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瑟王(卷三):湖中剑
- (英)伯纳德·康威尔
- 18781字
- 2024-11-02 12:36:02
第一部 麦敦之火
女人,她们在这个故事里简直阴魂不散。当初提笔欲写亚瑟故事时,本以为将是一部关于男人的故事;一部剑和矛的编年史,一部战争胜利、开疆扩土的编年史,一部事关盟约破碎、国王陨落的编年史,从古至今,人们不都是这样讲述历史的吗?我们谈到国王的形象时,只字不提他们母亲和祖母的名字,而是说金纲尔之子库斯坦宁,库斯坦宁之子乌瑟,乌瑟之子莫德雷德,莫德雷德之遗腹子莫德雷德,如此一直向上溯源到我们共同的伟大祖先贝利[1]。历史是由男人讲述,由男人缔造,但在这部有关亚瑟的故事中,女人却如同鳞光闪闪的三文鱼,于泥沼黑水中绽放出别样光彩。
男人确实缔造了历史,但我也不会否认,让不列颠万劫不复的也是男人。与子同袍,一呼百应,我们全身上下戎装铁甲,手持盾牌长枪,腰悬利剑,只因为战士的身份,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不列颠理应由我们统治,殊不知真正让不列颠堕入低谷的既有男人,也有女人,而二者之中,女人造成的破坏更大。且看她轻启朱唇,一道诅咒就能让泱泱王国顷刻间全军覆没,所以这个故事也是她的故事,因为她曾是亚瑟的仇敌。
“谁?”伊格莲读到这里,一定会按捺不住想要知道。
伊格莲是我的王后。她已有身孕,我们所有人都欣喜若狂。她的丈夫是布洛奇维尔国王,现在,我正是在此人的保护之下,在狄那拉克的这座小修道院里书写亚瑟故事。我是奉伊格莲王后的指令进行写作的,她还太年轻,并不谙熟大帝伟绩。对,大帝,这是我们对亚瑟的称谓,不列颠语里叫做“安赫拉瓦德”,不过亚瑟本人很少使用这个头衔。书是我用撒克逊语写的,其一因为我自己就是撒克逊人,其二因为狄那拉克教区的桑森主教根本不允许我记录亚瑟的事迹。桑森憎恨亚瑟,对于他的记忆,桑森自然避之唯恐不及,咬牙切齿地斥其为叛徒,所以伊格莲和我只得串通好,一起对这圣人撒谎说我是用撒克逊语记述耶稣基督的福音,好在桑森不仅不会说撒克逊语,而且目不识丁,谎言也就没有被戳破。
故事走向急转直下,基调越来越黑暗,细节也越来越难以诉说。有些时候,当我想起敬佩的亚瑟时,往事仿佛历历在目,不久之前,他的事业如日中天,好似烈日灼人,谁知乌云竟来得如此之快!下文很快就能见分晓。到了后来,虽然乌云散去,太阳再次芳醇地遍洒大好河山,夜幕却又悄然降临,自此以后再无天日。
能够让天光暗淡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格温薇儿。那是发生在兰斯洛特举兵反叛时的事情了,亚瑟曾把他认作朋友,可他却图谋不轨,妄图篡夺德莫尼亚的王位。兰斯洛特得到了基督徒的帮助,这帮家伙沆瀣一气,在教区首领们(桑森便是其中一员)的唆使下,发疯般地认为,基督徒的神圣职责之一,就是清除异端,以迎接圣主于公元五百年的第二次降临。兰斯洛特还沾了撒克逊国王策尔迪克的光,后者在泰晤士河沿岸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侵略,意欲分裂整个不列颠。如果撒克逊人抵达塞文海[2],整个不列颠王国将被拦腰斩断,令北方与南方一分为二,幸蒙众神恩典,我们不仅击败了兰斯洛特和基督徒的乌合之众,还让策尔迪克折戟沉沙。谁知在击败他们的过程当中,亚瑟发觉了格温薇儿的背叛。亚瑟亲眼看到她赤身裸体地蜷缩在另一个男人的臂弯之中,在那一刻,仿若日月无光。
“我弄不明白。”伊格莲在夏末某天问我。
“什么事,亲爱的夫人,您哪里不明白?”我问道。
“亚瑟爱过格温薇儿,对吗?”
“是的。”
“那他为什么不肯原谅她?我就能原谅布洛奇维尔和耐维丽的事。”耐维丽是布洛奇维尔的情人,但不久之前害了皮肤病,娇容尽毁,美貌不复。虽然我从未过问,但我在心里怀疑是伊格莲下了某种毒咒,让自己的情敌疾病缠身。我的王后自诩基督徒,但是基督教并不宣扬信徒要在复仇之中求得慰藉。如果要达到复仇目的,那就必须找寻某个老妇人,她知道该采摘什么草药,也知道在阴缺的月色下吟诵哪般咒语。
“你原谅了布洛奇维尔,”我同意,“但同样的事情布洛奇维尔会原谅你吗?”
她闻言打了个寒战。“当然不会!他会把我活活烧死,这就是王法。”
“亚瑟本可以烧死格温薇儿,”我说道,“很多人都是这么建议的,但正因为他爱着她,爱得又那么炽烈,所以他既没有杀死她,也没有原谅她。至少起初没有。”
“那他就是个傻瓜!”伊格莲说道。她还很年轻,话语间总带着年轻人那种神采奕奕的笃定。
“他是个很有自尊心的人,”我说道,或许这也是亚瑟像个傻瓜的原因,可我们谁又不是?我顿了顿,略作思考。“他想要很多很多,”我继续说,“他想要解放不列颠,想要击败撒克逊人,但在他灵魂深处,他想要格温薇儿一直坚定地认为他是一个好人。谁知她却睡卧在兰斯洛特的床上,犹如一记耳光,向亚瑟证明了他并非完人。这当然不对,但却很伤他的心,所以他伤心欲绝。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受伤的男人。她活活撕裂了他的心。”
“所以就把她打入牢笼?”伊格莲问我。
“他是囚禁了她,”我边说边回想起自己奉命带着格温薇儿前往怀君岛的圣荆神庙,亚瑟的姐姐莫甘成了她的看守。她们一个是异教徒,一个是基督徒,根本合不来。我把格温薇儿关在神庙的那一天,她竟泣涕涟涟,这在我看来实属罕见。“她要一直关在那儿,”亚瑟告诉我,“直到她死去。”
“男人都是傻瓜,”伊格莲说完瞥了我一眼,“你背叛过夏汶吗?”
“没有。”我忠实地回答。
“那你有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
“噢,有过。欲望并不因为收获幸福而黯淡凋零,夫人。更何况,没有经历过考验的忠贞还称得上美德吗?”
