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979年颁布的刑法典分总则和分则两编,总则共五章,依次分别为: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
1997年颁布的现行刑法典分为: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其中总则共五章,依次分别是: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
在刑法总则规定上,1997年刑法典对1979年刑法典的修订主要表现在:废除了有罪类推制度,明文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立了普遍管辖原则;增加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相关规定;修订了正当防卫、主犯处罚的规定;增加了单位犯罪;修订了刑罚的种类,限制了特殊减刑;修订量刑、行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