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 圣地
  • 李枫
  • 4519字
  • 2024-06-21 11:21:24

那是动荡的一年,因东突厥斯坦恐怖主义袭击,新疆局势很不安定。

9月,我如期到达,生日在旅途中度过,背着旅行包走在层层排列的维和特警中间,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战地记者。

四面八方人心惶惶、戒卫森严,肃静中像随时都会迸出接二连三的暴恐。

赶往布尔津,十多个小时的车程,第二天清晨到达。这其间穿越准噶尔盆地,盆地中盛着一片长有一簇簇灌木丛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这是北方的沙漠,在清晨的微光中,阴冷幽蓝。

到了布尔津,没有像同行一个脖子上挂着单反的外国人那样马不停蹄直奔喀纳斯,我决定先在这小城住一天,逛逛这里,稍作休息。

布尔津简单,干净,北疆因多是哈萨克族人,气氛相对安宁。

夜晚,在有些冰凉的晚风中逛街,买些生活用品,在酒店整理休息,第二天一大早,前往喀纳斯。

三至五个小时的车程,跟着群山起伏,到达喀纳斯,一下车就被一大群疯狂的中年男人热烈包围,挤挤攘攘,人多口杂,都在推荐自家的木屋,他们是做租赁木屋生意的当地人。

我选择了一位皮肤黝黑、笑容忠厚的中年男人,跨上他的摩托,直奔他家的木屋。这位房东先生的眼睛总是笑弯弯的。

到了他家的木屋,前后两座,前面是大木屋,房东夫妇住,后面是小木屋,连着厨房,游客住,这座小木屋建在一棵老树旁,低矮,不规整,很简陋,从土里微微隆起,就像一座稍做了修饰的河狸巢穴。

夫妇俩祖籍青海,父辈援疆来到这里,热心实诚。

不过小小的河狸巢穴还是被不择手段地塞入了三张空床,我已事先声明这里只能我独住,夫妇俩迫于形势导致游客寥寥无几也就欣然答应,于是我开始一个人周游喀纳斯的美丽却寂寥日子。

第一天没去著名景地,我看中了河狸巢穴后的这座小山,即兴攀登,一大早,空腹,没带水,因为它从山脚下看上去就像一个坡,以为走两步就到了,结果爬到半途就已坚持不下去,真实的它比视觉上的它要陡峭、高大太多。

第二天吃饱了饭、带足了水再次上山,这次顺利,可爬到山顶发现它连着一座更高的山。于是决定再登上这座山顶。

到了山顶,发现它又连着一座更高的山,更高的山连着另一座更高的山,大地真是惊喜不断,这就是山脉。

终于登上这里最高的山顶,远处只有对面的雪山比它更高了,我气喘吁吁,精疲力竭,心想也许我是第一个到这里的人,且这次不断攀登真是不易,想要留下一处标记作为纪念。

我往前走去,在悬崖边看见一座用石块堆起的石堆,这是到过这里的人堆起的纪念碑,像座小塔。原来已经有这么多人到过这里,都知不易,留下纪念。

我捡起一块长石片,放在塔的最高处。

山上空荡寂静,只有强烈光线、风、我的喘息声、吞咽声、齐膝草丛中怪叫振翅发出警告的奇异大昆虫。

每天白天我外出游玩,夜晚归来,趴在床沿借着微弱昏黄的灯光记录美好风光,入睡前,女房东会来细心地询问:“小伙子,还有啥需要不?没有我就去睡了。”

“没有了,去睡吧。”我低下头,继续写作。

每天如此,一个人穿行在喀纳斯,自由无束,却也有些寂寞,不过我是来办正事的,内心也就充实。

直到有一天,也是我正趴在床边写字的时候,女房东已在我门前鬼鬼祟祟徘徊了一阵,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敲了敲我的窗,欲言又止,“小伙子,你睡了没?”

我看了看头顶歪歪扭扭、有气无力垂着的裸灯泡,“还没有,什么事?”

