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修

【题解】

权修即修权,指巩固国家的统治权力。本篇围绕“操民之名,朝不可以无政”的中心,阐述了修重权力、巩固政权、治国驭民的一系列措施,指出国家要做到外可应敌、内可固守,必须开垦田野、禁止末业、爱惜民力、奖赏分明。要做到这些,君主必须要守法度,同时还应该重视从细微处培育国民的礼义廉耻。文中还提出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思想主张,如“其积多者其食多,其积寡者其食寡,无积者不食”的按劳分配思想,“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的人才培养思想等,在现代仍有重要意义。

【原典】

万乘之国[1],兵不可以无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吏;百姓殷众[2],官不可以无长;操民之命,朝不可以无政[3]。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民众而兵弱者,民无取也[4]。故末产不禁[5],则野不辟;赏罚不信,则民无取。野不辟,民无取,外不可以应敌,内不可以固守。故曰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而求权之无轻[6],不可得也。

【注释】

[1]乘(shèng):古时四匹马拉的战车为一乘。

[2]殷:众多。

[3]政:政令。

[4]民无取也:指民众缺乏督促。

[5]末产:指工商业,古代以农业为根本,所以称工商业为末产。

[6]轻:削弱。

【译文】

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军队不可以没有统帅;领土广阔,郊野不可以没有官吏;百姓众多,官府不可以没有政长;掌握着人民的命运,朝廷不可以没有政令。土地广博而国家贫穷的,是因为田野没有开辟;百姓众多而兵力薄弱,是因为人民缺乏督促。所以,不抑制工商业,田野就得不到开辟;赏罚不诚信,人民就缺乏督促。田野没有开辟,人民缺乏督促,对外就不能抵御敌人,对内就不能固守国土。所以说,虽有万辆兵车的大国虚名,却没有千辆兵车的实力,还要求国家权力不被削弱,那是不可能的。

【原典】

地辟而国贫者,舟车饰、台榭广也[1]。赏罚信而兵弱者,轻用众[2]、使民劳也。舟车饰、台榭广,则赋敛厚矣[3];轻用众、使民劳,则民力竭矣。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下怨上,令不行,而求敌之勿谋己,不可得也。

【注释】

[1]舟车:船和车,这里指代君主和权贵乘坐的舟船与车马。台榭:泛指楼台殿阁。

[2]轻用众:轻易、随便动用百姓。

[3]赋敛:指杂税。

【译文】

田野开辟了,而国家仍然贫穷,那是由于君主的车船过于豪华、楼台殿阁过多的缘故。赏罚诚信而兵力仍然薄弱,那是由于轻易兴师动众、使百姓过度苦劳的缘故。车船豪华,楼台殿阁过多,就会使赋税繁重;轻易兴师动众,劳苦百姓,民力就枯竭了。赋税繁重则人民怨恨君主,民力枯竭则政令无法推行。人民怨恨君主,政令无法推行,想要敌国不来侵略自己,那是不可能的。

【原典】

欲为天下者[1],必重用其国[2];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无以畜之[3],则往而不可止也;无以牧之,则处而不可使也[4]。远人至而不去,则有以畜之也;民众而可一,则有以牧之也。见其可也,喜之有征[5];见其不可也,恶之有刑[6]。赏罚信于其所见,虽其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也,喜之无征;见其不可也,恶之无刑。赏罚不信于其所见,而求其所不见之为之化[7],不可得也。厚爱利,足以亲之;明智礼,足以教之。上身服以先之,审度量以闲之[8],乡置师以说道之[9]。然后申之以宪令,劝之以庆赏,振之以刑罚[10],故百姓皆说为善[11],则暴乱之行无由至矣。

