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价值类型理论与资产评估目的

2.1.1 资产评估目的对价值类型的约束

资产评估目的就是资产评估所要达到的目标,资产评估的目的有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之分。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泛指所有资产评估活动共同的目的或目标,即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由引起资产评估的特定经济行为(资产业务)对资产评估的条件约定和目标约定。它不仅会对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具有限定作用,而且也会对具体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具有某种约定。从本质上讲,评估目的对评估结论的价值定义及其类型的约束,是由引起资产评估的具体经济事项所要形成的评估条件对评估结果具体价值表现形式的直接约束或间接约束。

1.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对价值类型的约束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或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是由资产评估的性质及其基本功能决定的。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人士对特定时点及特定条件下资产价值的估计和判断的社会中介活动,一经产生就具有了为委托人以及资产交易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资产价值咨询意见的功能。不论是资产评估的委托人,还是与资产交易有关的当事人,所需要的都是评估师对资产在一定时间及一定条件下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也就是说,不论由何原因引起,不论是什么样的评估对象,就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而言,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类型或价值表现形式必须是公允的。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来说,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本身的条件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公允价值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含了资产评估中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合理评估结果,同时也包括了资产评估中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合理评估结果。因此,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对价值类型的约束是一种原则性的约束。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的评估结果(价值类型)都要公允。

2.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对价值类型的约束

资产评估作为资产评估活动,总是为满足引起资产评估的特定资产业务的需要而进行的。人们通常把引起资产评估的资产业务对评估结果用途的具体要求称为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由于引起资产评估的资产业务各种各样,各种资产业务对资产评估都可能存在着条件约定和目标约定。这些约束条件对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和价值定义也不尽统一。下面列举10种能引起资产评估的资产业务,其对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要求不完全相同,如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以及债务重组。

(1)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拥有单位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通常是指转让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资产转让对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并无特别要求,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2)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产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企业兼并的种类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有些企业兼并活动带有战略性,需要从兼并方的角度或被评估资产的角度考虑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有些企业兼并活动具有被动性,需要从被兼并方的角度考虑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有些企业兼并活动具有整合效应,评估时需要将整合因素考虑进去,来把握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3)企业出售。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他整体资产产权出售的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企业出售对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并无特别要求,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4)企业联营。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入组成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实体的行为。企业联营的种类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有些企业联营活动带有战略性,需要从联营双方的角度考虑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有些联营活动具有整合效应,评估时需要将整合因素考虑进去,来把握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5)股份经营。股份经营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实行股份制经营方式的行为,包括法人持股、内部职工持股、向社会发行不上市股票和上市股票。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股份经营对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并无特别要求,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6)中外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是指我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中外合资、合作对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并无特别要求,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7)企业清算。企业清算包括破产清算、终止清算和结业清算等引起的资产评估,必须考虑市场条件不正常的因素对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影响。

(8)担保。担保是指资产占有单位以本企业的资产为其他单位的经济行为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担保通常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引起的资产评估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的约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正常市场条件和非正常市场条件。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要求选择一种市场条件,并据此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9)企业租赁。企业租赁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经营使用者的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企业租赁对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并无特别要求,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10)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债务重组的类型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评估人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

2.1.2 价值类型理论与资产评估目的的实现

价值类型理论引入到资产评估中至少应满足或实现两个目标:①为资产评估确定公允价值提供坐标或标志。②资产评估是专业人员向非专业人士提供的专业服务,因此应当保证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能被评估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或基本目标就是要给出资产在各种条件下的合理价值或公允价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始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相对于评估时评估对象自身的条件和市场条件而言是合理和公平的。对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和指标应如何把握呢?寻找一个坐标或标志是非常重要的。国际上通行或认可的市场价值,从其定义和满足定义的条件来看,市场价值是一个理想或正常市场条件下资产得到最佳使用或处于最有可能使用状态下的价值。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理想条件下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说是典型的公允价值。肯定了市场价值是理想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或典型的公允价值,市场价值就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坐标或指标,人们就可以根据评估时的具体条件与市场价值成立的条件的比较来判断该种条件下的公允价值。如果没有市场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坐标或指标,各种具体条件下的资产的合理价值或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也就无从把握和实现。资产评估力图判断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基本目标或一般目的也就无从实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论就是要通过合理划分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来帮助评估人员合理把握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是专业人士向非专业人士提供的专业服务,保证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被正确理解和使用是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论要告诫评估人员,什么样的价值表现形式是作为资产公允价值的典型标志或正常条件下的资产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范围内会得到整体市场的认同,而其他的价值表现形式则是一定特殊条件下的资产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范围内,其合理性只能得到局部市场认同。明确资产在不同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表现形式以及其公允性得到市场的认同程度是有差别的事实,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