“嗯,是这样的。”她有些不安,“我想和你商量个事……”

“怎么了?”我起身去开门。

“刚刚又到了一位小伙子。”她顿了顿,“也是从北京来的,刚刚到的,小伙子累坏了,你能不能和他一起住?就一晚,他明天就要走……”

我推开门,这个人就是托克逊。

托克逊原名Alex,父亲是德裔美国人,母亲是香港人,从小便学习中文,粤语也非常流利,比我大两岁,目前在纽约一家年轻的人文杂志社担任摄影师,与我一样,他也是因为一张照片认识了喀纳斯,这次与其他几个摄影师被指派到新疆,他主动提议负责喀纳斯地区的采拍,此外,他还准备以个人名义出版一部关于这里的摄影集。

我当时眼睛一亮,我也正在准备一部游记集。

两人迅速打成一团,最左边的床上放行李,我睡在中间,托克逊睡在最右边,我们半卧着彻头彻尾地聊了一个晚上。

至今仍然清晰记得那次聊天,聊到最后,两人都盘腿坐在床沿手舞足蹈。

托克逊有一头棕黑色的小卷发,贴头皮时就像利索的古罗马人,眉目深邃,鼻梁挺直,看上去像一个外国人,但说起话来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中华人,虽然带有一些港台腔,在北京待过一段时间,儿化音也运用得驾轻就熟,很有语言天赋,更可贵的是,他是一位话痨,与我一样,不讲则已,一旦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无遮无拦。

他与我还有太多相像的地方。

我出生在一个地质勘探部队,这个部队由天南海北的人组成,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就像吉普赛式的游牧民族游走于全国各地。我是北方人,却出生在南方,可我们的生活习惯却一直遵循北方传统,我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单位中,都不会说方言,我们自己有学校、医院、工厂、印刷厂,似乎是自立根生,只是“借”了别人的一块地。我们走出去与当地人简直格格不入,一开口便暴露了身份来历。

所以我们对“故乡”这个词都有一种迷茫感,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来自哪里,属于哪里。

托克逊也不知道故乡在哪里,他从小就在生活环境的不断变动中成长,在香港出生,在广州住过,七岁那年被接到美国,十八岁去欧洲游学,他也不确定将来会在哪里长期定居,内心中的不安定感总是在不断催促他去更远一点儿、更多不同的地方看看,去试着寻找归宿感,去寻找一种叫“家”的感觉。

我们都是一样的,都在寻找那个永恒稳固的家。

“孤独感就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小孩,一路上风雨兼程,隐约知道也许哪里都不是家,或者家就是脚下的这条路。”

“这是一条漫漫的长路,不然人何必要一生。”

那次聊天,我在稿纸上写下了这两句话。托克逊接过去看,“对,就是孤独感。人永恒的孤独感。”他说。

以至于后来我们在聊到新疆地名时,托克逊突然说:“嗨,帮我想个新疆名字吧。”

“‘托克逊’,怎么样?”

“‘托克逊’?为什么?”

“‘逊’这个字很有意思,你看,把它拆散,行走的小孑。”我拿着笔在纸上一个个指给他看。

“噢。”他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那‘托克逊’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新疆地名。”

“嗯,我可以用它做我的笔名。”

“你也有笔名啊?”

“是啊,我也很喜欢写作,我出过一本关于黄石国家公园的摄影集,里面的所有文章包括文案都是我一个人搞定的。”

“下次我可要见识见识。”

“没问题。”他笑了,“那你有新疆名字吗?”

“阿里木江,一个维族名字,我挺喜欢,但是太大众了。”

“你也起一个地名吧。”

我想了想,“赛里木,我喜欢,一个湖,很美,我就叫‘赛木逊’吧!”就这样随意地定下来,“也可以做笔名。”但是从未用过。

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小孩。

除此之外,我与托克逊也都是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都是积极的冒险狂,狂热的探险爱好者,我们想要环游世界,想要在雨林中穿梭,在沙漠中开车,去南极,去航海,去各种各样人迹罕至惊险刺激的地方,如果有可能,我们还想要漂浮在宇宙中慢慢探索。

而且我们都是混血,当然,我是混省的。

于是接下来的每一天,我们都会结伴在这圣地探险。我们的着装精练,我一件白T恤塞进牛仔裤,托克逊一件格子衬衫配马甲,同时戴好墨镜,每人手上拎着一个单反,潇洒帅气地走出河狸巢穴仿佛人手一把机枪。

附近村民纷纷侧目,我们用墨镜反光扫射。

喀纳斯是西伯利亚物种分布区,拥有北欧景色,西伯利亚松、欧洲山杨、云杉、冷杉、白桦此起彼伏,九月到十月是这里最绚烂的季节,大片大片的森林开始变色,赤橙黄绿,配上淡薄荷色的河水与蓝绿色的喀纳斯湖,炫目得如同传说中遥远的神话世界。

