生产和自主经营并以逐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细胞。中国传统社会中担任该经济细胞地位的无疑是乡村中的各类家庭,尤其是小农家庭。因而,对于我国古代社会市场发育发展问题的研究应该从家庭经济入手。两宋时期,乡村集市在全国各地广泛兴起,并持续发展,直接推动着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并对乡村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产生多方面影响。对于宋代乡村集市发展的一般情况,学术界大多是在探讨市镇和区域经济时附带涉及,如日本学者加藤繁的《关于唐宋的草市》和《唐宋时代的草市及其发展》[47] 以及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48]、国内学者傅宗文的《宋代草市镇研究》[49]、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50]、梁庚尧的《南宋的农村经济》[51] 等等著述,都对宋代草市镇的勃兴和地方性市场初步形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傅宗文认为,在宋代经济发达或人烟稠密的乡村地区以及水陆码头和交通孔道沿线,“草市”开始成批涌现,由草市—镇市—区域经济中心构成的三级地方性市场体系开始形成。
黎志刚在《宋代牙人与乡村经济的市场化》[52] 一文中认为宋代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商品经济空前发展期,也是乡村经济走向市场化的重要阶段,随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化,广大农民从国家赋役束缚下得以初步解脱,拥有了开展多种经营和市场参与的自主权。黎志刚还认为,乡村民户或处于家庭生计,或以逐利为目的,纷纷将自己的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与市场进行对接,“牙”职业群体在宋代的迅速崛起,便是宋代乡村经济市场化的代表性产物。陈国灿在《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演变及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53] 一文中就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市场形态、活动特点及其与农村经济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专门分析认为南宋时期乡村集市发展呈现出不少新特点:一方面,期日市和常设市日益成为集市活动的重要形式,表明乡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主题市场大量出现,夜市活跃,贸易活动具有较好的开放性,反映出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乡村集市的内在结构和运作方式出现重要转变。龙登高则认为,宋代东南地区以集市网络为载体的农村初级市场快速成长,进而引发其乡村经济的系列变化,但南宋农村集市贸易兴盛的本质仍是小农经济的自我调节,而非根本性变化。
(六)宋代乡村民户的消费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消费是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前者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劳动的使用消耗,后者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通常说的消费即指生产消费。学界对于宋代经济活动中消费问题的研究,也形成了一定成果。吴晓亮《略论宋代城市消费》[54] 对宋代城市消费问题进行了分析,秦开凤博士论文《宋代文化消费研究》对宋代文化消费现象进行了探究,研究宋代娱乐消费问题的文章如余江宁的《论宋代京城的娱乐生活与城市消费》[55] 一文,研究宋代奢侈品消费问题成果如柴勇的硕士论文《宋代奢侈禁令与奢侈消费》,研究宋代节日消费文章如魏华仙《宋代政府与节日消费》[56] 一文,研究宋代粮食消费问题的文章如日本学者斯波义信的《南宋米市场分析》[57] 一文,还有研究宋代女性生活消费问题的成果如任欢欢的硕士论文《宋代女性生活消费研究》等,都属于研究宋代经济活动中消费问题的成果。程民生的《宋代婚丧费用考察》[58] 一文既是对宋代婚丧嫁娶风俗问题的研究,也是研究宋代乡村民户消费行为的成果。
宋代商业的快速发展,商品经济的不断壮大,深刻影响着农村家庭经济的生产和消费状况,加深了农村家庭经济与市场的联系。陈国灿和陈剑锋在《南宋两浙地区农村家庭经济探析》[59] 一文中认为,南宋时随着农村市场的快速成长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两浙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家庭生活性消费和生产性消费逐步由自产自给走向市场供应。其中,在生活性消费方面,除粮食外,家居、婚丧、宗教活动也得依赖市场供给。在生产性消费方面,农村家庭的农业工具、粮种和劳动力供应也开始依靠市场;二是农村家庭的专业化生产有所发展,出现了不少农副业专业户,比如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种植等都要与市场发生联系;三是南宋政府的赋税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采取“折变”征收等方式,也加强了农村家庭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武建国和张锦鹏在《从唐宋农村投资消费结构新特点看乡村社会变迁》[60] 一文中认为,中唐至宋,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土地私有产权制度逐渐得到确立,使该时期农村经营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土地投资、以耕牛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投资和地方公共产品投资逐渐成为乡村社会投资的新热点。这也加速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使富民阶层崛起于乡村,并引起农村消费结构的变化,使农村消费水平总体上有了一定提高,乡民对高档消费品开始有追求,社会性消费中奢侈铺张之风也开始出现。同时,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宋代乡村民户的货币性消费也有了明显增加。
