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的修纂

明政权建立以后,即着手编纂前代史的工作。明洪武二年(1369)二月,始纂修《元史》,以李善长为监修官,宋濂、王祎为总裁官。这次修史,利用了大将徐达从元大都缴获的元十三朝实录和元代修的典章制度史《经世大典》等资料。

关于修史的缘起,明太祖曾对廷臣曰:“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乃诏中书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为监修,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祎为总裁,征山林遗逸之士汪克宽、胡翰、宋禧、陶凯、陈基、赵埙、曾鲁、高启、赵汸、张文海、徐尊生、黄箎、傅恕、王锜、傅著、谢徽十六人同为纂修,开局于天界寺,取元《经世大典》诸书以资参考。”陈建:《皇明通纪》,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6—147页。可见《元史》的编修是以元代历朝实录等原始史料为基础的。朱元璋从一代之兴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载之出发,分析了元代政治治理的历史和弊端,指出了修元史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元主中国,殆将百年。其初君臣朴厚,政事简略,与民休息,时号小康。然昧于先王之道,酣溺胡虏之俗,制度疏阔,礼乐无闻。至其季世,嗣君荒淫,权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颠危。虽间有贤智之臣,言不见用,用不见信,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间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贤人君子,或隐或显,其言行亦多可称者。今命尔等修纂,以备一代之史,务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783页。

此次修史,修成元宁宗以前纪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传六十三卷。然因史料阙匮的缘故,难称完备。宋濂叙述此次修史过程云:“洪武元年秋八月,上既平定朔方,九州攸同,而金匮之书,悉输于秘府。冬十有二月,乃诏儒臣,发其所藏,纂修元史,以成一代之典,而臣濂、臣祎实为之总裁。明年春二月丙寅开局,至秋八月癸书成,纪凡三十有七卷,志五十有三卷,表六卷,传六十有三卷,丞相、宣国公臣率同列表上,已经御览。至若顺帝之时,史官职废,皆无实录可征,因未得为完书。”宋濂等:《元史·目录后记》,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677页。由于所载尚不完备,明太祖乃遣使行天下,采求遗事,扩大史料的范围。

洪武三年(1370)二月初六日,明太祖诏令续修《元史》,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官。参与此书编纂者前后共30人,七月初一日最终修成。《元史》的编纂完成延续了儒家官方史学的传统,也标志了新生的明王朝对于前代在正统意义上的承认。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所以《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元史》多照抄史料,保存了许多元代历史的原始材料。如元朝的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部分内容只是靠《元史》才得以保存下来。但是,由于编修时间过于紧迫,前后两次仅不到一年,多采用已有的文献资料删削修改而成,粗率疏漏也较多。因此,后世学者对《元史》的编纂质量多有批评,如钱大昕云:“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凤凰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页。王树民也认为:“《元史》在二十四史中是最粗率的一部。”王树民:《中国史学史纲要》,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