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研究
- 聂顺新
- 2293字
- 2021-01-05 11:58:33
一 《沙州都督府图经》与《景星寺碑铭》的史源学考察
敦煌遗书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4](以下简称《沙州图经》)是目前所见最早涉及高宗乾封元年(666)官寺设立相关内容的材料。作为唐代沙州的地理文书,《沙州图经》本身的真实性自然是无可置疑的。关于《沙州图经》的成书年代,目前的主要观点可分为武周时期说,开元时期说,不断续修说等。[5]研读文书之后,笔者也更倾向于同意王重民、周绍良等先生所主张的武周时期说[6],而且可为此说提供新的证据(详见下文注释)。作为武周时期纂修的沙州图经,上距乾封元年(666)30余年,其中关于高宗乾封元年(666)官寺设立的内容应是可信的。
而另一篇文献《景星寺碑铭》(以下简称《碑铭》)的可信度却需一番考证。廖幼华教授曾在讨论唐代容州行政建制的论文中对《碑铭》内容略有考证,认为《碑铭》所记真实可信。[7]唯其所考稍嫌简略,又考虑到《碑铭》是本章的核心资料之一,需要对其内容详加考证,然后方可信据。故重新考证如下。
《景星寺碑铭》,卢藏用撰,见《全唐文》卷238,乃开元四年(716)卢藏用受时任容州都督光楚客之请而撰写的重建景星寺的碑文。一般而言,碑铭传世,其载体无非两种。一为原石,一为拓片或录文。
《景星寺碑铭》在金石文献中著录甚早。郑樵《通志·金石略》在罗列卢藏用所书诸碑时即有著录,云“景星寺碑 容州”。[8]王象之《舆地纪胜》的著录则更为详细,云“景星寺 在(容)州西。有开元四年范阳卢藏用铭并序,碑刻甚丰。寺废,碑徙于报恩(寺)”。[9]陈思《宝刻丛编》的著录,云:“唐景星寺碑,唐容州都督卢藏用撰并分书篆额,开元四年立。《诸道石刻录》。”[10]
不过,《宝刻丛编》引自《诸道石刻录》的著录文字略有讹误。对照两《唐书》卢藏用本传[11],可知卢氏从未出任过容州都督一职,此盖系受碑文中“容州都督府景星寺者”一句影响所致。这一讹误又被已失撰人姓名的《宝刻类编》因袭,该书将容州都督一职列入卢氏小传中,但对碑铭的著录则无问题,云:“景星寺碑 (卢藏用)撰并八分书,开元四年立。容(州)。”[12]
需要注意的是,《舆地纪胜》将此《景星寺碑铭》分别系于荆湖北路辰州沅陵县(今湖南沅陵县)和广南西路容州州治普宁县(今广西容县)之下[13],盖两地皆有景星寺之故。辰州显为误系,因为《碑铭》中明确指出该寺位于容州州治。此盖因两《唐书》卢氏本传记载其晚年曾被迁为黔中都督府长史、判都督事,但未赴任而卒。辰州在开元初即是黔中都督府属州,王象之盖受此影响。
以上为《碑铭》原石在南宋以后的著录情况,足证原碑确实存在。但这些著录并未录有全文。通常情况下,碑铭的全文多赖拓片或录文流传。《碑铭》的全文首次出现于《全唐文》,而其他金石文献皆未录有全文。故笔者推测《全唐文》编者可能是据内府孤拓直接收入。[14]
之所以作此推测,是因为如上所述,《碑铭》原碑在南宋时期确实存在,元明两代虽无著录,但不可遽认为原碑已失。明确记载原碑不存尚晚在清乾隆年间[15],故《碑铭》有拓本存世完全可能。卢藏用素以书法闻名于世,《碑铭》字体又是其所擅长的八分书,若有拓本流传外间,以书学品鉴为主旨的传统金石学家自必趋之若鹜,断无不予著录品评之理。可知《碑铭》当仅有孤拓存世,且深藏内府,故外间金石学家亦无缘得见。只有《全唐文》的编者可据内府孤拓收录全文,方使《碑铭》内容再次为世人所知。
或以为《全唐文》误收伪文的情况并不鲜见,加之《全唐文》录文又是现存唯一版本,故难免不使人生疑。此点疑问,可由其他资料的印证来解释。
《碑铭》中的人物事迹和地理形势均可与其他文献相互印证。人物事迹和地理形势可以《碑铭》作者卢藏用的个人经历为例。《碑铭》提到作者撰写碑文时的境况:“属鄙人罹忧五宅,投速九真,心依鹫岭之恩,路出鸢江之徼。”对照两《唐书》卢氏本传可知,所谓“罹忧五宅,投速九真”,当指卢氏坐附太平公主被流岭南新州,又因被人诬告谋反而更流驩州之事。鸢江即朱鸢江(今越南红河),流经交州(今越南河内市)。驩州(今越南荣市)尚在交州之南数百里,在秦汉为九真、日南等郡之地,故有“投速九真”之说。“路出鸢江之徼”一句也完全写实,因为由陆路前往驩州必须渡过鸢江。[16]而容州地当新州和驩州之间,据此可证卢氏乃是流放驩州途中路经容州,故而时间当在开元初年。
《碑铭》中作者自称“昔常掌言西掖,载笔东观”,也与卢氏本传中曾官居中书舍人和修文馆学士的履历一致。“沐雨思理,窅然姑射之风;顺风闻真,邈矣崆峒之野”两句中“姑射”“崆峒”等均为道教色彩强烈的典故,也符合卢氏本人曾“隐终南、少室二山,学辟谷、练气之术”的修道经历。
不唯如此,《碑铭》中光楚客的几个历官均可得其他材料的印证。如“广州都督府长史兼经略副使”,《新唐书·薛季昶传》载中宗神龙初光楚客曾任“广州司马”。[17]又如“擢检校邕州都督,充开马援古路使,北转安南副都护”。《新唐书·杨思勖传》载开元初杨氏曾“与安南大都护光楚客由马援故道出不意”大败“安南蛮渠梅叔鸾”之事。[18]《杨思勖墓志》亦记载此事[19]。《新唐书·玄宗本纪》和《通鉴》均将此事系于开元十年(722)[20]。如此便可清楚,光楚客安南副都护和安南大都护的两个历官只是不同时间的任职而已,并不矛盾。这些事件的时间顺序应是:光楚客在检校邕州都督任上曾充开马援古路使,重新开通了从邕州(今南宁)西南向至安南(今河内市)的马援故道[21],此后转任安南副都护,此当在开元四年(716)以前,因为《碑铭》所记开元四年(716)时光氏的任职为容州都督。其后在开元十年(722)又被玄宗任命为安南大都护,与杨思勖一起经由自己重开的马援故道,平定了安南蛮梅叔鸾之乱。
综上所考,笔者认为《沙州都督府图经》与《景星寺碑铭》所载内容均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