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性研究的相关理论

随着对性的认识的深入,性的理论范式在发生变化。从最初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到人类学家发展的文化影响模式,再到社会建构模式。在生物医学领域,性的本质主义和决定论占上风。人类学家提出了性的文化影响模式,强调社会文化因素对性的影响,但仍认为性的基础具有普遍性,并且是由生物因素所决定的。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性并不是一种独立于外界条件的观念,而是文化和历史建构的结果,这种结果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的改变而不同。性的社会建构理论认为不存在普遍的人类性本质,不存在内在的由生理决定或天生的性冲动,性实践、性欲望和性关系等是由社会通过极为错综复杂的方式造就并且是由社会来加以规范的。

一 生物进化论

性研究领域中的进化论来源于生物进化论中的优胜劣汰和适者生存原则,其根本假设在于:在生理和心理特征上更能适应在某种环境下生存的生物比适应性差的生物繁衍速度更快,进化的结果就是这些更具适应性的特征逐渐取代并成为物种的普遍特征。应用到性领域,生物进化理论认为现代人的欲望和行为是遗传自祖先的基因,是早已经设定好的,这使得我们会做出那些有助于我们繁衍生息的行为。我们的祖先的某些行为和特征使得他们可以生育更多更优秀更具适应性的后代,从而使得他们的血脉得以延续,而我们正遗传了他们的这些基因。

进化理论者认为,人类的约会、婚配、生育以及性的所有方面,包括从最初的性吸引产生的兴奋,到每日维持长久的关系,再到性关系中断时经历的愤怒和痛苦,实际上都是或者至少也是部分由进化过程形塑的(Cosmides等,1992;Maner等,2003)。进化论者认为自然界中的择偶行为要求男性对女性更加主动,尤其是对那些在生理特征上具有较强生殖力的女性更加主动,而且要求男性通过攻击和支配来与其他男性竞争;女性由于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生殖机会,所以会仔细考虑男性保护和抚育后代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继承了祖先的适应性偏好,我们追求任何有利于子孙生存、繁衍并养育后代的事物,并以此保证自己的生存和繁衍。一些研究表明,男人和女人在寻找性伴侣和他们是否愿意进行临时性行为的特征上是不同的,男人倾向于喜欢年轻健康的女人,因为具有这些特征的女性更有生育能力;而女人更青睐社会地位高、富有、有权力和资源的男人,因为他们可以为后代提供足够的保护和抚养条件(Buss,1989;Kenrich和Keefe,1992;Li等,2002)。男性通常愿意进行没有任何长期关系前景的临时性行为,而女性相对而言更倾向于在同意性交前获得某种承诺(Clark和Hatfield,1989;Simpson和Gangestad,1991;Rupp和Wallen,2008)。

对生物进化论的批评之一是生物进化论通常采用倒推法构建解释,即从一个结果或事实出发(例如两性在性活动主动性方面存在差异,男性比女性更主动)倒推寻找原因,属于事后解释。这种事后解释很有说服力,但却是一种“投机性的猜测”(Ehrlich等,2003)。另一种批评是认为生物进化论关于性和性别的解释会增强人们对男女两性的刻板印象,例如进化学派的解释可能会让人们把男性天生的攻击性作为强奸罪成为正当合理行为的理由。还有的批评认为被生物进化论者用来区别现代两性之间性角色的依据,实际上和权力、地位、机会与资源的不均等紧密相关(盖格农,2009)。最重要的批判认为生物进化论无法预测和解释文化能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就对人类性行为产生影响(Myers,2005)。

本研究认为,自然赋予了我们适应各种不同环境的能力,进化影响和文化影响不是相互对立的,所有社会和心理因素归根结底都是生物因素,对于生物遗传所引发的因素,文化会起到加强作用;同时,生物和文化因素也可能存在交互作用(Eagly,1987;Eagly和Wood,1999;迈尔斯,2006)。这种交互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对人产生影响,会通过特定的社会情境对人产生影响,人们通过自主选择所处环境,或主动创造自己的环境,从而实现人的因素和环境因素的交互作用(Snyder和Ickes,1985)。