因此这里吸引了很多摄影师,在这旅者萧条的一年,来到这里的大多都是创作者,一大清早起床外出的,都是背着或端着巨大长焦镜头与超广角的摄影师或摄影爱好者们,彼此也不打招呼,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在他们眼中,我们也是一样。我与托克逊彼此拎着相机,走在沿河而建的木栈道上,这条长长的木道一直通向喀纳斯湖,人在上面走,一面是河水或湖水,一面是森林,水中偶尔有漂亮的水鸟在打转,林中叼着松果的松鼠时不时上蹿下跳。

“看那儿。”托克逊指着一只被我们惊扰而快速逃窜的松鼠,这只松鼠逃到树背后还不时地将小脑袋探出来打量我们。

而我正在全神贯注地拍摄一只停留在枝杈上的松鼠,这只松鼠一手抱着松果,一手撑着树干,面朝我,姿势极美,一动不动。

“它为什么不动呢?”我一连拍了很多张,变换了很多角度,甚至走到离它很近的地方,可它依然不为所动,像是雕塑。

等我们离开后,我再回头看它,它却已消失不见。

有时很想成为这森林中的一分子,我们路过林间一棵折断了的大树,这大树只剩矮矮一截,远远看上去就觉得像是一张天然的圆桌,上面可以摆上葡萄酒、餐盘、果蔬、面包,它非常平整,浑然天成,我甚至想,当没有人的时候或天色渐晚,森林中的动物们会不会聚集到这里就餐或开个会?

这森林总是让人异想天开。

走着走着,走到了湖畔,伟大的喀纳斯湖静静地平铺在眼前,在人们发现它之前,它一定比现在要美上无数倍,那时湖面上没有游艇,湖边没有木道,没有兴建的游客设施,没有烟头也没有吵闹。但是我们又何以能想像到它的美。

人的欲望与慈悲纠缠鏖斗世世代代。

“哇!”托克逊兴高采烈地走过去,“到了!”

随即到了他一顿抓拍大展身手的好时候,我们就这样一路拍拍停停来到了越来越静谧的地方,湖的深处。

这木栈道修得实在是太妙了,奇妙之处就在于它能让你的心境也渐渐地静下来,非常适合思考。可能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美丽的大环境。大自然总是带人们进入那片最原始却又是最本真的奇幻境界,它带着人们的心回到了赤诚。

于是我们都沉默了下来,脚步也慢下来,像是闲庭信步,我走在前面,伴着鸟鸣风声,大片大片的灵感与体悟在脑海中铺陈开来,我深呼吸,有很多刹那都想要永远留在这里。托克逊走在后面,望一望林中的蘑菇,不时走进林间蹲下观察。

“嘿,赛木!”托克逊顺口地这样称呼我,指着一只野蘑菇对我说,“你看它是紫色的。”

“一定是有毒的,像一个大电灯泡。”

走在这里,无言地思忖着心事或是与友人轻谈几句,感觉真是美好、安然。

我们沿着木栈道翻山越岭,走上长长的阶梯,像通往云端,路过一片草海,黄绿色仿佛无边麦田,路过古人留下的岩画,想从这些被记录下来的动物形象中寻找到水怪的模样。

不过前方走不通了。再往前是核心保护区,为最大程度地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狭长蜿蜒的喀纳斯湖后大半部分不对游人开放。

据说那里面有许多野生动物,狼、棕熊、驼鹿,传说中的水怪也经常在那儿出没,那里一定是云烟缭绕极为原始的自然环境。据说那里有一座大雪山,山下密林丛生。

“我一定要去那里!”回到住处,我激动地打着响指说。

“我也是!”托克逊与我一拍即合。

不过,“小伙子们……”房东大妈畏畏缩缩地站在门边,说,“我还要麻烦你们一个事……”

“又有一个从北京来的小伙子?”我敞开腿坐在床沿说。

“不是,是上海来的。”大妈义正词严地纠正了我。

“我们已经没有地方放行李了。”托克逊走到门边,手肘支在门框上,大拇指朝后指了指一床的凌乱物品说。

“这样吧,这张床我定下来。”我说。

后来我们离开喀纳斯,结清了全部床费,并且将剩下的食品留给房东,女房东很感激,请我们吃她特意制作的点心。

那天合上门后,我与托克逊铺展开地图,查找相关资料,你一句我一句,为进入秘境做足准备,第二天大清早便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