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汉国家祭祀史稿(修订本)
- 田天
- 4194字
- 2024-04-22 18:15:43
二、陈宝与怒特
(一)陈宝、怒特考
陈宝原是秦人特有的祭祀,地位尊崇。传说文公得陈宝,秦人因此称霸诸侯。西汉王朝继承了陈宝祭祀,直至西汉末年还以之为高级别国家祭祀。东汉以后,陈宝祠退出国家祭祀的行列,但后世帝王仍以得陈宝为祥瑞。陈宝祠屡经变迁,与其他神祠分合,其祭祀在后代绵延上千年,至今仍存[95]。然而,“陈宝”的具体所指却扑朔迷离。
《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十九年(前747),“得陈宝”[96],《十二诸侯年表》与之相同[97]。《封禅书》的记载更为具体生动[98]:
作鄜畤后九年,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或岁不至,或岁数来,来也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南来集于祠城,则若雄鸡,其声殷云,野鸡夜雊。以一牢祠,命曰陈宝。
以《史》《汉》之记载,陈宝是秦文公所得的一块灵异的石头。《封禅书》模糊地称陈宝为“若石”,《汉书·郊祀志》袭用《封禅书》原文。《史记·秦本纪》《集解》引苏林云陈宝“质如石,似肝”[99]。西汉一朝,陈宝仍时常显圣,刘向曾描述道:“汉兴,世世常来,光色赤黄,长四五丈,直祠而息,音声砰隐,野鸡皆雊。”[100]据《封禅书》与《郊祀志》的记载,陈宝多以夜间显圣,伴有光芒和巨大的声响,使周围的野鸡发出鸣叫。学者对“陈宝”之所指也多有推测,其中陨石说占据主流[101]。李零进一步指出,“陈宝”为铁陨石[102]。
陈宝故事在后代衍生出许多传说,以《史记·秦本纪》《正义》引《晋太康地志》所述最详[103]:
秦文公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不知名,牵以献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脑。即欲杀之,拍捶其首。”媦亦语曰:“二童子名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陈仓人乃逐二童子,化为雉,雌上陈仓北阪,为石,秦祠之。
《晋太康地志》载,所谓陈宝本是两个童子,在躲避秦人追捕的过程中变为雌雄二雉,雌雉又化为石头,即为秦人所祠之陈宝。由此,陈宝从引起野雉鸣叫的“若石”,转为直接与“鸡”或“雉”一类的生物联系起来。《史记·封禅书》《集解》所引《三秦记》径以陈宝为石鸡:“太白山西有陈仓山,山有石鸡,与山鸡不别。赵高烧山,山鸡飞去,而石鸡不去,晨鸣山头,声闻三里。”[104]吕敏则将陈宝显灵诠释为“一只属天的雄雉与属地的石头之间的交媾”[105]。
陈宝与野雉的关联也并非晚起的传说,扬雄《校猎赋》云[106]:
蹈飞豹,绢嘄阳。追天宝,出一方。应駍声,击流光。壄尽山穷,囊括其雌雄。沉沉容容,遥噱虖紭中。
其中提到“天宝”有雌雄两只。注家多以为“天宝”即陈宝,如应劭注曰:“天宝,陈宝也。”晋灼曰:“天宝,鸡头人身。”颜师古引如淳曰:“陈宝神来下时,駍然有声,又有光精也。”[107]《校猎赋》中出现的“流光”“雌雄”等关键字,也与前引《封禅书》及《晋太康地志》所述情节相涉。如果这种理解不误,西汉晚期,“陈宝”由一只神奇的雌雉幻化而成的传说就已存在。以秦王朝对陈宝的重视程度,所谓“得雄者王,得雌者霸”的说法或有更早的来源。
《封禅书》载陈宝祠的位置在“陈仓北阪”。《史记·封禅书》《集解》亦引服虔说:“在北,或曰在陈仓北。”[108]一说陈宝在陈仓山上。《封禅书》《正义》引《三秦记》云:“太白山西有陈仓山,山有石鸡。”同条又引《括地志》云:“宝鸡神祠在汉陈仓县故城中,今陈仓县东。石鸡在陈仓山上。”[109]以《括地志》之说,陈宝祠在陈仓县东,而石鸡即“陈宝”在陈仓山上。《水经注》则径以陈宝祠在陈仓山上:“县有陈仓山,山上有陈宝鸡鸣祠。”[110]