二 性的科学主义

本质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具有一个自然规定的、超历史、超时空、唯一和永恒不变的本质,只要掌握了普遍的认识方法就能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创造出普遍有效的知识。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大批学者投入性研究领域,试图揭示性领域中的法则(即性的本质),开创了现代“性学”(Sexology),这类理论也被称为性的科学主义。著名的学者包括克拉夫·埃宾、霭理士、赫希菲尔德、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等。至今,他们的研究结果仍然影响着人们对性的理解和认知。

性的科学主义的主要思想是:第一,性是植根于每个个体内部的一种自然力量。第二,性是人类自身的一种本能或冲动,就如同人们对衣食住行的需求一样,性也是一种基本需要。第三,性是人类行为的重要驱动力和本能,它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生理方面到心理方面,它也激发着人类大部分行为。第四,性的科学主义认为,性本能在本质上是属于异性恋的,男人和女人之间具有天然的吸引力。到目前为止,仍有少数性学家认为性的主要目的是生儿育女,只有异性恋才是正常和自然的形式。第五,男女两性在性行为方面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是以男女两性的生理为基础的。第六,性理论常常以仅仅涉及男性性行为与异性恋性关系的内容为主。第七,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有助于减少性无知,并建立起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第八,存在着普适性的、不随时间和文化而改变的性认知(Parker和Gagnon,1995;Seidman等,2007)。

三 社会建构理论

社会建构理论(Social Construction Theory)是相对于本质主义的一种理论。社会建构理论的基本假设是社会现实是以解释过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呈现出来的,而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很大程度上就是不断建构新的社会现实。也就是说,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世界的理解和赋予的意义却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人们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建构事实,或者解释事实。由于每个人的经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于是人们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也不完全相同。应用到性领域,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性并不是一种独立于外界条件的观念,而是文化和历史建构的结果,这种结果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的改变而不同。

社会建构理论在性领域的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米歇尔·福柯的《性史》。福柯认为人的性本质不是与生俱来的或天生的,而是通过那些形成自我的话语建构出来的,通过这些话语,人们成为自己世界中有意义的演员,成为自身欲望的主体(福柯,1989)。那些使主体感到欲望的身体特征,是人类主体本身的文化规范、社会习俗以及政治制度建构的偶然结果,它决定了人们的性感理想,定义了人们会觉得受到吸引的范畴和看法(Stanton,1992)。

性的社会建构理论认为不存在普遍的人类性本质,不存在内在的由生理决定或天生的性冲动,性实践、性欲望和性关系等是由社会通过极为错综复杂的方式造就并且是由社会来加以规范的(Weeks,1985);社会文化的建构不仅影响个体的主体性和行为,同时也会通过性认同、性的定义、性的意识形态以及对性的管理来形塑集体的性经验(Gagnon和Parker,1995;潘绥铭和黄盈盈,2007)。社会建构主义并不否定生理学上的性的重要性,但认为它并没有直接决定性生活的形式,只是提供了一系列潜在的可能。社会建构主义者Weeks认为性并不是一直都存在的,而是由社会、历史和文化建构出来的,而且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可能不再存在的“虚构的整体”(Fictional Unity)。换言之,一个人的性状态是个体有意识的自由选择的结果。人们可以有意识地选择自己的性认同、性取向或性欲,无论是性身份认同还是性欲其实都是社会和历史的产物。

性脚本理论和主体建构理论是社会建构理论中两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理论,初级生活圈理论则是中国背景下由中国人自己提出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理论。

