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研究综述

1.3.1 国外研究进展

1.3.1.1 有关碳排放核算体系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1)有关碳排放核算体系的研究

对碳排放量估算的关键是确定碳排放源。国际上关于碳排放源的确定过程,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核算体系。这两种核算体系均由国际组织或机构提出和建立,被广泛运用于生产实践和学术研究当中。

自上而下的确定过程主要用于国家或区域核算,其中最有代表性、实用性和权威性的是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IPCC”)编制的碳排放源核算体系。1995年IPCC首次出版了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将碳排放源细分为6个部门,即能源、工业过程、溶剂和产品运用、土地利用变化、林地和农业。2006年,IPCC将碳排放源进行了合并,即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处理。IPCC并不是侧重于理论研究,而是侧重于方法体系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因此被学者们广泛接受和应用。

自下而上的确定过程主要用于产品、企业和项目的核算。世界资源研究所(the 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于2004年联合公布了针对组织机构温室气体的核算与报告协议,该协议主要针对公司、政府部门和大学等。随后,国际地方政府环境行动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Local 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 ICLEI)、大城市气候领导组织①(C40)、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联合国人居署(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 UN-HABITAT)、世界银行等组织对WRI和WBCSD提出的组织机构温室气体进行了补充完善。归纳起来,关于自下而上的温室气体清单涵盖3个范围:一是主体能源利用、工业过程、废物处理等;二是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三是生产机构食品生产、消费过程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间接排放,以及这些产品在运输时所导致的排放。

而碳排放的核算方法主要有实测法、物料平衡法、排放系数法和模型法,每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适用于不同国家和不同条件下的碳排放核算。目前,应用较为成熟广泛的是排放系数法。如Havlin JL等(1990)估算出,国际旅游城市夏威夷的旅游业能源消耗碳排放占其总量的60% 以上;Becken等(2003)计算出国际游客飞行能源碳排放占到了新西兰总量的6%; Takashi Homma等(2012)测算出,2008年美国农业碳排放量达到4.3亿吨,其中一半由农业生产活动排放,近1/3来自动物胃肠发酵;Jon Mckechnie等(2014)计算了28个欧盟成员国之间1991—2012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发现,德国是最大的排放国,2012年的净排放量为9.39亿吨的二氧化碳(以下简称“CO2”)当量。

(2)有关碳排放作用机理的研究

碳排放作用机理较为复杂,总体上说,受自然干扰和人类活动两大因素的影响。但归根到底,许多自然因素的变化也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也可以说,人类活动对碳排放的影响更为深刻和长远。

有关自然因素对碳排放影响的研究。多数学者研究了CO2浓度变化、氮沉降、气候变化等对碳排放的影响。CO2浓度的变化引起了大气碳循环和碳平衡,同时也会作用于土壤碳循环和碳平衡。Bazzar等(2009)指出,CO2浓度的变化对土壤碳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植被生长和土壤碳的归还量;二是加速土壤有机碳的分解;三是影响根系的碳通量和微生物的碳供应。氮沉降已成为全球氮元素生物化学循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氮沉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显著。在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下,氮沉降有可能促进碳排放,但也有可能表现为碳汇①作用。气候变化对陆地生态系统碳源与碳汇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碳排放的驱动型因素是指导致碳排放不断增加的深层次的根源,如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效率提高、人口规模扩张和土地利用方式改变等因素。这些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动,不直接产生碳排放,却是导致碳排放不断增长的内在驱动力量。碳排放影响因素是多元化的,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城市化水平、国际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也是碳排放的驱动因素,而且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对碳排放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是不一样的。

