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标志的简史

1.3.1 中国标志的历史与发展

标志符号的产生是先于图画和文字的。标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发展初期的原始氏族部落时期,这一时期标志已经具备了形成的必要条件。原始社会的堆石结绳(见图1-19)、刻树画图以及后来的太极八卦图等都可视作初期的标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象形文字,如甲骨文、象形图案(见图1-20)就是一种符号标志。早在旧石器时代,人类的祖先就开始在居住的洞穴岩壁和使用的器具上刻画各类符号,以传达信息,交流感情,区分事物。这种原始的方式不断延伸,逐渐形成了一些象形图案和特定的原始部落氏族图腾,所有这些都可以视为早期的原始标志。

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标志也随之而发展。卖出物品上的草标、买卖牲畜的烙印、店门外的旗幡、驿站的灯笼、个人的印章(见图1-21)等,都是进一步发展了的标志。

秦代以前的印章在商品交换时被用作凭信。《周礼》“掌节职”中有“货贿用玺节”一语。有说“玺节者,即今之印章也。”“玺节印章,如今之封检斗矣。”汉末刘熙在其著《释名》中说:“玺者徙也,封物使可转徙而不可发也。”“封检斗”一般称为“封泥”,现在各博物馆都存有汉代的实物,即将货物捆扎好后在绳结上用作固封的泥,上面捺有印章。现存的战国(公元前475~221年)陶器上也有类似的印记。所有这些印章和印记即是我国商标的滥觞。

这些印章和印记一般是用文字来标明生产者姓名、产品产地的。

东汉中期以后,出现许多大豪强的私营作坊,生产铜器,产品遍销全国。较为著名的有董氏、严氏,他们传世的许多铜器上面都注有明显的标志。这是因为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产生了不同生产者制造同一类产品的现象,生产者就需要在自己的产品上做一个能区别其他同类产品的记号,以便宣传推广自己生产或加工的商品。

唐宋时期,从现存的唐宋文物看来,瓷器上就有诸如“郑家小口(‘小口’即茶壶)天下有名”“卞家小口天下第一”等宣传的字样。在北宋名窑龙泉青瓷(见图1-22)上,有“永清窑记”的底款。像这类商标在唐宋瓷器上还有很多如图1-23所示的文物。

宋代,由于纸的发明、活字印刷术的出现,商品经济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具有吸引力的标记、牌号。北宋时代(公元960~1126年),济南的刘家真铺用其门前的石兔作为标志(见图1-24),在产品包装纸上印有白兔图形和“认门前白、兔儿为记”八字,其雕刻铜牌(见图1-25)现存于上海博物馆,为世界商标史上最珍贵的文物。另外还有如图1-26所示的铜镜。

图1-19 结绳

图1-20 象形图案

图1-21 印章

图1-22 北宋名窑龙泉青瓷

图1-23 北宋磁州窑白地黑彩鱼藻纹小口瓶

图1-24 济南的刘家真铺石兔标志

图1-25 铜牌

图1-26 铜镜

从这以后,商标形式又推进了一步。图案中文字的图画,除了代表商品的质量、特点外,还寓有祝福、喜庆等含义,如金银首饰店使用的“和合”“如意”等贺语,如图1-27和图1-28所示,药铺用“鹤鹿同春”“寿星”等祝词,并配以吉祥图案,以迎合顾客心理,如图1-30和图1-31所示。还有一种形式,即在某些产品上使用明记暗号,这是一种保证产品质量的严肃态度,显示了当时我国商界对信誉的珍惜。

明、清时期,商标发展十分缓慢,仅有清代出现的“同仁堂(见图1-32)”“六必居”“泥人张(见图1-29)”等。直至鸦片战争时期(公元1840年),西方列强用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运来大批洋货,情况才有了变化。中国的商标注册始于1904年,清政府受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的影响,颁布了中国的第一部商标法——《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中国市场上,洋货泛滥,外国商标充斥,而中国的商标所占的比重很小。

随着我国民族工商业的产生和发展,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大城市出现了广告公司。

一些美术设计师,用“雪耻”“警钟”字样设计的商标,宣扬爱国主义精神;而“羚羊”商标则表达了抵制洋货的决心。

这一时期出现了很多由两个字组成的高水平作品,造型淳厚,内涵丰富,如图1-33所示。

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始,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不但推动着历史的车轮快速前进,也推动着标志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阶段。19世纪时,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制度便在欧洲各国相继建立起来,以前的商业标志行为如果是个体行为,那么商业性标志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则是国家行为。这种商业标志行为意识的转变,充分说明了人们对商业标志的认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商业性标志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管理,是现代标志成熟发展的重要表现。然而由于中国漫长的封建统治,长期以来,一直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要形式,社会生产力低下,生产技术和设备比较原始落后,商品的产量不足制约了商业的发展,也导致商业性标志发展缓慢,中国的商业标志法律化管理落后了欧洲100年。1904年8月4日,清政府在帝国主义的威胁下颁布了中国第一个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这标志着中国商业开始法律化和秩序化,开始了中国商标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漫长历程。

从抗日战争爆发到全国解放以前,我国民族工商业处境艰难,商标也处于停滞状态。

1950年7月,政务院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50~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标志设计观念和水平已接近国际水平。

图1-27 和合如意标志1

图1-28 和合如意标志2

图1-29 泥人张标志

图1-30 寿星标志

图1-31 鹤鹿同春标志

图1-32 同仁堂标志

图1-33 北大标志

图1-34 京都念慈庵标志

通过对标志历史发展的研究可以看出,自1978年开始,在近40年的时间里,中国商业标志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理有了很大发展。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这绝不是偶然,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充分说明了标志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如图1-34~图1-37所示。

图1-35 健力宝标志

图1-36 中国银行标志

图1-37 中国铁路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