“你把忠贞看做美德吗?”她发问,我很好奇在她丈夫的城堡里,是不是有哪个年轻俊朗的战士入了她的法眼。自然,她的身孕让一切想入非非都烟消云散,但我忧虑的是将来。又或许是我多虑了。
我微微一笑。“我们都希望自己的爱人忠贞不渝,夫人,推己及人不是同一个道理吗?忠贞是我们献给爱人的礼物。亚瑟把它留给了格温薇儿,但她却不能礼尚往来。她想要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荣耀,然而亚瑟向来对荣耀嗤之以鼻。他曾经企及过,但他并不沉湎于此。不过格温薇儿想要的却是一呼百应、千军万马,有耀眼旗帜在她头顶迎风飘扬,她想要整个不列颠岛臣服于她。而亚瑟呢,只求正义与丰收。”
“还有解放不列颠和打败撒克逊人。”伊格莲干巴巴地提醒我。
“没错,”我承认,“他还想要一件东西。他把这样东西看得比万事万物都重要。”我莞尔一笑,思索回忆着,大概在亚瑟所有的抱负中,他发现最后这一件最难企及,而我们作为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似乎也从未把它真正当做他的心之所向。
“说下去。”伊格莲怀疑我睡着了。
“他只想要一方土地,”我说道,“一个门厅,养几头小牛,还有一间属于他自己的铁匠铺。他想要的,就是这么一份平凡生活。为此,他不惜让贤他人来照料不列颠,自己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去了。”
“然而他却遍求而不得?”伊格莲问。
“他的确找到了,”我肯定无误地告诉她,但是在兰斯洛特叛乱的那年夏天又得而复失。那是一个血雨腥风的夏天,天道轮回的季节,更是亚瑟动用铁腕让德莫尼亚真正臣服的时代。
兰斯洛特向南逃窜到他在贝尔盖的领地。亚瑟自是想要引兵追击,但策尔迪克率领的撒克逊入侵威胁更大。在叛乱结束之际,撒克逊人曾一度染指科里尼翁,如果不是众神显灵,一场瘟疫摧毁了敌人进犯大军的话,恐怕那座城市早已沦陷。入侵者的身体腹泻不止,甚至到了便血的程度,他们饱经摧残,到后来连站也站不起来。瘟疫最为肆虐的时候,亚瑟的军队来临了。策尔迪克想要召集人马与之决战,但是撒克逊人以为他们已经遭到了神灵的抛弃,仓皇逃跑了。亚瑟王同我站在策尔迪克殿后军队的尸体之中,对我说道:“他们还会回来的。明年春天,”他说,“他们就会回来。”他用自己血染的斗篷擦了擦埃克斯卡利伯的剑锋,然后将其插回剑鞘。他长出了胡子,颜色灰白,面容因此而苍老,非常苍老,格温薇儿的背叛也让他憔悴了许多,因此,至那年夏天为止从未见过亚瑟的人兴许会觉得他面目可怖,而他自己却不以为意,也不加以修饰。曾经的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如今的愤怒却溢于言表,哪怕最不经意的挑衅也能让他爆发。
在那个血雨腥风的夏天,天道轮回的季节,格温薇儿的命运,也被禁锢在了莫甘神殿的幽冥之中。亚瑟将自己的妻子发落到了活死人的坟墓,吩咐看守要永远看管她。格温薇儿,汉尼斯-维恩的公主,从此就算是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别傻了,德瓦,”一个星期后,梅林突然厉声说,“两年之内她就能出来!或许一年就行。如果亚瑟真想把她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那他早就烧死她了,当初也该这么干的。没有什么比烈火更能考验女人操守的了,可亚瑟听不进忠言。那傻瓜爱上了她!他明摆着就一傻瓜。想想看!兰斯洛特活着,莫德雷德活着,策尔迪克活着,格温薇儿也活着!一个灵魂要想永垂不朽,似乎找不到比成为亚瑟的仇敌更好的办法了,如果可以,我也巴不得。谢谢你的提问。”“我之前也问过你,”我耐心地说,“但你没有理睬我。”
“都怨我的听力,德瓦。耳朵差不多聋了。”他捶了捶耳朵,“聋子的耳朵——摆设。上年纪啦,德瓦,就是上年纪啦。看着看着就老啦。”
才不是这样。他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矍铄,我十分确信,他的听力和他的视力一样敏锐——还有,虽然年过八旬,他的精神头依然警觉好似雄鹰。梅林并未老朽,与此相反,他的身体仿佛注入了一股崭新的力量,就像是不列颠宝藏蕴藏的力量。这十三件宝藏非常古老,几乎与不列颠一样古老,好几个世纪以来,它们流散各地,是梅林成功找齐了它们。宝藏孕育着能够召唤古老神灵并让它们重返不列颠的神奇力量,至今为止还没有人染指这份力量,但是彼时的德莫尼亚正是动乱的年代,梅林或许能够利用这份伟大的魔力干一番事业。
押送格温薇儿去怀君岛那天,我找过梅林。那天雨下得很大,我爬上托尔山,半心半意地找寻梅林,却发现山顶空无一人,不禁一阵失落。梅林曾经在托尔山上有一处府邸,接连着一处如梦似幻的塔楼,如今却付之一炬。我站在托尔山的废墟之中,心中泛起莫大凄凉。亚瑟,我的朋友,独自落寞,黯然神伤。夏汶,我的女人,远在波伊斯。莫温娜和塞伦,我的两个女儿和夏汶在一块儿,最小的女儿戴安却与我天人两隔,她是被兰斯洛特害死的。我的朋友们要么已经死去,要么远在天涯海角。撒克逊人正紧锣密鼓地准备在新年来犯,我的房子早已化作灰烬,人生似乎没了指望,黯淡无光。或许是格温薇儿的伤感情绪感染到了我,在那天早上,在怀君岛雨水冲刷的山顶上,我感受到了这辈子从未感受到的孤独,情不自禁地跪倒在断壁残垣之间,向贝利祈祷。我祈祷太阳神能够拯救我们所有人,并且像个孩子一样,祈求贝利能够显灵,以此证明诸神并没有抛弃我们。一个星期过后,这次显灵终于降临了。亚瑟为了袭扰撒克逊人的先锋而策马东驰,我留守卡丹城堡,等待夏汶和我的女儿们归来。那个星期的某个时候,梅林和他的伴侣妮慕来到了林第尼斯空旷的宫殿。我曾经住在那里,共同监护我们的国王莫德雷德,不过等莫德雷德成年以后,宫殿移交给了桑森主教,充当后者的修道院。桑森的传道士已经被驱逐了,复仇心切的长枪兵在他们身后穷追不舍,于是宫殿又空了出来。
