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说】九四为卦主,四位为诸侯之位,卦主居四,有利于建侯之象。震为行,为征,为建侯;坤为师旅,是利于行师出兵之象。

初六:鸣豫,凶。

【说】豫,和乐也。自鸣和乐,是安于享乐而不知思危,故凶。坤顺而和,初六居下,与四为应,四为震主,震为鸣。初六与九四相和鸣,以豫乐自鸣,故凶。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说】介,坚也。于,比较之词。介于石,坚过于石,比石还坚。介,耿也,耿介过于石也。此言守节操,坚于石。互艮为石,故有坚如石之象。艮为终为止;互坎伏离,离为日。日象伏,所以说“不终日”。六二中正,能守正如石之坚,去安逸不俟终日,故吉。耽溺于安豫,必凶;不溺于豫,屏斥安豫不待日终而积极从事,如何不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说】《释文》:“盱——姚(姚信)作‘旴’,云‘日始出’,引《诗》曰:‘旴日始旦。'”高亨曰:“旴豫者,晨而厌倦也。与上六‘冥豫’正相对为文。”姚氏以“盱”作“旴”,有理。高亨从姚氏说,解为“晨”,是也。盱豫,晨起即安于豫乐也。一日之晨,乃兴办诸事之始,不操不持,不惜晨光,反晨起即求享乐,是有悔之山。有悔当速改过,悔迟则又生悔也。有,同“又”。六三、九四()离之半象,离为日,半象为日始出于地面,未升入天空之时,正象旭也。《随》之九四,亦用此象。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说】由,从也,用也。由豫,和乐之所由。阴为大,坎为交合——阳入于阴中之象也。阴阳相交,豫乐之所从由。四为阴位,九四为阳入阴位。卦体是一阳入于纯坤,故“大”有所得。“大”之得是什么?得阳来交也。坎为疑,九四既成阳入于阴中之象,豫乐已生,故而何疑之有!坤为朋,为发,为合。九四一阳入于坤阴,如一簪插入发中以束发。簪入于发,发聚合以纳簪——此阴阳媾合之暗喻!

或问:谦之九三,亦为阳入纯坤之体中,何不成交合之象?

曰:谦卦之九三,阳入阳位也!阳在阳位,何豫乐之有哉!

六五:贞疾,恒,不死。

【说】坎为心病,为疾。坤为死。震为反生。六五位于尊,又在震体之中,故虽疾而不死。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说】上六本坤之上,坤为暗。冥,暗也。互坎伏离,离为日;震伏巽,巽为入——日入而不见,天已黑也。《坤》上六云:“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言男女交合也。此冥豫者,入夜而豫乐也。成者,媾合有成也,即龙战之义。有渝,有变也,阴阳交而生变,其血玄黄也!男女相合,精血混一,何咎之有!震,阳入阴坤之体也。上六,卦之终也,冥豫既成,成则终,终则变,变则生生不息矣。初六鸣豫之凶,实在于坤阴尚远未能交于阳时,却自鸣和乐——空自鸣豫,实则未交,故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