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82-2016 火炸药及其制品工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220字
- 2021-04-23 18:04:31
4.3 辅助用室
4.3.1 辅助用室宜为单层,不应超过两层。
4.3.2 A、C级危险性建筑物内除更衣室和卫生间外不应设置其他辅助用室。设有防护屏障的A级危险性建筑物,更衣室和卫生间宜嵌入在防护屏障外侧。
4.3.3 B、D级危险性建筑物内可设置辅助用室。
4.3.4 辅助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较安全的一端,并应与危险性工作间隔开,隔墙可采用厚度不小于250mm的钢筋混凝土墙或厚度不小于370mm的实心砌体墙。该隔墙应为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隔墙上的门应为钢制甲级防火门,开启方向应朝向危险性工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