大量学者运用数学计量方法对碳排放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既有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的研究,也有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的研究。文献中的运用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基于指数分解法的研究。在最简单的情况下,碳排放量可以被分解为能源强度、人口规模、人均GDP 和能源消费等几项,这一分解被称为Kaya恒等式,最为常见的Kaya恒等式是拉氏指数分解、数学平均迪氏指数分解、对数平均迪氏指数分解、帕舍平均指数分解和费雪理想指数分解等。这些分解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各个碳排放领域关于碳排放驱动因素的研究。第二类是基于计量回归模型的研究。相对指数分解法,计量分析法在模型设定方面更加灵活,从而可以将更多的影响因素考虑在内。学者们运用的计量回归模型主要有EKC模型、VAR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模型等。经济发展作为碳排放最根本、最深层次的原因,其对碳排放的作用机理备受学者们的关注。在以往文献中,探讨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关系最为经典的模型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简称“EKC曲线”或“倒 ‘U’形曲线”)。此外,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存在倒“U”形的关系也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证明。

1.3.1.2 有关碳排放效率测算及其收敛性的研究

(1)有关碳排放效率测算方法的研究

碳排放效率属于生态效率、环境效率的范畴,如何将CO2排放量纳入生产效率的分析是一个重要的研究主题。一般而言,较高的碳排放效率就是以较小的碳排放量换取较快的经济发展和较小的资源消耗。测度碳排放效率的方法主要有指标比例法、DEA模型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和SFA分析法(随机前沿模型分析法)。

指标比例法是最简单的衡量碳排放效率的方法,比例指标包括单位能源的碳排放量、单位GDP 碳排放强度、人均碳排放量等,大量研究在分析中使用了单位GDP 碳排放强度来表示碳排放效率。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标简单且易于操作,有其自身的优点,但该指标仅考虑了碳排放量和产出的关系,而忽略了资金、劳动、信息等投入的因素,因此它是一种单要素指标,不能表现出碳排放效率全要素的特点。

DEA模型分析法是目前测度碳排放效率最主流的方法。对于基于DEA模型的环境效率评价,无论是其方法本身还是其应用研究,均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早期DEA模型被广泛用于测度经济活动运行的有效性,如土地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能源利用效率等,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环境污染物,所以环境效率评价应运而生。在理论研究方面, Charnes A等(1987)指出,DEA模型的技术效率和全要素生产效率分析是对单要素生产效率分析的改进和完善,但是并没有将环境污染物纳入考虑范围,因此仍然有待进一步改进。为了合理地描述同时包含期望产出和非期望产出的环境生产技术,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如Seiford的做法是把非期望产出作为投入纳入模型,但Forsund并不赞同这种做法,他认为将非期望产出作为投入处理会导致平衡方程出现冲突,他的做法是将数据先做变换,再采用传统的效率进行评价(Criqui P et al., 1999)。被普遍认同的一个处理办法是Fare等(2002)提出的非期望产出的弱可初值性和零和性。在实际运用方面, Fanyi Meng等(2016)运用传统DEA模型测算了中国能源碳排放效率。Yong Zha等(2016)运用随机非径向DEA模型研究发现,CO2排放的不确定性影响区域能源的使用效率和CO2的排放效率。

此外,SFA分析法也是测度环境效率的一种研究方法。SFA分析法的好处是可以将随机扰动因素纳入分析,但无法将距离函数的性质以约束条件形式纳入分析。通常情况下,SFA分析法会首先基于全部观察值估计出各生产单位的环境技术效率;其次事后检验方向距离函数的各项性质是否得到满足,那些不满足约束性质的观察值将被删除;最后仅用剩下的观察值进行分析,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估计偏差。近年来,SFA模型也被广泛应用于碳排放效率的评价。如Risto Herrala和Rajeev K. Goel(2009)运用随机成本边界分析模型,研究了约170个国家在1997年和2007年的碳排放效率;Zhongfei Chen 等(2015)利用贝叶斯随机前沿模型分析了1999—2011年的中国化石燃料发电企业的技术效率;等等。

