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根据以往的经验选择沿湖岸而走,这是一条天然的沙石路,有始有终,且水对于野兽具有普遍的威慑力。
我们戴着从当地人的市集上买来的丛林帽,背着包前行,包里装着相机、望远镜、水、一些食物与应急物品,就像专业的科考人员。
“其实这里的水中才有更大的危险。”我笑说。
托克逊明白我是在指水怪。不过对于“水怪”,我有清晰的认识,曾经写水怪小说,查阅了太多资料,我明白“水怪”也许只是鱼,但是我仍然在心中为它留存一片幻想,因为那是我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水怪”给予过我太多绚烂梦想,这里,喀纳斯,是我的伟大圣地。
所以我一直心心念念渴望见到它,无论它是鱼还是真正的怪兽。
托克逊也是一样,太多来到喀纳斯的人只是因为慕名巨兽,许多人有幸目击过水中大鱼,并拍摄记录下来。
托克逊如果拍到一张这样的照片,必有年终大奖。
我们各怀理想地顺着湖岸一直往里走,渐渐地,森林越来越密集,托克逊捡起了两根落木,抛给我一根,我们拄着它做好艰难跋涉的准备。
不过很快就开始打闹起来,一路开心大笑,但因为我们的喧哗惊动了林间的一只鹿,它仓皇跑跳,树丛沙沙作响,随即消失在森林深处。
“你看见了吗?”我望着森林,问托克逊。
他遗憾地放下相机,“看见了。”但是没能来得及捕捉到画面。
我也看见了,是一只红鹿,体型不大,没有角,是只母鹿。
我们还遇见了熊。那是在湖的一处拐角地带,我站在一块大礁石上,拿出望远镜四下查看,这时我放在托克逊肩上的手抓得紧了,我看到湖对岸的林木稀疏处有几个黑点在移动。
“熊!”我说。
“我看看。”托克逊从我这里拿过望远镜。
“快!来这里!”我说着就往森林中跑。我们爬到半山腰,与湖对面的熊保持水平,我们伏倒在翠绿浓郁的密林中,架起望远镜与相机开始捕捉画面。
这是一头壮硕的母棕熊带着两只好动的小熊在觅食。
虽然距离熊非常远,但这山谷奇静,我们的快门声似乎被熊所耳闻,它抬起头,鼻尖朝向天空嗅着,我与托克逊屏气凝神,停下动作。母熊观察了一阵,确定没有危险,便又怡然自在地嗅起地面。
我的眼睛不离取景器,“真好啊。”我感叹说。
托克逊的长焦镜头如同炮筒,足有一米长,他兴奋地笑着,又按下快门。
这群熊似乎与我们有缘分,迟迟不离去,小熊们一蹦一跳,快乐至极,我拨开遮挡住视线的草与长叶片,用望远镜继续观察着它们,一瞬间,我又想起了那头鹿。
一头母鹿,带着一只小鹿,在森林中,遇见一头正带着一只小熊觅食的母熊,狭路相逢,母熊猎杀了母鹿,小熊也学着母亲的样子猎杀小鹿,但是当小熊将小鹿扑倒时,却在对视的那一刹那因为小鹿楚楚动“熊”的双眼而莫名其妙地心颤了一下,因此放走了小鹿。
多年以后,当那只小公熊成长为一头强壮气盛的青年公熊,有一天又在森林中遇见了当年被自己放走的那只小鹿,小鹿如今已经长成了一头美丽轻盈的母鹿,又到了搏杀时刻,可是熊已经爱上了它。
我将这个构思告诉托克逊,“你觉得怎么样?”
他认真地听着,“那么意思就是说,熊以后要改吃素咯?”他举起望远镜。
“是的,后续的故事还有很长,当它们结婚之后,饮食问题会是它们主要的婚姻危机。”
“离婚证书是松鼠颁发的吗?”
“离婚多年后再相遇一定感慨万千。”我为它们深深地担忧,“这是片充满爱恨情仇的森林。”
而且这片森林没有尽头,随着山峦起伏连绵不绝,我们又往前走了很久很久,奇怪的动物叫声越来越多且复杂,神秘的鸟儿们也扑剌剌地起飞,我们看见一处美丽的悬崖,在那上面一定可以俯瞰到喀纳斯湖隐藏部分的全景。
我们决定上去。
踏着森林中松软的泥土,仿佛走在温暖的厚毛毯上,大片的青苔像是翠绿的绒绣,发着鲜艳的荧光,三五成群的野蘑菇随处可见,树身上的木耳层层堆叠,大松树身体里的松香往外流淌,奇异的昆虫与世无争,从容安详地贴在树面云淡风轻。
山顶上所看到的喀纳斯湖无比壮丽,雄浑地平卧在大地上,见到它的第一眼,它如同磅礴瑰丽的海洋轰地填满了整个胸腔,我听见了心里的巨响,回音久久不散。
我望向它的尽头,云烟弥漫,枝繁叶茂,那里就像远古生物的乐园。
山崖上天高地阔,阳光强烈,风声呜咽,空气稀薄,我与托克逊站在这里,就像两位顶天立地的英雄。
“在这里休息会儿吧。”托克逊说。
我环顾身后,“去那里吧。”我指着一棵奇异的巨大树木。
这棵大树真是伟岸,树皮黑褐,像涂了一层厚厚的漆,上面还有许多肥硕的螺旋疮瘤,一定很古老了,树冠虽不旺盛,但也生机盎然,长长的、强健有力的枝干弯弯曲曲伸至湖边,苍老粗壮的树根就像一只无比坚硬的鹰爪狠狠地扣住大地。
就像魔幻中的场景。
“也许可以对它许个愿什么的。”我说。
放下包,坐在它从地面凸出来的厚实树根上,就像坐在天然的木长椅上。
托克逊拿出压缩饼干、面包、罐头,他在出发时还在女房东那里拿了两个苹果。
“好想躺下来啊!”托克逊快乐地伸直双臂,身子往后仰。
“好主意,等下可以在这里睡个午觉。”我啃着苹果,扭头望向山崖下艳丽蓝绿色的喀纳斯湖,风轻轻地吹拂着我们的发梢,空气太清新,我深呼吸着,像是要将这里全部装进身体里。
吃饱喝足,我们靠着巨树小憩,但其实都是睡不着的,只想多看看这风景,我两手交叉在胸前,两只脚交叠在一起,志得意满地观赏着我的大好风光,托克逊想要爬树,拍更高的全景图,但树太粗壮,太高,他怎样都爬不上去。
这时,我坐起身来,嚼着口香糖的嘴也停下来,手摸索着抓起相机,站起来,“托克逊,你看那是什么?”