(一)性脚本理论

性脚本理论(Sexual Script)是社会建构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约翰·盖格农和西蒙于1973年在《性举止——性的社会组织》中首次提出。脚本是表演戏剧、曲艺和拍摄电影等用来指导表演并理解剧情的本子,就像建筑蓝图一样,它规定了某类活动中的人物、内容、时间、地点和原因。性脚本理论认为人类的一切社会行为都要受到脚本的指导,性行为也不例外。该理论提出应该从社会学习和发展的方向来理解人类性行为,该理论系统论述了个体的性的社会化过程及其规律,指出人的性发育不仅是一个生理过程,更是个体学习、适应、调整和认同自己所处社会的性文化的过程(Gagnon和Simon,1973;Gagnon和Gondin,2000;潘绥铭和黄盈盈,2011)。人们在学习和实践所处社会的性文化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性举止,这不仅包括人们通常所说的性活动,也包括性观念、性态度和性的外部表现。通过使用性脚本这一概念可以检验某一文化中的性原则,了解它是如何决定人们的思想、语言和行动(Simon和Gagnon,1986;Simon和Gagnon,2003)。

性脚本理论认为性脚本规定了人们同“谁”发生性行为,“做些什么”、“何时”适宜做、“哪里”是社会赞许发生性行为的地点以及“为什么”要发生性关系(李银河,2009)。每个社会在性脚本的栏目——“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和“原因”上都是相同的,但每一项却会因社会文化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规范,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性脚本。性脚本具有历史差异,像其他事件的变迁一样,在性领域里,某种性行为方式的意义也会随历史变迁而发生变化。性脚本规范和调整着人们的性举止和性行为。一个文化中的性行为模式是地方性和局部的,个人通过对自己文化中的行为规范的学习,通过不断对文化环境做出个人的适应和调整,最终形成了受到该文化赞赏的性行为模式。

这个理论把性的个人性质和社会性质联系起来了,为我们理解性行为和性关系提供了基本分析框架(潘绥铭和黄盈盈,2011)。劳曼通过社会调查,用大量数据分析了不同社会网络中性脚本的差异性和性行为的差异性,验证了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性行为模式对具体性行为的影响(迈克尔等,1996)。潘绥铭运用性脚本理论研究当代中国人的性行为和性关系时,认为性脚本在解释人们的性行为和性关系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潘绥铭等,2004)。方刚在研究多性伴侣行为时,认为性脚本不仅指引人的性行为,同时也改写着性脚本(方刚,2005)。更多的研究者虽然没有直接运用性脚本理论,但在其分析中也体现了这种理论。

社会建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理解性相关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把人们对性的关注点从性行为本身转向与性行为相关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因素。然而,社会建构主义者也受到质疑和批判。一方面,建构主义者对于性欲、性冲动、性与身体的认识出现了分化。一些建构主义者认为,虽然性行为具有很深的历史文化印记,深受文化历史的影响,但是性欲本身可能是不变的或天生的;另一些建构主义者认为即使是性欲本身,在个人身上也不是不变的或天生的,而是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激进的建构主义者则完全否定性冲动、性内驱力的生物学特征(Vance,1991;潘绥铭和黄盈盈,2007)。

社会建构主义性研究受到的另一个批判在于对性本身研究的忽视。一些研究过度关注性文化、性话语和性认同等问题,反而忽视了对性行为和性实践的细致入微的研究,甚至出现一些“非性的研究”,结果是作为建构产物的性受到重视,而作为生活存在的性却受到忽视(潘绥铭和黄盈盈,2011)。

但是无论如何,性的社会建构主义在为人们开始思考性是如何被历史文化所建构、被实践主体所理解与认定的方面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主体建构主义

从西方医学借用来的性的类型体系和分类标准基本上都是“对象客观化”,几乎无法用来解释人类广泛的性。尤其是当研究涉及预防艾滋病、性别不平等和性权利等问题时,研究者会发现性行为所包含的个体之间其实是互为主体的。也就是说,性并不是个体的独立单一行为,而是具有共享性和集体性,能在多元的文化背景下把分离的个体联系在一起(Parker和Gagnon,1995;潘绥铭和黄盈盈,2011)。这样,以前所谓的客观对象其实并不能完全呈现在研究中。Parker和Gagnon(1995)提出在理解和解释人们的性认同和性实践时应该“贴近”研究对象,从过去的“疏离体验型”过渡到“贴近体验型”。

