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传统道德:普及本(重排本)
- 罗国杰主编
- 2878字
- 2022-11-04 17:50:08
第二节 正义
本节案语
正义是一个含义十分广泛的传统道德规范。古人说:“义者,宜也。”意思是说,义就是适宜、适当、应当的意思。义历来被人们所重视,是儒家所提倡的“五常”之一。传统思想认为,义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一个人如果不讲义,就和禽兽差不多了;义还是组成社会的一种根本原则,社会、国家之所以能够维持下去,主要赖于有正义存在。思想家们还特别强调了公义和私义的区别问题。他们认为,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就会提出不同的“义”,有所谓一人之正义,有所谓一时之大义,有所谓天下之通义。传统道德强调的是以整体利益、天下和人民利益为内涵的正义,反对以私义害公义。义作为一种道德的标准,必然要与个人利益发生关系。传统道德要求人们见义思利,以义制利,主张“敬事而后食”, “义以为上”。在正义与个人的利益或生命发生对立和冲突且两者必选其一时,传统道德要人们坚持正义的原则和信念,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种德规范及其思想,在历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和民族的“脊梁”。
【原文】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大意】看见可得的,要考虑是否应该得。
【原文】子曰:“君子义以为质①,礼以行之,孙以出之②,信以成之。” (《论语·卫灵公》)
【注释】①义以为质:以义作为根本。②孙:同“逊”。出:说出。
【大意】孔子说:“君子要以义作为根本,依照礼节即道德行为规范去实行它,用谦逊的语言来表达它,用诚实的态度完成它。”
【原文】曰:义正者何若①?曰: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国②,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墨子·天志下》)
【注释】①义正:以义服人的政治。正通政。何若:如何,怎么样。②庶国:众国。
【大意】义政的实际内涵就是:大者不攻击小者,强者不欺辱弱者,人多势众者不伤害人少势弱者,狡诈机变者不欺负愚笨迟钝者,高贵者不傲视低贱者,富有者不鄙视贫穷者,年壮者不夺取年老者。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么天下各个国家之间就不会用水火、毒药和兵刃相互残害了。
【原文】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①,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②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上》)
【注释】①千驷:四马曰驷。千驷即四千匹马。②介:同“芥”。一介,喻极其轻微的东西。
【大意】如果不是合乎正义的,不是合乎大道的,即使拿天下所有的财富给他作俸禄,他也不会留恋眷顾;给他在那里拴四千匹马,他也不会看一眼。如果不是合乎正义的,不是合乎大道的,就是一点点小东西也不会拿来送给别人,同样也不会向别人要一点点小东西。
【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①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告子上》)
【注释】①熊掌:亦名熊蹯。据《本草纲目》记载:“熊冬月蛰时不食,饿则舐其掌,故其美在掌”。
【大意】孟子说:“鱼,是我想吃的;熊掌,也是我想吃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时,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者不能同时兼得的话,就宁愿牺牲生命而取道义。”
【原文】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①,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②。人何以能群?曰:分③。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④,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
【注释】①气:我国古代一些思想家把气当作原始物质,认为万物都是由气构成的。生:生命。知:知觉,指动物本能的反应。义:道义。②若:如。群:合群,这里指人们按一定职分关系组织起来。彼:它们,指牛马。③分:职分。④一:一致,统一。
【大意】水火是由气的原始物质所构成的,但它们没有生命;草木有生命,但是没有什么知觉和本能的反应;禽兽有知觉和本能的反应,但不知道道义。人有构成身体的原始物质气,有生命,有知觉,还有道义,所以是天下最高贵的事物。人的力气比不上牛,奔跑起来不如马,而牛马却为人所役使,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人能够合群,而牛马不能合群的缘故。人为什么能够合群呢?是因为人有职分,能按一定的职分关系组织起来。职分又怎么能行得通呢?是因为其合乎义。所以以义来定职分,人们的关系就能和谐,能够和谐就能够一致;能够一致,力量就大;力量大,就强大;强大,就能够战胜万物。
【原文】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①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②。虽桀、纣③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④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荀子·大略》)
【注释】①尧舜:传说生活于夏朝之前的两位圣明的君主。尧曾传位于舜,舜传位于夏朝的实际开创者禹。②克:胜。好(hào浩):喜好。③桀纣:古代的两位暴君。桀是夏朝末年的君主,纣是殷朝末年的君主。④上:指统治者。
【大意】正义和财利,是人民所兼有的。纵然是上古的圣王尧舜,也不能够去掉人民对利的追求,然而能够使他们的喜好财利之心不胜过喜好正义。纵然是上古的暴君桀和纣,也不能够去掉人民对于道义的追求,然而能够使他们的喜好道义之心不胜过喜好财利。所以喜好道义胜过了喜好财利的,是治平的世界;喜好财利胜过喜好正义的,是混乱的世界。统治者重视道义,人民的喜好道义之心会胜过喜好财利之心;统治者重视财利,人民的喜好财利之心就会胜过喜好道义之心。
【原文】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①;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之义私矣;以一时之义,视古今之通义,而一时之义私矣;公者重,私者轻矣,权衡之所自定也。(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四《安帝十四》)
【注释】①通义:指适用于一般情况和一切时代的道理和法则。
【大意】有只适用于一个人的道理和法则,有适用于一个时期的道理和法则,有适用于一般情况和一切时代的道理和法则。对于这三种道理和法则,哪个轻哪个重,哪个是公哪个是私,不能不察看清楚。拿一个人的道理和法则与适用于一个时期的道理和法则相比,适用于一个人的道理和法则是私;拿适用于一个时期的道理和法则与通行天下的道理和法则相比,适用于一个时期的道理和法则是私。属于公的道理和法则重,属于私的道理和法则轻,衡量起来自然应当如此。
【原文】其实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后儒①乃云“正其谊不谋其利”,过②矣!宋人喜道之,以文其空疏无用之学。予尝轿其偏,改云:“正其谊③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 (颜元:《四书正误》卷一)
【注释】①后儒:指生活于西汉时期的大儒董仲舒。因其时代后于春秋战国时的儒家,故称后儒。②过:错,过头。③谊:同“义”。
【大意】其实合乎正义的利益,君子也是看重的。后来儒者说“只要讲正当而不要谋求利益”,说得过头了!宋代的人很喜欢宣扬这句话,以便装饰他们提出来的空洞无用的学问和思想。我曾经矫正这句话的偏颇,改为:“讲究应当,同时为了谋取利益,讲明道义而且考虑行为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