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不管的恶果

——破窗效应研究

破窗效应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例如一面洁白的墙壁突然被弄脏了,如果不及时清洗,那么这面墙壁上就会出现更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1969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菲利普·津巴多做了一项实验,这项实验证明了破窗效应的存在。津巴多找来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安置在了加州帕洛阿托尔的中产阶级社区内,而把另一辆停在了比较脏乱的纽约布朗克斯的社区内。停在布朗克斯社区的那辆汽车,被津巴多故意摘掉了车牌,就连顶棚也被打开了。

实验的结果是,停在布朗克斯社区的那辆汽车不到一天就被人偷走了。而那辆停放在帕洛阿托尔的汽车,依然完好无损地停在那里,即使过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

这个实验结果并不能说明破窗效应,因为有可能是不同环境的影响。于是,津巴多把那辆停放在帕洛阿托尔的汽车用锤子在玻璃上砸出了一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这辆汽车就不见了。

后来,政治学家威尔逊与犯罪学家凯琳在这个实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破窗效应”理论。破窗效应具体是指,如果有人弄坏了一幢建筑物窗户上的玻璃,而这块破损的玻璃又没有得到及时的修补,那么其他人就有可能受到某种示范性的影响,去弄坏这幢建筑物上更多的窗户。时间长了,这些破损的窗户就会给人造成一种没有秩序的感觉。这样,人们就会陷入麻木不仁的气氛中,从而导致犯罪的滋生与猖獗。

破窗效应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例如一面洁白的墙壁突然被弄脏了,如果不及时清洗,那么这面墙壁上就会出现更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人们在一个环境很好且没有垃圾的地方,是不好意思乱扔垃圾的,但是如果看到地上已经有垃圾了,那么人们就会理所当然地把垃圾随手丢在地上,而且不会有任何羞愧之心。

纽约市警察局局长布拉顿在得知破窗效应理论后,将其应用到工作中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当时的纽约地铁被美国人认为是一个没有秩序、可以为所欲为的场所,而且犯罪率极高。

根据破窗效应理论,局长布拉顿采取了十分严格的控制措施,规定所有警察都必须重视维护交通规则,从小的方面入手。虽然当时的纽约地铁站内曾经出现过几起重大的刑事案件,但是局长布拉顿却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检票制度,全力打击逃票的现象。之后,人们发现每七名逃票者中就有一名通缉犯;每十二名逃票者中就有一人的身上携带着凶器。

当这种严格的检票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后,局长布拉顿发现地铁站的治安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犯罪率也随之下降。虽然布拉顿的做法在没有产生效果之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给人一种不知道轻重缓急的感觉,就好像“船沉了却在洗甲板”,有那么多刑事案件不去调查,反而小打小闹地管检票,但是却产生了不错的效果,也证明了小奸小恶的行为如果不加严惩,就会成为滋生更严重的犯罪行为的温床。这就好像一段河堤,如果有了一个小缺口而不修补,那么渐渐地就会造成崩塌的后果,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人们常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破窗效应的理论同样可以应用到企业管理之中,强调严格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在一个企业内,虽然有些制度看起来微不足道,即使没有遵守也无伤大雅,但是却会对整个企业的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例如有家企业要求每个员工上班时间都必须佩戴工牌,如果有员工违反了,将会受到罚款的惩罚。如果有员工违背了这一规定而没有受到惩罚,那么势必给其他员工一种暗示。渐渐地,越来越多的员工开始不佩戴工牌,企业的这项规定就形同虚设了,接下来,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的现象也会逐渐增加。有些工厂的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会出现不遵守安全规则的现象,一开始或许不会造成安全事故,但是却会让其他工人效仿。这样一来,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

破窗效应的出现,主要基于人们的四种心理状态:第一种心理状态是颓丧心理,如果东西坏的时间长了,又没有人来修理,特别是公共场所的东西,人们对社会的信任度就会降低。第二种心理状态是弃旧心理,既然东西已经破损了,那只有将其放任自流。第三种心理状态是从众心理。既然大家都来破坏这个已经破损的物体,那么我也可以参与进去。而且法不责众,即使出了事也不用承担责任。第四种心理状态是投机心理。许多人在看到有便宜可占时,往往会毫不犹豫地占便宜。

及时止损,避免破窗效应

当然,并不是说破窗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威尔逊与凯琳在提出破窗效应理论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制止这种现象出现的办法。他们认为破窗效应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没有及时对破损事物进行修复,如果修复工作及时进行,那么就不会出现破窗效应的现象。不及时修理,会给众人造成一种没有秩序的感觉,但是及时修理就可以打破这种印象,从而制止破窗效应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