潘绥铭和黄盈盈(2007)指出,特别是当研究对象是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如女性、同性恋、性工作者等)时,更要强调“主体”的声音、体验和叙述,才能打破而不仅仅是认识到附着在被研究群体身上的“他者性”。“主体”是指实践者或被研究者。从某种程度上讲,主体建构主义体现的是研究者的学术倾向,即在研究活动中是以实践者或被研究者的感受和体验为主,而不是以研究者的设计为主。其实所谓的“主体视角”就是要求把研究放在人际互动和互构中进行。从主体建构视角看性,性是主体自己建构的结果,而不是天然存在或是由环境决定的;是以主体的感受和体验为基础,而不是以研究者的认知为基础;更强调研究主体自己的建构过程,而不仅仅是建构结果和作用等各个方面。“性的主体建构视角”更加突出“主体”和“体验”的特点以及二者的融合。

国际上对主体建构主义的最重要的争论是是否存在“纯粹的主体”,即“主体性”体现在研究者是代表或置换被研究者的声音,还是研究者参与对被研究者的“建构”,促使被研究者发出“主体声音”?还有一种声音认为这种争论是对“主体视角”的误读,“主体视角”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而不是一种普适的理论,只是要求研究者忘掉所谓的“客观”,从人际互动和互构中进行研究(潘绥铭和黄盈盈,2007)。

从主体建构视角看中国本土的性文化,“缘”是中国人特有的一种人际交往机制,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诸如“投缘”“亲缘”“地缘”等,一些人用“没缘分”来解释自己的爱情生活。如果从主体建构视角来分析,恋爱中的许多冲突,其实都是源自每个人对“缘”这个概念的建构不同,来自这种建构在不同情境中的变异,来自把“缘”和其他相关事物做比较时做出的不同选择(潘绥铭和黄盈盈,2007,2011)。

(三)初级生活圈理论

潘绥铭(2003,2011,2013)认为西方情境中性是独立存在的,可以作为一个实体和本体的概念直接拿来使用。然而,在中国,性从来就没有独立存在过,甚至连一个唯生物学意义上的独立概念也没有。而近代以来一直作为“性行为”(Sex)使用的“性”(Sexuality),其实也是源自日本。这样,在中国情境下,对性的研究首先应构建和运用“初级生活圈”概念。

该理论认为中国人的性无法作为独立的、本体的实体单位存在,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可以独立存在的性,更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规范,也可以说是被包含在人类基本生活中的各种活动中。如图2-1所示,男人、女人和孩子是初级生活圈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性是连接男人与女人的纽带,产生的客观结果是生殖,迫使男人与女人不得不供养孩子,使之成为新一代的男人和女人。图中的连接线表示最基本的供养关系,用斜虚线把图分成左上角和右下角两部分,表示女人与孩子是被生物地连接在一起,图顶部表示男人与女人性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人类就是在这样一个初级生活圈中生生不息。

图2-1 初级生活圈示意图

潘绥铭指出,在中国,“性之所以无法独立化、本体化和个人化,就是因为当时社会的所有性规范恰恰并不是直接地去控制人的性,而是把初级生活圈里几乎所有其他活动的价值都抬得远远高于性。于是,在这样一种厚此薄彼的相互关系与作用之中,性并不是被压抑了,也不是被禁锢了,而是被规定为必须从属于某个其他目标。”

恰恰是因为性被从属于其他目标了,其价值大小就不再是它自己是什么,而是它所从属于的那个“大目标”究竟是什么。在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就把性放置于生殖目的中,性就因为从属于生殖而获得了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性行为只有在为了生殖和传宗接代的情况下,才是合情合理的。这样,性也就被限定在婚姻家庭之内,一切非婚性行为都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正因为如此,潘绥铭等认为对性的研究和分析应该放在性和其他活动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中去考察,而不是单独去对待。

