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成分与结构测试分析结果及讨论

利用SPSS多元统计分析软件,对样品的化学元素含量数据作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所得结果见图2-3、图2-4。

从聚类图(图2-3)可以看出:当λ=13时,可将所有样品分成三大类,从上至下分别标以甲、乙、丙区。其中,丙类样品仅4枚,不足总数的十分之一,这里暂不考虑。

由图2-3可知,甲区31件样品中,以来自发掘区第Ⅲ区的为主,占72.7%。乙区26件样品中,以取自第Ⅴ区的为主,占80.8%。同时,来自第Ⅲ区样品主要集中于甲区中,占该区样品总数的80%。而来自发掘区第Ⅴ区的样品则大多分布在乙区范围内,占该区总样品数的67.7%。

聚类图还显示,出土于同一遗迹单位(这里主要是灰坑)的样品,其同源性颇为明显。如取自第Ⅲ区两个灰坑的两组样品B1—B5和D9—D21,在聚类图中分别聚为一小类,无一例外,亦无其他样品混杂。出土于另一个灰坑的部分样品A7及A14—A17也较好地聚成一小类。

在聚类图中,丙区的4个样品,2个来自发掘区第Ⅴ区,其余2个分别来自第Ⅲ区和第Ⅸ区。

表2-2 二里头遗址陶样品元素含量

续表

续表

图2-3 化学元素聚类图

表2-3 二里头遗址陶器XRD分析结果

因子分析散点图(图2-4)的情况和聚类图基本吻合,样品基本上分布在两个大的区域内,其中,左边椭圆区域内以第Ⅲ区样品为主,右边近圆形区域则以第Ⅴ区样品为主。此外,尚有少数样品散落在上述两个区域之外,主要在左边区域的左、下方。这一情形大体对应于聚类图中的丙区样品。

图2-4 化学元素因子分析散点图

图2-5(1) XRD图谱

图2-5(2) XRD图谱

用于XRD分析的样品分别从第Ⅲ区和第Ⅴ区随机选择,故其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析结果显示,第Ⅲ区的3个样品皆含有较多的云母,而第Ⅴ区3个样品的云母含量则明显偏少,表明它们的矿物组成有所不同。

(一)陶器化学成分与样品出土地点的关系

化学成分聚类和XRD物相结构分析都显示出,二里头遗址不同发掘区出土陶器的元素和物相组成明显不同,表明它们的矿料来源有所不同。由此推测,二里头遗址可能存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居住区域,每个区域内都有各自较为固定的制陶原料来源,换句话说,即各个区域都有自己的制陶作坊。值得注意的是,属于不同文化期别的样品基本按出土区域聚为相应的两类(主要是第Ⅲ区和第Ⅴ区),暗示不同区域的制陶作坊,有着各自较为稳定的矿料来源。事实上,这种区域差别在器形面貌上也有反映。在此发掘多年的考古学家发现,二里头遗址的不同工作区之间、甚或同一工作区之不同地点所出土的陶器也都存在差异性[4]

考古学研究的目的是揭示古代社会面貌并探寻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其研究途径则是以物见人。二里头遗址陶器化学成分和物理结构的这种分布特征,自然是当时居住于此地的人类活动的反映。一般认为,在进入历史时期之前,人类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来组织社会的,而文明社会是以地域来组织其国民的。然而,中国古代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很久,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宗族、家族制度仍然具有非常顽强的生命力。很多学者经过对古代文献的研究之后认为,商周社会组织的基础仍然为家族或宗族[5]。考古发掘与研究资料也揭示了殷人、周人都存在着聚族而葬的习俗[6]。死后聚族而葬,是其生前聚族而居的事实的反映。由此推测,早于商代的二里头社会更应该按家族(或宗族)来划分其人群。二里头遗址不同区域之间陶器矿料来源的不同,则可能代表着不同的家族,有着各自的制陶作坊。

聚类图和散点图中,Ⅲ区和Ⅴ区都有少量样品互为交叉的现象,这应是不同区域之间相互交流的结果。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即这里的Ⅲ区和Ⅴ区,是发掘者以现代道路、沟渠为界所划分的工作区,恐怕与古代居民的生活区不会完全一致。考虑到这两个发掘区在空间位置上颇为邻近,那么,化学成分聚类和散点图中,相对于发掘区而言的互为混杂的样品,若相对于原居民生活区,或许并未混杂。不过,鉴于发掘资料所限,这仅仅是一种猜测,正确与否,还有待今后考古发掘和研究的验证。此外,仅有的第Ⅳ区1个样品分布于甲类中,或与上述第Ⅲ、Ⅴ区互为交叉的样品情形相同。第Ⅸ区的1个样品分布于甲、乙两个大类之外的丙类,也显示其与第Ⅲ区和第Ⅴ区样品的差异。而丙类中2枚取自第Ⅲ区和第Ⅴ区的样品,也可能是区域间交流的结果。

另外,二里头遗址第Ⅲ区和第Ⅴ区陶器原料来源的不同,还可能与各该区居民的社会地位有关。从目前的发掘资料看,第Ⅴ区是遗址的核心区,是宫城所在,分布着很多大型宫殿宗庙性质的夯土基址,应为王室贵族聚居区。而第Ⅲ区发现的夯土基址很少,应主要是平民或一般贵族居住区。第Ⅴ区居民的社会地位高,他们使用的陶器可能由专门的作坊生产和供应。第Ⅲ区居民社会地位低,其日用陶器产自其他作坊。由于缺少其他发掘区的样品数据,目前尚难以深入探讨,这里只是提一点粗浅想法而已。

(二)陶器化学成分分布与文化分期的关系

聚类图显示,四期的样品相对集中于图2-3上的甲区中,而一期和三期的样品则多处于乙区中。同处第Ⅲ区而分属二、四期的两个灰坑的样品又各自聚为单独的一小组。分别将第Ⅲ区和第Ⅴ区的样品单独聚类后发现,第Ⅴ区的样品分为子、午两小区,子区中包括的主要是一期、二期及三期的样品,而午区中包括的主要是四期的4件,另有一、二期的样品各2件(图2-6)。这一结果表明样品的分布模式和文化分期或许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由于第Ⅴ区主要是贵族居住区,陶器成分的变化或许应具更深刻的含义。

图2-6 第V区样品聚类图

图2-7 第Ⅲ区样品聚类图

第Ⅲ区的样品主要出自三个灰坑,分别属于二、三、四期。聚类图显示,分属二、四期的两个灰坑的样品又各自聚为单独的一小组,见图2-7。似乎表明,各区域制陶原料的来源虽相对稳定,但在不同时代,原料选取的具体地点或地层层位仍有一些变动。

(三)陶器成分与器物类型的关系

从聚类图上不难看出,样品器型的分布模式没有明确的规律,即器物的类别、形制与陶器的产地及矿料来源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结果说明,不同区域的制陶作坊都能生产多种日用陶器,并无专业分工的迹象。这一点明显不同于较晚的商代二里冈期文化。据报道,郑州商城二里冈期文化的制陶作坊已经有了明显的分工,有些陶窑专门烧制泥质陶,而另一些窑则专门生产沙质陶,甚至有些分工具体到了器类,如广泛分布的鬲,可能产自有限的少数作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