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妇幼健康司组织制定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总目标为全面、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减少相关疾病母婴传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工作内容:

1.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其家人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水平。

2.为所有孕产妇尽早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3.将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并进行专案管理。实施标准防护措施,减少分娩过程中的疾病传播。

4.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监测感染症状和体征,强化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计划免疫等常规保健服务。

5.尊重感染者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努力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和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如下:

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感染孕产妇孕期需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用药前、用药期间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等检测,及时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喂养方面,提倡人工喂养。

2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发现梅毒感染的孕产妇,需尽早进行规范的青霉素治疗,对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即实施预防性青霉素治疗,同时进行梅毒感染相关检测,及时发现先天梅毒患儿。

3 预防乙肝母婴传播。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需密切监测肝脏功能情况,必要时在传染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同时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后续乙肝疫苗接种。在儿童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及时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以明确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