(2)有关碳排放效率收敛性的研究

收敛最早被应用于经济学研究领域,是指贫穷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向富裕国家收敛的趋势,即贫穷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快于富裕国家。经济的收敛一般可分为σ收敛、β收敛、γ 收敛、俱乐部收敛和随机性收敛。其中:σ收敛是指经济发展水平的离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减小。β收敛有绝对和条件之分,绝对β收敛是指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减小,最终收敛于相同的均衡状态;条件β收敛是指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减小,最终收敛于各自的均衡状态。随机收敛认为经济发展水平受到的冲击是暂时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拓展,收敛性也被广泛应用于生态、资源、环境领域,如生态效率收敛、劳动生产效率收敛、能源效率收敛和碳排放效率收敛等。目前,关于碳排放效率收敛性的研究文献较少。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Panopoulou 等(2009)研究了128个国家的碳排放收敛情况;Evans等(2016)利用空间动态面板模型研究了11个亚洲国家碳排放的条件收敛问题;Huang等(2013)研究发现,中国城市人均CO2排放存在收敛现象。

1.3.1.3 有关碳减排潜力及减排成本的研究

有大量学者针对某一部门和具体行业的碳减排潜力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力部门。如Cai W等(2020)对比分析了印度和中国的电力部门1990—2020年的节能减排潜力,指出印度电力部门技术上升空间很大,具有较大的节能减排空间。有关行业碳减排潜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如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化学行业等。从长期来看,要实现碳减排,可通过提高能效、提升技术水平、调整产业结构和调整能源结构来实现。系统优化模型可以用于估计碳减排的边际成本,其基本思想是通过设定不同的碳源增长速度和碳排放约束,通过系统优化找出最优的成本效益组合,然后通过动态模拟,考察整个经济系统为此需要付出的成本。常用的方法有POLES模型、EPPA模型、FUND模型、RICE 模型、LEAP 模型和MARKAL-MACR模型。但是系统优化模型是一个黑箱,缺乏透明性,而且需要设定大量参数,因此对模型的运用存在一些争议。

1.3.1.4 有关碳减排政策措施的研究

碳减排责任关乎各国切身利益,碳减排政策的设计不仅要考虑本国经济的发展、资源禀赋情况,还要考虑其他国家对于碳减排的态度。这使得减排方案的设计困难重重,一些政策的可执行性较差。碳减排政策主要有碳关税、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等。

碳关税被认为是一种全球碳减排的有效手段。Lockwood和Whalley(2010)认为碳关税是中性的,并不能给碳关税征收国带来竞争优势。Burniaux 等(2002)认为,在全球碳减排合作不是很好的情况下,碳关税的确定可以减少碳排放泄漏问题,碳关税虽然可能给全球福利造成损失,但是这种损失是很小的。

碳税作为一种主要的碳减排措施也受到大量关注,碳税在实现碳减排的同时,还可以使得其他污染物得到控制,因此存在额外的收益。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中,一个国家单方面征税,将对产出和就业造成显著影响,不仅会使税基缩小,还会导致净损失增加。因此,碳税是一项成本很高的政策。Brannlund等(2004)通过数据模拟发现,碳税存在地区分配效应,人口稀少地区的家庭将承担更大比重的碳税。Garbaccio等(2002)以动态可计算均衡模型为基础,估计了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他们的研究发现,中国开征碳税不仅可以降低碳排放量,而且还可以实现经济的增长,存在“双重红利”效应。Zhang 等(2009)学者则认为,中国开征碳税将对宏观经济、社会福利、就业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可以通过生产部门补贴、对家庭进行补贴等措施予以消除。

碳排放权交易是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且已经在欧盟国家进行了大量实践。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治理温室气体的重要经济手段,需要全球各个国家的协同合作,然而在气候谈判上,由于各方利益的非对称性,有效的合作框架很难形成。Stavins等(2005)指出,要确保总量控制排放体系市场的有效性,政府需要对参与者、交易和配额价格进行限制,包括气体类型限制、行业限制、地区限制、额度限制和时间限制等。而碳排放市场的良好发展,关键是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那么碳排放权如何分配就显得尤其重要。目前,碳排放交易体系初始分配额主要采取免费分配、拍卖和两者混合等方式,但免费分配的方式存在许多不足,不少学者主张采取拍卖的方式,如Fis-cher等(1999)通过研究对比发现,碳排放权的拍卖可以增加成本分配的弹性,并提高企业进行排污技术研发和改革的积极性。Fullerton等(2001)也认为,拍卖是最具成本效率的分配方式,通过拍卖获得的收益可以提高政府财政收入、激励企业通过创新和引进新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限额排放带来的成本以及减少人力或资金性税收扭曲,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

