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形成
——从占卜到文字
一、汉字源起于龟卜
1.甲骨文之前中国没有文字。
许多学者认为汉字的起源应该是半坡与大汶口遗址出土陶器上类似象形文字的图画。然而,提到文字,就令人想到某些符号的相互组构。在此之前并不能说已经产生了文字,而只能说是符号性的图像。陶器上的图像并不被当成文字。在文字还没有发明之前,这些图纹不是文字。由于那时的人并没有发现文字的写法,所以中国文化里最初出现的文字只起源于卜辞中,因为仅仅在卜辞之中文字间开始有了关联性特点。
关于这一点,有人提出反对论点:甲骨文进化到如此成熟之前肯定存在某种其他文字,初时形状原始,之后逐渐改进,而我们今天寻找不到痕迹的原因是这些文字所出现的媒介如树皮、木头、动物皮或其他媒介物等,皆因其容易腐蚀而消失得无迹可寻,只有刻于甲骨上的文字留存了下来。
而我则反对这个观点,因为相较于甲骨,存在可以承载文字的更久远的物体,如铜器。当然陶器、玉器上的文字也都比较耐保存。我们今天甚至还保存有非常完整的金文参考资料。虽然第一个铜器最早出现于西元前1600年的二里头遗址商代地层上12,但两个世纪后,在武丁在位后期,才出现最初的有金文的铜器(其铭文尚未发展成熟)。而在此之前,同陶器一样,有的铜器上也刻有图画,但却从未刻过文字。而且铜器上的文字在甲骨文文字体系已经发展得非常完整之后才出现,所以我认为甲骨文之前中国没有文字。当然,那时也可能存在有类似于文字的图,但是无人能读,亦无人能懂,也可能有个别“文字”,但是这些“文字”最终没能变成汉字,它们没有句法结构(syntaxique)。我认为,汉字是从甲骨文中来的,而不是来自于甲骨文以外的“文字”。当人们发明了文字,便可以把陶器上的图当文字用。比如,在陶器上发现的鱼图像,原本是图。文字发明以后,这个“鱼”的图就成了象形文字。只有甲骨文可以派生出汉字。汉字一定是从甲骨文来的,这是一个线性发展,是一种历史变化。我认为,问题不在于追究铜器、甲骨、陶器是否可以长期保存文字,而应该重点研究那是不是语言。
然而,甲骨文中出现的文字体系何以那么完整?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我的看法是,这个体系是占卜学所用的准科学性(quasi-scientifique)的工具,是历经多少世纪才渐趋完善的占卜学问孕育而出的体系。甲骨文是记录语言的载体,甲骨上的文字是殷王室占卜活动的记录。我认为甲骨文亦是数学性的东西,具有准科学性质。占卜学不是现在这种科学,而是准科学。虽然当时思辨还没有发展,但是已经开始运用思辨思维方式。我认为中国甲骨文时代的文化非常有意思,其他文明或文化都没有这样的过程、系统,也没有用这种方法保存古代的东西。看中国的甲骨文材料,我们可以明白人类是怎样发展科学的。甲骨文并不是立刻就形成了文章,宛如一蹴而就,而是慢慢发展起来的。动物的骨胛上出现占卜行为是在商初时代,这一过程用了几百年,又过了几百年后,开始出现用甲骨占卜的行为。这两个过程用了近千年时间。在还没有文字以前的“口话”时代,从用“口”说的“话”到开始有“话”,用了几千年时间(动物是不会说话的)。中国文言的历史很像“口语”发展的历史,有千余年之久,从公元前1500年出现“卜”的萌芽算起就有一千年。甲骨文成文的方法不是立刻就发现的,而是先从发展文字而来。这是我的看法,可能有人不同意。
2.占卜学的合理性(rationalisation)与中国新石器时代占卜制度的演变。
至今,不少新石器时代即与中国人同种的大草原民族依旧沿用留下来的骨卜制度,他们的占卜方法很粗糙。与之相对,商朝以前龙山文化时代的中国人所使用的占卜技术已十分精湛。
