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新民。

○註:鼓之舞之之謂作。言振起自新之民。

解「作」字爲振起,義固不差。解「新民」爲自新之民,理却未是。觀康誥之文,首言文王「克明德」至「此乃以新民」爲結語止,當與「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之「新民」同説。「新」乃己與新之,非民自新也。蔡氏書傳解「作新民」爲作新斯民,又曰:「此言明德之終也,大學言明德亦舉新民以終之。」又陳大猷亦解爲作新天下之民,二家書傳俱成於註文之後,蔡沉文公之門人,皆不以自新之民爲是,蓋公論也,學者宜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