【注释】

[1]为天下:统治、治理天下。

[2]重用其国:慎重地使用自己的国力。

[3]畜:容留、留住。

[4]处:留住,居住。

[5]征:表现,征验,这里指实际的奖赏。

[6]刑:通“形”,表现,显露,这里指实际的惩罚。

[7]化:感化。

[8]度量:长短多少的标准,引申为法规,制度。

[9]师:负责宣教的官员。说道:教导。

[10]振:通“震”,震慑。

[11]说:通“悦”,高兴,喜悦。

【译文】

想要治理好天下,必须慎重地使用本国的国力;想要治理好国家,必须慎重地对待百姓;想要治理好百姓,必须慎重地使用民力,不能耗尽。君主留不住百姓,百姓就要外逃而不能阻止;君主治理不好百姓,百姓即使留下来也不听役使。远地的百姓来投奔而不离去,是因为君主能留下百姓;百姓众多而可以统一号令,则是因为君主能治理百姓。见到人们做好事,表达高兴要有实际的奖赏;见到人们做坏事,表达厌恶就应该有具体的惩罚。赏功罚过,对于亲身经历的人们确实兑现了,那么,没有亲身经历的人也就不敢胡作非为了。如果见到人们做好事,表达高兴而没有实际的奖赏;见到人们做坏事,表达厌恶而没有具体的惩罚,那么,赏功罚过,对于亲身经历的人都没有兑现,要指望没有经历的人们为之感化,那是不可能的。君主能够做到厚爱厚利,就可以使人民亲近;申明知识和礼节,就可以教育人民。居上位的人要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审定规章制度来防范社会的不良现象,设置乡里的官吏来教导人民。然后再用法令加以约束,用奖赏加以鼓励,用刑罚加以威慑,这样,百姓就都愿意做好事,暴乱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原典】

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1]。是以臣有杀其君,子有杀其父者矣。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2],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

【注释】

[1]相疾:相互仇恨、怨恨。

[2]止:止境,节制。

【译文】

土地生产财富,受时节的限制,民众花费劳力也会有疲倦的时候,但君主的欲望却无止境。以受时节限制的土地和受气力限制的民众来供养欲望无穷的君主,如果没有节制和分寸,上下之间就会互相怨恨。于是臣子杀君、儿子杀父的现象产生了。因此,取财于民要有节制,使用民力要有所克制,国家虽小也能安宁;相反,向人民征收无度,耗费没有节制,那么国家虽大也必然灭亡。

【原典】

地之不辟者,非吾地也;民之不牧者,非吾民也。凡牧民者,以其所积者食之[1],不可不审也。其积多者其食多,其积寡者其食寡,无积者不食。或有积而不食者,则民离上[2];有积多而食寡者,则民不力;有积寡而食多者,则民多诈;有无积而徒食者,则民偷幸[3]。故离上、不力、多诈、偷幸,举事不成,应敌不用。故曰,察能授官[4],班禄赐予[5],使民之机也[6]

【注释】

[1]积:通“绩”,功劳,劳绩。

[2]离上:与君主离心。

[3]偷幸:苟且,侥幸。

[4]察:考察。

[5]班:分赐。

[6]机:枢纽,关键。

【译文】

没有开辟的土地,不能算作自己的土地;有人民而不治理,等于不是自己的人民。凡是治理人民,对于按劳绩给予奖赏的问题,不可不认真从事。劳绩多的俸禄多,劳绩少的俸禄少,没有劳绩的就不给俸禄。如果有劳绩而没有禄赏,人们就会离心离德;如果劳绩多而禄赏少,人们就不尽心尽力;劳绩少而禄赏多,人们就弄虚作假;没有劳绩而空得禄赏,人们就会苟且侥幸。离心离德、不尽心尽力、弄虚作假、苟且侥幸,有了这几种情况,做事不会成功,对敌作战也将失败。所以说,根据人的能力授予官职,按照劳绩差别赐予禄赏,这才是驾驭臣民的关键。

【原典】

野与市争民[1],家与府争货,金与粟争贵[2],乡与朝争治。故野不积草,农事先也;府不积货,藏于民也;市不成肆,家用足也;朝不合众,乡分治也。故野不积草,府不积货,市不成肆[3],朝不合众,治之至也。人情不二,故民情可得而御也。审其所好恶,则其长短可知也;观其交游,则其贤不肖可察也。二者不失,则民能可得而官也。

【注释】

[1]野:农田,这里指农业。市:市场,这里指工商业。

[2]金:货币。粟:小米。

[3]肆:行列,这里形容市场买卖店铺林立的状况。

【译文】

农业与工商业往往争夺劳力,私人富家与官府往往争夺财货,货币与粮食往往互争贵贱,地方与朝廷往往争治理权限。所以说,让田野不积满杂草,是农业放在首位的表现;让官府不积累大量财货,是私人积累占先的表现;让街市上没有店铺林立,是家用能够自给自足的表现;让朝廷不聚众议事,是乡里分权治理有效的表现。所以,田野没有杂草,官府不积货,市场不设店铺,朝廷不聚众议事,是治国的最高水平。人的本性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民众的思想性情是可以掌握的。了解他喜欢什么和厌恶什么,就可以知道他的长处和短处;观察他与什么人交往,就能判断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懂得了这两点,就可以对臣民进行有效的管理了。

