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
- 刘秋苏
- 2606字
- 2022-08-01 19:14:11
二、如何提供案件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胜诉策略4:深入沟通,有效把握,确定好“步步为赢”的法律思路。
(一)提前沟通,请来访者准备齐全资料,确保面谈质量
客观存在的证据往往比当事人的陈述更能反映案件的法律事实。因此,为了提高在律师事务所面谈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笔者在与吴某华初步沟通后,告诉她需要携带的资料。鉴于尚未成诉,携带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7项内容。当然,由于每个来访者的情况不一样,所以笔者就需要准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扩展并逐一说明:
1.劳动合同书。
主要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和履行内容情况。劳动合同书主要涉及劳动合同主体的自然情况、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加班费以及工资发放时间、社保缴纳、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保密条款、竞业限制、专业技术培训等,它们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基本法律事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订立劳动合同书,劳动者绝大多数都会有原件,个别劳动者有时候会说确实签了一份或者两份劳动合同书,但用人单位没给自己。也有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书,但有类似于劳动合同书的入职登记表、聘书、合作协议、劳务合同、承包合同等,也需要当事人予以提供,从而对双方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进行法律上的初步判断。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在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书。但极个别情形下存在这么一类案件:明明有劳动合同书,却也得确认劳动关系。原因是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社保部门担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恶意串通,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书来补缴社会保险,无法确认该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就告诉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才能补缴过去某段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2.银行工资流水。
主要证明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劳动报酬最直接对应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工资金额,无论是涉及劳动报酬、加班费,还是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都与工资报酬息息相关。只要是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都需要当事人提供银行流水清单。劳动者工资报酬也是仲裁委、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要素之一。
实践中会出现用人单位远低于劳动者正常工资发放的病假工资、待岗工资等情况,如果是代理劳动者的案件,需要请劳动者提供发放病假工资、待岗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情况。譬如,在笔者代理的17名劳动者与某化纤公司的案件中,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待岗前12个月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计算的。
个别劳动者的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配偶,或者高管,或者财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形式发放的,也要请劳动者打印一下。有的劳动者还有工资条、工资清单,记载工资各个组成项目的明细,有的还有加班时长和加班费等项目。
当然,并非所有应发工资的项目都可被计算在平均工资里,譬如报销款、用餐费用等,都不作为平均工资的基数来计算经济补偿、赔偿金。
3.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清单。
主要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同时也作为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书的情况下证明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证据。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记录用来进一步证明劳动者工资总额,因为银行工资流水是实发工资而不是应发工资,而计算经济补偿、赔偿金的依据是应得工资,即实发工资加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等金额。
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劳动者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去社保部门打印,有的地方是去柜台打印,有的地方是去自助机上查询和打印,以各地的要求为准。以笔者所在的南京市为例,可在人社部门的自助机上查询和打印,识别居民身份证后,会查询到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包括缴费的起止时间、月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代码和名称、缴费险种、缴费年限、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等。涉及社会保险缴费,可以打印《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前者一般一页纸,会打印出个人缴纳的年月、所有缴费单位的代码和名称、缴费险种,是一张汇总表;后者可以打印多页,从个人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一个月到打印的当月或者上月,其中包含的个人每月缴纳的费用比较重要。实践中还会存在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情况,也就是说第三方与劳动者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住房公积金则可去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
4.考勤打卡记录。
目前除了刷卡、刷脸、指纹考勤外,个别公司采取每天签到的方式考勤,不少公司采取手机软件签到的方式进行上下班和加班的考勤,这就会出现上班时间和手机软件签到的时间可能不完全一致的情形。如果作为劳动者的代理一方,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用人单位如作为证据,因为没有劳动者签名且鉴于电子证据的可篡改性,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
5.病假资料。
劳动者请假的,不仅要提交诊断证明、请假单,还要保存好相对应的挂号单、医疗费发票、医药费清单、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病情的真实性,防止用人单位以病假资料不全为由处理劳动者。同时劳动者还要留存向公司请假的证据,如快递单、网上流程、电子邮箱发送截图等。
如代理用人单位一方,则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交全套、完整的病假资料、诊断证明等,还可以及时去医院核实劳动者病情情况以确定真伪。
6.微信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随着微信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将微信作为证据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因为当事人携带手机即可作为证据,真实的聊天交流记录被采信的概率比较大。所以,要重视微信证据的效力和作用。
电子邮件在工作沟通、发送文件(尤其是大格式的文件)时具有便捷的优势,也在实践中被广泛地运用。
当然,如果涉及较多内容的微信记录、电子邮件等,建议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全,以加强证据的证明力。
7.其他资料。
因为个案的不同、沟通深度的差异等,尽量告诉来访者要准备好所有认为与纠纷有关的其他证据,并且多多益善。
(二)认真倾听,适时引导,把握重要证据和关键观点
吴某华是和她老公一起来的律师事务所。因为已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所以面谈就很顺畅,并且效率高、效果好。基于吴某华的信任,我们当场就签好了委托代理合同。
接着敲定细节和法律思路。笔者进一步核实其工资情况、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工资清单中的加班时长和手机软件签到中的考勤期间。鉴于其劳动合同书中并未对加班费基数进行过约定,而公司计算加班费是以较低的基数计算,并没有以吴某华的正常收入计算,显然是少算了。
经初步计算,吴某华可以主张克扣的工资和未依法按照正常收入计算的加班费数千元,经济补偿按12年计算的话,金额为5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