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雾都孤儿
- (英)查理斯·狄更斯
- 4777字
- 2022-03-30 10:20:46
第十一章
治安执事菲恩先生及其执法方式
这是这个赫赫有名的警察局的辖区之内发生的又一起重大案件,由于罪犯作案的地点就在紧邻该局不远的地方,简直可以说近在咫尺。所以人群陪同奥立弗只穿过两三条街和一处叫羊肉山的地方,就只得止步了,目送着他被带入到一条低矮的拱道,再往上穿过一条肮脏的巷子,从后门押解入裁判所。他们在一个地面饰以石块的小院子里,遇见了一个脸上蓄着络腮胡子、手里晃着一串钥匙的胖子。
“怎么啦?”络腮胡子漫不经心地问。
“一个小扒手,偷人的手绢。”押着奥立弗的那个警察回答。
“你是受害的一方吗,先生?”那人问。
“是的,”老绅士答道,“不过我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这个孩子干的。我——我看这件事还是不要深究下去了,算了吧。”
“现在去见执事吧,先生。”那人甩着钥匙,“执事先生马上就会处理此事的。请吧,小绞刑犯。”
他一边说,一边用钥匙打开门,把奥立弗请进一间石室。他在奥立弗身上统统捏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便把他独自关在里面自己走出来。
这间石室有些像半地下室,形状和大小都差不多,只是没有那么亮。这里肮脏得让人忍无可忍,因为打星期六晚上起这里就拘留着六名醉鬼,现在是星期一上午了——当然,他们已被关到别处去了。但这还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每天夜晚都会有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被拘留在我们这些警局的地牢里,罪名是鸡毛蒜皮的指控。与这些地牢相比,新门监狱[1]那些用来囚禁受过审讯、确认有罪及判了死刑的穷凶极恶的罪犯的牢房简直就是宫殿。你不妨去比较一下,如果对此结论持有怀疑的话。
门上的铁锁咔嗒一声定下来,门外那位老绅士的神态也随着显得很沮丧,就和关在石室里的奥立弗一样。他叹一口气,看着他先前相中的那本书,它很无辜地成为这场风波的罪魁祸首。
“这孩子的相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力量,吸引着我,让我深受触动。”老绅士自言自语,慢慢踱步,一边用一只手把书合上在腿外一侧轻轻拍着,若有所思,“他是无辜的吗?看上去是的。嗯,”老绅士猛地止步,仰头看着天空,“天哪!我从前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和他长得像的面容?怎么会似曾相识呢?”
老绅士驻足琢磨了一会儿,然后又低着头走进一间有门与院子相通的屋子,独自走到一个角落里坐下来,他仔仔细细回忆了有生以来的一大串面孔。“不,不,”老绅士缓缓摇头,“这一定是我的幻觉。”
他把那些昔日的面孔重又回顾了一遍。他打开了回忆之门,但要重新合上却不像打开它那么容易。那里有朋友的面孔,仇敌的面孔,还有一些相识又非相识的面孔。有几张面孔,当年的风花雪月貌已近模糊,有几张脸虽然现在已被黄土覆盖了,但有一种奇特的力量却使它们超越了死亡的阴影重现昔日的明艳和妩媚。透过躯壳放出灵魂的熠熠光芒,似乎在悄悄地倾诉,黄泉之下的美虽然已经模糊得无法辨认,却升华了,变得更加高洁,她飞离尘世正是为了寻找这一种永恒的光华。
老绅士怎么也想不起一张面孔与奥立弗的容貌有相似之处。于是他又一声长叹,告别了被他唤醒的回忆。还好,他是一位不甚有心的老绅士,不久就把所有的心思都埋在发霉的书页之间了。
他突然惊醒过来,原来是那个拿着一串钥匙的人拍着他的肩膀,叫他跟到审讯室去。老绅士把书匆匆合上,立刻被带去见那位大名鼎鼎的菲恩先生。
审讯室在前厅,墙上有护壁板。菲恩先生坐在尽头,威风凛凛。门的旁边用木栅圈出了一块地方,可怜的奥立弗就被丢在圈中,他哆嗦得很厉害,毕竟,他面对着如此森严的场面。
菲恩先生中等身材,偏瘦,腰板细长,脖子梗直,头发稀稀落落地围着两只耳朵长了一圈。他满脸严肃,面孔如绷紧的弦,但两颊上不正常的红晕显示出一个事实:他一贯饮酒超过有益身心的程度,否则他完全可以控告自己通红的尊容犯有诽谤罪,狠狠敲它一笔罚款以赔偿受损的名誉。
老绅士先恭恭敬敬鞠了一躬,再走到执事跟前,呈上一张名片,并说:“这是我的姓名、地址,先生。”言毕,他后退两步,再次很有风度地点点头,等候问讯案情。
偏偏这时菲恩先生正在仔细研读当天早报的一篇社论,其中涉及先生在不久前作出的一次裁决,并且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务大臣阁下应对他特别赐教。菲恩先生心中肯定不会太舒服,因为他抬起头时怒容满面。
“你是什么人?”菲恩先生问。
老绅士略感惊奇地指指他的名片。
“法警!”菲恩先生把报纸猛地往名片上拍,不屑一顾地问,“这个家伙是谁?”
