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自明末天主教再次传入,福建乡土社会中基督教与民间信仰共处的局面就一直延续至今。福建民间信仰内容丰富,尤以风水信仰、祖先崇拜和神祇信仰三者最为突出。本书采取新的研究视角,对基督教在福建传播时,与福建风水信仰、祖先崇拜以及神祇信仰之间的冲突与融合现象进行了探讨。

基督教与福建风水信仰的冲突,与传统社会突发危机的解决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乡土社会的突发危机往往被归咎于风水受到伤害。基督教迥异于传统社会的地理景观与行为方式,很容易被视为风水的破坏者,从而遭到民众的集体抵制。

基督教与福建祖先崇拜的冲突,与中国祭祖习俗中祖产继承权与祭祖义务不可分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传统惯例与法律都认为祖产继承与祭祖义务是不可分的,祖产的继承者必须担负起祭祀祖先的义务。民众入教后拒绝祭祖,就被剥夺了祖产继承权。而教会则认为财产继承权神圣不可剥夺,鼓励基督徒在不参与祭祖的情况下仍然索要祖产。

至于基督教与福建神祇信仰的冲突,本书则从基督教既是乡土社会原有秩序的破坏者,同时又是新秩序的建构者的角度入手进行研究。基督教传入乡土社会后,在破坏当地原有秩序的同时,也以其强大的实力在乡土社会中建构起新的秩序。而基督教与福建神祇信仰的冲突频发于迎神赛会的场合,则与中国“法不责众”的传统有很大关系。

在关注历史状况的同时,本书作者也在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当前农村基督教与民间信仰共处的格局,既受双方力量对比的制约,也与信徒的理性选择行为有关。

最后,本书对基督教与福建民间信仰的共处关系,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