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方志运河文献研究
- 周广骞
- 7408字
- 2024-11-02 15:41:04
第二节 山东运河区域的界定
山东运河河情复杂,涉及面广,采用的标准不同,运河区域的大小也存在较大差别。特别是自元代起,运河存在较长时期的借黄行运情况。为了避免黄河对运河的侵扰,自明代后期以来,对山东运河南段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治与改造,河道亦随之出现较大变化。因此,专题研究山东方志运河文献,必须首先明确研究的地域范围,划清其行政区域边界,并以区域内历代纂修的方志为研究对象,对其中丰富的运河文献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今按照由大及小的顺序,将山东运河区域的范围划分为运河辐射区、运河水系区、运河流经区,并分述如下。
一 运河辐射区
运河辐射区即受运河影响的区域。山东境内的京杭运河河段全长963.5公里,是明清时期重要的经济带、文化带,不同地域的人员与物资沿运河流动,随之带来了地域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这种人员、物资、文化的流动,因为运河载体的影响,实现了地域特色与运河特色的碰撞杂糅,沾染了较为鲜明的运河色彩,并由此形成了运河辐射区。
(一)运河文化对周边区域的辐射与影响。运河作为重要的水上交通要道,在不同地域文化碰撞、传播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特别是山东沿运区域人员的流动,加速了各地民风的濡染与交融,形成了较为鲜明的运河民风民俗。山东方志中关于运河商贸对民风影响的记述颇为详悉,如《(道光)济宁直隶州志》称:“济当河漕要害之冲,江淮百货走集,多贾贩,民竞刀锥,趋末者众。”[30]可见济宁民风受运河影响之大。此外,从纵向发展来看,运河区域文化同时亦显示出运河文化与儒家文化及旧有习俗碰撞、融合、发展的清晰轨迹。如元代山东运河载货量小,岁不过数十万石,运河商贸尚处于起始阶段,《(康熙)临清州志》引《元类书》称:“家习儒业,人以文鸣,农桑务本,户口殷富。”[31]可见元代临清百姓尚主要以传统耕读为主。至明代之后,儒家文化的影响仍然巨大,“崇礼让,重廉耻,不好健讼,服贾者居田什之六,士大夫尚礼好义,文物甲于东方”[32]。但临清作为沿运城市,商民丛集,“俗近奢华而有礼,士虽务名而有学,文教聿兴,科第接踵,舟车毕集,货财萃止,诚天下佳丽之地,衣冠文物胜于他邑”[33]。显示出运河商贸元素对临清民风影响的逐步增加,临清作为山东运河沿岸的重要城市,遂兼具运河商贸文化、传统儒家文化及农耕农业文化等多重色彩,具有较为鲜明的文化特色。
(二)运河商贸物资流通对周边地域的辐射与影响。山东作为运河流经的重要河段,其济宁、临清等地成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南方的土产通过运河运至山东,山东的商品也沿运河运输到省外。由南方北运的商品主要有纺织品、茶叶、纸张、瓷器等,从山东南运的商品主要为棉花、豆类和干鲜果品。如山东高唐、夏津等地广泛种植棉花,“富商巨贾操重资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34]。临清成为山东运河区域最大的棉织品批发与销售市场,商人从江南贩卖棉布,“其溯淮而北上,走齐鲁之郊,仰给京师,达于九边,以清源为绾毂”[35]。乾隆时期,济宁“环城四五里皆种烟草,制卖者贩郡邑皆遍,富积巨万”[36],可见山东沿运地区的商品经济已经达到了较大的规模和较高的水平。运河商贸物资的流通,将运河交通、运河商贸与运河沿运地区的商品生产联系起来,形成了运河经贸辐射带,改变了运河区域的物产类别与经济模式,显示出运河巨大的经济辐射力。
(三)运河漕粮的征收运输对周边地域的辐射与影响。山东地处畿南,为有漕省份。道光九年(1829),山东省十府中有漕粮征收之责的为济南、泰安、武定、兖州、曹州、东昌六府,主要征收粟、米、麦、豆。山东漕粮分正兑、改兑两种,“各省漕粮运京仓者为正兑,运通仓者为改兑”[37]。仅就正兑而言,道光九年(1829),山东额征正兑正米八万三千二百九十四石,耗米二万八百二十四石,正兑正麦九千九百一十五石,耗麦二千四百七十八石,正兑正豆八万二千一百一十三石,耗豆二万五百二十八石,涉及山东过半府州县。府州县官府有催征之责,百姓有缴纳之务,运河漕粮的征收及其他与运河有关的税收和徭役负担,也使运河对基层政务和百姓生活产生了广泛复杂的影响。
总体来看,对运河辐射区的界定具有较大的模糊性,其范围相对较为广阔,这也是由运河对社会影响的复杂性与浸润性所决定的。明清时期,运河的重要性与独特作用大大提升了运河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涵盖山东中西部的大部分地域,形成了面积较广的辐射区。
二 运河水系区
山东运河河道、运河支流及黄河、泗水、洸河等对运河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构成了运河水系区。就山东运河河道及主要支流而言,山东临清以北运河为卫河天然河道,“自临清而北至直沽,会白河入海者,卫水也”[38]。山东临清以南运河则多为人工开凿的河道,往往通过人工引水,以补给运河水源。“自汶上南旺分流,北经张秋至临清,会卫河,南至济宁天井闸,会泗、沂、洸三水者,汶水也。自济宁出天井闸,与汶合流,至南阳新河,旧出茶城,会黄、沁后出夏镇,循泇河达直口入黄济运者,泗、洸、小沂河及山东泉水也。”[39]可见,汶水、泗水、沂水、洸水为山东运河的重要补给水源,与运河共同构成了山东运河水系的网络。此外,“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40]。但因黄河多沙、势大、易决,对山东运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黄河经常决口泛滥。“元溃溢不时,至正中受害尤甚,济宁、曹郓间,漂没千余里。贾鲁为总治,导使南,汇淮入海。”[41]入明后,一方面,黄河仍不时侵扰运河。洪武二十四年(1391),“河水暴溢,决原武黑阳山……又由旧曹州、郓城两河口漫东平之安山,元会通河亦淤塞”[42];另一方面,黄河在保障明代运河漕运方面亦大有功用。永乐九年(1411)七月,“河复故道,自封丘金龙口,下鱼台塌场,会汶水,经徐、吕二洪南入于淮”。是时,宋礼、金纯等疏浚会通河成,“黄河与之合,漕道大通,遂议罢海运”[43]。因此运河水系不仅涉及山东境内对运河有补给作用的汶河等区域性河流及泉源,而且还涉及黄河等流域面积广大的河流,影响所及,达于鲁中、鲁西的大部分地区。
