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太虚与全面抗战时期的僧侣救护队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全面抗战爆发,全国军民奋勇抗击日军的侵略暴行,战地救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太虚、圆瑛等教界领袖和中国佛教会的积极推动下,全国各地佛教会和寺院自1936年底即开展僧众救护训练工作,为佛教界参与战地救护做了准备。战事一经爆发,各地佛教僧侣救护队便积极投入战地救护工作。全国各地先后组织30余支救护队,活跃在各大战地。其中著名者如上海八一三沪战期间的佛教僧侣救护队、重庆大轰炸时的慈云寺僧侣救护队等,都是在全国范围内非常有影响力的僧侣救护队,它们为抗战救国做出的贡献受到了国民政府的肯定和赞扬,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太虚亦通过各种途径为僧侣救护队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多方面支持。

(一)积极与政府交涉,为救护队争取权益

全面抗战开始前,太虚已多次与国民政府交涉,并最终促使国民政府允许佛教僧侣以救护队形式参与抗战救国工作。全面抗战爆发后,佛教界虽然创办了不少僧侣救护队、掩埋队等组织,积极参与抗战救国工作,但国民政府一些部委司局,仍然发布公告允许市县提取寺产用作慈善事业,并将此一政策的出台说成太虚法师的主张。针对此种情况,太虚不仅积极与国民政府进行交涉,还通过多种途径为救护队争取了资金、物资等方面的赞助和支持。

1944年1月,他上书蒋介石,列举了佛教界举办的僧侣救护队等各类慈善事业,指出佛教为抗战护国做出的重大贡献,恳请蒋氏督请国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健全并保护佛教组织,推动各地佛寺自主兴办“壮僧救护队等慈善公益”事业,“俾佛教寺僧能配合抗建之需要,成为复兴中华民族中健全发展之一部门”。[29]1944年3月,太虚又亲访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和军政部长,与之商讨汉藏教理院教员、学生和全国僧众救护队免服兵役之事,并最终获得同意。[30]

同时,太虚通过公开呼吁、借助他与政府要员间的私谊当面请托等方式,促请国民政府给予救护队以资金、药品及救护装备上的支持。抗战胜利后,他还向蒋介石及国民政府申请给予乐观法师及救护队以嘉奖。

(二)领导支持僧俗信徒创办僧侣救护队,开展救护工作

上海八一三事变爆发后,圆瑛、常惺、宏明、西竟与屈映光、王一亭等在上海组织僧侣救护队,宏明、西竟邀请访学回沪的太虚弟子乐观(原名悲观,1923年肄业于武昌佛学院,参加僧侣救护队后改名乐观)参与组织领导救护队的相关工作,乐观随即向太虚请示,太虚摒弃前嫌,去信支持乐观参与上海佛教僧侣救护队的组织领导工作。[31]上海僧侣救护队因故在武汉解散后,乐观又在重庆发起组织了陪都僧侣救护队,乐观领导该僧侣救护队在日军突袭中勇敢参与伤员救护工作,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是抗战中后期最有影响力的僧侣救护队。乐观还撰写了大量报刊文章,并将上海和重庆僧侣救护队的相关事迹编印成册,为僧侣救护队救护事迹的宣传报道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乐观领导的陪都僧侣救护队也得到了太虚在人力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他派汉藏教理院学员曼林等参与陪都僧侣救护队的组织工作,即是对陪都僧侣救护队给予人力方面的重要支持。[32]

以太虚为导师的汉口佛教正信会,在钟益亭等的领导下组织了汉口佛教正信会慈济团救护队。1920年,太虚联合汉口工商界居士李隐尘、王森甫等在汉口创立了汉口佛教会,又于1929年在太虚领导下将其改组为汉口佛教正信会。改组后的汉口佛教正信会创办有慈济团,专门开展救灾、送诊、施药等慈善公益事业,践行太虚的人间佛教理念。慈济团在1930年即设有送诊、施药两股,聘请汉口当地名医万鹤年、唐翰卿、胡月波等坐诊,熊子卿、彭良才等担任送药工作。[33]1933年,汉口佛教正信会拟组织东北救护队,赴东北救护伤亡军民。[34]全面抗战爆发后,1937年11月18日,在钟益亭等的领导下汉口佛教正信会慈济团救护队得以创立。仅1938年5月至8月三个月时间内就救护了3736人。[35]

除了支持僧俗信徒创办救护队外,太虚还亲自领导创办了云南僧众救护队。《昆明防空司令部派员检阅云南僧众救护队》一文报道称:

本市佛教会理事长太虚,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本团结一致之心,共赴国难,以尽国民之责任,特组织僧众救护队,缮具简程名单,呈请防部备案,并祈赐发臂章符号,酌予发给药品等情,闻防部以所呈尚属可行,惟该部组织,能否合乎规定,业已派员订期于八月十二日(星期六)正午十二时负责前往检阅,并于事前令饬该会先期准备,齐集胜因寺听候检阅,至于臂章符号药品等,须俟检阅后方可分别酌发云。[36]

由此可见,云南僧众救护队是由太虚法师亲自领导组织发起的。他在《己卯日记》中也记述了他主持云南佛教会,开会研究“办医所,及僧侣救护队简章。推定安和尚为队长,就胜因寺办之”等与救护队有关的事项。[37]太虚还在云南僧众救护队成立大会上发表训词,全面阐发了他多年来发起组织救护队的初衷和立场。

1944年12月,太虚到湖南弘化期间,亦曾指导湖南耒阳当地僧俗信徒组织湖南僧侣救护队。[38]

(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介绍僧侣救护队事迹

太虚不仅通过面谈或致函等途径向国民政府及其要员宣传介绍佛教僧侣救护队的相关事迹,还通过撰写介绍文章、公开演说等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僧侣救护队的相关事迹。