还是当地人告诉我宫殿里住进了一个德鲁伊。他们七嘴八舌地讲述幽灵的故事,奇迹的显灵,还有诸神在夜间游走,于是我骑马来到了宫殿,却连梅林的影子也没找到。大约两三百人在大门之外安营扎寨,兴奋地反复述说夜间的奇异景象,我侧耳聆听之后,不禁心头一沉。德莫尼亚刚刚经历过基督徒叛乱,罪魁祸首正是疯狂的迷信煽动,而这一次异教徒的疯狂程度似乎更不亚于基督教叛乱。我一把推开宫殿大门,穿过偌大的前庭,骑着马通过林第尼斯空旷的大厅。我呼唤着梅林的名字,但没有人回应。我找到了一处尚有余温的灶台,另一个房间留存着住宿过的痕迹,但除了老鼠以外再没有其他生物。
那天在林第尼斯聚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来自德莫尼亚的各个角落,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病态的希望。他们扶老携幼,有腿瘸的,也有生病的,就这么一直耐心地等到日暮黄昏,宫殿大门打开,众人才依次或行走,或跛行,或匍匐,或让人搀扶着进入宫殿,有人打开了大门,点燃了火炬,前庭的拱廊瞬间照亮。我加入人群,一同挤进前庭。和我一同前来的还有我的副官伊撒,我们二人耷拉着脑袋,躲在各自又长又黑的斗篷不愿露面,于大门边旁伫立。据我观察,这群人大概都是泥腿子乡下人。他们大多衣衫褴褛,面目发黑,面露饥色,散发着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所特有的痛苦神情,不过在火光照耀下,这些人的脸上又闪动着希冀。这情景如果让亚瑟见了,他免不了要心生憎恶,因为他憎恨向劳苦大众施与不切实际的希望,但这些人是多么渴望希望降临呀!女人们高举着病弱的婴儿,或者推着一瘸一拐的孩童向前挤,所有人急于聆听梅林召唤幽灵的奇迹。这已经是奇迹显灵的第三天夜晚,依然有人络绎不绝地想要一睹为快,甚至那些没能挤入宫殿前庭的,有的直接爬上了我身后的高墙,其他人则填鸭似的簇拥在大门口,就是没有人向环绕在前庭三面的拱廊近前半步,因为那儿有四名长枪兵把守,不让人群靠近。四名士兵都是黑盾战士,从德米缇亚——伊仑之子欧依戈斯王国来的爱尔兰人,我倒想知道他们远离家乡,跑到这里来有何贵干。
最后一丝日光消失在天边,蝙蝠在火炬上方扑动翅膀,人群站在石砌地板上,翘首凝视庭院前方的宫殿主门。不时有某个女人大声呻吟。孩子放声号哭,又让大人训斥着安静下来。四个长枪兵在拱廊角落蹲下身来。
我们在耐心等待。一等就是好几个钟头,我的心里千愁万绪,一会儿想到夏汶,一会儿又想到我死去的女儿戴安,突然宫殿里面传来铁器的巨响,仿佛某人用长枪狠狠地敲了一下铁锅。人群屏住呼吸,有些女人站起来,身影在火光中摇曳。他们在半空中挥手,嘴里呼唤着诸神的名字,但是幽灵并未显现,宫殿依旧大门紧闭。我摸了摸海威贝恩的剑柄,慢慢镇定下来。不过人群依旧躁动不安,依旧歇斯底里,我从来都不知道梅林做法时还需要这么一大帮子观众,事实上,他鄙夷那种动辄召集人群、制造声势的德鲁伊。“随便一个耍戏法的都能忽悠傻瓜。”他总喜欢这么说,但是在这里,在今晚,他自己恰恰成了那个忽悠傻瓜的家伙。他调动了群情高昂的人群,任由他们呻吟叫唤,扭动身姿,紧接着,当巨大的金属声音再次响起时,人群又纷纷站起,开始呼唤梅林的名字。
宫殿的大门徐徐开启,人群逐渐安静。
对于一些人来说,门廊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块漆黑的空地,接着一名年轻的战士全副武装走出黑暗,站在了拱廊最上方的台阶上。他本人并没有什么神奇可言,只是他英俊得不可方物。没有其他的语言可以形容他。在这群缺胳膊少腿、颈部浮肿、面目狰狞的痛苦魂灵之中,这个战士简直英俊无比。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头发金黄,面如止水,只能用类似善良,甚至温文尔雅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他的双眼是惊艳的湛蓝之色。他没有戴头盔,所以那女人一般的长发如流云般披在双肩。他身着一副耀眼的白色胸甲、白色胫甲,腰间是白色剑鞘。这副装备看起来价值不菲,我很想知道他究竟是谁。不列颠绝大多数的战士我都认识——至少能负担起这副铠甲的年轻人我肯定是心中有数——但却唯独不认识他。他冲着人群微微一笑,接着双手扬起,示意众人下跪。伊撒和我却站立不动。或许是出于战士的骄傲,或许只是想越过人群的脑袋,占据一个更好的视野。
长发战士虽一言未发,但每个人都向他跪拜,他以微笑致谢,又绕着拱廊走了一圈,从环索取下火炬,再放入备好的水桶中一一熄灭。我注意到,他的举手投足透着精心的编排。前庭变得越来越暗,直到最后仅仅剩下宫殿大门两端的火炬还在燃烧闪耀。月光暗淡,夜色寒冷。
白甲战士站在剩下的两把火炬之间。“不列颠的子民们,”他的声音配得上英俊的面庞,话语间包含暖意,“向你们的诸神祈祷吧!在这高墙之内就是不列颠的宝藏,不久之后,它们的力量就能得到释放,但是现在,既然已经见识到了它们的力量,我们应当让众神亲自驾临到我们中间。”话音刚落,他熄灭了最后两把火炬,前庭瞬间漆黑一片。
什么都没有发生。人群窃窃私语,默默召唤贝利、戈万南、格兰纳斯[3]和棠,祈求他们展现神力。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不禁握紧了剑柄。众神在靠近我们吗?我举目望向斑斓星空,幻想着伟大的众神从天界降临,伊撒不由得喘了口气,我又低下头来。
眼前一幕让我呆若木鸡。
因为有一个女孩,一个即将步入成年的女孩,在黑暗之中倏忽显露倩影。这个女孩面容精致,楚楚动人,举手投足间又透着优雅,浑身上下一丝不挂,仿佛初生婴儿。她身形苗条,酥胸挺拔,大腿修长,一手捧着一簇百合花,另一只手握着细刃长剑。
我只有驻足凝望的份儿。因为在这黑夜之中,刺骨的寒意瞬间被一阵火光吞噬,那女孩竟然在发光。千真万确,她真的绽放着光芒。身上闪耀着白光。光芒并不耀眼,但是足够夺目,仿佛星尘在她白皙的皮肤上粉刷了一道。这是一种破碎的、粉尘似的光辉,从她的身体、四肢和头发上散发而出,只有脸上找不见。就连她手里的百合花也在闪耀,光辉一直投映到她那把长剑上。