“先生,”老绅士不愧为绅士,“敝姓布朗诺。我倒要请教执事大人的尊姓大名,怎么能利用执法者的身份无缘无故侮辱好人呢?”说着,布朗诺先生环视审讯室一周,仿佛在等待有人答复他。
“法警!”菲恩先生把报纸扔到一边,“这家伙干了什么坏事?”
“先生,不是他受到指控,”法警说,“而是他指控那个孩子,先生。”
执事先生明知故问,这种方法用于激怒对方屡试不爽,而且无懈可击。
“是吗,他控告那个孩子?”菲恩先生说着,把布朗诺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带着一种冷冷的鄙夷的目光,“让他宣誓!”
“在宣誓之前,我要求讲一句话,”布朗诺先生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
“住口,你这家伙!”菲恩先生气急败坏。
“我偏不,先生。”老绅士执拗地说。
“好啊,反了天了!马上给我赶出去!”菲恩先生说,“你这傲慢无礼的家伙!竟敢藐视执事!给我住口!”
“什么?”老绅士涨红了脸,很生气。
“叫这个家伙宣誓!”菲恩告诉书记员,“叫他宣誓,我不要再听到一句废话。”
布朗诺先生怒不可遏,火冒三丈,但想到如发脾气也许会对那个孩子不利,于是好歹按捺住他的冲天怒气,当即向上帝宣了誓。
“我问你,为什么控告这孩子?你有什么话要说,先生?”
“我正站在一个书摊旁——”布朗诺先生说。
“住口,不要再说了!警察!警察在哪里?”菲恩先生突然打断,“喂,那个警察——宣誓!然后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以惯有的恭顺语气说了一遍,他如何抓住了被告,如何搜查了奥立弗的身,却一无所获,此外他一无所知。
“有没有证人?”菲恩先生问。
“没有,先生。”警察仍是那么恭顺。
菲恩先生坐着,沉默良久,方才转身面向原告,怒气冲冲地问:“喂,你到底还要不要提出你的控告,你这家伙?你都宣过誓了,如果坚持拒不提供证词,我将以藐视法律罪处罚你。我非要——”
要干什么,或者谁来干,谁也不知道,因为书记员和法警正好适时地大声咳起来。书记员还把一本很重的书掉在地上(当然,这些都是无意的),因而执事先生这话的后半句谁也没有听清楚。
布朗诺先生强忍着多次被打断话头和所受的一再侮辱,好不容易才清楚地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他说,当时他发现丢失手帕,又看见这孩子在跑,就追了上去。接着他表示,如果执事认为这孩子虽非直接行窃,却也与窃贼有牵扯不清的关系,那么希望执事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从宽处理这个可怜的孩子。
“他已经受了伤,我担心,”他着重补充道,“我真的担心他的健康情况承受不住任何的惩罚了。”
“哦,当然,很有可能!”菲恩先生冷冷地说,将目光转向奥立弗:“喂,你这个小要饭的,别在这儿耍那套把戏了。叫什么名字?”
奥立弗尽力想回答他的问题,可是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他面色煞白,只觉得天旋地转。
“叫什么名字,你这个厚颜无耻的小流氓?”菲恩先生厉声问道,“法警,他叫什么名字?”
法警显然是指站在旁边的一个穿条纹背心的老头。他弯腰把执事的话低声告诉奥立弗,但他发现这孩子确实懵懵懂懂,处于无法理解问题的混沌状态。老头知道,他如果回答不出只能是火上加油,加重这孩子的判决,于是就胡乱地代替奥立弗回答。
“他说他叫汤姆·怀特,先生。”好心的法警答道。
“他就不能大点声吗?”菲恩说,“嗯,好。他住在什么地方?”
“没有固定的住所,先生。”那法警又装作听到了奥立弗的回答。
“有没有父母?”
“他说,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都死了,先生。”法警继续编造回答。
这时,奥立弗抬起头来,以乞怜的目光四顾张望,口中喃喃地说着:“水,水!”
“瞎说什么!”菲恩先生喝道,“别在本官面前耍弄那些小把戏!”