首先,龙山文化末期,进入岳石文化时用龟甲占卜,是因为乌龟本身代表整个宇宙的形象(圆形体的背甲象征“天”,四方形的扁腹甲象征“地”)。以乌龟为宇宙缩影,在几乎可说合乎实验科学精神的程序下进行占卜,使得占卜技术显著合理化。
其次,特别在二里岗北边不远处相类似的下七垣遗址发现龟甲。其反面发现钻、凿痕迹(整体来看,“钻”出来的形状呈正圆形,“凿”出来的则呈椭圆形)。这种技巧极其不易。商朝以前已出在骨胛或龟甲上钻凿小洞。因为龟骨过硬,不易致坼,而其上钻凿出小洞能使龟骨变得薄些,容易烧灼见兆,或因整治而灼出小洞。可是为什么需要钻、凿并施,使小洞这么复杂化呢?13董作宾说:“凿之,所以正面易于直裂也;钻之,所以使正面易于横裂也;钻凿之后,灼于其处,即可使正面见纵横之坼纹,所谓‘卜’坼者也。”14
商代占卜专家之所以如此一板一眼地钻凿,目的并不仅仅是要提高坼纹纹样的审美程度,而且要让坼纹尽可能正规化、标准化,以便更清楚地依其形象判断吉凶。占卜发展到此阶段,技术已十分合理化,占卜学于是演变为一种准科学,而下一个阶段就是文字的发明。这个发明的缘由,即“卜”式的坼纹开始被视为文字。
3.文字的发明:甲骨文的创造。
考古学家发现,用钻凿方式制作的龟骨片开始大量出现的遗址是河南省小屯。殷商王朝于盘庚时期迁都于此,从武丁时期开始首次出现刻有文字的龟骨片。这种龟骨片突然激增必定是因为文字已经发明,所以龟骨片才可能有甲骨刻辞。其实,在没有占卜记录的内容以前,是没有必要收藏龟骨片的。今人考古发现,窖藏穴内有卜辞的龟骨片都见保存,其中也有无刻辞的。
关于殷代甲骨文的保存问题,我的认识不断提高,本来认为今存甲骨文是档案:(1)甲骨文本来应该是档案,但不是留存时间很长的那种档案;(2)贞人(即卜官)会在甲骨上刻日期和名字等,以便研究、整理,一段时间之后便会扔掉。这是我认识的一个误区。甲骨文并不是档案,不存在是否“存档”的问题。当时人认为甲骨是很神圣的东西。在古人心里,龟是神灵,它会给人以神的启示。所以,龟甲不能被偷,占卜者们亦不敢扔掉,而是存放在一个特别的地方。但它不是档案。档案应该是另外一种东西。现在的考古学家没有发现档案。我之前认为,如果有文字,应该有档案,但是不一定是保留很长时间的档案,也许会保留几个星期?不然不会有文字刻在上面。当年我写文章时,错误在于没有很好地区分甲骨文和档案,但现在我分辨得很清楚。我改变观点,不坚持原说。
甲骨文能保留下来的原因有两点。(1)在窖穴内发现的甲骨文不是作为“档案”留存的(我曾经以为是档案)。因为古人认为甲骨文是很神圣的东西,不是普通之物,更不是一般的垃圾,应该尊重,要加以留存。它们的神圣性是今天考古学家能找到被保存下来的甲骨文的第一个原因。(2)如果说甲骨上有文字,是因为人们在上面花了工夫,留下了工作痕迹,那么窖藏就是为了更好地保存,包括甲骨上还留有的钻和凿等不同技法的痕迹。这是考古学家发现留存的第二个原因。
至于为何在武丁时期开始出现卜辞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那个时候,占卜专家常常使用钻和凿的方式,这是考古学家的重要发现。当时这种方式已经沿用了几十年。董作宾解说道:“盖龟版之见兆文、定吉凶,全视卜兆之横画为准。而横文之破裂,又必借直裂以引之。凿之,所以使正面(腹甲外面)易于直裂也。钻之,所以使正面易于横裂也。钻凿之后,灼于钻处,即可使正面见纵横之坼文,所谓卜兆者也。”15占卜专家习惯了标准的“卜”式坼纹排列,卜定其类型使其成为一组。“卜”式坼纹形式,一组有六七种不同类型16,即占卜时“卜”兆出现的六七种不同“号码”的记录方式,也就是凿中之直线,而出现在它左边或右边的横线,呈现朝上、朝下或平行等趋势。这些神秘、特殊的“号码”符号标记与古代一定写法的数字相呼应,后来向数字卦发展,之后发展为《易经》里的《易》卦。