通身熠熠生辉的女孩举步走过拱廊。在跛行的人群以及生病的孩子中,她仿佛消失不见了一般。她对人群一概不理不睬,只顾自己步伐轻盈优雅地沿拱廊拾阶而上,阴影下的面庞低头凝望着石阶。她脚步仿若羽毛般轻灵。她似乎陷入了某种自我沉迷,迷失在自己的梦里,人群在旁哀号地呼唤着,她却不曾一顾。她一直挪移脚步,奇异的光芒照在她的身上、手臂和双腿上,也照耀着她乌黑的秀发,在长发的掩映下,她的脸像是戴上了一副黑色面具,流露出异样的光辉,或许是出于直觉,我猜测她的面容一定美丽动人。她向伊撒和我站立的地方越走越近,突然往我们的方向抬起了头。我闻到了某种气息,让我想起了大海,接着,一如先前她离奇的出现,她又离奇地消失在一扇门后,人群爆发出一阵叹息。
“那是什么?”伊撒向我低语。
“我不知道。”我回答。我有些害怕。刚才一幕并不是痴人呓语中的疯狂情景,这一切都是真的,是我亲眼所见,但刚才那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女神?但为什么我闻到了大海的气息?“或许是玛纳怀登的精灵。”我告诉伊撒。玛纳怀登是海神,作为他的精灵,身上有一股海咸味也不足为奇。
我们等了许久才看到第二个魅影,等到它真正来临时,却远没有浑身闪光的海精灵那样令人印象深刻。只见宫殿屋顶出现一个身影,一个黑色的身影,慢慢地越来越大,成了一个戎装在身、穿斗篷的战士形象,戴有硕大的头盔,上面装饰雄鹿的鹿角。这个人几乎荫庇在黑暗之中,等到乌云拂过月光,我们才看清了他的真实面目,人群一时哀鸿遍野,他却屹立于宫殿之上,双臂张开,脸颊藏在头盔的贴腮片后面。一手握矛,一手执剑。他站立片刻,随后也不见了,不过我敢发誓,恰在他消失的时候,我听到了远处房顶瓦片掉落的声音。就在他隐匿以后,不着一缕的那个女孩又出现了,只不过这一次她似乎是凭空出现在拱廊的最高一阶。刚开始还是一片黑暗,刹那之后现出了她修长而闪烁发光的胴体,亭亭玉立,纹丝不动。她的脸依旧隐藏在黑暗之中,看上去犹如遮蔽在熠熠长发下的阴影面具。她静立片刻,然后缓缓开始舞蹈,曼妙婀娜,在拱廊雕饰的衬托下,或旋转身姿,或交叉舞步。她一边跳舞,一边俯视众生。给我的感觉仿佛是有某种超自然的光芒洒在她的肌肤上,因为有些部位比其他部位更加明亮,而且肯定不是人类所为。眼见此景,就连伊撒和我也不由得双膝跪地,相信这一切定是神谕。黑暗中凭空闪烁的光芒,废墟中无可言状的美感。精灵在翩翩曼舞,身上的光芒慢慢消散,没过多久,当她幻化成为拱廊黑暗中勉强闪耀的美人时,她停下了舞步,张开手臂和双腿,勇敢无畏地面向我们,最后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有人从宫殿带出两支火炬。人群开始高声呼喊,召唤着他们的众神和梅林,在山呼海啸之中,梅林终于在宫殿入口现身了。白甲战士手里拿着一支火炬,独眼的妮慕拿着另一支。梅林站在最高的台阶上,在白色长斗篷掩映下显得十分高大。他没有打断人群的高呼。梅林的灰色胡子几乎垂至腰间,编织成辫子,上面还系了黑色丝带,式样与他一头白发相互呼应。他手握黑法杖,过不多时,就扬起法杖,示意众人噤声安静。“刚才是否有神照出现?”他殷切地发问。
“是的!是的!”人群呼号着回应,梅林那张老奸巨猾的脸上表现出吃惊的样子,好像他对庭院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淡然一笑,接着站向一边,用空出来的手略作示意。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从宫殿里搬出了圣锅。不列颠宝藏大多数都是小器物,甚至让人觉得稀松平常,但这圣锅却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其中蕴含的力量也冠绝同类。其实说白了,它不过是一个巨大的银碗,上面装饰着战士和怪兽的金纹图案。两个孩子费劲地搬动它,最后将其安置在德鲁伊身旁。“我拥有不列颠的宝藏!”梅林向众人宣布,大家兴奋地呼应。“不久以后,很快,”他继续说道,“宝藏的力量就能释放。不列颠马上能够重回正轨。我们的敌人将顷刻间灰飞烟灭!”他顿了顿,好让人群的欢呼响彻庭院。“你们今晚已经见证了神力,这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简直不足挂齿。很快整个不列颠都能见证,不过要想成功召集诸神,我还需要大家的帮助。”
人群山呼海啸般地应和他,梅林赞许地向他们微笑致意。这般仁慈的笑容反倒让我生疑。我一边觉得他在和人群玩着某种把戏,同时又告诉自己,即便是梅林也没有办法让一个女孩于黑暗之中凭空绽放光芒。我是亲眼见证,心里也巴不得信以为真,那个修长曼妙、熠熠生辉的胴体让我确信,诸神并未抛弃我们。
“你们必须前往麦敦!”梅林换了一副严肃的口吻,“只要你们一息尚存,就必须到那儿去,一定要带上食物。如果你们有武器,那也必须带上。到了麦敦,我们有一番事业要干,这份事业注定漫长而艰辛,但是到了萨温节[4],在死人再度行走于世间之时,我们将召集诸神。你们大家和我戮力同心!”他嗫嚅了一下,接着将法杖指向人群。黑色的法杖在摇晃,好像在人群中寻找什么,然后在我身前停了下来。“德瓦·卡丹大人!”梅林在传唤。
“大人?”在人群中被单个儿挑出来让我有些尴尬。
“你留下来,德瓦。其他人可以走了。回各自家里去,直到萨温节以前,诸神都不会降临。回你们家里去,照料好你们的田地,然后启程前往麦敦。带上斧头,带上食物,准备好见证诸神铸造伟大的神迹!好了,走吧!都走吧!”
人群纷纷顺从地离开。许多人还不忘驻足伸手摸了摸我的斗篷,因为我是战士中的一员,是我们将圣锅从莫岛带了回来,至少对于异教徒来说,这件事情足以让我跻身英雄之列。他们也摸了摸伊撒,因为他也是寻宝战士之一,等到人群散尽,伊撒没有跟过来,而是在大门等候,我独自进门面见梅林。我向他打了招呼,但他没有理会我的寒暄,而是问我有没有享受这个夜晚的新奇事。
“到底怎么一回事?”我问。
“什么怎么一回事?”他装作满脸无辜地反问。
“黑暗中的那个女孩。”我说。
他故作震惊地瞪大双眼。“她又出现了,对不对?真是匪夷所思!是长着翅膀的女孩,还是身上发光的那个?发光的女孩!我不知道她是谁,德瓦。在这世间,并非所有的谜题都是我能够解答的。你在亚瑟身边待太久了,总觉得每件事都能找出个直白的解释,这点真是越来越像他了,但是天哪,诸神几乎从不显现自己。能劳驾你把圣锅搬到里边去吗?”