1.3.2 国内研究进展

1.3.2.1 有关碳排放核算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1)有关碳排放核算方法运用的研究

在国际IPCC碳排放清单核算体系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气候影响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编写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碳排放源与国际指标基本一致。国内有关碳排放估算的方法基本上借鉴国外的测算方法,而且绝大多数学者采取排放系数法对碳排放进行核算,这个方法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工业、农业、旅游、交通、贸易和居民消费等多个领域碳排放量的估算,如田云等(2012)估算了中国农业的碳排放量;王莉等(2015)从居民消费视角计算了中国城乡碳排放量;冯杰和王涛(2016)计算了中国能源碳排放量。也有一部分学者采取物料平衡法估算碳排放,该方法多应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如刘承智(2013)运用物料平衡法估算了水泥企业的碳排放;罗杏玲(2015)运用物料平衡法估算了钢铁供应链上的碳排放。

(2)有关碳排放影响因素的研究

国内学者更多是关注人类活动对碳排放的影响,有关人类活动对碳排放影响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张维阳等(2012)认为,经济增长是社会向前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所追求的目标,但在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的初期,大量的资源开发利用给环境带来的危害也是巨大的。经济结构变动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根据市场对产品需求结构的变化而改变产品的生产结构,经济结构的变化就会导致土地利用结构、能源使用结构和农资使用结构的变化,进而引起碳排放量的变化。洪业应等(2015)指出,劳动力在数量和质量上对碳排放产生影响。王惠等(2015)认为,技术进步往往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的相对量,如在农业领域,通过测土配方施肥、使用生物农药、实行免耕制度和滴灌以及对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处理等,都可以降低农业(农用地)碳排放的相对量。朱万里等(2014)认为,城市化水平、国际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也是碳排放的驱动因素。

大量学者借鉴国外Kaya 恒等式来考察我国碳排放的影响因素。研究得出的结论为经济发展水平是驱动我国碳排放的主要因素,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碳排放的相对量,而劳动力对碳排放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杜运苏和张为付(2012)研究了中国贸易碳排放驱动因素,他们指出,出口规模是导致贸易隐含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因素,而直接排放系数、生产技术、出口结构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贸易隐含碳排放。曹丽红等(2015)考察了我国养猪行业碳排放驱动因素,分析结果表明,技术进步抑制了我国养猪业碳排放量的增长,养猪业的发展以及养猪从业人员的增加促进了我国养猪业碳排放量的上升。苏洋等(2013)对新疆农用地碳排放驱动因素进行研究,得出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促进农用地碳排放的最主要因素,农业生产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对碳排放具有抑制作用,而劳动力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促进作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抑制作用。

EKC模型在国内碳排放领域的运用也较为成熟,中国存在碳排放的EKC曲线也得到证明。彭瑜(2014)研究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碳排放与农业经济之间存在明显的倒“U”形曲线关系。许广月等(2010)验证了中国中、东部地区的能源消费存在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但一些学者研究发现,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还存在“U”形曲线、“N”形曲线、倒“N”形曲线,或是更复杂的曲线关系。颜廷武等(2014)研究表明,中国农业碳排放强度与农业经济强度之间存在倒“N”形EKC关系,且存在双拐点。吴文洁等(2011)研究发现,陕西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不明显的“N”形曲线。唐洪松等(2016)研究发现,新疆建设用地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U”形曲线关系。还有一些研究证明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线性的关系,如古南正皓等(2015)研究发现,陕西农业碳排放强度与第一产业经济之间不存在EKC关系,而是存在线性递减的关系。

