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宋时代的床和桌

小引

由席坐而转为高坐具上的垂足坐是中国家具发展史中的一次大变革,虽只是家具的增高,但在社会生活中引起的变化却很大,比如观念,比如生活习俗乃至礼俗种种(1),甚至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这一番变革并非成于一朝一夕,而是经过了一个持久的过渡。

汉承先秦,建筑结构以及室内空间分隔之灵活的基本原则没有很大的改变,只是使席坐时代的家具不断完备与成熟。比如几案之类。有置于帷帐之前的长案,时或延续先秦已有的名称而呼作桯。桯的上面可置书几,或书案、奏案,又可以置食案。食案也还可以细分:有足而圆者曰檈,无足而方者曰棜,如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出土无足食案(图1·1)。书案、奏案之类小巧的几案多半下置栅足,几面两端或又作出翘头。体量较大的栅足案则陈设于地,多用作置物(图1·2),其上不妨更陈箧笥乃至柜和橱。属于坐具的隐几或曰凭几,几面多下凹而成一柔和的弧度,其下也常以栅足为支撑,这也是先秦已有的作法。此外汉代又从作为卧具的床中分化出小于床的榻。榻与隐几,便成为日常起居中最为经常的组合,并且以此表明尊卑——它常常是尊位所在——这时候室内陈设的中心,因此也可以说是榻与隐几。

1·1 食案 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出土

1·2 山东沂南画像石墓后室石刻

魏晋南北朝时代,随着佛教东传而为席坐时代稳定成熟的家具形制带来了若干变革的因素,而此前已经出现的来自西域的胡床,更成家具变化中一个特别有生命力的生长点。传统家具中,席与屏风,也包括各类帷帐,都是可以折叠、方便移动的,胡床的迅速被接受,可折叠而便携,大约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南北朝时,胡床用于军中的事例有不少,戎服垂足坐胡床,自然既舒适又方便。《梁书》卷五十六《侯景传》所谓“床上常设胡床及筌蹄,著靴垂脚坐”,是人们经常引用的一条史料,此中之要,一在“著靴”,著靴则传统之跪坐难行也,而这里的“床”,原是起居处的尊位所在。侯景之“床上常设胡床及筌蹄”,是在尊位上另设坐具,而为着著靴垂足坐的方便,但却大反传统礼俗,它被写入正史,也正包含着对此特别的惊异与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