需要指出的是,山东运河的“泉河”性质,决定了山东运河必然要大量利用山东中部各地之泉源进行补给。这部分地域作为山东运河水源所在地,在保障运河通航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如张文渊记肥城县境内黄家泉、胡家泉、臧家泉、盐河泉、清泉凡五泉,其记“胡家泉”称:“距前(按,即指黄家泉)二里,出平地沙土中,水深三寸,阔三尺,西南流二里,入盐河。”记“臧家泉”称:“距前一里,出平地沙土中,水深三寸,阔四尺,西南流一百余步入盐河。”[44]胡瓒在《泉河史》卷三《泉源志》中记述了万历二十七年(1599)前后之肥城县境内泉源称:“旧五,新四,凡九。”[45]其所称“旧五”中,与《东泉志》同载的有黄家、臧家、盐河、清等四泉,而《东泉志》原载之胡家泉则未见,当因年久湮塞。其新开之泉则有“吴家、开河、拖车、马房”四泉。明代山东运河专书对各县泉水亦往往多有记述。如王琼《漕河图志》卷二《漕河上源》即在“诸泉发源”条内称:“肥城县七泉俱入于汶:咸水泉、董家泉、臧家泉、吴家泉、王家庄泉、清泉、新开臧家泉。”[46]谢肇淛《北河纪》卷二《河源纪》记述汶水源流称:“汶之泉百四十又四……在肥城者九,曰黄家,曰吴家,曰臧家,曰董家,曰盐河,曰开河,曰拖车,曰马房,曰清。”[47]王琼《漕河图志》记述大致为弘治九年(1496)前后肥城泉水情形,与《东泉志》所记大致相合。谢肇淛《北河纪》所记为万历四十二年(1614)前后肥城泉水情形,与胡瓒《泉河史》所记完全相合。由上可见,山东肥城等地属于山东中部山区泉源分布密集区,在山东运河水源补给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受到山东相关官员的重视,并在各类文献中有较多保留。据此亦可说明,山东运河水系区与山东运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亦应作为山东运河研究的范围加以考虑。
三 运河流经区
运河流经区即运河流经的区域,这一区域的划分具有相对明晰的范围,中办、国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纲要》)根据大运河文化影响力,以大运河现有和历史上最近使用的主河道为基础,对大运河文化带进行了科学分区。其中核心区为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县(市、区),这一区域是孕育形成大运河文化的主要空间,也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关键区域。按照这一标准,山东共有核心区18个。拓展区为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地市,是大运河文化向外逐步拓展,与沿线地域文化融合的交汇地带,是大运河文化带的重点区域。按照这一标准,山东共有拓展区5个。今据以列表如下:
表1-1 山东大运河文化核心区、拓展区一览表
上表涉及的地市已经基本覆盖了山东运河所经的主要地域,划分较为合理,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正基于此,在具体论述过程中,即将主要研究对象确定为本地域内不同历史时期、特别是明代以来各相应行政区域内纂修的府、州、县志及其中存录的运河文献。
此外,尚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纲要》对山东大运河文化核心区、拓展区的界定和表述基于现行行政区划,而与明、清山东行政区划存在一些差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有县相关区划的变迁。即此县在明代以来一直存在,但其所属行政区划出现变化。其一为部分沿运县所属省份发生变迁。这主要是指明清、民国时期属于山东的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归属外省。如馆陶县“元属东平路,至元二年改属濮州。明洪武初改属东昌府,弘治二年,升临清为州,割属临清。清朝属东昌府,民国元年,府制废,改属济西道。三年,济西更为东临,又属东临道。十七年废道,直属山东省政府”[48]。可见,馆陶县自设县以来即归山东省管辖。自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七事变”爆发,成立馆陶县抗日政府后,方属冀南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馆陶属邯郸专区,旋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聊城专区,1965年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此后,馆陶一直属河北省。自明代以来,馆陶县一直归山东管辖,因此在历代纂修的《山东通志》《东昌府志》及清代纂修的《临清直隶州志》中,均列入馆陶县。