“我想他真的病了,先生。”那法警在一旁劝道。
“住口!我知道得比你清楚。”菲恩先生说。
“快扶住他,法警,他要倒下去了!”老绅士本能地伸出了双手。
“站开,法警,”菲恩命令,“让他装下去吧,如果他喜欢!”获此恩准,奥立弗立刻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审讯室里的人目光唰地看向执事先生,不知该做些什么。
“他在耍花招,我知道。”菲恩一口咬定,似乎他的话就是真理,“让他躺在那儿吧,他很快就会不耐烦的。”
“你打算怎么处理这桩案子,先生?”书记员低声请示。
“当场判决,”菲恩先生胸有成竹,“入狱三个月,去做苦工了。”
于是门被打开了,两个部下架起失去知觉的孩子准备把他带到囚室里去。突然,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急匆匆地径直闯入屋内。他穿一套旧的黑色礼服,虽然寒微,却也明显显出他是个规矩人。
“等一等!等一等!先不要带走他!请等一等,看在上帝的分上!”闯进来的这个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
我们知道,主管这类案件的长官拥有独断专行的权力,在这种地方每天都发生着足以使铁石人落泪的咄咄怪事,冤狱无穷无尽。但是,任意摆布女王陛下的臣民,尤其是贫苦百姓的自由、名誉乃至生命,这类情况对公众还是封锁的,除非报纸泄露了秘密。因此,眼见这位不速之客如此无视法律,如此无礼地扰乱秩序,菲恩先生自然要勃然大怒。
“怎么回事,啊?这个人是谁?把这个人赶出去!”菲恩先生大声叱责。
“不,我要说话,你们不能把我赶出去!”那人情急中喊道,“我是见证人,我是书摊主人,我看见了事情的始末。我要求让我宣誓作证。你们不能不让我说话。菲恩先生,你必须听我说,你不能拒绝我。”
那人说得理直气壮,面无惧色,态度坚决。事态的发展有些出乎执事大人的掌控,因此他只能采取顺其自然的方法。
“叫这个家伙宣誓!”菲恩脸色很不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喂,有话快说!”
“是这样,我一共看见了三个孩子。”那人喘着气说,“除了被抓住的这个,另外还有两个人。这位先生在我书摊上看书时,他们在马路对面闲逛。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孩子。我亲眼看见的。我还看到这个孩子当时吓得发呆了。”这位可敬的书摊主人总算缓过一口气来,能够比较有条理地讲述这桩偷窃案的经过了。
“为什么你不早一点儿来这儿?”菲恩沉默片刻,问。
“抱歉,我找不到人帮我照看摊子。”那人答道,“能帮忙的人都跑去追捕扒手了。直到五分钟之前,我才找到人帮忙,赶紧一路跑了过来。”
“原告当时在看书,对吗?”菲恩又沉默了一会儿后问道。
“是的,他现在还拿着那本书呢。”
“哦,就是他手里那本书?付钱了没有?”
“没有,还没付钱。”摊主面带笑容回望着老绅士说道。
“我的天啊,我忘了!压根没想起来!”心不在焉的老绅士失声惊呼,有些天真。
“哦,居然还好意思控告一个可怜的孩子,我的好绅士!”菲恩先生竭力作出一些显得自己宽容仁慈的表情,却令那张脸看上去有些滑稽。“先生,你是在十分可疑和不体面的情况下得到这本书的。因为物主不准备提出控告,也就放过你,算你运气好。奉劝你记住这次教训,朋友,否则法律会让你善恶有报的。我宣布那孩子无罪。”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老绅士终于控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了,“我要——”
“审讯结束!”执事说,“法警!你们听见没有?审讯结束!”
命令被付诸实行,怒不可遏的布朗诺老先生被带了出去,他一手拿书,一手拄着竹杖,来到院子里,满腔怒火也就烟消云散了。奥立弗·退斯特倒在地上,衬衫已被解开,两边太阳穴给洒了些凉水。他的脸色白得像张纸,浑身打着哆嗦。
“可怜的孩子!哪位劳驾给叫辆马车来,快!”布朗诺先生俯身下去,“可怜的孩子!”
马车很快叫来了,车夫小心翼翼地把奥立弗抬到一个座位上,老绅士自己上车来坐在另一个座位上。
“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吗?”书摊主人问。
“哦,当然可以,我的朋友。”布朗诺连连应道,“当然可以。我把你给忘了!我的老天啊!这本倒霉的书还在我手上呢!来,快上车!要不来不及了。”
书摊主人赶紧上车,马车声响动着向前奔去。
[1]著名的伦敦中央刑事监狱,1902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