(七)宋代乡村民户生活状况及心态研究
古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每一个人能够过上富裕安康的美好生活。国富之根本仍在于民富。国富民穷从来不是一个社会得以和谐健康发展的根本之道。经济发展在于底层人民群众的辛勤劳作。所以,农民以及其他基层劳动者的生活非常值得历史研究者们关注。孙达人便曾提倡研究“农民史”,关注“小、少、散”的普通小农[61]。谷更有则以“乡村户”为研究视角,分析宋代农民生活状态的若干层面[62]。目前,学界对宋代乡村农民生活问题的研究,也形成了一批成果和若干研究的面向。
1.乡村民户负担和生活水平研究
任仲书在《宋代农民负担问题》[63] 一文中认为,宋代占乡村总人口四分之三以上的农民承担的赋役名目繁多,主要有田税、支移、折变、丁口之赋、杂变之赋、和粜、和买和劳役等,非常庞杂。任仲书在研究中以宋代乡村的第四等民户为例,详细阐述了第四等民户即宋代乡村自耕农一年的粮食收入情况,其除去赋税和口粮外,还能结余1890 公斤粮食,折合宋代制钱20.5 千文,即 20.5 两宋银,基本上能满足家庭正常的生活支出,勉强可以应付疾病、死丧、婚姻之费,可以过上温饱生活。
谷更有在《宋代乡村户之生活水平析议》[64] 一文中对宋代乡村农民的经济生活状况进行了系统分析,着重探讨了经济状况处于中间状态的第三等民户的生活水平,对其能“自足”的经济生活状态进行了深刻剖析。谷更有认为宋代乡村户中能维持日食 2 升或日进百钱以下者属于贫困层,能维持日食2 升、月用钱15 缗者属于乡村中的自足层,能维持日食2 升、日用钱一贯以上者属于乡村户的小康层或富裕层,而第三等民户的生活水平则在日食2 升、月用钱15 贯—30 贯之间,一般都能自给自足。
耿元骊在《北宋中期苏州农民的田租负担和生活水平》[65] 一文中通过推算得出结论,认为北宋中期全国户均对公田的实际负担在1.5 石左右,苏州户均实际负担约在 1.9—2.4 石之间,因苏州地区生产力较为发达,如此该地实际负担程度并不算高。耿元骊还分析了苏州民户的粮食消费情况,认为其能达到日食两升,高于全国平均标准。耿元骊还对苏州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进行了推算,苏州民户每家有约40亩地,亩产2.5石左右,其总产量为90石,去除公私负担15.2石、种粮8石、口粮28.8石,余下45石,按每石5贯计算,有钱225贯,平均每月可用钱为18.7贯,完全高于全国平均每月15贯就能满足温饱问题的生活标准,因而宋代苏州地区农户的生活水平高于全国水平。
程念祺在《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生产与生活》[66] 一文中所谈到,以往有关农民经济的讨论往往只涉及生产中的主业和副业,即粮食和纺织原料及其成品生产,而忽略了中国历史上家庭经济赖以生存的更多必要条件,如生产中的农业与家庭副业的互动互补。程念祺认为,我国古代一般小民家庭生活中“桑”与“枣”并称,说明农民生活消费中粮食的替代物较为常见,所谓“糠菜半年粮”就是此意。程念祺认为只有全面考虑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才能理解为什么农民能够持久承担高额赋税和地租,而农村家庭经济却依然能够保持生命力。
张成福则在其博士论文《唐宋农民比较研究》[67] 中,分析了唐宋农民的构成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对其生产生活、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三方面进行了比较,认为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层面看,唐宋期间农民群体结构都表现出巨大变化,且这些变化表现在生活环境、生活状态以及个体农民生活的诸多方面,是一种社会性的立体变化。张成福认为,唐宋农民在历史变革进程中悄然发生转型,唐代农民承接并终结了魏晋以来中古农民的生产生活模式,而宋代农民则开启了宋以后历代王朝农民生产生活模式的先河。
整体来看,史学界对宋代农民生活状态的研究,特别是农民家庭生活和负担情况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因史料中关于宋代各阶层农民生活情形的记载少且分散,故将研究推进到宋代各阶层农民的具体生活状况以及精神文化生活分析等方面难度较大,但值得深入思考的空间依然存在。
2.乡村民户社会心态研究
史学界对宋代文人和商人等群体社会心态的研究成果很多,在传统观念中,农民是勤劳且朴实的,故其社会心态和情感表现不若商人和文人那般狡猾多变和多愁善感。我国古代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小农家庭经济。宋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农家庭经济的发展情况对国家经济尤其是财政收支状况至关重要。小农家庭经济发展也是其家庭成员的社会心态和智慧创造的产物。因而,研究宋代农民的社会心态也很必要。
谷更有在《宋代乡村户意识形态研究》[68] 中一文中认为,因五代之纷争,土地私有制的盛行使乡民头脑中充盈着利欲观念,宋代乡村户的社会意识主要存在“追末逐利,诚信孝悌朴素伦理逐渐势微”、“富求贵,贫求贵”和“重鬼神,轻法度”三种形态。利欲观念植入宋代乡村户的价值观中是宋代社会经济运行方式转变的体现,赋予了宋代乡村社会以鲜明的时代特点,也对后世我国乡村民众社会心理的塑造产生了深刻影响。
综上,史学界对于宋代乡村经济之研究,面向可谓较广,诸如宋代乡村社会、土地制度、租佃关系、阶级结构、商品经济、市镇商业、村落、分家继承、农田水利、农民家庭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都有涉及,且已形成一定体量的学术累积,但系统整合性却较为薄弱。历史研究的目的是透过历史现象层面的分析,去发现历史发展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进而服务当下。宋代乡村经济研究中缺乏系统性整合的情形,对于更好把握宋代乡村经济中农商互动的本质及其规律性显然严重不够。在此情形下,既有宋代乡村经济研究中的一些不足也更加凸显出来,并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宋代经济史从来都不乏对乡村经济的研究,但仍局限在传统视角和内容层面,主要是对宋代土地制度、租佃关系和小农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而从社会经济史视角对宋代乡村社会经济中的农商互动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从更加立体地去呈现宋代乡村经济运行的实际样态;
