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交流变电站工程标识

5.1 电气一次专业

5.1.1 电气一次专业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变压器系统:包括主变、主变中性点设备、主变附属设备、分相变压器共用部分、主变低压侧配电装置;

2 各电压等级配电系统:包括母线系统、断路器间隔、无功补偿、串补设备、高抗设备、SVC系统;

3 防雷接地系统:包括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4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包括站用电源设备、站外电源间隔设备、站用400V系统。

本条规定了电气一次专业需标识的系统。

5.1.2 电气一次专业标识所用的系统分类码主组F1编码字符应为A(标识电气系统)、B(标识站用电系统)。

系统码与现行国家标准《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 50549兼容。

(1)定义主组F1=A标识电气系统,F1F2=AT标识主变系统,F3区分主变系统内的本体、中性点设备、公用设备、附属设备等;F1F2=AA~AN标识配电装置及主变低压侧电压等级,F3区分母线系统、断路器系统、串联补偿间隔、高抗间隔、SVC间隔;F1F2=AX标识防雷接地系统,F3区分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2)定义主组F1=B标识站用电系统,F1F2=BB~BE标识各级站用电,F3区分配电屏、站用变等;F1F2=BN标识站用配电系统(400V),F3区分主配电屏、通用配电屏、分配电屏、站用配电箱等。

(3)特高压站和换流站的站用电电压等级较多,将站用电在组F2处划分为四级。其中第一级站用电系统电压最低,第四级站用电系统电压最高。常规变电站一般用第一级站用电系统,如500/ 220/35变电站的站用电系统只有35kV(第一级站用电系统)和380V(站用配电系统)。

5.1.3 电气一次专业标识范围和约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确定主变压器、各电压等级配电区的主要系统编码;

2 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在电气主接线图、站用电原理接线图上标识主要系统和设备编码,并应确定需招标采购的设备的系统分类码;

3 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各分册系统图、布置图、断面图、安装图、站用电接线图和三维设计系统中的对象应标识到设备或部件级,其深度应与设备和材料明细表的内容一致。在标识时,应在设备明细表、主要设备清册、材料明细表中序号后增加“编码”一栏,并应对编码进行汇总和校审。

5.1.4 系统编号和设备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变压器系统中系统编号FN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1)三相一体变压器应约定FN=00;

2)分相变压器A相应约定FN=10;

3)分相变压器B相应约定FN=20;

4)分相变压器C相应约定FN=30。

2 电气屏/柜系统编号FN顺序应为面对电气屏/柜操作面,从左到右:“01、02、03、04、05……”。

3 对称布置或环墙布置的屏/柜系统编号FN宜按顺时针方向编号。

4 主变系统中设备编号AN应符合下列规定:

1)AN1应结合A1A2区分不同的设备,AN2应区分设备安装在主变高/中/低压侧的位置,AN3应区分设备的A/B/C相序;

2)AN2应按下列规定选择:设备安装在主变高压侧应约定AN2=1,设备安装在主变中压侧应约定AN2=2,设备安装在主变低压侧应约定AN2=3,设备安装在主变平衡绕组侧应约定AN2=4;

3)AN3应按下列规定选择:三相分立变压器应约定AN3=0,变压器A相应约定AN3=1,变压器B相应约定AN3=2,变压器C相应约定AN3=3。

5 其他设备编号AN应符合下列规定:

1)AN1应结合A1A2区分不同的设备;

2)AN2应标识设备流水号;

3)AN3应区分设备的A/B/C三相。

6 特殊情况可由工程各方约定。

5.1.5 站用电系统编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400V站用低压配电系统:全站400V低压站用设备的供电系统,其0级码应为全站公用系统码;

2 公用站用电系统:与主变压器无直接关系的站用电系统,其0级码应为全站公用系统码;

3 主变低压侧站用电系统:直接接于主变压器低压侧的站用电系统,其0级码应与所接主变压器的0级码一致;

4 1级~4级站用电系统:对站用电电压等级较多的变电站,应按电压等级高低采用1级~4级划分站用电系统。用系统分类码的组码F2区分站用电系统电压等级,4级站用电系统的电压最高,1级站用电系统的电压为大于400V的最低一级电压。站用变压器应归属其高压系统标识范围,400V站用配电系统应单独标识。

5.1.6 电气一次专业图的标识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主接线图上应标识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电抗器、站用变等主要设备的编码;

2 在站用电原理接线图上应标识母线、站用变压器、开关及开关柜等设备编码;

3 电气主接线图和站用电原理接线图的编码应标识到设备码;

4 大于400V的高压站用电配置接线图的开关柜应标识到安装单元码;

5 400V低压配置接线图的开关柜应标识到安装空间码;

6 配电装置的平断面布置图和安装图应标识到设备码,需要时可对房间进行位置标识,位置标识应标注到房间码,位置标识应由建筑专业提供。

5.1.7 电缆应按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进行标识。

5.1.8 电气一次专业系统分类码应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常用的系统分类码应按表5.1.8取用。

表5.1.8 电气一次专业常用的系统分类码

续表5.1.8 

续表5.1.8 

5.1.9 电气一次专业安装设备GH(盘、屏、柜、盒、箱等)类的设备编号AN划分应按表5.1.9确定。

表5.1.9 电气一次专业安装设备GH(盘、屏、柜、盒、箱等)类的设备编号AN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