如1941年,他撰写《抗战四年来之佛教》,详细介绍了全面抗战前期全国各地僧侣救护队的情况:

当佛教寺僧获训练总监部准免壮丁训练,而别受看护、救护、防护等训练,江浙等省,在市县佛教会或佛学院等之策动下,已有青年僧众救护队等之组训;而上海之僧侣救护队,则已成立于二十五年,于八一三沪战开始,即受全国前进佛徒及上海慈善联合会等之支持,以勤奋英发之大无畏雄姿,出现东战场之伤兵救护,曾博得中外报章之腾誉。迨沪、京沦陷,该队于损毁之余,颠沛流离,展转以至汉口,因失去上海慈善界之后援,遂致夭折。在其同时,则有镇江超岸佛学院、竹林佛学院、焦山佛学院、淮阴觉津佛学院等学僧,参加医院看护伤兵慰劳等工作,亦表现相当成绩。继之而起者,则有南京栖霞寺、泰州光孝寺等之收容难民,达十数万人。汉藏教理院与四川省佛教会等救护训练,及汉口佛教正信会救护队,广州佛教会卍字救护队等之实施救护工作,迨武汉沦陷而解散。然汉口之救护队僧众,仍转至西安,更成立西北僧侣救护队而继续工作。昆明与宁波等僧众救护队之训练,或崛起一时,或持久弗衰。而活跃于去年重庆大轰炸中之救护工作者,则有狮子山头之僧众救护队,曾上动最高领袖之称许焉。[39]

又如,他利用欢迎缅甸访问记者团的机会,向国内外介绍陪都僧侣救护队的英勇事迹。他说:

今诸君临吊我被炸四次全部毁灭之中国佛学会会址长安寺,其感慨当为何如耶?但正在敌机狂炸陪都中,我佛教徒以舍身救世之大乘愿行所组成之救护队,屹立于南岸狮子山,而出没于大小江南北之敌机狂炸下扶伤拯死,在陪都博得最勇敢之称誉。[40]

(四)要求僧侣救护队在救世与护国行动中坚守佛教立场

太虚要求僧侣救护队必须坚持佛教立场,要把救世、护国与护教结合起来。他在云南僧众救护队成立大会上发表的训词中,要求僧侣救护队要坚持两个基本立场:“第一希望你们要从国民的立场上来服务国家,第二希望你们要从佛教徒的立场上去宣扬佛教。”他说:

因为基于上述的立场和意义,我初提倡办僧众救护队的时候,就主张:一、在服装形式上,采取僧人所常着的僧短衣,使能摆脱通常的军队形式,而令人一见即知为僧伽之组织;二、在训练方法上,除教以普通应有的基本救护技能操法及纪律之外,更要严格的遵守佛教戒律,以佛教道德为内在的精神。因为能内守佛教戒律,充实严净道德,去从事于救护工作,必能博取舆论之赞美,社会的同情,这样就是达到宣扬佛教、振兴佛教、昌明佛教之目的了。

现在佛教之所以被社会人群蔑视,说僧伽是分利份子,就是因为僧伽不能代表佛教救世的精神道德,去作有益于人群社会,及服务国家的有利事业。而现在我们云南省僧众救护队的成立,就是为的要使佛教徒能够在佛教的立场上,来舍己利人,去服务于人群、社会和国家,使大慈大悲、救人救世的大悲无畏的佛教精神道德,能在事实上表现和发挥出来。反过来说,能够如此,即是佛教徒显扬了佛教,昌明了佛教。所以现在各队员的责任,就是要站在佛教的立场,本着僧伽的职责来充分地表扬佛教道德,发挥救世精神。[41]

在该训词中太虚全面阐述了他发起组织僧侣救护队的立场和初衷,反复强调救护队要坚持佛教道德立场、展现佛教的救世精神,从而达到“宣扬佛教、振兴佛教、昌明佛教”的目的。

在该训词中,太虚还特别强调了僧侣救护队穿“僧短衣”的必要性。太虚始终认为僧侣救护队一定要着“僧短衣”,这最能鲜活地体现佛教特色、展现佛教的立场。他说:

我最初主张僧众救护队的服装不取普通军服形式者,其用意就在欲使人易见佛教僧伽大悲救世和服务国家的精神。因为果真着起僧短衣以救护于难区灾地之上,就是活泼泼地表现了佛教的无畏救世,僧伽的勇猛服务了。像这样做下去,则其结果一定是较之于用电影文字等等的宣传更多效力的;因为这是一幕活的事实的表现啊!现在虽然服装比上海僧侣救护队愈加不同(,)僧服的样式,不能如我最初的理想计划做到,但仍希望各队员能在工作中去求补救。这项责任应当负在实际负领导工作的副队长等的身上。就是,希望副队长和各分队长对于队员的教导和管理要格外严格、周到,要使各队员于受到普通救护队应受的训练之外,更教其明了佛教的道德精神,和遵守佛教戒律,也就是要求能以大慈大悲的佛教立场,用勤劳克苦勇猛无畏的精神去作救护工作,使能超过其它救护队的工作,超过一般国民的服务精神;要用这样的服务精神去服务国家,显扬佛教。更进一层说,僧众救护队能够以这样的勤苦精神去到灾地难区救护被难军民,也就是完成了佛教的救世责任,达到了利人的目的;而这也就是我所希望于各队员的要点了。[42]

太虚极为看重僧侣救护队的着装问题,曾计划为僧侣救护队设计僧衣样式。太虚认为穿僧衣参加抗战救护工作,既可以有效展示僧侣救护队佛教立场,显扬佛教无畏救世精神,也可以对僧侣救护队遵守佛教戒律、努力服务国家、承担佛教救世责任,起到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