但是,撇开标准坼纹的不同标本之差异不论,其模式“”或者“”不自觉地被视作“占卜”的征象。为了称呼这个征象,据董作宾意见,专家用灼龟而爆裂之声作象声词发“bu”声。然后,标准的坼纹模式又有“卜”的写法,又有“bu”声的发音,即变成“原始”文字,成了意味“占卜”的词。只要推广“卜”的写法和取名法来创造类似的“原始”文字并构成体系,就能使“原始”文字变成真的文字。占卜专家想要把占卜内容登记在龟骨片上,所以想出卜辞的系列,而且创造出所需要之数字的文字。
关于这个过程,我再提出几点注解。
(1)“卜”式的坼纹演变成文字,证据就在“栔”这个字的双关语上,如“栔龟”一语(“栔”本意是“燋契”,引申意为“燋龟”),参见《诗经·大雅·绵》中“爰契我龟”17,指的是“灼龟而产坼”,而另外的“栔文”一语则指的是“卜辞”。
(2)我们不应把(原始)汉字的“卜”字的性质与许久以来出现在陶器上图画符号的性质混为一谈。图画的符号所归属的是物主或制作陶器的工匠,具有个人性质;“卜”字所归属的是坼纹所具有的各种类型,有普通名词的性质。
(3)在卜辞中,占卜准科学上最重要的一部分是辞首的表示宇宙时间坐标的天干和地支的名词,而意味着干支的文字大部分(甲、乙、丙、丁……巳、午、未、申……)都跟“卜”字一样是非象形字,而是几何形字。我们知道占卜专家在创造文字之时,可能不自觉地从“卜”字得到启发。由于创造太多的抽象符号十分困难,只能创造出来五六个,以后就很难再用这个方法创造,贞人(卜官)不得不借助于接近几何符号的象形字,或去寻找其他象形字来假借使用。比如,天干第五字的“戊”与地支第十一字的“戌”,从古字形看是“戈”的两种不同象形,然而在这里它们的象形本意已经完全丧失而演变为抽象符号。在文字出现之前,这些“字”就已存在,但当时是用以表示数字的(不是数学的数字,而是另一种数字)。天干、地支有二十二个字,无法全部用抽象符号创造,所以时人假借了一些象形字。
(4)卜辞的结构构成不是句子式,而是占卜学的方程式(指我借以解释用的)。卜辞的构成式皆如下“式”,绝无例外。
A(干支)× B(贞人):C(命辞)= D(占辞)
A、B、C、D就是占卜涉及的资料;三个运算子(“×”“:”“=”)就是三个关联的工具(一条完整的卜辞包括:叙辞、命辞、占辞和验辞)。此处,AB是叙辞(又叫前辞)。这三个运算子分别是:
“×”即“卜”,占卜;
“:”即“贞”,提出命辞;
“=”即“占”,提出占辞。
比方说,日本京都大学所藏骨片《第一期卜辞0844—0848》中第零八四八则上刻唯一完整的卜辞原文为:
癸巳卜、永贞、旬亡祸。
拟带入公式,读序如下:
癸巳(A)卜(×)永贞(B)(:)旬亡祸(C)“王”占(=)“曰”有灾(D)。18
这种构成式与其说是文章式,不如说是类似数学的方程式。我们留意到三个关联工具的文字:第一个字“卜”,是标准化坼纹的本身;第二个字“贞”,出自“卜”和“鼎”字组合而成的字(“贞”依象形字“鼎”,即简写的“贝”);第三个字“占”也是由“卜”和“口”组合而成,属会意字,都证明卜辞的结构与龟骨坼裂有关系。
有的卜辞附加后辞。后辞有两种:一种是常见的,注明月期;另外一种(验辞)是罕见的,注明占辞预测之结果实现了。但是,这些后辞并不属于卜辞原始状态,而是表示文言语言状态开端。
原来的卜辞实际上与自然语言有相当大距离。有些学者认为这是由于最简陋的原始文章所呈现出的不完整面。而我认为正相反,卜文系统并不是原始文章,而是非常形式化的方程式,是为了满足占卜学需要创造出来的类科学性语言。这样的公式只是用于解释,这是我借用的一种方法,并不是本来的东西。在甲骨上并不是都有验辞的,有验辞的比较少。这不需要特别解释,因为往往在甲骨文上有“验”的文字之前并无符号。