且馆陶为明、清两代山东运河所经的重要区域,“地扼南北咽喉,兼据水陆通衢”[49],相关方志中存录馆陶境内运河文献数量较多,因此有必要将馆陶纳入研究范围。其二为部分沿运县所属府、州发生变迁。明代以来,山东沿运地域府、州、县区划存在较多变迁。如明清以来济宁州的区划,《(道光)济宁直隶州志》卷二之一“济宁直隶州”条引《通志》称:“济水南会泗,北会汶,州居其中,故以济宁为名。”并指出明代济宁领三县,分别为金乡、嘉祥、鱼台,“顺治初因明制,州隶兖州府,领嘉祥、巨野、郓城”,“雍正二年,分为直隶州,领县如故。八年,仍属兖州府,不领县。乾隆四十一年,仍升为直隶州,割兖州府之汶上、嘉祥、鱼台三县来归。四十五年以后,汶上还属兖州府,割金乡来归”。[50]可见,济宁州在雍正中曾短暂升直隶州,旋撤,至乾隆中再升直隶州。其属县亦不断变化,少时无属县,而在乾隆中领嘉祥、鱼台、金乡三县,此后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这些均在不同时期纂修方志中有所体现,亦为运河区域划分需要考虑的基础因素。
第二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域所属区划的变迁。其一为设立新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行政需要,对山东及周边地域区划进行了调整。河北省临西县原本属山东东昌府、临清直隶州,为临清之卫运河以西部分。民国二十六年(1937),日军袭占临清。民国二十八年(1939),中国共产党于临清县西境(今临西县域)建临清县抗日民主政府,属鲁西北行政委员会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先后划归山东省德州专署、聊城专区。1965年成立临西县,先后归邢台专区、邢台市管辖。临西县设立较晚,在明清时期未纂修专门县志,而其县属运河以西地区在明清、民国时期均属临清管辖,其县域有关运河的内容亦在《东昌府志》《临清州志》记述范围之内。若仅以今日省界为限,则不符合旧有山东行政区划,且造成山东运河研究范围的不完整,因此有必要将河北临西县纳入研究范围。其二为撤销旧县。如运河沿岸的东昌府所属堂邑县设县较早,元属山东东昌路,明清属山东东昌府,民国时期属山东东临道,1928年废道后直属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属平原省聊城专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堂邑县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1956年,山东省堂邑县建制被撤销,划归山东省聊城县。再比如运河沿岸东昌府属博平县,元属东昌路,明、清属东昌府,1914年属东临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46年属冀鲁豫边区第六专区,1949年属平原省聊城专区。1952年平原省撤销,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1956年博平县建制撤销,辖区划归茌平县。这些县虽然今天已不存在,但是在明代以来均曾多次纂修县志,(清)卢承琰修、刘淇纂《(康熙)堂邑县志》为公认的名志,此志“变通前志体例,去纲列目,厘次明晰……增帙续补,详实精审”[51],因而备受推崇。因此,在研究中,应当充分重视这些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运河沿线的方志,并将其纳入研究范围中。
总体来看,山东省的行政区划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明确较为清晰、宽窄得当的方志研究地域范围,是摸清山东方志底数,进而对山东方志存录运河文献进行较为深入研究的重要基础。若以运河辐射区、运河水系区为研究对象,则存在研究范围过大、地域边界过于模糊的问题,不仅难以确定研究范围,而且因为研究对象过于庞杂,亦不利于对山东方志运河文献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相对而言,以山东运河流经区明清时期纂修的方志作为研究范围,总量可控,边界清晰,内容集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涵盖面亦较为完整。因此,本研究以中办、国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列举的大运河文化核心区、拓展区范围为基础,有机结合明代以来山东行政区划变迁,适当扩大研究的地域范围,充分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撤销旧州、县纂修的方志,确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范围,为相关研究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文献支撑。
[1](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标点本,第1421页。
[2](唐)房玄龄注,(明)刘绩补注:《管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标点本,第473页。
[3]傅乐成:《汉代的山东与山西》,《汉唐史论集》,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7年版,第67页。
[4]邢义田:《试论汉代的关东、关西与山东、山西》,《秦汉史论稿》,台湾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85—120页。
