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508-2015 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608字
- 2021-04-22 17:26:43
9.6 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及系统
9.6.1 汽轮发电机组的选型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备采购 汽轮机》JB/T 8953.2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计规范》DL/T 5174的规定。
9.6.2 汽轮机的容量应根据余热锅炉的特性及用户热负荷的大小合理确定。
9.6.3 汽轮机型式、容量及台数的最佳配置方案应在调查核实热(冷)负荷的基础上,根据设计热(冷)负荷特性曲线,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具有常年持续稳定热负荷的分布式供能站应按全年基本热负荷选用背压式汽轮机;
2 具有持续部分稳定热负荷的分布式供能站可选用背压式汽轮机或抽汽背压式汽轮机承担基本稳定的热负荷,另配置抽凝式汽轮机承担变化波动的热负荷;
3 当配置双压余热锅炉且热负荷变化幅度较大时,系统可配置补汽式汽轮机进行调节。
9.6.4 汽轮机进汽最大蒸汽压力为余热锅炉过热器出口最大蒸汽压力减去管道压力损失,汽轮机最高进汽温度比余热锅炉过热器出口最高蒸发温度低1℃~2℃。
9.6.5 汽轮机最大进汽量应与相应余热锅炉的最大蒸发量相匹配。对多台余热锅炉配一台汽轮机的机组,汽轮机的最大进汽量应与相应的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之和相匹配。
9.6.6 汽轮机的额定工况应对应于设计预定运行条件下余热锅炉的额定设计工况。在设计进口蒸汽参数下,保证达到规定的额定设计出力和热耗率。汽轮机还应接纳月最高、月最低平均气象参数下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并应校验相应条件下汽轮机的出力。
9.6.7 汽轮机性能应与机组的负荷要求相适应。配套的汽轮机宜具有滑压运行、适应频繁快速启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