2.对于宋代乡村各等民户消费能力问题,史学界的研究涉及面广,但尚不够系统深入,且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状态下的各种消费类型和消费内容方面,缺乏对农商互动状态下农民消费状态的相关研究。
3.对于宋代乡村民户收支状况的研究,对乡村主户中第三等和第四等温饱层的研究较多,但对乡村中第一等、第二等和第五等民户以及客户收支状况的关注还很少,难以通过有效对比进而对宋代乡村农户的收支状况进行整体把握。
4.对于宋代乡村民户社会心态的研究,大多集中对农业经济状态下乡村民户社会心态的探讨,而对商品经济对乡村民户社会心态的影响研究不够。
三 研究方法、难点和创新点
(一)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以社会经济史的微观研究视角切入,综合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和家庭史、环境史、历史地理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对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中农商经济互动的特点及其规律性进行分析。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既要运用史学研究中的史料考据、分析、对比、归纳等最基本方法,也要引入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社会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在社会史和经济史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交叉运用中探究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体系、农商经济嬗变轨迹及其互动规律。
(二)难点和创新点
宋史研究涉及的史料很多,除正史典志外,文集、笔记、小说和诗词等,也是研究宋史尤其是社会史经常采用的史料。这些史料散见于宋代各类书籍之中,甄别、收集和整理难度较大。文集笔记的作者多为官员或文人,主要代表宋代社会上层的社会态度,需要在对这些史料的解读中总结出符合社会中下层实际的乡村经济面貌,也颇具挑战性。以上两点是本研究开展面对的主要难点。
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社会史与经济史结合的视角研究宋代乡村经济及其农商经济的互动问题。社会史研究为史学研究中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方法。以社会史视角研究宋代乡村经济,有利于对宋代乡村经济进行微观透视和对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体系进行全面分析;
二是综合运用多学科方法对宋代乡村经济的运行体系进行系统考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也是近来史学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动向,比如环境史研究。一些学者注意到气候变化对历史进程影响的重要性,而农业经济对自然气候条件的依赖性很强。尤其是古代农业基本上靠天吃饭,家庭经营应付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故宋代乡村经济对气候变化有着较强的敏感性。所以,研究宋代乡村经济要特别注意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以及农商互动关系的影响;
三是本研究在史料使用上既充分运用传统正史史料,也大量采用宋代的文集、笔记小说和诗词等,而后者更加生动地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百态,对于考察宋代农民的生产生活、风俗习惯和思想观念等无疑是非常难得的宝贵资料;
四是聚焦宋代乡村经济问题,对其乡村经济运行体系进行带有整体性的系统化研究。目前,史学界对宋代乡村经济的研究多偏重某一面或某个点,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尚很少。本研究从宋代乡村经济中的农商经济互动问题入手,对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中的人地关系、社会分工、市场形态、消费能力以及社会心态等几方面进行系统化研究,并对宋代乡村经济的运行特色进行总结,尽量勾勒出宋代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立体风貌。
此外,本研究还运用计量史学的方法,通过合理化的估算,对宋代乡村民户的收支情形进行定量分析。
四 研究思路
宋代乡村农业经济的繁荣与其商品经济发展存在密切关系,其乡村经济取得重大发展的体现之一是北宋末全国人口突破1亿,而其乡村经济在发展中形成的新特点与宋政府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自由化土地政策有关。宋代乡村经济中农商经济的嬗变与互动正是其相比前代取得重大发展的主要体现,而宋代乡村经济发展中农商互动关系形成的原因为何?农商互动中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了何种程度?乡村经济转变的表现有哪些?宋代乡村民户的生活和收入水平怎样?在农商互动性显著增强的经济基础下,宋代乡村民户的社会形态如何?……这一连串的疑问不断启发着笔者逐渐形成本研究开展的基本思路。
