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研究
- 聂顺新
- 3841字
- 2021-01-05 11:58:32
二 隋文帝“龙潜四十五州大兴国寺”说辨析
关于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渊源的另一种观点,是隋文帝在其龙潜所经四十五州所设之大兴国寺。这也应是多数国内学者默认的观点。然而,关于隋代大兴国寺的设立缘由,却并非仅有众所熟知的隋文帝龙潜四十五州大兴国寺一种,而是存在三种不同的记载。其一,即隋文帝受禅称帝后在其龙潜所经四十五州同时设立大兴国寺。其二,是隋文帝先为其父母在同州设立大兴国寺,继而又为其父在隋州设立大兴国寺,最后才在其龙潜所经四十五州设立大兴国寺。其三,隋代的大兴国寺系隋文帝仁寿年间因分送舍利而在安置舍利诸州普设。
第一种记载见于《续高僧传》和《集古今佛道论衡》,均出自道宣笔下。两者记载的内容也大致相同。《续高僧传·释道密传》在追溯隋文帝与神尼智仙的故事之后,云:“帝后果自山东入为天子,重兴佛法,皆如尼言。及登祚后,每顾群臣,追念阿阇梨,以为口实。又云:‘我兴由佛法,而好食麻豆,前身似从道人里来。由小时在寺,至今乐闻钟声。’乃命史官王劭为尼作传。其龙潜所经四十五州,皆悉同时为大兴国寺。因改般若(尼寺)为其一焉。”[35]《集古今佛道论衡》同样是在追溯隋文帝与神尼智仙的故事之后,云:“昔帝龙潜所经四十五州,及登极后,皆悉同时起大兴国寺。”[36]这一记载流传最广,影响也最大。其关键点在于“皆悉同时为”和“皆悉同时起”,即强调隋文帝龙潜所经四十五州大兴国寺系同时设立,在制度上具有统一性。
第二种记载见于法琳的《辩正论》,该书卷3记载:“开皇三年诏曰:‘朕钦崇圣教,念存神宇。其周朝所废之寺,咸可修复。’京兆太守苏威,奉敕于京城之内,选形胜之地,安置伽蓝。……高祖以后魏大统七年六月癸丑,生于同州般若尼寺神尼之房。……及登大位,爰忆旧居。开皇四年,奉为太祖武元皇帝、元明皇后以般若故基造大兴国寺焉。……又以太祖往住隋州,亦造大兴国寺。京师造大兴善寺。……开皇五年,爰请大德经法师受菩萨戒[37],因放狱囚。……又于亳州造天居寺,并州造武德寺。前后各一十二院,四周闾舍,一千余间。供养三百许僧。始龙潜之日,所经行处,四十五州,皆造大兴国寺。于仁寿宫造三善寺,为献皇后造东禅定寺。……仁寿元年,文帝、献后及宫人等,咸感舍利,普放光明。……”[38]
法琳的这段文字中,虽有部分史事并未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39],但有明确系年的几处内容均可得其他史料的印证,如苏威奉敕于京城形胜之所安置伽蓝,其背景正是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迁入新都大兴城。[40]开皇五年(585)隋文帝“放狱囚”之事,与《隋书》所载“降囚徒”可以互证。[41]仁寿元年(601)感应舍利一事,更是人所熟知。[42]开皇四年(584)于同州设立大兴国寺之事,虽缺少旁证,但同州般若尼寺确系隋文帝出生地无疑[43],隋州亦确曾是隋文帝之父杨忠生前攻战之地[44]。
第三种记载,见于《续高僧传·释智勤传》,其中云:“释智勤,俗姓朱。隋仁寿因舍利州别置大兴国寺度。”[45]此语似乎提示,隋代的大兴国寺均系因隋文帝仁寿年间向全国百余州分送舍利时在各州分别设立。但这显然与史实不符,盖系因隋代诸州舍利塔寺中包括多所大兴国寺的印象而造成的误解。
