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增订8版)
- 王桦宇
- 2356字
- 2022-07-28 10:35:48
第一版序言
法律视野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重构
记得2005年11月的时候,笔者有幸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上海市人大法工委组织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当时上海有名的劳动法学理论和实务方面的专家悉数参加,既有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法律服务机构的代表,也有来自劳动局系统、法院实务系统的仲裁员和法官,还有来自高校理论界的法学教授。当时的场景笔者还记忆犹新,特别是当时上海有一家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表发言,表示对草案中的劳务派遣保证金的规定无法接受,到场的很多专家也提出了不少的批评意见。作为会议组织方的上海市人大法工委的有关负责人,在主持会议的时候,不得不多次建议大家主要是谈问题,不要带情绪。后来,笔者也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几次类似的会议,情形大抵如此。再后来,经过几次审议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意见也都逐渐统一起来。2007年6月29日,这部法律终于获得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笔者在为客户提供劳资关系咨询服务期间,接触到的企业包括跨国集团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种类型,接触到的人群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法务总监、人事经理、法务主管、工会主席、普通员工、执业律师等各个层面,而在此过程中,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当下,无一不体现出对这部法律的重视与关注。笔者曾经接受江苏省一家特大型民营企业的邀请,和该集团公司的总裁就《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进行专题座谈。这位当家人凭借20多年的打拼,在家乡的热土上锻造了机电、证券和房地产领域的辉煌业绩,并成为江苏省第一家有下属子公司在新加坡上市的民营企业。显然,他对中国当下的法律执行和法制环境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部法律对集团公司的影响是巨大的。尽管他还是坚持认为当下法制环境对于法律执行有效性的影响,但是毕竟也已经意识到人力资源管理法制化阶段的即将来临。从这一点上讲,他的想法代表了许多民营企业老总的观点。
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一向被认为是遵守劳动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优秀典范,笔者长期在长三角地区从事劳资关系咨询服务,能够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笔者曾经与一家从事专业器械生产的知名日资企业的总经理有过一次谈话,特别能感觉到日资企业的这种如家庭般爱护员工的理念。即便是竞争激烈的制造行业,他还是坚持为所有员工缴纳全部社保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全额加班费,并提供各种相对完善的福利待遇,而笔者提供劳资关系咨询服务的另一家企业,也就是他在当地的竞争对手,情况却是两样。这位在该日资企业工作长达十几年之久严格按规则办事的中国人,也因此成了总公司所辖子公司中第一位中方总经理,旗下带领数位日籍高管,以法律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底线,以较高的人力成本,最终在制造行业创造了相对较高的法制化运作的竞争神话。笔者也曾接触过一些国有企业老总,他们对《劳动合同法》的态度与规范的外商投资企业大体一致。
但进一层而言,具体到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的环节,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人员则更是处于相对彷徨和痛苦的境地中迎接2008年的到来。董事长、总经理不会亲自去为员工办理招聘录用手续,不会直接与员工设计与签订劳动合同,不会直接去处理工伤认定与赔偿的事项,也不会忙于收集各种证据应对员工的劳动仲裁和诉讼,这些工作都是由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人员来具体负责处理。也正因为如此,再加上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员工的偏重保护,所以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人员最能感觉到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困难和苦楚。录用员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事项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任何一个环节不注意或不重视,都有可能使公司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这些法律责任也意味着公司负担着更多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和违法机会成本,这恐怕是意欲合法经营的企业所不愿意看到的。
《劳动合同法》不只是一部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更意味着劳动立法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至此进入到了一个法制化的阶段。此后的《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诸多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使中国内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更为完善、科学和进步。而这些法律的执行以及这种因法律执行而使中国劳动立法完善、科学和进步的达成则将意味着企业在当下法制环境下必然要完成痛苦中的凤凰涅槃。作为企业在劳资关系领域的咨询顾问,我们接触过海量的操作项目和争议案例,我们也希望通过基于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专业咨询服务能够给企业更多、更妥善和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能使得我们企业的日常劳动人事管理更为规范、更为科学、更富有激励性。当然,这种状况的出现,首先还是需要人力资源法制化的前提意识。
在笔者近段时间的培训日志里,不管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这样的国际大都市,还是苏州、无锡、温州、东莞这样的新兴中小城市,都凝集和记录着各类企业家和人力资源从业者对新法律环境的关注、紧张、期盼与担忧。记得一次从温州飞回上海的旅途中,在即将抵达浦东机场时,我的助手问我此次在温州培训的感受,正好笑容可掬的空姐提醒我们检查安全带并告知飞机正在降落,我说,现在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的感觉和状况,就像乘客面对飞机着陆的感觉一样,刚着陆一瞬间看起来很颠簸、很害怕,但其实一下子过去后就是在跑道上平稳地滑行,直到完全停稳。衷心祝福中国内地的企业家和人力资源从业者能够顺利通过《劳动合同法》的着陆期,企业也因此而得以在新的法律格局下稳健经营与蓬勃发展。希望本书的面世,不仅使企业的高管能够认识到这部新法对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新挑战和新突破,而且也能够给从事具体工作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供实务上的指引和帮助。
王桦宇
于上海浦东
二零零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