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内涵

20世纪80年代,在研究世界主要国家尤其是后发国家的创新体系和经济发展时,克里斯·弗里曼、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R.尼尔森(Richard R.Nelson)、丹麦创新经济学家本特-艾克·伦德瓦尔(Bengt-Ake Lundvall)等学者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系统)”[1]概念。其基本含义是,一国在政府的干预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网络关系,共同推动国家创新和经济发展。然而,创新和经济发展最终由产业部门实现。上述学者的研究均发现,由于不同产业的产业基础、技术特性、生产方式等各不相同,创新路径不同,对应的创新体系也存在差异。“国家创新体系”无法解释为何在同一个创新体系下,有的产业创新发展成功,有的产业却大相径庭。因此,创新体系的深入研究需要进一步关注具体产业。此后,弗朗科·马雷尔巴(Franco Malerba)将“国家创新体系”具象到产业层面,提出“产业创新体系(系统)”概念,认为知识/技术、主体及其网络关系、制度共同构成具体产业的创新体系。

近年来,各国期盼出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新的增长点。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均在积极完善创新体系、发展新技术新产业。与渐进式创新不同,新时期的创新体系更需要科学和技术的突破。尤其在当下,我国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均需要科学和技术的引领和支撑。因此,当前的创新体系称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更合适。

探讨一国特定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时,要基于这一产业的技术特性和该国的产业基础和制度,分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政府等主体的作用,以及这些主体之间如何建立网络关系促进创新。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结合这一定义,本书认为,主体间建立网络关系的核心作用是促进要素的流动和重新组合。除了公认的创新要素——技术(知识)、资本和人才,在数字时代,无论是研究开发还是生产销售都离不开数据要素,数据成为创新活动的又一关键要素。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示意如图1-1所示。

图1-1 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