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戏曲序跋纂笺11
- 郭英德 李志远纂笺
- 2089字
- 2021-11-04 10:06:37
南九宮十三調曲譜(沈璟)
《南九宮十三調曲譜》,全名《增定查補南九宮十三調曲譜》,別題《南曲全譜》,簡稱《南九宮譜》,凡二十二卷,明沈璟編,現存萬曆間文治堂刻本,明末永新龍驤仲房氏校刻本(麗正堂藏板)(《善本戲曲叢刊》第三輯據以影印,題《增定南九宮曲譜》),天啓間三樂齋刻本,明程若水輯、康熙元年(一六六二)張漢校刻《嘯餘譜》卷七至卷九本(民國間北京大學據《嘯餘譜》覆刊石印)。
沈璟(一五五三—一六一〇),生平詳見本書卷四《義俠記》條解題。
南曲全譜題辭
李維楨[1]
自樂府、詩餘遞變而爲雜劇、爲戲文,而南北體遂分。北多絃唱,詞不甚繁;南曲則所謂“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所謂“其聲嘽以緩、和以柔”,所謂“吳音妖浮”者。套齣累數十,須盡日申旦方竟。後進好事,競爲新奇,有借有犯,而糅雜乖越多矣。沈光祿伯英輯陳、白兩家《九宮十三調譜》,以南人度曲、小令合者爲《南曲全譜》,而永新龍太學仲房稍補綴而版行之[2],以視余。
余於此殊未通曉。昔宋武帝不解音樂,殷仲文言:“屢聽自然解。”曰:“正以解則好之,故不習。”余每持此論自恕。獨異夫大江以西儒者,薄視藝文,況《花間》、《草堂》出雕蟲小技之下,豈所屑意?惟永叔、介甫、魯直諸君子饒爲之,故不妨作名臣。仲房少年復精此,其風致超越,可爲江國吐氣矣。
余又觀陶九成論南人不唱,北人不歌,歌有格調節奏,一曲中各有聲,一聲有四節,一句有聲韻,一曲有數調,與夫三過變件、唱聲添字諸病,一串驪珠、殺唱劊子之說。是時南曲未大行,皆專爲北聲而發,以北度南,亦當如是。似有出於譜外者,而應律呂,分六宮十一調,共十七宮調,與今譜不盡同,未審何如。夫不知聲,不可與言音;不知而妄談,第爲大方家供諢噱耳[3]。
大泌山人李維楨本寧父。
(明萬曆間文治堂刻本《重定南九宮詞譜》卷首)
南詞全譜原敍
李鴻[4]
詞隱先生少仕於朝,嘗從禮官侍祠典樂,慨然有意於古明堂之奏。而自以居恆善病,去而隱於震澤之濱,息軌杜門,獨寄情於聲韻。常以爲吳歈卽一方之音,故當自爲律度,豈其矢口而成,漫然無當,而徒取要眇之悅里耳者?性雖不食酒乎,然間從髙陽之侶,出入酒社間,聞有善謳,眾所屬和,未嘗不傾耳而注聽也。迺淫哇充耳,習以成非,縱令遏行雲、繞梁欐,非其傷於趨數,則已溺於嘽緩,比之絲竹,終不足以諧五音而調律呂。果信《陽春》之難,而嘆世之爲下里巴人者眾也。於是始益采摘新舊諸曲,不顓以詞爲工,凡合於四聲,中於“七始”,雖俚必錄,大要本毘陵蔣氏舊刻而益廣之。俗所名爲板眼,亦必尋聲校定。一人倡,萬人和,可使如出一轍,是蓋有數存焉,亦人所胥習而不察者也。此書旣成,微獨歌工杜口,亦幾令文人輟翰,如規矩之設而不可欺以方員,詎不爲詞海之偉觀乎?
有可可生前而稱曰:“先生眞苦心哉!然是吳歈也,不越方數百里,輒不能相通。又近而婁江,相去一衣帶水耳。其東則主於婉轉,故其音率多繚繞,而訾合拍者之粗;其西則主於投節,故其音率多迅直,而毀弄聲者之拙。彼惟不知不可廢一,猶然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矧欲令作者引商刻羽,盡棄其學?而是譜之從,彼不怛然而驚,則且嗑然而笑,何也?煩奏之溺人已深,追趨逐嗜,靡靡成風,有未可驟然使之易聽,而約之於度者。先生上之不能躋虞庭,賡喜起於明良;次之不能爲牧守,宣中和於職事。而乃與瞽工矇瞍,議工拙於脣吻之間,猶恐知音者未可冀一遇於旦莫也。”
先生逌爾而笑曰:“吾固知吾之落落難合。然惟子與吾應答如響,世之所稱同調,豈必取材異世?苟非漫然無當,自可懸書以俟知者。夫《髙山流水》,豈爲子期發奏?《蘇門長嘯》,豈爲步兵遺響哉?吾與子不暇扣角以干時,亦和歌以拾穗,聊共適其適耳,又何慮之深耶!”
顧曲散人聞之[5],疾言於可可生曰:“先生善寓意,子亦善寓言哉!請載之於編,以俟世之善賞音者。”
吳郡李鴻書於紅牙館。
(《善本戲曲叢刊》第三輯影印清順治間刻本《南詞新譜》卷首)
[1] 李維楨(一五四七—一六二六):字本寧,號大泌山人,京山(今屬湖北)人。明隆慶二年戊辰(一五六八)進士,曾任編修、陝西右參議、禮部右侍郎、尚書,崇禎間贈太子太保。著有《大泌山房集》。傳見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五一《墓志銘》、《明史》卷二八八等。
[2] 龍太學仲房:卽龍驤(一五九一—一六四七),字仲房,永新(今江西吉安)人。按察僉事龍遂孫,羅定州判龍希夔子。諸生。科場屢躓,遂廢舉業,縱情聲樂戲曲。撰雜劇數種,未見存世。傳見譚述唐《禾川書》、同治《永新縣志稿》等。參見永新人物傳編委會編《永新人物傳》上冊(中央文獻出版社,二〇〇九)。
[3] 正文之末有印章三枚:陰文方章“啙窳生”,陽文方章“人在□中”,陰文方章“太史公之馬走”。
[4] 李鴻(一五五八—一六〇七):字漸卿,一字儀羽,號宗儀,別署爲谿、可可生,吳郡(今江蘇蘇州)人。萬曆十六年戊寅(一五八八)順天鄉試舉人,二十年壬辰(一五九二)進士,授上饒縣知縣。六年後,因抗礦使,削籍。卒贈禮部主事。編纂《賦苑》,著有《寶笏堂集》、《對禁錄》等。傳見黃汝亨《寓林集》卷一四《墓志銘》、民國《吳縣志》卷六七等。參見踪凡《〈賦苑〉編者李鴻生平考略》(《文獻》二〇一八年第四期)。
[5] 顧曲散人:卽馮夢龍(一五七四—一六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