我抬起硕大的圣锅,将它搬入宫殿高柱林立的会客大厅。先前我过来的时候,这里空空如也,现在却不知从哪儿蹦出来一张躺椅,一张矮桌,还有四个铁做的油灯盏。那个年轻英俊的白甲战士头发乌润,正坐在躺椅上向我微笑,妮慕身着破旧的黑色长袍,手握挑灯锥拨弄着灯芯。“今天下午这里还是空的!”我责难道。
“在你看来必然如此,”梅林快活地说道,“或许是我们有意隐藏了起来。你见过高文王子了吗?”他指向那个站起来鞠躬的年轻人。“高文是布罗塞利昂王国布蒂克国王的儿子,”梅林在介绍王子,“也是亚瑟的外甥。”
“王子殿下。”我向高文致意。我听说过他,但未蒙幸面见。布罗塞利昂曾经是不列颠王国在隔海相望的阿莫里凯之一部分,近些时日,法兰克人进逼到了王国边境,从这个王国跋涉而来的旅者向来罕见。
“我很荣幸能够结识你,德瓦大人,”高文礼貌地说道,“你的声名已经远播不列颠了。”
“别打岔,高文,”梅林抢白,“除了他那傻大个,德瓦的名声哪儿也传不到。高文是来这儿帮我的。”他向我解释。
“帮什么?”我问。
“当然是保护宝藏了。他可是个让人胆寒、善使长枪的好手,反正我是这么听说的。对不对,高文?让人胆寒?”
高文只是略作微笑。他身上并没有让人胆寒的气势,因为他还十分年轻,大概只见过十五六个夏季,甚至还不到刮胡子的年纪。他的长发和脸看起来就像个姑娘,而他的白色铠甲并不像起初我想象的那样造价不菲,仅仅只是一件石灰色的外衣,上面装了个铁片而已。如果不是他故作镇静的神态以及不容置疑的漂亮外表,他这副装扮本显得滑稽可笑。
“那么上次见面以后,你都在忙活些什么呢?”梅林先问我,随后我便讲述了格温薇儿的境遇,他嘲笑我天真地以为格温薇儿要被监禁终身。“亚瑟是个傻瓜,”他强调,“格温薇儿的脑瓜或许聪明些,但他不需要这样的她。他只想要普普通通的愚蠢玩意儿——比如有人能够在他忧患撒克逊人的时候,帮他暖一暖床头即可。”他坐在沙发上,仰头微笑,刚才负责搬运圣锅的仆僮给他送来了面包、奶酪和一小罐蜂蜜酒。“晚餐!”他高兴地欢呼,“跟我一块儿吃吧,德瓦,我们想和你说说话。坐!地板上也很舒服。就坐妮慕旁边吧。”
我坐了下来。妮慕刚才一直有意对我视而不见。她有一个深陷的眼窝,上面盖了一个眼罩,眼睛让某个国王剜了下来,她原来的短发开始变长了,这头发是她去格温薇儿的海上宫殿之前剪短的,现在看起来依然像个假小子。她似乎有些生气,但妮慕这个人总是一副气冲冲的样子。她的一生全部奉献给了一件事——追随诸神足迹,在此期间容不得任何阻碍和分心,或许她觉得梅林挖苦似的幽默全是在浪费时间。她和我一起长大,从小到大我就没少救过她的命,我给她东西吃,给她衣服穿,但她依然像对待孩子一样看待我。
“是谁统治着不列颠?”她突然问我。
“问得不对!”梅林突然言辞激烈地打断,“问得不对!”
“说呀?”她罔顾梅林怒火,依然质问我。
“谁都没有。”我回答。
“回答正确。”梅林报复似的回应。他的坏脾气让高文感到不安,后者正站在梅林的睡椅旁边,紧张地望着妮慕。他有些怕她,这也怪不得他。在很多人眼里,妮慕就是一种可怕的存在。
“那么是谁统治着德莫尼亚?”她又问我。
“亚瑟。”我回答。
妮慕向梅林投去胜利的目光,但是德鲁伊仍然摇着脑袋。“应该用‘雷克斯[5]’称呼。”他说道。
“‘雷克斯’,如果你们稍微懂一点拉丁语,你们就该知道‘雷克斯’是国王的意思,不是皇帝。皇帝一词在拉丁语里另有表达。就因为你们两个愚顽不化,我们就非得冒莫大的风险不可吗?”
“亚瑟统治着德莫尼亚。”妮慕固执己见。
梅林没管她。“谁是这里的国王?”他质问我。
“非莫德雷德莫属。”
“没错,”他重复道,“莫德雷德!”说完就冲妮慕的位置吐了口唾沫。“莫德雷德!”
她转过身去,好像他故意纠缠不清似的。我顾自茫然,一点儿也不明白他们争吵的来由,也逮不住机会问个明白,因为刚才那两个孩子又带着面包和奶酪从门帘里走了过来。他们把盘子放在地板上的时候,我闻到一股海咸味,准确说来是一股海盐和海草交杂的味道,和那个一丝不挂的魅影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等到孩子们穿过门帘离开以后,气味也随之消失了。
“那么,”梅林用一种获胜的口吻得意洋洋地问我,“莫德雷德有孩子吗?”
“有几个吧,大概,”我回答,“他没少糟蹋姑娘。”
“国王都是这一副德行,”梅林若无其事地说道,“王子也一样。你有没有糟蹋过姑娘,高文?”
“没有,大人。”梅林话锋一转,弄得高文有些怔忪。
“莫德雷德打从一开始就是个强奸犯,”梅林说道,“算是继承了他父亲和祖父的优良传统,不过我必须说,他的先人比起他可是望尘莫及了。乌瑟从来经受不住美貌的诱惑,当他一时兴起,甚至连最丑陋的婆娘也不放过。不过亚瑟从来不轻贱人,他这点很像你,高文。”
“我深表荣幸。”高文说完,梅林就嘲弄似的翻了个白眼。
“所以说,亚瑟打算怎么收拾莫德雷德?”德鲁伊问我。
“把他关在这里,大人。”我边说边用手指了指这座宫殿。
“关起来!”梅林似乎觉得好笑,“格温薇儿与世隔绝,桑森主教身陷囹圄,照这样发展下去,只怕用不了多久,出现在亚瑟生命中的所有人都要统统给关起来了!我们全部要在潮湿的牢房里啃发霉的面包啦。亚瑟这家伙,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他应当叫莫德雷德脑袋开花。”莫德雷德继承王位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亚瑟代为行使王权,不过等莫德雷德到了年纪,亚瑟为了履行对至尊王乌瑟的承诺,将王国转交给了莫德雷德治理。谁知莫德雷德独断专行,倒行逆施,甚至图谋害死亚瑟。正是那场阴谋怂恿了桑森和兰斯洛特举起叛旗。莫德雷德很快就要面临监禁,不过亚瑟坚持认为,德莫尼亚的合法国王流淌着众神的血脉,即便权力被剥夺,也理应受到公正对待。他将在严密的看守下,在这奢华的宫殿庭院中,衣食无忧地独自了此余生。“那你倒是说说,”梅林问我,“莫德雷德留了多少野种?”
“十来个吧,我猜的。”
“如果你是认真的,”梅林打断我,“那就告诉我名字,德瓦!告诉我名字!”
我略作思忖。我比大多数人更了解莫德雷德的罪行,毕竟我曾是他的监护人,不过这份差使我干得既不情愿,也不称职。我从来没有适应父亲的角色,夏汶也尝试做一名母亲,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后来这个可怜的孩子变得越来越阴郁,脾性也越来越邪恶。“这儿曾经有个侍女,”我说道,“他一直和她做伴。”
“名字呢?”梅林满嘴奶酪地问我。
“赛维洛格。”
“赛维洛格!”仿佛他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笑,“你是说他在这个叫赛维洛格的肚子里播了种?”