但是对农村大龄未婚男性而言,性的从属目的——生殖或其他根本不存在,性对他们而言属于单纯的生理活动或心理活动。由于自身条件有限,为快乐而性的理念对他们而言也非常不现实。因此对受到婚姻挤压而无法成婚的农村大龄未婚男性而言,性的意义尤其不同,需要关注。

四 性的影响因素

(一)心理因素

影响性的心理因素包括各种情感、经验、自我感觉、动机、性表达、习得的态度以及身体意象等。

1.态度

态度是人们评价事件和事物的基本心理过程,是一种后天习得的倾向性,用于积极或消极地应对某事物、情境、惯例、理念和个人(Aiken,2008),通常体现在个体的信念、感觉或行为倾向中(Olson和Zanna,1993)。态度是影响Sexuality的最重要的心理因素。从我们出生后,我们就不断从周围环境学习如何思考和如何行动,比如,哪些话属于“脏话”,是不能随意说的;身体的某些部位是“隐私”部位,不能展露人前等,从而逐渐形成我们自己对性的态度和观念。

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同时也存在很多争议。争论的焦点之一是态度应该具有几个维度。一种观点认为态度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三种成分(McGuire,1985;Eagly和Chaiken,1993);另一种观点认为态度包含四个维度,这主要体现在Albarracín(2000)对安全套态度的研究上,他发现并区分了四种不同类型的安全套态度:保护、愉悦、互动和自我感觉。而在Ajzen的计划行为理论和合理行动理论中,对态度只做了两种区分:积极的态度和消极的态度(Ajzen,1985,1991)。

对态度的另一个争议是态度能否直接预测行为。人们普遍的假设是个人信念和感情决定我们的公众行为,即态度决定行为。但是,当1934年LaPiere调查发现美国餐饮业老板对于是否接待中国人的问题上表现出的实际行为和调查的态度存在不一致后,态度是否能有效预测行为成为许多研究者的主题,而后来的研究者似乎都证实了调查的态度和实际行为之间存在较低的相关(Corey,1937;Wicher,1969)。性研究领域里,态度对行为的影响关系存在不同认识。知识态度行为理论中,态度直接影响行为;而在计划行为理论中,态度通过行为倾向间接影响行为。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行为和我们表达出的态度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二者还受到其他因素的控制和影响。Myers(2005)指出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态度能预测行为。当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小化时:当我们观察个体总体的或通常行为而非单独的某一次行为时,态度对于行为的预测效应会变得更明显;当态度是针对具体行为的时候:当测量的态度直接与情境相关时,态度确实能预测行为;当行为主体清楚地意识到态度是强有力的时候:如果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前思考自己的态度时,态度会影响行为主体的行为。更多的研究表明,当采用多项题目而非单一题目去测量态度和行为时,测量到的整体的态度能很好地预测整体行为模式;另外,如果预测具体行为的态度非常具体且有针对性,态度也能很好地预测行为。Aiken(2008)认为计划行为理论对态度和行为的测量符合上述两条原则,因而具有很好的预测效果。

2.身体意象

身体意象是指人们对自身生理外观的精神印象。身体意象受体重、个人对生理外观的看法、对身体审美观、生活中看到的其他人的形象、各种媒体中的观点,以及其他人的观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研究发现,具有良好身体意象的人更加自信,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更有可能主动追求潜在的伴侣。

(二)社会因素

社会经济地位、道德规范、政治、经济、技术水平、人口规模、法律,甚至我们生活的家庭、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等都会影响个人的性。

1.社会经济地位

不同的社会等级通常会有不同的性规范(盖格农,2009)。教育和收入是衡量社会等级的重要指标,会影响多性伴侣行为、性交易行为和无保护性行为的发生,但是对教育、收入和风险性行为之间的关系还存在争议。比如说,Greenberg和Bruess(2011)认为,在美国,低收入阶层的人在思想和行为上常常会和中等收入阶层的人不同,他们更有可能较早开始发生首次性行为,并且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时间也更早一些。