[5]李梦生:《春秋左传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30页。
[6](汉)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第1407页。
[7](宋)单锷:《吴中水利书》,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吴中水利书及其他二种》,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页。
[8](明)王琼:《漕河图志》卷一,水利电力出版社1990年标点本,第9页。
[9]邹逸麟:《山东运河历史地理问题初探》,载《椿庐史地论稿》,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页。
[10]《国语》卷十九《吴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标点本,第604页。
[11](晋)陈寿:《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中华书局1971年标点本,第25页。
[12](唐)魏征等:《隋书》卷三《炀帝上》,中华书局1973年标点本,第70页。
[13]史念海:《中国的运河》,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7页。
[14](明)宋濂等:《元史》卷九十三《食货一》,中华书局1976年标点本,第2364页。
[15](元)齐履谦:《知太史院事郭公行状》,载《国朝文类》(《四部丛刊》本)卷五十,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第544页。
[16](明)杨宏、谢纯:《漕运通志》卷一《漕渠表》,明嘉靖七年(1528)杨宏刻本。
[17](元)杨文郁:《开会通河功成之碑》,载(明)陆釴等纂修《(嘉靖)山东通志》卷六《山川下》,嘉靖十二年(1533)刻本。
[22](明)万恭:《治水筌蹄》(《中国水利古籍丛刊》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年标点本,第71页。
[23](清)杨士骧等修,孙葆田等纂:《(光绪)山东通志》卷一二六。
[24]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一二七《河渠志》,第3784页。
[26](清)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二十三年(1818)刻本。
[27](清)林则徐:《致陈寿祺书》,载杨国祯编《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页。
[28]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一二六《河渠一》,第3750页。
[29](清)杨士骧等修,孙葆田等纂:《(光绪)山东通志》卷一二四《河防志第九》。
[30](清)徐宗幹修,许瀚纂:《(道光)济宁直隶州志》卷三《风土》。
[31](清)于睿明修,胡悉宁纂:《(康熙)临清州志》卷一《风俗》,康熙十三年(1674)刻本。
[32](清)于睿明修,胡悉宁纂:《(康熙)临清州志》卷一《风俗》。
[33](清)岳濬、法敏修,杜诏、顾瀛纂:《(雍正)山东通志》卷二十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4](清)叶梦珠:《阅世编》卷七,载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1页。
[35](明)陈继儒:《陈眉公全集》卷五十九《布税议》。“清源”即指临清。
[38](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运河上》,第2077页。
[39](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运河上》,第2077页。
[40](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八十三《河渠一·黄河上》,第2013页。
[41](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八十三《河渠一·黄河上》,第2013页。
[42](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八十三《河渠一·黄河上》,第2014页。
[43](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八十三《河渠一·黄河上》,第2014—2015页。
[44](明)王宠:《东泉志》卷二,“天津图书馆孤本秘籍丛书”,第7册,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9年影印本,第793页。
[45](明)胡瓒:《泉河史》卷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22册,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第545页。
[47](明)谢肇淛:《北河纪》卷二,万历四十二年(1614)刻本。
[48]王华安、丁世恭修,刘清如纂:《(民国)馆陶县志》卷一,民国二十五年(1936)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