人是经济活动中最本质的因素,人口增加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乃至转型升级的推动力。北宋末,全国人口突破一亿,而汉唐之间一千多年的历史中我国古代人口数量从未出现如此一个峰值高度。显然,宋代人口迅速增加的直接原因应在于其乡村经济的繁荣发展,而这种发展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则在于宋代土地、赋役和财经政策的系统调整。尤其是宋政府推行的“田制不立”“不抑兼并”自由化土地政策成为推动其赋役、财经政策深入调整和乡村经济运行体系转变的重要制度根源。为此,在研究开展中确立如下思路:从宋代人地矛盾问题出发,在宋政府政策调整的改革视角下,探索宋代乡村经济走向农商经济的嬗变轨迹及其互动规律,分析宋代乡村经济中农商互动的特点、宋代乡村民户的家庭生活和收支情况及其社会心态,并在与同时代少数民族割据政权区域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区域大国的乡村经济运行特色进行横向对比以及与明代乡村经济运行特色进行纵向对比的基础上,总结宋代乡村农商经济的互动模式及其历史影响。
五 研究的内容结构
除绪论和结语外,本书由七章组成:
第一章:从“地旷人稀”到“人稠地狭”变化中的宋代乡村。主要从人口和土地两个乡村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入手,对宋代乡村的人地比例和乡村民户结构进行考察。通过唐宋之间人口数量和土地开垦数量的对比,分析宋代乡村人稠地狭的乡村社会图景及其与计产育子和生子不举等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宋代农业生产的进步与“兼业”的多样化。主要对宋代乡村农业生产的进步和乡村民户兼业与专业多样化经营的出现这两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在人稠地狭的宋代乡村社会背景下,为维持生计,乡村民户的家庭经营必须充分考虑影响农业生产气候、水利、工具、农田管理和耕作制度等各种因素,在既有生产条件下,争取在对有限规模土地的集约经营中取得最佳产量。同时,宋代乡村农业经济的发展还为农产品商品化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分工基础,使乡村民户可以按照各地的生产条件安排各种经济作物种植,并造成在农产品商品化中出现较为普遍的副业和兼业经营状况,甚至有些乡村民户成为脱离农业生产的专业户。
第三章:宋代乡村家庭与市场联系的日趋紧密。本章主要对宋代乡村各级市场及其与家庭经济之间的紧密联系进行了分析。随着乡村经济商品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宋代乡村中的集市和草市大量出现,并在城市经济辐射的边缘地带形成了一批主要担负市场交易功能的市镇。宋代乡村以兼业和专业经营及其孕育的商品化和市场化趋势也进一步培育和释放着乡村民户在消费中的一些新需求,为宋代乡村商品经济发展和以草市、市镇为主要形式的乡村各级市场发育提供了推动力,让宋代乡村家庭与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第四章:宋代乡村家庭收入状况与消费结构的转变。本章依据前文对宋代乡村民户家庭经营形式的分析以及宋代的传世史料文献,推算得出宋代乡村五等主户和客户的农业收支结余大概在27贯到80贯之间。这个数据推算的前提是在假设宋代乡村下户和客户可以租佃到足够土地的情形下得出。这个假设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人地矛盾凸显的背景下,宋代一些地区的乡村下户和客户必然难以租佃到足够数量的土地,而这些乡村下户和客户必然要在粮食种植以外去开拓新的家庭收入来源,比如从事半脱离或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兼业和专业经营活动。兼业和专业经营带来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中生产结构的改变以及随之带来的乡村小农家庭消费结构的改变,因为其需要通过市场交易销售商品或服务,并获取原材料和生活资料等。
第五章:商品经济下宋代乡村民户的心态更新与行为堕化。本章主要是对“宋代乡村经济商品化之下的社会心态”“商品经济下乡村农民的极端消极心态”“宋代乡村民户心态变化的社会根源”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中,在“宋代乡村经济商品化之下的社会心态”一节中主要是对宋代乡村民户的商品生产意识、市场逐利意识、经商意识和自私自利的社会心态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宋代商品经济下乡村农民的极端消极心态”一节中主要是对宋代乡村出现的坑蒙拐骗极端自私、罔顾人命利欲熏心和不孝长辈违背伦常等极端消极心态问题进行了讨论。在“宋代乡村民户心态变化的社会根源”一节中主要是从精英阶层对于义利关系的新看法、乡村民户争讼与争产风气的出现和乡村经济商品化属性的增强三个角度分析了宋代乡村民户的心态更新与行为堕化的社会根源。
第六章:宋代乡村经济的横向对比与时代特色。本章主要内容是对宋与同时期的辽、金、夏等少数民族格局政权的乡村经济情形,以及同时期周边国家主要古代王朝政权和以欧洲和西亚为主的地中海沿岸大国政权下统治下的乡村经济运行情形进行对比分析,以更加充分的体现并总结归纳宋代乡村经济的运行机制及其时代特色,并在横向对比中体现宋代乡村经济运行机制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第七章:宋代乡村经济运行的历史影响——以宋明对比为中心。本章主要内容为将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及其变革情况与宋代进行对比,在突出宋代乡村经济运行特色的同时探索其与明代土地、户籍和赋役制度之间的关联,以说明宋代乡村经济运营模式对后世的历史影响。在该章讨论中,明代的“赋役黄册”制度、“鱼鳞册制度”、“里甲制度”以及张居正改革中推出的“一条鞭法”等内容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明代户籍、土地和赋役管理机制及其变革是对其与宋代乡村经济运行中相关制度和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将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在人稠地狭的社会图景之下,宋代乡村的土地租佃、商品化经营、市场化消费和社会心态变化,围绕着乡村民户们初为生存后为求富的发展欲望,形成了一个微有瑕疵,但却整体能够实现良性互动的运行体系,使得宋代乡村能够在人地矛盾异常突出的生存压力下能够通过以上诸种方式的主动或被动调试得以缓解,乃至获得更高层次的发展。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商品化代表了人类社会相对农业自然经济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或发展模式,宋代乡村经济的商品化和专业化虽然仅在部分地区出现,且远远未达到撼动自然经济主体的程度。但它的出现绝非偶然,乃是中国古代社会缓慢发展的必然结果,预示着中国古代乡村发展到宋代,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萌芽已经出现,趋势已不可阻挡。也许学术界有诸多同仁难以赞同宋代资本主义萌芽的观点,研究者认为是否赞同资本主义萌芽说,只是一个程度问题,但宋代乡村经济在人口剧增下所作出的诸种调试及其所孕育出的商品化趋势确实代表了中国古代社会此后前进发展的基本方向,宋代乡村所孕育的新方向却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大趋势。