这三种记载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存在共同点,即均承认隋文帝曾在其龙潜所经45州设立大兴国寺的史实。所不同者,第一种认为隋文帝的大兴国寺仅设立于其龙潜所经45州,第二种则认为隋文帝在其龙潜所经45州设立大兴国寺之前,已分别为其父母在同州、为其父亲在隋州设立了大兴国寺。换言之,同州和隋州的大兴国寺,不仅设立时间早于隋文帝龙潜所经45州大兴国寺,其纪念追福的对象亦与龙潜45州大兴国寺不同。因为《辩正论》明载,同、隋二州的大兴国寺分别系隋文帝为追思父母和父亲分别建造。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同州和隋州也可以理解为隋文帝的龙潜之地。因为同州般若尼寺确是隋文帝的出生地[46],而隋文帝亦曾出任隋州刺史[47]。
与此同时,据《历代三宝纪》,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就曾为其父亲在襄阳、隋郡、江陵、晋阳四地分别造寺追福,并于国忌日行道设斋。[48]隋郡即隋州,亦有先例可循。不唯如此,隋文帝之父杨忠确曾出任隋州总管。[49]如此,则《辩正论》所载亦非无据。在以往研究中,对于第一种记载给予了过多的关注,对于《辩正论》中的第二种记载则关注不够,虽然以目前的资料而言,尚无法确证法琳记载的成立,但这种记载确有部分史料为据,至少不应直接无视。同州和隋州的大兴国寺是否确如法琳所记,先于其余龙潜四十五州大兴国寺而设,尚待更多资料证实,然这一记载所揭示的大兴国寺内部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却很值得关注。
上述三种记载中,并未明确提示隋文帝在其龙潜所经45州设立大兴国寺的时间。只有法琳《辩正论》中提供了若干事件线索。从《辩正论》的行文顺序而言,隋文帝在其龙潜所经45州同时起大兴国寺的诏令,应颁布于开皇五年(或开皇五年之后)。故威斯坦因将此诏颁布时间系于开皇五年(585)似无大误。[50]
兹将传世文献中至今可考的诸州大兴国寺列表如下:
据《隋书·高祖本纪》可知,杨坚在受禅之前,还先后在蒲州(河桥之役)、相州(邺城)、冀州(冀州之战)、定州(定州总管)、亳州(亳州总管)等地或征战或为官,至少这5州作为龙潜之地,亦应在开皇五年(585)奉诏设立了大兴国寺。
梳理上述大兴国寺的沿革,可知其设立缘由多样,并非皆因此前普遍认为的隋文帝“龙潜所经”而设。如同州者系隋文帝为其父母于开皇四年(584)先期设立,隋州者亦是隋文帝为其父追福而设。陕州可能确系隋文帝龙潜所经四十五州之一,但陕州之大兴国寺,则更可能是因为隋文帝之父杨忠的出生地而设。[51]襄州虽一直被认为是杨坚的龙潜之地,但据襄州大兴国寺碑文,该寺则系隋文帝为其父亲“祈福”而建。[52]荆州大兴国寺之设则系因隋文帝作相时与当州某沙门“深相结纳”。[53]
上述大兴国寺的设立方式,亦复杂多样。同州大兴国寺系以北周武帝法难中被毁的般若尼寺故基重建。襄州大兴国寺系以上凤林寺改额而来。[54]荆州大兴国寺则系重新营建之后再赐额为大兴国寺[55]。
除了设立缘由和设立方式不同之外,上述大兴国寺的所在区位亦多差异。如同州大兴国寺系隋文帝出生地般若尼寺,“背城面水”,应位于城前;并州大兴国寺位于并州城内[56],襄州大兴国寺则位于林泉幽静之山区(应在城外)[57]。如此多样的区位,显示在龙潜所经之州各设一所大兴国寺,仅是大的原则,具体何寺被选充为大兴国寺,则应取决于与隋文帝龙潜时期有关的地点。
