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糖尿病流行病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糖尿病患病人数不断增加,其中2型糖尿病约占95%,1型糖尿病3%~5%。新增加的糖尿病患者约2/3~3/4在发展中国家。1980年我国14省市30万人口调查,糖尿病患病率达0.67%;1996年的全国11省市4.2万人抽样调查,糖尿病患病率达3.21%,城市达4.8%,发病高峰年龄在60岁以上。2007~2008年调查我国20岁以上成年人4万余人,糖尿病患病率达9.7%,糖尿病前期患病率达15.5%(表1-1)。
糖尿病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行正在使患病年龄年轻化,相当多的育龄女性(比例不详)存在孕前糖代谢异常,包括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
由于诊断标准和种族的差异,妊娠糖尿病的发病率报道不一,大致在1%~14%之间。天津对近1万名妊娠妇女进行筛查,显示妊娠糖尿病的患病率为2.31%(按WHO诊断指标)。2008年对中国18个城市16286名妊娠女性的筛查结果表明,妊娠糖尿病的患病率为4.3%(按ADA诊断标准)。随着经济状况、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肥胖或超重妇女比例的不断增加,妊娠糖尿病的发病率会逐渐增加。重视和加强对妊娠糖尿病高危人群的早期干预,将预防、诊断和治疗的关口前移,是减少孕期及围产期母儿不良结局的重要保障。
表1- 1 我国全国性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汇总
*诊断标准:空腹血浆血糖≥130mg/dl(7.2mmol/L)或(和)餐后2h血糖≥200mg/dl(11.1mmol/L)或(和)OGTT曲线上3点超过诊断标准[0′125,30′190,60′180,120′140,180′125,其中0′、30′、60′、120′、180′为时间点(分),30′或60′为1点;血糖测定为邻甲苯胺法,葡萄糖为100g,单位为mg/dl];#糖尿病前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IFG)、糖耐量减低(IGT)或糖调节受损(IGR,即IFG+ I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