[1]经济—社会史在西欧颇有学术渊源,西方“经济—社会史”的兴起以经济史研究的退潮为前提。而新一代经济—社会史学家的出现则在西方史学界代表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学科,至今方兴未艾。经济—社会史的英文原文是“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所以准确的翻译应是“经济与社会史”。这一译法是齐世荣在天津2001年9月13—16日召开的经济—社会史学术研讨会上提出来的。
[2]侯建新:《经济—社会史:历史研究的新方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7—31页。
[3]马新:《两汉乡村社会史》,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1页。
[4]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等编:《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5]王棣:《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第99页。
[6]夏维中:《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与〈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一文商榷》,《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第137页。
[7]刘再聪:《唐朝“村”制度的确立》,《史学集刊》2008年第2期,第20页。
[8](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四六五“诏敕七常衮”之《敕天文图谶制》,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2377页。
[9]参见谷更有《唐宋时期从“村坊制”到“城乡交相生养”》,《思想战线》2004年第6期,第103—107页。
[10]张小林:《乡村概念辨析》,《地理学报》1998年第4期,第365—366页。
[11]参见张国刚《唐代农村家庭生计探略》,《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2期,第2页。
[12]“农商社会”是葛金芳教授首先提出的概念(参见葛金芳《农商社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又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南开大学和北京大学主编《中国古代社会高层论坛论文集》,中华书局2011年版),引起历史学者较多的关注,学界就此课题亦曾开过数次学术会议。第一、二、三、四届“中国农商社会/富民社会”学术研讨会,分别于2014年(昆明)、2015年(长春)、2016年(北京)和2017年(厦门)召开。此后,葛教授又曾就农商社会的主要特征和运行机制提出过一些看法,参见柳平生、葛金芳《“农商社会”的经济分析和历史论证》,《求是学刊》2015年第2期,又载《新华文摘》(网刊)2016年第3期。
[13]袁震:《宋代户口》,《历史研究》1957年第3期。
[14][美]何炳棣:《宋金时中国人口总数的估计》,载《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附录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15]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6][日]加藤繁:《宋代的主客户统计》,载加藤繁著,吴杰译《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7]漆侠:《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8]葛剑雄:《宋代人口新证》,《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
[19]张德二:《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
[20]张家诚:《气候变化对中国农业生产影响的初探》,《地理学报》1982年第2期。
[21]严火其、陈超:《历史时期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研究——以稻麦两熟复种为例》,《中国农史》2012年第2期。
[22]满志敏:《历史时期柑橘种植北界与气候变化的关系》,《复旦学报》1999年第5期。
[23]满志敏等:《气候变化对历史上农牧过渡带影响的个例研究》,《地理研究》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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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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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宫崎市定:《宋元的经济状况》,载宫崎市定著,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编译《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上)》,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28]曾雄生:《析宋代“稻麦二熟”说》,《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29]李根蟠:《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与发展——以唐宋时代为中心的讨论》,《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