【原典】

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1],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故地不辟,则城不固。有身不治,奚待于人[2]?有人不治,奚待于家?有家不治,奚待于乡?有乡不治,奚待于国?有国不治,奚待于天下?天下者,国之本也;国者,乡之本也;乡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故上不好本事[3],则末产不禁;末产不禁,则民缓于时事而轻地利[4]。轻地利,而求田野之辟、仓廪之实,不可得也。

【注释】

[1]兵:兵器,这里指代军队。

[2]待:对待,对付,引申为治理。

[3]本事:即农事。古代重农轻商,将农耕生产视为本业,而将工商业等视为末业。

[4]时事:指按照时令进行的事,即农事。

【译文】

国土的保障在于城池,城池的保障在于军队,军队的保障在于人民,而人民的保障在于粮食。因此,土地不开辟,城池就不巩固。君主不能治理自身,怎么能治理别人?不能治别人,怎能治家?不能治家,怎能治乡?不能治乡,怎能治国?不能治国,怎能治理天下?而天下又是国的根本,国是乡的根本,乡是家的根本,家是人的根本,人是自身的根本,自身又是治世之道的根本。所以,如果君主不重视农业,就无法禁止工商业;不禁止工商业,百姓就会延误农时农事而轻视土地之利。在轻视土地之利的情况下,还指望土地开辟、仓廪充实,那是不可能的。

【原典】

商贾在朝[1],则货财上流[2];妇言人事[3],则赏罚不信;男女无别,则民无廉耻。货财上流,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4],兵士之死节[5],不可得也。朝廷不肃,贵贱不明,长幼不分,度量不审,衣服无等[6],上下凌节[7],而求百姓之尊主政令,不可得也。上好诈谋闲欺,臣下赋敛竞得,使民偷壹[8],则百姓疾怨,而求下之亲上,不可得也。有地不务本事,君国不能壹民[9],而求宗庙社稷之无危[10],不可得也。

【注释】

[1]商贾:古代对商人的称呼,古代把行走贩卖货物的称为商,把在商铺出售货物的称为贾,所谓行商坐贾,泛指做买卖的人。

[2]货财上流:指财货通过贿赂流入朝廷或官僚的手中。

[3]妇言人事:即妇人言事。古人认为宫中后妃一类的妇女参与政治事务会带来政治祸害,不当言事。

[4]安难:安于危难。

[5]死节:指为国尽忠而死。

[6]衣:衣服。服:衣服上的各种装饰佩戴,如玉器等。

[7]凌节:超越规范。

[8]偷壹:偷取一时之快,不从长远打算。

[9]君国:君临国家。壹民:使民众一致。

[10]宗庙社稷:指国家政权。

【译文】

商人在朝中掌权,财货就会流往上层;妇人参与政事,赏功罚过就不能准确;男女没有界限,人们就不懂得廉耻。货财集中在上层、赏罚不信、人民不知廉耻的情况下,要求百姓忍受苦难,士兵为国家献身死节,是不可能的。朝廷不整肃,贵贱无区别,长幼不分,制度、规范不明确,衣服佩饰没有等级,上下级都超越应守的规范,有这些情况而要求百姓尊重君主、安守政令,是不可能的。君主喜欢阴谋欺诈,臣下就争收苛捐杂税,驱使人民只贪图一时之快,以致百姓怨恨,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他们亲近君主,是不可能的。拥有土地而不重视农业,统治国家而不能统一号令人民,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国家政权不发生危机,是不可能的。

【原典】

上恃龟筮[1],好用巫医[2],则鬼神骤祟[3]。故功之不立,名之不章[4],为之患者三:有独王者、有贫贱者、有日不足者。一年之计,莫如树谷[5];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苟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

【注释】

[1]龟筮(shì):用龟筮占卜凶吉。

[2]巫医:即巫术人员,古代专以祈祷求神来治病和占卜凶吉的人。

[3]骤祟:频繁作怪。

[4]章:同“彰”,彰显,显露。

[5]树:培养,培育。

【译文】

君主做事好依靠占卜决定凶吉,喜欢任用巫鬼人员,那么鬼神一定频繁作怪。身为一国之君,功业不成,名声不显,将产生以下三种祸患:孤立无援、贫穷卑贱、政务混乱而整日疲于奔命。作一年的打算,最好种植五谷;作十年的打算,最好种植树木;作终身的打算,最好培育人才。一种一收的,是种谷物;一种十收的,是种树木;一种百收的,是培育人才。如果我们注重培养人才,其效用将是神奇的。做这种收得神效的事情,才是打开了王业的大门。

