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要注意法律上所指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