[30]李根蟠:《再论宋代南方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兼与曾雄生商榷》,《历史研究》2006年第2期。
[31]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
[32]余也非:《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重庆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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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梁庚尧:《南宋的农产市场与价格》,载《宋史研究集(第14辑)》,台北“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83年版。
[37]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38][韩]曹福铉:《宋代米价变动的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3期。
[39]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40]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50—256页。
[41]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2][日]斯波义信著,庄景辉译:《宋代商业史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43]李晓:《论宋代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1期。
[44]唐代剑、甘云飞:《宋代乡村旅店业探析》,《江苏商论》2010年第1期。
[45]杨贞:《论宋代农村雇佣劳动力发展的原因》,《商情》2010年第36期。
[46]许惠民:《两宋的农村专业户》,《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
[47][日]加藤繁:《关于唐宋的草市》《唐宋时代的草市及其发展》,载加藤繁著,吴杰译《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48][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9]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50]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1]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年版。
[52]黎志刚:《宋代牙人与乡村经济的市场化》,《云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53]陈国灿:《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演变及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
[54]吴晓亮:《略论宋代城市消费》,《思想战线》1999年第5期。
[55]余江宁:《论宋代京城的娱乐生活与城市消费》,《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56]魏华仙:《宋代政府与节日消费》,《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
[57][日]斯波义信:《南宋米市场分析》,载《宋史研究集》第四辑,台北“国立”编译馆1969年版。
[58]程民生:《宋代婚丧费用考察》,《文史哲》2008年第5期。
[59]陈国灿、陈剑锋:《南宋两浙地区农村家庭经济探析》,《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60]武建国、张锦鹏:《从唐宋农村投资消费结构新特点看乡村社会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
[61]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小少散”的农民经济特征,后来在楼大为的博士论文得到进一步的阐释。参楼大为《16—20世纪江南农民经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03年。
[62]谷更有:《唐宋国家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271页。
[63]任仲书:《宋代农民负担问题》,《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64]谷更有:《宋代乡村户之生活水平析议》,载缪坤和主编《经济史论丛(一)》,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65]耿元骊:《北宋中期苏州农民的田租负担和生活水平》,《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1期。
[66]程念祺:《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生产与生活》,《史林》2004年第3期。
[67]张成福《唐宋农民比较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21年。
[68]谷更有:《宋代乡村户意识形态研究》,《思想战线》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