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医联体建设是推进分级诊疗政策的重要抓手

分级诊疗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治本之策。医联体建设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一次自我整合、自我优化、自我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提出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同时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在指导思想部分明确提出“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并明确了医联体建设中的四种组织模式,即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以上文件作为顶层规划为医联体建设提供了政策框架并指导其发展方向。2018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促进医联体更好更快发展,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相继出台了《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医发〔2018〕2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更加强调了医联体的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发展。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强调了加快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防协同机制等重点任务,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明确了医联体“谁来建”“如何建”“如何联”“如何考核”等重点问题,对促进医联体规范发展,特别是针对近期在疫情防控中出现的短板,从体制机制上补漏洞,强弱项,为各地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医联体合作是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医联体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政策的指示,应积极推进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等专科联盟建设,着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