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贫困意指“贫穷、生活困难”,[1]是与富裕相对的一种生活状态。现代社会中,消除贫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它关系着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持续健康发展。伴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步伐,贫困的定义也在经历着历史性的演变。与人的需求层次和社会演化的一般进程相适应,贫困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世界范围内关于贫困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对抗饥饿(饥荒)和解决温饱问题。[2]1973年,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Amartya K. Sen)最早针对当代社会中贫困的本质进行了新的阐释,在其后续研究中,森进一步深刻剖析、发展完善了关于贫困的认知范畴。[3]森指出,贫困的本质是人“基本能力的剥夺”,包括获取收入、社会地位和其他必要生活条件(如居住安全等)等能力的相对或绝对剥夺。区别于以往简单的贫困衡量标准,森提出了多维贫困的概念,由此开启了现代社会关于贫困的全新认知和理解。贫困问题不利于社会成员的团结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对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也产生着客观制约。因而,消除贫困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致力开展的重要发展目标,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20世纪70~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方面,人口教育状况不断改善,国民的健康水平和收入有了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人口死亡率大幅下降,经济活动人口的失业率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这些发展成果极大地推动了绝对贫困问题的控制。截至2013年,全国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的人口规模已下降到1亿以下;在贫困线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贫困人口规模仍有了大幅下降。[4]尽管如此,现阶段我国贫困人口问题仍然是影响民生状况的重大现实问题,扶贫工作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随着扶贫工作的推进,绝对贫困人口规模快速下降,但其分布格局也出现了新的特征,这为贫困人口的定位和识别增加了困难;面对日益复杂的贫困成因,原有扶贫政策和措施的效果日渐式微。与此同时,过去几十年来我国经历了快速的社会转型和经济市场化发展,传统的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分配格局被打破。这些转变不仅在客观上削弱了原有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而且产生了贫富分化现象;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等生活成本的大幅攀升,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分化日益加剧,贫困问题也因此而变得更为复杂。概言之,现阶段解决我国社会的贫困问题不仅需要继续致力于消除绝对贫困问题,而且要警惕和防范因再分配环节社会功能的异化而导致和衍生新的贫困现象。

为了促进扶贫效率的提高、更好地实现脱贫攻坚目标,适应现阶段我国贫困现象的新特征,“精准扶贫”方略应运而生。精准扶贫是党中央最早于2013年提出并开始部署实施的战略方针,它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的新阶段,也体现了新时期扶贫工作中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5]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取得了重要的成效,年均脱贫人口规模达1300余万人;[6]但不容忽视,精准扶贫政策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同类型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精准扶贫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现实的问题与挑战,对于推动扶贫工作的高效开展、切实改善全社会的民生状况、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研究基于既有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成果、全国性的统计数据资料,并结合典型贫困地区的实地调研结果,分析当前我国人口的贫困状况、典型原因;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提高扶贫成效、促进脱贫攻坚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