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型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简明技术指南(中小型水工程简明技术丛书(十))
- 胡先举 雷德武 李文 谢学伦 陈彦生编著
- 580字
- 2021-04-16 20:12:37
2.4 土地利用评价
2.4.1 评价目的
通过土地利用评价,对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数量和位置进行合理安排,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布置各项治理措施。通过土地利用评价,对原来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进行有计划的调整。
2.4.2 评价原则
无论是大面积还是小面积的水土保持评价,首先应充分运用当地农业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现有的土地利用调查、规划等成果,并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要求,对其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无现成土地利用调查、规划成果的地区,可参见相关标准进行全面的土地利用评价。
2.4.3 评价方法与步骤
土地利用现状应作为水土保持综合调查中一项重要内容,着重了解农村各业用地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土地资源普查(大面积)或详查(小面积)基础上,可在土地资源评价的基础上,将规划区内全部土地分为6个等级,作为确定农村各业用地的依据。研究农村经济与生产发展方向。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下,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研究规划区的农村经济与生产发展方向,作为制定土地利用评价的依据。进行各业用地评价。这是土地利用评价的主体,其中重点是确定农、林、牧业用地的数量和位置。对原来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应进行有计划的调整。
2.4.4 评价成果
土地利用评价报告:应阐明评价的依据和各业用地评价情况,其主要内容作为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的一部分。报告附图为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土地利用评价图;附表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