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司法考试十年真题专项精解必携本:诉讼法
-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组编
- 2422字
- 2021-09-10 17:26:37
八、期间与送达
【考点35】期间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1/3/41,单选][102]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2.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9/3/83,多选][103]
A.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B.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C.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D.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02/3/79,多选][104]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答案及解析】
1.诉讼期间分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两种。法定期间有不变期间与可变期间之分。人民法院不得变更不变期间。属于可变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变更。如《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为30日,不能在法定期间内上诉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涉外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间30日,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变期间。指定期间可以变更,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如果在指定期间内,出现了新情况,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确有困难,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对原定期间予以变更。指定期间虽然属于可变期间,但一般而言,指定期间一经确定,不宜随意变动。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因此,只有在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此节假日才不会计算在内,B项说法不准确。在途期间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邮寄送达的诉讼文书,或者是当事人通过邮寄递交的诉讼文书,在途中所用去的时间,而不是指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时间,故C选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D。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故A项正确,应选。《民诉证据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据此,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间不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只可以适用延长的规定,故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涉外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中止、中断、延长,故D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24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总结以上两条可以得出,涉外民诉中关于期间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中国人和外国人。所以答案应选BD。
【考点36】送达
☞1.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09/3/43,单选][105]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2.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04/3/44,单选][106]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将该判决书留置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3.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02/3/70,多选][107]
A.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B.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C.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D.出庭通知书
【答案及解析】
1.《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这一规定,只有C项中的做法是正确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本题考查留置送达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本题选B。
3.本题考查适用留置送达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可知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所以C项应不选。留置送达除不适用于调解书以外适用于其他各种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