还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运用STIRPAT 模型、VAR模型和面板模型等计量模型来研究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如冯杰和王涛(2016)利用 STIRPAT 模型分析表明,中国土地利用碳排放与人口数量呈负相关关系,与 GDP 呈正相关关系。张广海和刘菁(2015)运用VAR模型分析研究得出,山东旅游发展与经济增长、碳排放存在长期协整关系,旅游单向促进经济增长和旅游碳排放量的增长。刘倩等(2012)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分析得出,外商直接投资、出口贸易与碳排放均存在显著的联动关系,但在欠发达国家,外商直接投资与碳排放在短期内的互动效应明显小于发达国家。魏巍贤和杨芳(2010)运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对碳排放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碳排放量的上升与经济总量的扩大、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和自由贸易度进程的加快有正向关系,自主研发和技术进步对中国碳减排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1.3.2.2 有关碳排放效率及其收敛性的研究

(1)有关碳排放效率测算的实证研究

国内对环境效率的研究起步较晚,因此关于碳排放效率测算的方法及理论的系统研究相当薄弱,而对于碳排放效率测算指标以及方法的运用较为广泛。

利用比例指标法来测算碳排放效率的研究较多。如赵雲泰等(2011)以单位GDP碳排放量为碳排放效率指标,研究了中国碳排放效率的时空特征。谢守红等(2013)以各行业单位GDP碳排放量为碳排放效率指标,考察了中国1995—2010年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建筑业的碳排放效率。在比例指标法的基础上,国内一些学者从公平性的视角出发,提出了碳排放经济效率。如田云等(2013)在研究中国各省份农业碳排放公平时指出,公平性视角下的碳排放经济效率是指某一地区农业碳排放量所占比重与该地区农业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之比,若该比值小于1,表明该地区以低排放实现了高产出,经济效率较高;黄景裕等(2014)提出碳生态效率,即碳排放与碳吸收的比值,并将其运用于计算鄱阳湖生态区的农业碳生态效率。

大量国内学者运用 DEA 模型和 SAF 模型对我国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土地和能源等多个领域的碳排放效率进行了实践考察。如路正南和王志诚(2015)运用超效率 DEA模型测度了中国工业碳排放效率;吴贤荣等(2014)利用Malmquist指数模型从时间和空间上测度了中国农业碳排放效率;封永刚等(2015)运用非期望产出的窗式 SBM 模型,从面源污染、碳排放两个视角测算了中国耕地利用效率;郑松华(2014)运用随机前沿模型测算了中国西部地区碳排放效率;张金灿和仲伟周(2015)运用随机前沿模型测算了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碳排放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陈黎明和黄伟(2013)运用随机前沿模型测算了中国省域能源碳排放效率。

(2)有关碳排放效率收敛性的研究

关于收敛性理论的研究文献不多,多数学者实证研究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和旅游业等领域的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及碳排放效率的σ收敛、β收敛和俱乐部收敛,研究结论存在较大的差异。胡宗义等(2015)运用 PS 收敛模型对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碳排放强度的收敛性特征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这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碳排放强度整体上不存在收敛。杨秀玉(2016)运用面板数据研究了中国农业碳排放强度的收敛性,结果发现不存在σ收敛和条件β收敛。高鸣和宋洪远(2015)研究了中国农业碳排放绩效,结果发现,我国农业碳排放绩效存在俱乐部收敛效应。周五七等(2012)研究了中国工业碳排放效率的收敛性,研究结果表明,东、西部地区工业碳排放效率存在俱乐部收敛特征,但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工业碳排放效率只存在条件收敛特征。李强谊等(2017)采用Dagum基尼系数分解方法和收敛性检验方法研究了中国旅游业碳排放效率的收敛性,结果表明,全国均不存在σ收敛现象,但均存在条件β收敛特征,同时也存在绝对β收敛。

