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第十五辑)
- 《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编委会
- 1085字
- 2021-04-30 11:47:23
一、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水利部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自我加压,主动改革,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大幅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
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确认,本届政府以来水利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8项(行政许可3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共计划减少26项(行政许可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保留22项(均为行政许可),减少比例为54%。目前除1项待国务院批准外,其余25项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的1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二)全面清理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
水利部对国务院审改办转来的《法律法规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中央以其他形式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涉及水利部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共有54项,经逐项研究论证,与国务院审改办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仅计划保留25项。目前,首批取消的1项已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公布。
(三)全面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水利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涉及中介服务11项,经逐项研究论证,决定最大限度予以清理,计划取消10项(其中1项取消后转为技术性服务),仅保留1项关系到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中介服务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目前,首批取消的8项已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行政审批行为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水利部及时印发通知,对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多项举措。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已于6月15日正式挂牌运行,负责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进程监督、审批结果统一送达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水利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受理单、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等已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审批标准、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明确了压缩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时限的要求和措施。制定《水利部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水行政审批工作规则》,从行政审批受理环节、技术审查环节、审批决定环节等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统一受理、联合审查、分别办理、限时办结的联动审批机制,做好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精简、合并实施工作。同时,水利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文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4件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修改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对55件部门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已废止1件,修改6件,并推进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