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概括:学习苏联

1949年10月5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召开成立大会,总会会长刘少奇在会上讲话指出:我们要建国,同样也必须“以俄为师”,学习苏联人民的建国经验;苏联有许多世界上所没有的完全新的科学知识,我们只有从苏联才能学到这些科学知识。例如,经济学、银行学、财政学、商业学、教育学等。同年,以法捷耶夫为团长、西蒙诺夫为副团长的苏联文化艺术科学工作者代表团来我国访问。代表团团员、俄罗斯联邦共和国人民教育部副部长杜伯洛维娜在北京、上海等地向我国教育工作者介绍苏联教育工作经验。[2]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成立这所新型的大学是为了适应国家建设需要,接受苏联先进的建设经验,并聘请苏联教授,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新国家的各种建设干部。“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教育方针。12月23日至31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尤其是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就成为教育史研究的重点内容。

新中国教育史学科发展的直接动因与高等师范院校开设教育史课程密切相关。1952年7月16日,教育部颁布试行《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其中规定,“高等师范学校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基础、高级文化与科学水平和教育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中等学校师资”[3]。依据规定,高等师范院校开设教育史课程,教育史课程所讲授的具体内容[4]因高等师范院校不同专业而有差异。同年,中国教育史教学大纲的讨论会在上海召开。1952年7月,教育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师范学院教学计划——《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1952年11月,教育部颁发《关于试行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明确规定教育史为教育专业的必修科目,在本科三、四年级开设,共修192学时,其中讲授128学时、课堂作业64学时,并在科目内容的说明中标注:教育史包括中国教育史及世界教育史。[5]1953年9月,教育部召开全国高等师范教育会议,明确高师教材建设的原则,并讨论了编写包括中国教育史学科在内的教育类课程教材,明确指出需要注意“中国教育史等科目的教材,只能借鉴苏联相当科目的教材的精神实质、观点方法,由自己编写”[6]。1954年4月,教育部颁发“教育系暂行教学计划”,把教育史列为必修课程,在本科三、四年级开设,共修220学时,其中教育史包括中国教育史和世界教育史,并分开教授。[7]1955年夏,教育部在上海召开高等师范教育学教学大纲研讨会,并通过大纲草案,明确提出要“创建和发展新中国教育学”。1956年3月14日,曹孚在“教育科学规划第一次座谈会”上,提出《关于1956—1967年发展教育科学的规划草案》,初稿分为“前言”和“教育学”部分。该稿具体提出了十二年教育学(包括教学法)、心理学、教育史三个方面的重要任务以及具体研究中的中心问题。1956年3月23日至4月4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高等师范教育会议[8],讨论了高等师范教育十二年规划。会议讨论研究了高等师范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明确了高等师范学校的科研方向,对修订教学计划、编订教学大纲、编写教科书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1956年6月2日,中共教育部党组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中央教科所”)筹备处,由戴伯韬负责筹备工作,由曹孚主持外国教育史的研究工作(1957年1月26日,国务院批准进行筹建工作;1960年10月,中央教科所正式成立;1970年6月22日,中央教科所被撤销;1978年7月14日,经邓小平等中央领导批示,国务院批准恢复重建中央教科所)。

从学习苏联先进教育经验到高等师范院校开设教育史课程,从中国教育史教学大纲的讨论到中国教育史和世界教育史教学计划的颁布,从1956—1967年发展教育科学规划到中央教科所的正式成立,新中国教育史学科伴随着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建制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型发展。首先,从中国教育史学科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的中国教育史学科建设和教育史研究,就是从自主编写油印本教材开始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等师范院校,在1953—1954年大多编写了中国教育史教材[9],并进行了校际教材交流。这些油印本中国教育史教材对中国教育史学科的研究目的和任务、研究方法、教材体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初步研究,这些内容既是对以杨贤江为代表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教育史工作者全面学习苏联先进经验的学术尝试。“这些成绩主要是:中国教育史工作者认真、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按社会发展形态对中国古代、近代、现代教育史进行了研究,突出了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对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的影响,贯穿了阶级分析的方法,初步确立了中国教育史的一些学科规范。”[10]同样,“1957年以前的中国教育史研究由于受‘学习苏联’和‘批判资产阶级唯心史观’的影响,强调批判、倡导厚古薄今就成为其基调,又尤其表现在对研究目的和任务的认识、对研究方法的运用和对教材体系的构想诸方面”[11]

其次,从外国教育史学科来看,培养能够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外国教育史研究和教学的工作者,就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外国教育史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因此,学习苏联教育史工作者对于教育史教材建设、教育史研究方面的工作经验,就成为新中国外国教育史工作者首先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从译介苏联的教育史教材到聘请苏联教育史专家来华授课、亲自指导,外国教育史工作者(包括中国教育史工作者)全面开启了学习苏联先进教育经验的历程。“以上工作对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全部停用新中国成立前译著的主要反映西方教育发展的外教史教材和教学参考读物后,苏联的教育史教材和论著填补了外教史教学的空缺。这些外教史教材与论著提出了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考察人类的教育实践与教育理论遗产的问题,并取得了某些成就,使我国学生学到了外国教育史方面的新知识。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教育论著和克鲁普斯卡娅、马卡连柯教育著作的出版,更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和苏联教育理论武装了我国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对外国教育史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第二,正是在这一时期,培养了我国自己的外国教育史教师和科研队伍”,“在此基础上,我国自编的外国教育史教材和论著开始出版。例如,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教育史教研室都编印了《外国教育史讲义》,南京师院与河南师院也编印了《世界教育史》,作为交流教材。北京师大毛礼锐教授和张鸣岐同志编写的《古代中世纪世界教育史》于1957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杭大郑晓沧教授编译的《柏拉图论教育》于1958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2]“这一时期的外国教育史研究遵循唯物史观,在强化学科的党性原则和采用阶级分析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学科发展指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方向。但由于‘左’的干扰,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学科发展相当迟缓,比起二三十年代的研究,在数量上远远赶不上。”[13]

可以说,新中国的外国教育史学科建设正是从学习苏联的过程中开始起航的,所遇到的问题也是在全面学习苏联先进教育经验过程中出现和形成的。同样,为了摆脱学习苏联的僵化模式和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以《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的讲话为标志,它们为中国教育史工作者自主探索教育史学科建设提供了自由讨论的学术氛围,从而实现了新中国教育史学由转型向初建阶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