“还是个男孩,”我说道,“应该是他的没错了。”
“那这个赛维洛格,”他边挥舞餐刀,边问道,“她人又在哪里?”
“恐怕就在附近某个地方,”我回答,“她没有和我们一起去厄弥德大厅,夏汶一直觉得莫德雷德给了她一笔钱。”
“这么说他喜欢她咯?”
“我觉得是这样的。”
“这狼心狗肺的家伙居然还有点儿良知,真叫人不可思议。赛维洛格,是叫这个名吧?你能找到她吗,高文?”
“我试试,大人。”高文热切地回答。
“不能只是试试而已,一定要找到!”梅林抢白道,“她长什么样子,德瓦,这个名字古怪的赛维洛格?”
“个子矮,”我说道,“有些丰满,黑头发。”
“很好,这下我们把搜索范围缩小到全不列颠年纪二十岁以下的姑娘了——你就不能说详细点吗?那孩子现在多大了?”
“六岁,”我说道,“如果我没记错,他的头发偏红色。”
“那姑娘呢?”
我摇摇头。“样子倒还凑合,只是没那么让人印象深刻。”
“只要是个姑娘就能让人印象深刻,”梅林语气傲慢,“特别是一个叫做赛维洛格的姑娘。找到她,高文。”
“你为什么要找她?”我问。
“我有没有伸鼻子到处管你的闲事啊?”梅林质问,“我有没有跑过来问你什么长枪搭配什么盾牌一类的愚蠢问题?我有没有缠着你问些自以为公正的傻瓜问题?我有没有在乎过你的收成?就一句话,我有没有吃饱了没事干,过来干涉你的闲事呢,德瓦?”
“没有,大人。”
“那就别好奇打探我。区区一只小麻雀又怎么知道我的志向。过来吃点奶酪,德瓦。”
妮慕却不想吃东西。她若有所思,暗自生着梅林的闷气,刚才她坚持认为亚瑟是德莫尼亚真正的统治者,可梅林置若罔闻。他没有再提莫德雷德,也不会说他在麦敦有什么安排,不过等到最后他往宫殿外门送我时,还是跟我说了说宝藏的事情。伊撒在等着我。德鲁伊用黑法杖一边敲打石头,一边和我走向那个人群曾经看到魅影出没的庭院。“我需要人手,你看到了,”梅林说道,“要想召唤诸神,就必须做很多工作,光妮慕和我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百号人,或许还要更多!”
“做什么工作?”
“你会知道的,会的。你喜欢高文吗?”
“是个精力充沛的小伙子。”
“噢,当然精力充沛了,我是说难道他不可爱吗?狗精力也充沛。不过他让我想起了亚瑟年轻的时候。就凭他那建功立业的热忱。”他大笑。
“大人,”我依然急不可耐,“麦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要召集诸神,这是肯定的。过程很复杂,希望一切顺利。就怕万一不奏效——估计你也看出来了,妮慕觉得我的做法不对,但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拭目以待。”他又沉默着走了几步。“如果我们成功了,德瓦,如果能成功,那是怎样一幅景象!诸神纷至沓来,竞相展现各自神力。玛纳怀登漂洋过海,光芒万丈。塔拉尼斯[6]用闪电劈穿层云,贝利驱策着天际圣域的火焰,棠则用她的烈焰长枪撕裂乌云。基督徒一准会吓个半死,嘿!”出于兴奋,他笨拙地跳了几个舞步,“就连他们的主教都难免要在黑斗篷里吓得尿裤子呢,嗯?”
“可你也拿不准。”我还是想听到确切答案。
“别傻了,德瓦。你为什么总喜欢刨根问底?我能做的就是完成仪式,尽量不出差错!你今晚也亲眼做了见证,难道不是?难不成你还不相信?”
我有些犹豫,回想着自己刚刚目击的一切究竟是不是某种戏法。但这世上哪有能让女孩的皮肤凭空在黑夜中发光的戏法?“诸神会和撒克逊人战斗吗?”我问。
“这正是我们召集诸神的原因,德瓦,”梅林耐心地说,“就是要赶在撒克逊人和基督徒玷污不列颠之前让它重回正轨。”他在大门口停下,向漆黑的村外眺望。“我深爱着不列颠,”他一下子伤感了起来,“我爱这片岛屿。这一片神奇的土地。”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兰斯洛特把你的房子烧了,你现在住哪儿呢?”
“我会再建一个住处。”不过地点不会选在戴安死去的厄弥德大厅。
“敦卡里克空了出来,”梅林说道,“我准许你住进去,不过有个条件:等到我的事业完成,诸神再度降临以后,我或许会过来,然后在你的房子里安详死去。”
“不如说是安享晚年,大人,”我说。
“不,是与世长辞,德瓦。我只有一个任务了,这个任务即将在麦敦完成。”他的手依然放在我的肩上,“你难道认为,我不知道其中的风险吗?”