【原典】

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正也;欲民之正,则微邪不可不禁也。微邪者,大邪之所生也。微邪不禁,而求大邪之无伤国,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礼也;欲民之有礼,则小礼不可不谨也[1];小礼不谨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礼,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义也;欲民之有义,则小义不可不行;小义不行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义,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廉也[2];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3];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耻也;欲民之有耻,则小耻不可不饰也;小耻不饰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耻,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此厉民之道也[4]。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治之本也。

【注释】

[1]谨:重视。

[2]廉:节俭,清廉。

[3]修:修治。

[4]厉:同“励”,勉励,劝勉。

【译文】

凡是治理百姓的人,应该使男人没有邪恶的行为,使女人没有淫乱的事情。使男人不邪恶,要靠教育;使女人不淫乱,要靠训导。这种教育、训导形成风气,国家的刑罚就会减少,这是自然的道理。凡所谓治理民众,就是使民众走正道;使民众走正道,就不能不禁止微小的邪恶。因为,微小的邪恶是大邪大恶产生的根源。不禁止微小的邪恶而想要大邪大恶不危害国家,是不可能的。凡所谓治理人民,是使他们守礼;想使他们守礼,就不可不重视微小的礼,如果不重视小礼,而指望百姓信守大礼,是不可能的。凡所谓治理民众,是让民众守义;要使民众守义,就不可不实行小义,如果不遵守小义,而要求百姓能行大义,是不可能的。凡所谓治理民众,是使民众有廉德,想使民众有廉德,就不可不重视微小的廉德;如果不重视小廉德,而希望百姓能有大廉德,是不可能的。凡所谓治理民众,是使民众有耻辱感,想使他们有耻辱感,就不可不倡导微小的耻辱感,如果不倡导小的耻辱感,而要求百姓能知大耻,是不可能的。所以,所谓治理民众,就是要求民众重视小礼、遵从小义、奉守小廉、杜绝小耻、禁止小邪,这都是劝勉民众的根本办法。而民众只要做到了重视小礼、遵从小义、奉守小廉、杜绝小耻、禁止小邪,也就达到了治国的根本。

【原典】

凡牧民者,欲民之可御也[1];欲民之可御,则法不可不审[2]。法者,将立朝廷者也;将立朝廷者,则爵服不可不贵也[3]。爵服加于不义,则民贱其爵服;民贱其爵服,则人主不尊;人主不尊,则令不行矣。法者,将用民力者也;将用民力者,则禄赏不可不重也。禄赏加于无功,则民轻其禄赏;民轻其禄赏,则上无以劝民;上无以劝民,则令不行矣。法者,将用民能者也;将用民能者,则授官不可不审也。授官不审,则民闲其治[4];民闲其治,则理不上通;理不上通,则下怨其上;下怨其上,则令不行矣。法者,将用民之死命者也;用民之死命者,则刑罚不可不审。刑罚不审,则有辟就[5];有辟就,则杀不辜而赦有罪;杀不辜而赦有罪,则国不免于贼臣矣。故夫爵服贱、禄赏轻、民闲其治、贼臣首难[6],此谓败国之教也。

【注释】

[1]可御:可以驾驭,意即接受驾驭。

[2]审:重视。

[3]爵服:爵位服饰。

[4]闲:非议,反对。

[5]辟:同“避”,回避,躲让。就:靠近。

[6]首难:首先发难。

【译文】

凡治理百姓,都希望百姓服从驱使;要百姓服从驱使,就不能不重视法条规章。法条规章,是用来建立朝廷权威的;要建立朝廷权威,就不可不重视爵位和相应的服饰制度。如果把爵位授给那些不义的人,人民就轻视爵位;人民轻视爵位,君主就没有威信;君主没有威信,国家法度就不能推行了。法条规章,是用来驱使人民出力的;驱使人民出力,就不可不重视俸禄奖赏。如果把禄赏授给没有功绩的人,人民就轻视禄赏;人民轻视禄赏,君主就无法劝勉百姓;君主无法劝勉百姓,命令也就不能推行了。法条规章,是用来发挥人民才能的。发挥人民的才能,就不可不慎重地委派官职。委派官职不慎重,百姓就会背离官府的治理;百姓背离治理,就会导致下情不能上达;下情不能上达,人民怨恨君主;人民怨恨君主,国家命令也就无法推行了。法条规章,是用来决定人民生死存亡的;决定人民的生死,就不可不审慎地使用刑罚。如果刑罚不审慎,就会有使坏人逃罪而好人蒙冤的事情;坏人逃罪而好人蒙冤,就会出现无辜者被杀而有罪者免刑的事情;无罪者被杀而有罪者得逃,国家就难免要被贼臣颠覆了。所以,爵位被鄙视、禄赏被轻视、人民背离统治、贼臣发动叛乱,这些都是败国的政教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