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面的概念界定和测度方法分析,分两步测算各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第一步是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数据测算经济发展的绿色程度,即绿色指数;第二步是用所测算的绿色指数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绿色平减”并进行标准化,从而得到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衡量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

2.1 指标选取和数据说明

(1)经济发展指标

人均(3)GDP是衡量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度量指标,本文采用人均GDP作为经济发展指标。国内生产总值代表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

(2)资源消耗指标

参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里关于绿色发展的阐述:“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要“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本文选择人均能源消费量、人均用水总量和人均土地资源利用量作为主要的资源消耗指标。

(3)环境污染指标

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即通常所谓的“三废”,选择“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作为废气排放物的代表性指标;选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作为废水排放的代表性指标;选择“固体废物产生量”作为固体废弃物污染指标。严格意义上说,由于每个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不同,在计算中应考虑污染物的相对排放量,但由于此类数据没有相关统计,因此本研究采用绝对排放量进行计算。

限于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获得性,在研究过程中,本文选取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的数据进行测度,西藏数据多有缺失或不足,分析中将其略去。

本文使用的能源消费量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其余统计资料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文中出现的数据均系上述资料中的原始数据或对其中数据进行计算调整后的新数据。具体数据见表1。

表1 变量描述

2.2 各地区经济发展绿色程度的测度结果

运用超效率非径向DEA模型对2016年各地区经济发展绿色程度的测度结果如图2所示。总体上看,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程度较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程度较低。在绿色指数排名前十的省份中,只有重庆属于西部地区,其他9个省份都属于东部地区;绿色指数排名前五的省份都属于东部地区,其中,北京和上海的绿色指数大于1,显著高于其他省份。除了山西、黑龙江外,中部地区的其他省区的绿色指数排名都在第十一到第二十的区间。在绿色指数排名后十的省份中,7个省份属于西部地区;在绿色指数排名后五的省份中,4个省份属于西部地区,分别是宁夏、新疆、青海和甘肃,其绿色指数均低于0.1。

图2 各地区经济发展绿色指数(2016年)

2.3 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的测度及分析

用前面测算的绿色指数对各地区人均GDP进行“绿色平减”,可以得到各地区绿色人均GDP的绝对值。如表2所示,各地区绿色人均GDP的差异远大于人均GDP的差异,或者说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的差异远大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当然,这种差异的放大主要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指数存在明显差异。考虑到计算绿色人均GDP所使用的绿色指数和人均GDP两个变量具有不同的量纲,为消除变量间的量纲关系,对各地区绿色人均GDP进行无量纲化和指数化处理,处理的方法是对各地区绿色人均GDP取自然对数,并将各地区绿色人均GDP的自然对数值与北京的绿色人均GDP对数值相比,所得到的比值代表各地区绿色发展的相对水平。为更形象地反映各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将无量纲化和指数化处理后的绿色人均GDP转换为百分制。首先是对北京的绿色发展水平进行赋分,尽管北京的绿色发展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各地区,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不管是在发展水平上还是在绿色程度上,北京的绿色发展水平显然还存在差距。本文选取欧盟国家的人均GDP、单位GDP资源消耗量和单位GDP污染物排放水平作为参考,经过对比分析,对北京的绿色发展水平的赋分为80(4)。其他地区的绿色发展指数则由其指数化的绿色人均GDP乘以80(见表2)。

表2 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测算结果表明,我国东部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总体较高,中西部地区则较低。在排名前10的省份中,东部地区占8个,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占1个,分别是湖北和重庆。在排名后10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占7个,中部地区占3个,为江西、山西和黑龙江。排名11~20的10个省份中,中部地区占4个,东部地区占3个,为海南、辽宁和河北,西部地区占3个,为陕西、内蒙古和四川。

将人均GDP排序与绿色发展指数排序放在同一个坐标系中考察可以直观看出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如图3所示,45度线上的点表示该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在全国的排序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一致,45度线以上的点表示该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序高于其经济发展水平,45度线以下的点表示该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序低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和浙江等5个省份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序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排序一致,表明这些地区既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同时又是绿色程度较高的地区。除了这5个省份外,其他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序都不同程度地差别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排序。其中,海南、四川和安徽等省份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序显著高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排序,说明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相对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是比较绿色的。内蒙古、青海、宁夏和新疆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序则显著低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排序,说明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资源的消耗程度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是比较严重的。

图3 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对比(2016年)

不同地区绿色发展水平排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各地区绿色水平对其发展的影响程度,若一个地区的GDI排名低于其人均GDP排名,说明该地区的绿色水平对其绿色发展起到较高的推动作用,其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水平低于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反之,若一个地区的GDI排名高于其人均GDP排名,说明该地区的绿色水平是其绿色发展的减分项,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水平较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高。

进一步地,将本文的GDI测算结果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绿色发展指数进行对比。2016年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于2017年通过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7个方面56项评价指标计算各省(区、市)绿色发展指数,以此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正如前文里所指出的,这套评价指标体系是基于广义上的绿色发展概念而设计的,同时也未能很好地厘清绿色与发展的逻辑关系。本文则是从狭义的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出发,明确绿色发展这一概念中绿色与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先测算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指数,再以绿色指数对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平减”,从而得到各地区绿色发展的水平。

从测算结果看,本文所测度的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的排序与国家统计局的排序存在较大差异。两种测算结果只有第1名、第19名、第20名和第30名的省份是一样的,而其他26个省份的排序则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其中,差异最明显的是天津,根据本文的测评,2016年天津的绿色发展水平在全国30个省区(西藏除外)中排名第3,而在国家统计局的年度测评中则只排在第28名。2016年天津人均GDP位列第3,其经济发展水平毋庸置疑。其绿色程度也处于较高水平,虽然天津过去的产业结构十分依赖于重工业,但是随着环保政策的限制与产业的转型升级,钢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并逐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天津的绿色水平逐渐提高。2016年天津的万元GDP能耗在全国排名第7位,单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3、第4、第2、第2、第7和第2。由此可见,将天津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在全国第28名显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排名差异较大的还有云南、甘肃、陕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和广西等省份。以云南为例,2016年云南的人均GDP排名全国倒数第2,仅高于甘肃,其经济发展的绿色程度也较低,根据本文的测度,云南的绿色发展水平全国排名第26,而国家统计局的测算结果却将云南的绿色发展水平排在全国第10名,仅次于江苏,甚至高于广东(第13名)。详见表3。

表3 与国家统计局测算结果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