我感觉到了他语气里的恐惧。“什么风险,大人?”我语气有些不自然。
凄清的夜空传来猫头鹰的尖啸,梅林侧着脑袋想要聆听回应,但什么也没有。“我这一生,”他思忖片刻后说道,“一直在找寻能够让诸神重返不列颠的办法,现在我找到了,可我不知道这个方法究竟管不管用。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举行仪式的不二人选。甚至不知道我能不能苟活到亲眼见证。”他用手捏了捏我的肩膀。“走吧,德瓦,”他说,“走吧。我要休息了,明天我就要往南边走。萨温节那天记得来杜诺维瑞阿,过来亲眼见证诸神降临。”
“我会的,大人。”
他略作微笑,转身走了。我头昏脑涨地回到卡丹城堡,满怀希望,却也担心害怕,不知道梅林的魔法到底将让我们何去何从,或许到头来,我们还是免不了在来年春天经受撒克逊人铁蹄的蹂躏。如果梅林不能召集诸神,不列颠注定在劫难逃。
如同泛起涟漪的湖泊重归平静,不列颠也逐渐安定了下来。兰斯洛特在汶塔瑟瑟发抖,日夜担心招致亚瑟的报复。莫德雷德——我们名正言顺的国王——去了林第尼斯,虽富贵加身,周围却遍布长枪兵,托名“保护”。格温薇儿置身怀君岛,莫甘负责严加看管,莫甘的丈夫桑森则被幽禁在杜诺维瑞阿主教埃姆里斯的客房里。撒克逊人退到了边境线以外,时不时越境掳掠另一方的收成。亚瑟的努米底亚指挥官塞格拉莫镇守着与撒克逊人的前沿边塞,亚瑟的表亲库尔威奇则重新成为战士统领,在杜努姆要塞密切留意兰斯洛特所在的贝利盖边境。我们的盟友,波伊斯的昆格拉斯国王留下一百长枪兵任亚瑟指挥,然后回到了自己的王国,途中他遇到正欲返回德莫尼亚的夏汶公主——也就是他的妹妹。虽然夏汶发誓终身不嫁,但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正如我是她的男人一样。早秋时节,她领着我们两个女儿前来看望,我承认在她回来之前,每夜辗转反侧,总是感受不到真正的快乐,一与她在格兰温南方的路上重逢,我就一把将她揽入了怀中,久久不放。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她了。她是个美人,我的夏汶,金发公主,很久以前曾经许配给亚瑟,但后来亚瑟却放弃了这段婚约,转而与格温薇儿喜结连理。也有许多王公贵族追求夏汶,但她最终和我选择远走他乡。我可以厚脸皮地说,我们二人感情还算不错。我们在敦卡里克盖起了自己的房子,距离卡丹城堡没有多远。敦卡里克字面的意思是“可爱的河边的小山坡”,这名恰如其分,此地煞为可爱,我那时候也天真地认为,我们能够幸福地长相厮守。山坡上的厅堂是橡木结构,上面铺了稻草,十几间外屋聚拢在腐朽的木栅栏里。住在小村里头的村民都以为厅堂里闹鬼,因为梅林曾在那儿看见过老德鲁伊巴里斯显灵,不过我的长枪兵还是把蛛网和害虫清理了个干净,巴里斯的所有仪式物品也统统搬走了。虽然村民害怕大厅里闹鬼,但我丝毫也不怀疑,正是他们早早将大厅里真正值钱的大锅、三角桌等物品洗劫一空的。等我们来到以后,除了地上的蛇皮、枯骨以及鸟类分解的尸体以外,四周遍布蛛网尘埃。在这枯骨当中,相当多一部分是人骨,满满当当好几堆,我们把遗骸分开埋藏起来,以免死去的亡魂重新组合起来搅扰我们。
亚瑟给我派来了几十个年轻人,还吩咐我把他们训练成为战士,整个秋天我都在传授他们长枪和盾牌的使用要领。每个星期,我都会像履行任务一般前往怀君岛拜访格温薇儿,我本人心里相当不乐意。我给她带了食物,外加一件熊皮袍子当做见面礼。有时候我会带她的儿子格温德瑞一起,但她从来不关心这个儿子。他讲的故事她都听腻了,比如在敦卡里克河里钓鱼,或者在我们的树林里打猎。她本人对打猎倒是一往情深,现在连这份开心事也给剥夺了,只能每天绕着神庙散步。她的美貌并未凋零,她的悲剧让她那双杏眼平添了一份不曾有过的光辉,但她从来都不愿承认内心的伤悲。她太骄傲了,不过我看得出来,她并不高兴。莫甘羞辱她,没日没夜地念叨基督教教义,隔三差五就咒骂她是巴比伦的娼妇[7]。格温薇儿一直隐忍,唯独有一次在某个早秋的夜晚,由于黑夜愈发漫长,空空如也的房子也起了白霜,她向我埋怨屋子太冷清。亚瑟迅速做出回应,他吩咐管事手下,不论格温薇儿想要多少柴火都得准备妥当。他依然爱着她,只是不喜欢我提到她的名字。至于格温薇儿,我还真不知道她到底爱着谁。她时常向我打听亚瑟的近况,但绝口不提兰斯洛特。
亚瑟也是他自己的囚徒,饱受着自寻自找的折磨。他的家(如果有的话)在杜诺维瑞阿的王宫,不过他更喜欢在德莫尼亚游历,从一座要塞访问另一座要塞,无时无刻不在动员我们做好准备,来年要与撒克逊人一较高下,如果一定要从他滞留过的要塞当中挑一个他逗留时间最长的,那便是在敦卡里克和我们在一起了。我们常常看到他驾临山顶大厅,跟随号角吹响,他的骑兵如闪电般渡河而来。格温德瑞——他的儿子——一路小跑过去迎接他,亚瑟则从勒姆芮的马鞍上垂下头,捧起男孩,然后向后往马腹一蹬,驰骋至我们的大门口。他在格温德瑞面前会展露柔情的一面,且对所有的孩子都是如此,但是在招待成年人时则变得冷淡而世故。曾经的亚瑟,那个热情洋溢、振奋人心的男人已经不复存在了。他唯独只对夏汶一人毫无保留,每次来敦卡里克,都要和她说上好几个钟头。他们大概在议论格温薇儿的事,除此之外还能有谁?“他仍旧爱着她。”夏汶告诉我。
“他应该另娶的。”我说道。
“那怎么可能呢?”她问,“在他的眼里,除了她就没有别人了。”
“你怎么和他说的?”
“当然是原谅她了。我怀疑她今后还有可能犯浑,但如果她是那个能让他感觉到幸福的女人,那他就应当咽下自己的傲气,恭恭敬敬地迎她回来。”
“但他太骄傲了。”
“表面上确实如此,”她有些不同意,放下了手里的卷线杆和纺锤,“我想,大概,他当初就应该杀掉兰斯洛特的。那样他心里能好受些。”
那年秋天亚瑟的确动过这念头。他向兰斯洛特的国都汶塔发动了突袭,哪知兰斯洛特听到了风声,跑去向策尔迪克摇尾乞怜了。和他一同逃逸的还有安赫和罗赫,这两人是亚瑟同他爱尔兰情妇艾利恩的儿子。双胞胎一直对私生子的身份心怀芥蒂,竟然和亚瑟的仇敌结下了盟约。亚瑟没有找到兰斯洛特,但是他带回了我们迫切需要的粮食,那年夏天,由于战火纷纷,我们田地的收成蒙受了严峻的损失。
到了中秋时节,离萨温节还有两个星期时,亚瑟在突袭汶塔之后又回到了敦卡里克。他身子更加消瘦了,面目也愈发憔悴。他以前从未叫人心生畏惧,可现在他的防备心极强,大家都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惜字如金为他平添了一种神秘感,灵魂深处的伤痛凸显着他的冷酷决绝。从前的他几乎从不动怒;如今,哪怕是最不经意的冒犯也能使他暴跳如雷。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和自己较劲,因为他深信自己是个失败者。他的头两个儿子抛弃了他,后来婚姻又染上了污点,德莫尼亚的重担让这层失败感雪上加霜。他原以为自己能够建立一个完美无瑕的理想王国:伸张正义,维护安全,与民和睦。但是基督徒偏偏选择同室操戈。他责怪自己没有料到世事变迁,现如今,虽然风暴过后一切又恢复平静,他仍然对自己的理想图景产生了怀疑。“我们必须专注于一些小事,德瓦。”他那天对我说。