“有没有文字”的问题我没有过多关注,我看重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形式的‘占卜’”。我希望问的问题是“如何解释占卜”以及“为什么汉字是这样的,为什么中国会有甲骨文”。我的目的是希望解释中国文化。开始时我是空想的,因为当时没有材料、没有书,也没有人告诉我。早年研究甲骨文时因为没有书,就去观看甲骨文,发现甲骨文是非常有意思的文化,这个文化现象在拉丁文化、希腊文化中都没有,所以我去分析、解读。后来根据《易》卦去反推。这是中国特有的占卜学,具有中国上古时代文化的特殊特征。我用“思辨”思维的科学方式去想象、分析。中国文化有很多特点,可能中国人都没有注意,但是我不仅注意到了,而且要解释。因为我是外国人,我是从外国人的角度来看中国文化,也许我的某些视角会与中国同仁的视角不同,亦不啻为抛砖引玉。
4.甲骨文字体系后期的演变轨迹是占卜者所发明的文字体系渐渐发展为官方文书工具。
首先出现在祭祀用铜器上,而后出现在所有被当作档案保存的行政文件上,占卜者所发明的文字体系就如此演变成为文言文。
孔子为恢复王道政治制度,删改所有官方档案,将官方专用文言文这一工具私人化。其后不久,这一工具即被儒家据为私有。如此,文言文就成了知识分子发表个人意见的媒介。作者文学便于中国产生。这一过程由诸子率先发端。然而,由于文言文起源于占卜学这一非常形式化的文字体系,故而它一直保有与口语大不相同的特点。直至唐朝时出现变文,汉字才开始用来记录白话。用汉字做口语这一形式最初由和尚发明。从文言文到书面语,则仍继续维持汉字原有精神,即占卜性精神——类似坼裂一样,每个字都蕴涵神秘而超越普通含义的意义。在中国,只有书法家具有这种优势,他们像通晓古代占卜学的史官一样通晓美术,同时又通晓文章。书法作品就像占卜技术一样尽显其绝妙之处——诗、书、画一体,既有语言之意又有书法艺术含量,其他文化中不可能有这种关系。另外,文字的创造亦使占卜技术大为发展,直到使用算数方法的筮占出现。
二、从龟卜到筮占,再到《易经》的重卦
1.殷朝时代的数字卦以前没有筮占。
虽然《易》卦传统可溯源追本到所谓伏羲演八卦,但果真有据可考吗?迄今最早的数字原卦,要等到殷商后期才出现。截至今日,据统计数字表明,此卦种尚存刻于龟甲的有十六卦,刻于陶器及铜戈的有三十四卦。19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们是不可理解的。幸得张政烺先生识破其谜底,以具有说服力的论据证明它们就是《易经》之卦的原始形式。问题在于其原始形式之本体状态及起源应如何说明。
数字卦不同于《易》卦的主要特征有二:(1)《易》卦以四个数字为本(营数:6—7—8—9),原卦却以七个数字为要(1—5—6—7—8—9—10),这就与所有阴阳思辨说中的奇偶平衡原则完全不相符;(2)《易》卦通常以三爻或六爻一组(八卦:三爻之组;重卦:六爻之组),数字原卦以6为常数,兼有3、4或5。这种尚未固定成型的态势,正显示出原卦作为《易》卦的初始形态,远早于《易经》所确立的系统化的占卜形式。
如果这些根本性的差异使我们得出原卦并非由简单的《易》卦变形而来这一结论,那么我们又要去何处寻觅其源头呢?可以肯定的是,原卦之意仅能由兆纹之意衍生出来,在刻满兆纹的龟甲中去寻求原卦的真正含义,将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每个组成原卦的数字都有相应的“卜”字形坼纹与之对应,用该坼纹组成的兆纹去对应与原卦相同的卜兆,《易》卦系统起点其实也是基于此6或7的数种而创成定式的。坼纹类型的估算定式作为数字原卦之源应该有据可考,然因迄今未有殷末卜官施职之存世记载,故尚未明了。我们可以合理解释从龟卜到《易》卦:前人首先提高和完善龟甲腹部钻凿实践技术,使兆墨“卜”纹的标准化、统一化成为可能。凭借这种特殊技艺,使各类坼纹得以相互区别、变异和发展,最终形成六或者七个类别,每一类都具备自身特有的吉凶征兆(如吉兆是“卜首仰”,凶兆是“卜首俯”或“身节折”等)。以此将坼纹类型划分为六至七种,并加以编号,至此便将繁琐复杂的灼龟手续演变为简单的抽签代表坼纹的记号定式。