上表所列大兴国寺的见载原因,亦多种多样。同州、泾州、襄州、陕州、荆州、邓州六州大兴国寺,皆系隋文帝仁寿年间分舍利建塔的舍利塔寺。这显示,大兴国寺是隋文帝或地方官员及敕使大德选择奉安舍利之寺的重要考量。此外,并州、虢州二州系因高僧驻锡而见载,隋州大兴国寺则系因其与隋文帝之父杨忠的特殊机缘而见载。
梳理至此,可知隋文帝大兴国寺内部差异性极大,甚至可能存在三次设立过程。即使在公认的隋文帝龙潜四十五州大兴国寺中,也差异极大。其设立方式既有重建、修缮和改额之别,所在区位又有城内、城外和山区之异。真正的共性,可能只有统一的寺额——大兴国寺。这也是此前多数学者将隋文帝大兴国寺判断为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渊源的主要依据。[58]但这一判断存在一个并未明言的逻辑前提,即唐代四次佛教官寺均是统一赐额。但事实上,唐高宗乾封元年(666)的佛教官寺制度并非统一赐额,而是依据唐高宗封禅泰山后各州出现的不同祥瑞而分别赐额。[59]故这一判断的前提已经难以成立。
即使不论这一判断的逻辑前提,若仅以统一寺额作为唐代佛教官寺的渊源,则至少可追溯至北朝后期的定国寺系统。定国寺是北朝后期较为普遍使用的寺额之一。目前所见,至少有相州(今安阳)、并州(今太原)、定州(今定州)、洛州(今洛阳)、兖州(今兖州)等多处。
相州(邺城)定国寺,东魏迁邺之初,丞相高欢以南台为定国寺,作砖浮屠极高,并命温子昇撰写碑文。[60]北齐高僧释法上和释道慎均曾驻锡此寺[61]。释法上还曾撰有《增一数》四十卷、《佛性论》二卷、《众经录》一卷等三部著述共四十三卷。[62]
并州定国寺,建成于东魏天平元年至三年(534—536),由祖珽撰写碑文。[63]定州定国寺,始建年代不详,北齐天保八年(557)《北齐定国寺碑》记述了北齐赵郡王高叡为定州定国寺僧标在距离定州城二百余里的朱山置田并设立新寺之事。[64]
东魏洛州定国寺,不见于《洛阳伽蓝记》。东魏武定三年(545)所立《洛州报德寺造玉像碑》,碑侧题名有“洛州沙门都定国寺主慧珍”,显示当时洛州定国寺犹存。[65]可知洛阳定国寺必设于武定三年(545)之前。
北齐兖州定国寺,见于《释氏六帖》,云“高齐朝定国寺,又名普乐寺,开皇年改”。[66]据《广弘明集》卷17,此兖州瑕丘县普乐寺,即仁寿二年(602)兖州造塔供养隋文帝分布舍利之寺。[67]显示该寺在隋代地位依然重要。
东魏、北齐境内最重要的几座城市,都城邺都(相州)、陪都晋阳(并州),北魏故都所在洛阳(洛州),北齐北部重镇定州和南部重镇兖州,均设有定国寺[68],且这些定国寺大多与北齐皇室(高欢、高澄、高叡等)联系紧密。这似乎显示,“定国寺”在东魏、北齐时期可能已经初步具备了某种寺院网络的性质。“定国”二字作为寺额,无疑具有安定、稳定国家之意。联系到东魏、北齐时期与其邻国,尤其是与西魏、北周之间的相互征伐,以“定国”作为寺额似亦不难理解。[69]
尽管如此,笔者却很难将东魏北齐时期的定国寺判断为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的渊源。因为以统一寺额作为判断依据不仅过于单一,而且存在无限向前追溯的可能性,最终会失去探究官寺制度渊源的意义。以统一寺额为核心特征的隋文帝大兴国寺是否确系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的渊源,尚需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