陈仓山在汉陈仓县西南,即今宝鸡市南的天台山一带。《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关内道二》凤翔府宝鸡县下有“陈仓山,在县南十里,南接梁、凤二州界”[111],《太平寰宇记》因之[112]。《读史方舆纪要》卷五五《陕西四》凤翔府宝鸡县下“陈仓山”条,载陈仓山在当时的宝鸡:“县东南四十里,一名鸡峰山,上有石类山鸡。”[113]总结以上诸说,只有《水经注》将陈宝祠置于陈仓山上,其他文献只是将“石鸡”与陈仓山相联系[114]。《水经注》先曰“〔陈仓〕山上有陈宝鸡鸣祠”,又曰秦文公“遇之(陈宝)于此坂”,应是混淆了“陈仓北阪”与陈仓山。陈宝祠与陈仓山无关。《汉书·郊祀志》颜注曰:“陈仓之北阪上,城中也。”[115]陈宝祠在秦汉陈仓城北,“北阪”即城北斜坡。
综上,陈宝祠位于秦汉陈仓城北,即今宝鸡市东斗鸡台以东。苏秉琦考察斗鸡台遗址时,晚期陈宝祠仍存,在今宝鸡市东7.5公里之斗鸡台刘家沟东土堡之南[116]。今宝鸡市东戴家湾及团结村犹有陈宝娘娘庙(宝夫人祠)[117]。戴家湾即在斗鸡台以东、刘家台与杨家湾之间。苏秉琦所见与吕敏所考察之戴家湾团结村晚期祠庙,时代上去秦汉已远,但与早期祠庙的祭祀对象有直接关联。
怒特祠的祭祀对象为牛神,李零认为即秦岭羚牛[118]。《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二十七年(前739),“伐南山大梓,丰大特”。此即所谓“怒特”。《秦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119]:
大梓树在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上。《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时有一人病,夜往山中,闻有鬼语树神曰:‘秦若使人被发,以朱丝绕树伐汝,汝得不困耶?’树神无言。明日,病人语闻公,如其言伐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其后牛出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有骑堕地复上,发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头。汉、魏、晋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
《括地志》所云“雍南山”指陈仓县南十里之“仓山”,应即陈仓山。《太平寰宇记》也将怒特故事系于陈仓山下,与陈宝故事并列[120]。
扬雄《河东赋》也记载了牛神故事,曰:“秦神下詟,跖魂负沴。河灵矍踢,爪华蹈衰。”[121]所谓“秦神下詟,跖魂负沴”[122],颜注引苏林曰[123]:
秦文公时庭中有怪化为牛,走到南山梓树中,伐梓树,后化入丰水,文公恶之,故作其象以厌焉。今之茸头是也,故曰“秦神”。
苏林所记怒特故事与《列异传》《录异传》《水经注》都有所不同,但大牛与南山梓树互相转化,以及牛入丰水的情节则与其他文献无异。
至于怒特祠的位置,《史记·秦本纪》《集解》引徐广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图大牛,上生树本,有牛从木中出,后见于丰水之中。”[124]《水经注》也载怒特祠于武都故道县[125],即今陕西省凤县。以上记载中,与怒特故事相关的地点有三:丰水、南山、武都故道县。丰水发源于沣峪河,自今咸阳市入渭[126],与雍地有一段距离。秦文公时秦之势力尚未及此,大牛走入丰水可作传说视之,不必一定系于文公时代[127]。《括地志》以“南山”为陈仓山,大梓树在陈仓而祠在故道,距离过远[128]。怒特被与陈仓山联系在一起,可能是受陈宝故事的影响。
关于怒特故事,虽有许多细节仍存疑问,但主干情节比较清楚:文公伐大梓树不能下,后无意间得到克制之法,大梓树被砍断,有牛神从中而出,走入丰水之中。在诸种叙述中,克制大梓树的具体物品略有不同,《录异传》所叙为朱丝与“被发”的战士,《列异传》为赤灰及穿赤衣的战士,《汉书》颜注引苏林说为“茸头”。朱丝与“被发”性质相似,都有厌胜作用[129],赤衣或“以灰跋”也明显带有厌胜辟邪之用意。