我们继续推理,坼纹类型的估算定式对数字原卦的出现及其后形成文字体系都起到一定作用,此二者皆依同一心理原素而成。简化后新的抽签辨坼程序,使得《易》卦这一本用来铭刻、记录卜辞的中央垄断权力可能延伸至更广阔领域。至此,该简易的操作方式使得占卜成为普遍可见的问事手段,甚至连一些日常使用的器皿上也可出现针对日常事务占卜的大量数字原卦。
2.数字卦源起于龟卜。
对于数字原卦是否因袭龟卜的问题,中国学者持是与否两种观点的人都有。张政烺先生以为数字卦属于跟龟卜没有关系的占筮技术,屈万里先生则认为其本来就源于龟卜20。我也以为其源于龟卜,但我有自己的见解。我特别注意到龟卜技术合理化和科学化的进程:即经过先前用象征整个宇宙形象的乌龟来进行占卜的第一阶段后,再继续第二阶段——龟甲钻凿,然后再继续第三阶段,即于龟甲上刻卜辞,最后将符合占卜逻辑的卜纹合理化转换成占筮逻辑上的数字卦,此为第四阶段。
有学者否认占筮可能来源于龟卜一说,认为事实上甲骨兆纹没有规律,《史记·龟策列传》曰:“灼龟观兆,变化无穷。”21因此,有规则的卦不可能从无规则的龟骨卜兆中演变出来。这些学者的说法值得商榷。“灼龟观兆,变化无穷”并不是指构成卜兆的龟甲坼纹没有规则。相反,在龟甲反面施以钻凿,挖出相当复杂的小洞,正是为了在正面灼出十分标准化的“”或是“”形的“卜”式坼纹。如此标准化后的坼纹,其独特的变化不应是无穷的,而应是很少的。大约是这样的一些形式:横纹向上/横纹向下/横纹水平/横纹节圻/横纹首部向上足胗/横纹分叉等。我们可以假设贞人(卜官)所区别的卜式演变类别一共有六类,只要取六个号码与其对应,就可以很容易地用抽签的方法替代灼龟坼纹的复杂方法。
这种进程有没有被证实?由于我们无法得到殷代占卜程序的直接资料,回答自然还是否定的。我们也无法知道那个时代的卜官所区别出的变化种类确切如何,以及事实上到底有几种(很可能先前是不一致的,专家中大概就有分歧意见),但是原理上并没有别的论法可以解释这无可置疑的占筮与龟卜间如下列所言的紧密联系的特别征象:(1)数字原卦是跟卜纹一样被刻在龟甲上的;(2)卦字从“圭”从“卜”,意味着“系列”(“圭”= 4个“—”联系起来)的“卜”;(3)尽管《易经》卦辞产生较晚,但它们依然还保存许多与卜辞相似的语法或成语特点。
由号码替代卜纹开启的占卜学的科学性、合理性思维进程,将最终引发数字原卦的数字学逻辑代替坼纹的形式相似性逻辑。下面我们进一步分析。
三、从数字原卦到《易经》爻卦
1.以未定的若干数字作一组的形态被修正,常规的以六个数字为一组的卦确立。
龟卜方法,一事灼几坼是不一定的,在同一个龟甲上可以有从一至五卜,在几个龟甲上可以有从一至十卜。至于数字原卦内替代卜纹的数字,最常出现的是以三个数字为一组,但是也有以四个、五个或六个数字作一组的时候。22这种形态最终规律化,是以六个数字(即后来的六爻)的卦为定式。为什么是六个?可能与六合(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有关,此即是占卜学上《易》卦所凭借的空间概念。
2.原卦所使用的1—5—6—7—8—9作数位的系统被修正,6—7—8—9(《易经》“四营”)的系统成立。
在数字原卦系统里,数位与龟卜所用的标准化坼纹一样多,这就是说大概有6个数位(也许7个,有时用10个)。问题在于为什么2—3—4开始就被排除在外?