大量研究发现,收入和受教育程度与性风险存在正相关。潘绥铭等(2004)发现在中国,收入高和文化程度高的人更有可能发生多性伴侣行为,收入高的男性更有可能进行非保护性性交易行为;高中文化水平的男人找过“小姐”的比例最高。Cohen(2009)认为收入的增加能减少已婚人群的风险性行为,却能增加未婚人群的风险性行为。Chol(2009)认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能增加风险性行为的可能性。Gutierrez等(2006)的研究表明,社会经济地位不仅会影响性行为,也会影响性的其他方面,例如,贫困常常意味着获得合适的健康照顾、生育控制、孕期照顾、孩子的日常照顾等的机会也较少。

2.政策法律

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影响人们的性行为和性观念,例如,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把人们的性行为限定在夫妻之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影响了千家万户的性活动和避孕方式。在艾滋病预防的背景下对性产业的调查和安全套的推广使得人们对性产业的了解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深入和细致。计划生育的实行和安全套的推广让许多以前不能说的事物变成了人们可以随意交谈的话题。

3.伦理道德的影响

每个人的性行为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性道德规范的制约。比如,“一夜情”是否道德?“包二奶”是否道德?找“小姐”是否道德?是否应该采取某种性行为?是否应该等孩子不在家的时候才发生性行为?……这些道德规范最终决定了我们会认为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从而对我们的性行为发生深刻影响。

4.年龄

研究表明,年龄越小,其发生多性伴侣行为、性交易行为和无保护性行为的可能性越大(Li等,2007;Mohammad等,2007)。潘绥铭等(2004)认为时代年龄能反映历史文化背景对Sexuality的影响,尤其是个人进入青春期时所处的时代背景,对个体形成性价值观有着重要影响。他们采用被调查者进入青春期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时代划分年龄,把时代年龄大致划分为共和国成立之初(1950~1958年)、“大跃进”时期(1959~1966年)、“文革”时期(1967~1976年)、改革初期(1977~1984年)、城市改革时期(1985~1991年)、改革扩展时期(1992~2002年)。这种划分让年龄具有强烈的社会历史特点,因而可以作为社会因素纳入分析研究中(黄盈盈和潘绥铭,2011)。

5.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对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婚龄人口中性别结构不平衡导致数量较多的一方难以找到传统社会许可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性需要,为社会不稳定埋下隐患。例如,美国历史上曾出现“光棍”放纵于赌博、喝酒、毒品和嫖娼等危险行为上(Courtwright,1998)。如果一个地区出现大量无法结婚的男性,他们会对传统的婚姻法律制度产生冲击,引起婚外恋、婚外性关系、重婚、通奸、猥亵、嫖娼、婚外同居、家庭性暴力等现象,导致婚姻家庭的道德失范,还可能带来性产业、性传播疾病等增多的现象(Courtwright,1998;Hudson和Den Boer,2004;姜全保和李树茁,2009)。

(三)主体活动

个体的主体活动会显著影响个体的性实践。一些研究发现,喝酒、抽烟、上网和看色情品会促进多性伴侣行为的发生(Jessor和Jessor,1977;Murray等,1998;Magnani等,2002;Kaljee等,2005;Mohammad,2007;Duong,2008;黄盈盈和潘绥铭,2011)。黄盈盈(2011)对2000年和2006年我国女性多性伴侣行为的对比研究发现,女性的主体建构因素“涉性娱乐”,如看过色情品、跳舞消费过、接受过异性全身按摩等,和“上年相关活动”,如曾经独自外出过夜等,是影响女性多性伴侣行为的显著因素。通常人们会认为喝酒会影响人们的判断力和理性决策能力,喝酒和高风险性行为有显著关系。Mohammad等(2007)通过对15~18岁青少年的性行为的研究发现,喝过酒的人发生多性伴侣的可能性更大。Kaljee等(2005)对越南某农村地区青少年饮酒和HIV风险行为的关系的研究发现,报告发生过性行为的青少年中,近70%的人喝过酒,并且喝酒行为和未来6个月内再次发生性行为显著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