怒特祠所祭为大梓树所化身的大牛,也是秦人特有的祭祀。不过,《汉书·地理志》未载怒特祠,在《封禅书》《郊祀志》中,也未见汉人对怒特的祭祀。
(二)陈宝、怒特祭祀之内涵
就崇拜对象与故事叙述方式而言,陈宝与怒特故事中有颇多相似之处。首先,两个故事的核心都是幻化过的神物。陈宝原型为雌雄二雉,化作两个童子出现。怒特本为大牛,而以南山大梓树的形象现身。其次,故事的叙述中都有“指认—收服”这一模式。陈宝化身为两个童子指认了“媦”,又被“媦”说破真身。大梓树则被“鬼”指出破解方式,由病人/伤兵听去,转达给秦文公。秦文公由此制服了神物。神物被说破真身后失去原有的力量,这是神话中常见的叙述模式[130],至明清神话故事中还有重复[131]。第三,对神物的征服,都是统治者获得力量或称王兴霸的预兆。关于陈宝,有“得雄者王、得雌者霸”的预言。怒特故事中也有“征服”情节:秦文公先伐大梓树不下,后来才得到制胜方法。征服者在胜利之后,就获得了被征服者的力量。秦文公战胜怒特与“得陈宝”有相似的内涵。
在陈宝故事的不同叙述中,对陈宝作为祥瑞之兆的作用都有特别强调。如《水经注·淯水》述陈宝故事,曰:“光武获雉于此山,以为中兴之祥。”[132]认为汉光武立国之先也得到了陈宝(雄雉)祥瑞。有趣的是,与《晋太康地志》等文献不同,《列异传》将“得陈宝”故事系于秦穆公[133]:
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物,若羊非羊,若猪非猪。牵以献诸公,道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媪,常在地食死人脑,若欲杀之,以柏捶其首。”媪复曰:“彼二童名为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陈仓人告穆公,穆公发徒大猎,果得其雉,又化为石,置之汧渭之间。至文公,为立祠,名陈宝。
《列异传》载文公立陈宝祠,显然是为了符合《史记》的记载。但“得陈宝”却被系于秦穆公,这应是因为穆公在政治上业绩突出,一度称霸,后世追述者将其与“得雌者霸”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但这样一来,便倒错了秦穆公与秦文公的顺序。从这种“谬误”中,也正可见陈宝的象征意义。
在绝大多数记载中,陈宝和怒特的传说都被系于秦文公。秦至襄公始列于诸侯之林,襄公完成了“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伐戎而至岐”的大业。文公时秦国逐步东进,至于汧渭之会,“初有史以纪事”[134]。自文公起,秦国国家制度渐次完善[135]。这类传说与文公相联系,或正因为他在秦国历史上开创制度的地位。文公所立陈宝、怒特二祠,为秦国最有特色的国家祭祀。由此,秦国的国家祭祀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已初具规模。在秦国国家祭祀的建设中,秦文公也处于创始者的地位。
最后,还需略谈陈宝与怒特对于秦国原初国家祭祀的意义。陈宝祭祀的对象是一块雉幻化而成的石头,怒特所祭为一头由大树变化而成的牛,这两种祭祀都呈现出鲜明的原始宗教痕迹。宗教思想史家伊利亚德曾指出,石头与树常是构成圣地的重要因素,在世界很多原始宗教中都曾出现。“石头绝对代表着实在,坚不可摧,亘古久远;树则因其周期性的再生,显示出神圣在生命层面的力量。”[136]陈宝祠建立之后,陈宝时常显圣,至汉犹未衰绝。陈宝祠作为秦人“神圣空间”的内涵十分明确[137]。
在秦人的祭祀中,陈宝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怒特祠或因其与首都距离过远,或因其叙述模式与陈宝相重复,逐渐退居陈宝祭祀之后。可以说,作为秦国原初国家祭祀的陈宝祠,即构成了秦国圣地——雍最初的场域。《封禅书》提出,秦德公时“雍之诸祠自此兴”[138]。事实上,从秦文公起,雍作为秦祭祀中心的地位已开始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