张政烺先生给出的回答如下:因为古汉字的数字从一到四都是积横画为一、二、三、四(指四条横线的积横),自上而下书写在一起不易分辨,因此将二、三、四从字面上去掉,归并到相邻的偶数或奇数之中,二、四并入六,三并入一。23
我认为2—3—4在事实上确实可能是为了避免混淆而弃之不用,但是卜官为补此缺而将“二、四并入六,三并入一”却未尝可信。因为张政烺先生的归纳,是以原卦数字中已存在奇偶平衡的猜测为前提。然而正是在这里,这位杰出的学者用《易》卦之原则注解原卦,犯下了脱离时代语境的错误。此平衡是基于占卜学的科学化、合理化而缓慢形成的。在原卦的初始阶段,占卜官们极有可能为了防止一、二、三、四(指四条横线的积横)自上而下彼此掺合,便选择了在5到10之间的数字作为号码来代表表示吉凶等级之标准的坼纹。至于置之不用的数字1,则单独用作一个卜纹号码,即垂直而不仰或俯亦不节折、不分叉的卜纹,其意义是非吉非凶。
如果同上所言,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非类性的数字1会被《易》卦系统舍去。此后,前五个数字中唯一一个留在系统内的数字5也被排除出去。因为占卜学理论思辨势必区分出1、2、3、4、5作为一个整体,进而渐渐演变成所谓“生数”,既是体现天地五行、万物归一的基因组性的数,即与6、7、8、9、10对应的整体,从而渐渐演变成所谓“成数”,又是体现五行所盛产的万物表型。而且思辨推断“生数”属于龟卜系统,而“成数”属于筮占系统。然而,因万物表型都以阴阳为区别,而筮占“成数”系统必须要体现奇偶平衡,所以占卜学专家撇开数字10不管,而只截用6、7、8、9作“四营”。
3.从数字卦到爻卦。
(1)在卜官们看来,每个数字都内在地含有本动力(这将准科学的占卜学与真科学的数学区别开来)。所以,按照占卜学理论,阳性数字7内在动力使它变成还是阳性的数字9,而数字9内在动力令它变成阴性数字8。因此,数字7比数字9更内含阳性之力,算作“少阳”(青年阳),尤其代表阳气。相反,阴性数字8内在动力使它变成还是阴性的6,而数字6内在动力令它变成阳性的7。因此,数字8比数字6更内含阴性力量,算作“少阴”(青年阴),尤其代表阴气。占卜学思辨比数学方式具有更深刻的阴阳道理。
(2)随后,占卜专家把数字7古文字写法,类似加号“十”的符号逐渐该改变成“”,并最终简化为“—”,以用作“阳”的书写符号;把数字8古文写法“八”逐渐改变成“”,并最终简化为“- -”,以用作“阴”的符号。至此,爻卦代替类卦被系统载入《易经》。24
正如在六边的矩阵上表达两个符号的算术可能性有六十四种一样,《易》卦也由六十四卦组成。这种辩证思维自然而然地存续于对《易》卦各种可能的分析、计算和排列之中,并将其归纳为以下的逻辑发展程序:
太极生两象(“—”和“- -”)——两象生八卦——八卦演六十四重卦。
这一理论上的演化过程是通过推论历史、伏羲神话及后人传奇故事得到的,而真实的《易》卦产生过程远比此繁琐复杂。仅以此文叙其一二。
四、结论
中国哲学思辨在占卜学中成型,其遗传因子在中国哲学思辨领域中持续生效。这就是中国思想与西方思想如此不同的原因。西方思想以神学思辨为起点向前发展,而中国思想则从占卜学思辨出发。因此中国很早就产生了《易经》。处于中国传统语境下的《易经》,如同西方传统语境中的《圣经》一样,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思想史发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