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案例注释版·第五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490字
- 2022-07-29 17:14:18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产业】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条文注释
环保产业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方面。
1.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包括:提供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控制等的设备和技术、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环保科学技术研究和实验室设备、环境事故处理和用于自然保护以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技术和设备等。
2.资源综合利用。包括:(1)共生、半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例如,煤系共生、瓦斯等。(2)废水(液)、废气和废渣资源综合利用。例如,河道淤泥、工业废水、垃圾等。(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废轮胎、锯末、农作物秸秆等。3.环境服务。一是专业化服务业。为排污企业环保基础设施提供社会化运营服务,典型的是特许经营。例如,为钢铁企业提供脱硫、脱硝设施维护、运营服务。二是环境咨询服务业。包括环境政策咨询、环境战略咨询、环境规划咨询、环境工程咨询、环境技术咨询、环境法律咨询、环境服务贸易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业。
●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循环经济促进法》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