托克逊看向我指的地方,在湖的中央。
我走到山崖边,咔咔按起快门,我看见湖的中央有一条巨大的水波纹。
“它在动。”托克逊也拍起来。
是的,它在移动,而且绝对不是风的作用,因为它在直线游动了一会儿后,转了一个弯,巨大的扇形水波纹缓缓扩张。
后来我们在对游客开放的湖区拍了一张距离相当的照片,这张照片中的白色游船在这种距离下是一个小小的白点,再与那张巨大水波纹的照片做对比,发现水波纹的端点比十米长的游船还要大。
且游船行进时形成的水波纹与之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大开眼界。
不过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拍到如此巨大的水下生物运动轨迹,虽然此后我们也常在游客开放区、再次的腹地探险中目睹过将头或背部露出水面的大鱼,见过它们成群在潜游,但是再也没有拍到过如此巨大壮异、令人惊奇的运动轨迹了。
我有时甚至想,大鱼一定是有的,但比大鱼更庞然隐秘的巨兽或许也存在着。
不过这次有缘的奇遇,我拍下了最清晰也是最完整的一系列照片,因为是我最先发现了它,以至于作为职业野外摄影师的托克逊非常嫉妒,经常抱怨。
“你抢了我的饭碗。”他笑着斜视着我说,“那我写一本小说好了。”
我心满意足地想着见到它的那一刻,心中开满奇花,馥郁馨香,将心填得满满的,直往外扑,这也许就是长久的心愿终于实现的畅然感觉。
回程的路上,我们在渐有人烟的山坡上遇见一个牵着三匹马的哈萨克族男孩,他叫做巴灰,做租马的生意,我们都已经很累了,于是骑着马回喀纳斯村。
天色渐晚,我与托克逊满载而归,托克逊坐在马背上还在一张张仔细浏览着他拍下的照片,我望着斜斜落下的夕阳,看着地面上我们被无限拉长的身影,一切都美不胜收。
巴灰身形小巧,眼睛大大的,一闪一闪晶莹剔透,两只尖尖的可爱耳朵精神地立起,活像只小松鼠。他机灵天真,充满生命力。起初因为陌生,加上普通话也不是很好,显得有些羞怯,不过聊上几句后,他便开始侃侃而谈起他的世界了。
“鹿,以前这里有很多,在那个,河边。”他指着远处的一座铁架桥说,“有很多,特别是,这个时候,落山,太阳落山,小鹿一跳一跳,在草丛里,现在没有了,人多了。”
“熊,我没见过,我爸爸见过。我们家有一张狼皮,爷爷留下来的,很大,挂着。”
“明年准备考公务员,当警察,就在那个派出所。”他又指着铁架桥的方位,“对,景区里的派出所。”
“骑马,首先要相信马。”
回到住处已是黄昏,与巴灰告别,说下次还要租他的马,他开心地说好,“我们家,在那边,毡房,也可以住。”他不忘拉生意,要为我们开最低的价。
“下次去看你的爸爸妈妈。”我说。
女房东正坐在木屋前清洗刚摘回来的野莓,看到我们裤子上、鞋子上沾满了草屑、泥土与各种各样奇怪的种子,问:“你们去哪儿玩了?”
“腹地,核心保护区。”我很自豪地说。
她很惊讶,“那里游客不让去的。”
“我知道。”我笑说。
她打量着我们,心里一定在想这两个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我们要她为我们准备一顿丰盛的大餐,她二话没说赶忙去厨房生火,吃过盛宴,我们烧水洗头洗脸洗脚。
夜空中繁星遍布,我坐在木屋前的空地上洗着脚,托克逊蹲在水缸边洗袜子。
“看那北斗七星,好大。”我对托克逊说。
他抬起头看。因为这里海拔较高,星斗硕大明亮,北斗七星排列整齐,没有云雾遮挡,仿佛唾手可得。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北斗七星,很激动。
木屋后小山坡上的简陋厕所更是绝好的观星台,它由一圈矮矮的土墙围成,露天,虽然夜晚周边漆黑一片,但你在畅快如厕的时候,抬起头,便是满眼巨大饱满的璀璨明星。
我总是两手撑着下巴,能看它们很久很久。
直到等在外面又冷又急的托克逊实在憋不住了,“赛木!我快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