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培训费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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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使用方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培训费用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使用到培训费用的工作。

3.原则

遵循专款专用、预算控制、讲求效益、目标管理。

4.培训费用主要包括直接和间接培训费用

(1)直接培训费用主要包括:课程引入费、教材费、培训师的报酬和差旅费、证书制作费、场地设备租赁费等。

(2)间接培训费用主要包括:受训员工因参加培训活动的差旅费、培训的组织管理费、受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

二、培训费的分配与划拨

1.年度费用的产生办法: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后,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并附培训费用预算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培训部审核开展培训课程的必要性、培训费用预算的可行性,并提出调整意见。公司年度培训预算按照当年员工工资总额的5%提取,公司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比例。调整后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下发。

2.年度培训费用的分配:年度总预算的10%投入到公共事项的培训中和计划外培训费用的支付,例如图书、培训道具、培训资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20%投入到副总监级别以上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之中。这两部分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培训部统一管理。其他70%按照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员工工资总额所占比例和当年给予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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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内部培训费用各级分配比例由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年初以培训计划的方式上报培训部。内、外部培训费用比例可稍微做出调整,原则上幅度不超过10%。

3.新开设的分公司开业培训费单独分配,不计入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之中,计入开业筹备费用之中。其当年培训费用预算在开业后向人力资源部、培训部申请追加。6月前开设的分公司,年度培训费用根据本方案计算;6月后开设的分公司,年度培训费用根据其培训计划状况进行申请。

4.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必须严格根据培训费用预算方案开展培训计划和管理,年度确定的预算上下浮动不得高于15%。对高出培训费用预算的部分,根据权限提升一个级别的规定进行审批。

5.批准后的培训课程计划和培训预算划分到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具体培训项目的实施根据培训相关权限进行审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可以在预算总额内对每月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上个月落实的培训课程、费用和当月培训计划、培训预算以培训月报表的形式在每月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部。

6.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当月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费用表,产生的所有培训费用都需要在培训费用卡上登记,并划分项目在培训部登记。培训费用项目主要分为课程引进费用、教材费用、租用场地费、聘请培训师费、租用设施费、购买设备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复印费、印刷费、制证费、邮寄费和其他费用,相关票据经培训部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对变更的计划,需要在培训部进行备案;对超过当月培训费用预算部分,根据权限提高一个等级的规定进行审批。

报销流程为:培训费用当事人、培训费用产生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培训费用登记卡—对应权限人审核—培训部门审核等级—财务部审核报支。

7.员工的培训费用计入该员工所在职能部门、分公司的培训费用之中,如果是多个部门共同参加的培训,费用根据各部门人数比例分配。促销人员不得申请外部培训,其内部培训费用计入相应分公司培训费用之中。

8.由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异地参加培训的员工差旅费根据出差标准报销,本地员工交通、餐饮费自理,由员工本人申请旁听的培训课程,所有交通、食宿费用全部自己承担。内部兼职培训师授课费用每月月底由培训部统一发放,培训师交通费用经过培训部确认后报销。

9.员工申请的外部培训被批准后,由个人先垫付培训费用,培训后根据《外部培训管理办法》签订服务协议或确认单,上交发票和服务协议、确认单、结业证书等文件,经过培训部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员工申请的外部培训如果没有通过相关考核或没有取得证书,培训费用由员工个人负担;如果需要参加补考,补考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

10.各部门如果需要引进相关培训课程,由该部门和培训部共同对培训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考核,职能部门主要对内容和培训师授课等事项提出要求便可,培训部负责审核培训公司的相关资质、服务和最后确认培训费。

11.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培训费用。对截留、挪用培训费用或不根据规定流程报销培训费用者,一旦查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该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根据情况停止发放或削减以后的年度培训费用。

12.培训费用的使用状况由财务部负责监督和管理。

三、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2.本办法经签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