1.3.2.3 有关碳减排潜力及减排成本的研究

一些学者对我国的节能减排潜力进行了初步探讨。宋红印(2013)在DEA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AP-ESER分析框架,测算了我国CO2的节能减排潜力。于海燕(2016)基于非期望产出 SBM 模型研究了我国西部地区节能减排潜力,研究发现,西部地区平均每年约21%的能源消费被浪费,平均每年有16.8%的CO2属于过度排放。从长期来看,要实现碳减排,政府可通过提高能效、提升技术水平、调整产业结构和调整能源结构来实现,这都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国内关于碳排放减排成本估计的文献,多数也是基于系统优化模型和方向距离函数模型开展研究的,但是基于不同方法和不同数据的研究,其结果差异较大,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唯一达成一致的观点是:中国东部地区碳减排成本较中、西部地区更高,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碳减排的成本变得越来越昂贵。高鹏飞等(2004)基于MARKAL-MACR模型估计了中国CO2减排的边际成本,结果表明,单位碳减排成本为0~250美元。魏楚等(2010)运用方向距离函数模型对中国104个地级市2001—2008年的城市碳减排边际成本进行了定量研究,结果发现,样本城市的碳减排边际成本为967元/吨,而且东部地区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吴贤荣等(2014)运用非经向DEA模型计算中国农业的边际减排成本,结果显示,东部地区省份的农业碳减排成本较高,西部地区省份的农业碳减排成本相对较低。姚云飞等(2012)基于CEEPA模型,比较了不同能源定价机制对中国CO2边际成本的影响,他指出,无论能源定价机制如何进行,国际原油价格上涨都会降低中国的边际减排成本。

1.3.2.4 有关碳减排政策设计的研究

在碳减排政策中,碳税在国际上逐步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在中国也逐渐开始实施和落实。针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碳减排方案,一些学者对这些方案的不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并提出了符合各国现实和利益的碳减排方案。国内关于碳减排政策设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国内学术界对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讨论和研究日趋活跃。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于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持有积极的态度,如钟小剑等(2017)认为,碳排放限额交易的市场制度被证明是目前最有效的碳减排制度,必将是今后中国低碳经济的必选模式;王文举等(2016)指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利于树立大国形象,有利于促进企业改进能源使用结构,有利于加强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学习,有利于争夺国际话语权。借鉴国外碳排放市场体系建设的经验,我国结合国情也开始探索性地构建碳市场体系。如曲如晓等(2009)指出,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不能“一刀切”,应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由点到面,循序渐进地推广碳排放权的交易;同时,要积极争取在国际上的碳市场定价权和国际气候谈判的话语权。荆哲峰(2011)认为,我国应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到碳排放市场体系的建设中去,要建立控制碳交易风险的机制,并在国际上开展碳市场的试点交易。当然,碳市场体系的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面对碳交易市场,我们应保持一种客观冷静的态度,不应给予过高的期望。在中短期阶段,关于节能减排问题,碳交易市场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市场工具,尚无法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要依托。随着“清洁发展机制”“排放贸易”和“联合履行”三种境外减排机制在国际上执行的日益成熟,中国碳排放市场逐渐活跃起来,有关中国碳排放交易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的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市场,即清洁发展机制(CDM)交易体系。同时,中国也积极创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发展适合自己的碳交易项目,如自愿减排项目交易。中国政府以积极的态度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3.3 研究述评

各国学者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对碳排放、碳排放效率和节能减排等内容展开了大量的学术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为今后碳排放相关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人类活动过程中的碳排放源已较为明确,碳排放估算方法也得到了广泛应用,而碳排放效率、碳减排措施和碳排放市场交易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将是未来的重点研究方向和趋势。国内外有关碳排放及碳排放效率的研究为我国开展节能减排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从土地利用视角研究碳排放的文献不多,而且多数学者对碳排放源的计算并不完整,工业生产过程和废弃物处理等碳排放的估算被遗漏,导致估算出的碳排放量远远低于实际排放量。

土地是人类活动的载体,可以说,土地利用承担了自然及人类活动中所有的碳源,而现有研究没有将两者统筹起来全面考虑碳排放效应。本书从土地利用类型视角来研究碳排放,拓展了碳排放的研究视角和内容,而且估算的碳排放量更接近实际情况,更为科学合理。

综上所述,本书基于中国西北干旱地区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西北五省(自治区)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和减排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在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已有研究文献的内容,在实践上为中国区域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中国西北地区在气候问题治理上的国际合作。

① 大城市气候领导组织已被更名为“世界大都市气候先导集团”。

① 碳汇,即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CO2,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