那个秋日天气格外好。天空点缀着些许乌云,我们西方的黄棕色土地上,阳光斑驳地洒下光辉。亚瑟破天荒地没有去找夏汶倾诉衷肠,而是带我来到敦卡里克外的草地,栅栏已经修葺一新,他却郁郁寡欢,兀自凭栏眺望,端详着托尔山高高拱起的天际线。那儿正是怀君岛的方向,格温薇儿的幽禁之地。“小事?”我不解。
“当然还有打败撒克逊人。”他有些难堪,因为他知道击败撒克逊人可不是什么小事,“他们断绝了与我们的来往。一旦我派遣使者,他们一律斩杀不赦。上个星期他们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他们?”我问。
“是他们。”他阴沉地确认道。“他们”一词意指策尔迪克和阿尔。放在过去,这两名撒克逊国王曾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为了怂恿他们窝里斗,我们没少花费金银,只是两人似乎都汲取了教训,这个教训亚瑟很早之前也让不列颠诸王国深刻领教过——只有团结才能孕育胜利。为了彻底毁灭德莫尼亚,两名撒克逊君主组成了联军,一概拒绝使者来访,不仅铁了心要沆瀣一气,同时也不失为一种自保——不让亚瑟的信使有机可乘,进而贿赂撒克逊的军官。说到底,全天下的使者不管内心寻求和平的意念多么热忱,都在不可避免地打探敌情。所以两个国王选择了放下彼此的分歧,矛头一致指向我们。
“但愿瘟疫能够削弱他们的实力。”我说道。
“可还是有新的兵源不断涌入,德瓦。”亚瑟说道,“听说他们每天都有船只登陆,每艘船上都有百来号人。他们知道我们十分孱弱,来年必定会率领上千人马再兴战火。”亚瑟似乎不太乐意提及惨淡的前景。“强敌环伺!或许这就是我们最后的下场,至于你我?两个战地老友,彼此高举盾牌负隅顽抗,然后被蛮子的斧头砍下脑瓜。”
“还有比这更惨的死法,大人。”
“也有更好的。”他言简意赅,目光向托尔山久久凝视,只要一来敦卡里克,他总是在西山腰驻足;从不涉足东山,也不会于面朝卡丹城堡的南坡滞留,他向来习惯于在此地眺望溪谷。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同样心知肚明,但他从来不肯提及她的名字,因为他不想让我知道,每天早晨他都是在那对她的思念当中醒来,每天夜晚更是祈祷能够与她梦中相会。这时,他突然意识到我的目光,赶忙向下俯瞰练兵场,伊撒正在训练那伙毛头小子。秋日的天空弥漫着长枪短兵相接的激烈碰撞,同时能够听到伊撒粗厚的嗓音,呼喊着剑刃要放低、盾牌要举高。“你看他们能成器吗?”亚瑟一边向新兵点头致意,一边问我。
“就像二十年前的我们,”我说道,“长辈总说我们注定成不了战士,二十年过后,这些小伙子也会对他们的孩子说同样的话。他们一定会成为称职的战士。一场战斗就能让他们脱胎换骨,到那以后,他们会像任何一位不列颠战士一样万里挑一。”
“一场战斗,”亚瑟阴郁地说道,“或许我们也只有一场战斗可打。等到撒克逊人来,德瓦,对方的人数一定远超我们。哪怕波伊斯和格温特各自派来人马,我们还是寡不敌众。”他说的都是令人痛苦的事实。“梅林让我不必担忧,”亚瑟有些反讽似的补充,“他会在麦敦做法事,从此以后就不需要再打仗了。你去过那个地方吗?”
“还没有。”
“会有数以百计的傻瓜背着柴火爬上山顶。真是疯狂透顶。”他往山坡下吐了口唾沫。“我可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宝藏上头,德瓦,我只相信坚不可摧的盾墙和无往不利的长枪。不过我还有一个希望。”他顿了顿。
“是什么呢?”我在鼓动他。
他转身看我。“如果我们还能够故技重施、分化敌人就好了,”他说道,“那样我们就还有机会。如果只是策尔迪克,我们还能打败他,只要波伊斯和格温特施以援手的话。但要是策尔迪克和阿尔一起来,我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多给我五年时间准备军队,兴许还有一线生机,但实在是来不及了,来年春天势必有一战。我们唯一的希望,德瓦,就是能够各个击破。”这是古老的斗争方法。贿赂一个撒克逊国王去和另一个撒克逊国王龙争虎斗。但是亚瑟已经告诉我,为了不让相同的剧本上演,撒克逊人可谓费尽心思。“我要向阿尔许诺永久和平,”亚瑟继续说道,“许诺他能够保有现在所有的土地,能从策尔迪克那儿夺来的他也尽管留着,子孙万代永久统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许诺将那些土地永远授予他,只要他承诺下一场战争爆发时站在我们这一边。”
我没有说话。曾经的亚瑟,在那天夜晚驾临艾西斯神庙之前还是我亲密战友的亚瑟,绝不会说出刚才这一番谎话。不列颠人是不可能向撒克逊人割让土地的,亚瑟却巴望阿尔信以为真。殊不知不用几年,亚瑟就会撕毁盟约,调转矛头指向阿尔。我心里明白,但不敢说破,因为万一谎言戳穿,我也就没了自欺欺人的理由。我只是提醒亚瑟,在远处的某棵树下,埋着一块刻有誓言的石头。“你发誓要杀死阿尔的,”我提醒他,“难道你忘记誓言了吗?”
“我现在可不在乎什么誓言不誓言的,”他冰冷地回击,脾气瞬间爆发,“凭什么让我在乎呢?其他人又对我信守誓言了吗?”
“我信守了,大人。”
“那就服从我,德瓦,”他直截了当地说道,“去阿尔那儿一趟。”
我知道他迟早会提出这个要求。起初我一言不发,静静看着伊撒指挥手下那群年轻人摇摇晃晃地摆出盾墙,然后我转向亚瑟。“我听说,只要是你的使节,阿尔不论好歹统统处死?”
亚瑟没有看我,而是望向远处青绿的高地。“老人们都说今年冬天会很艰难,”他说,“我希望在大雪降下之前收到阿尔的回复。”
“好的,大人。”我回答。
他一定察觉到了我语气中的不悦,再次转头看我。“阿尔不会狠毒到连自己的儿子都杀。”
“也只能这么想了,大人。”我语气平静。
“那就到他那儿去。”亚瑟说道。其实他知道,这么做无异于让我送死,但语气中一丝一毫的悔意都没有。他站起身,拂去白袍上的碎草。“如果我们能够在来年春天击败策尔迪克,德瓦,我们就一定能让不列颠浴火重生。”“是的,大人。”我回应。他说得太简单了——只要击败策尔迪克,不列颠就能浴火重生。我想起了那些陈词滥调:首先完成一项重大使命,之后就能一劳永逸,可惜事实并非如此。但如今看来,这是我们孤注一掷的最后机会,我必须动身去见我的生父。
我是一个撒克逊人,我的撒克逊母亲艾尔塞在怀我的时候被乌瑟掳走成为奴隶,不久后诞下了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被带离母亲身旁,不过我到底还是学会了撒克逊语。很久以后,在兰斯洛特造反的那天夜晚,我找到了母亲,从她嘴里得知我的生父是阿尔。
如此说来,我的撒克逊血统是纯正的,甚至还有一半王室血脉,但又因为我是在不列颠人的环境里长大的,我对撒克逊人并没有任何亲近感。对我来说,撒克逊人是从东面大海漂洋过来的瘟疫,这个看法与亚瑟以及任何自由的不列颠人的看法没有丝毫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