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居

柳宗元

久为簪组束〔1〕,幸此南夷谪〔2〕

闲依农圃邻〔3〕,偶似山林客〔4〕

晓耕翻露草〔5〕,夜榜响溪石〔6〕

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碧〔7〕

【题解】

诗人于贞元初贬谪永州司马,在永州潇水西的支流冉溪边筑屋定居,把冉溪改称愚溪。本诗以“幸”字领起乡居生活,但从“偶似山林客”、“来往不逢人”的描述看来,其“闲适”中隐含着拘困、失意的悲哀。诗人在《永州八记》中言“自余为僇人(罪人),居是州,恒惴慄”,足见此诗在故作旷达之下所掩盖的牢骚。

【注释】

〔1〕 簪组:古代官员系冠的簪子和丝带,指代官服,又指代做官。

〔2〕 南夷:指当时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这里指永州。 谪:贬谪。

〔3〕 农圃邻:指与种地、种菜的农民为邻。

〔4〕偶似:偶然像。 山林客:隐居者。

〔5〕 翻露草:覆盖着露水的杂草。翻,覆。

〔6〕 榜:划船。榜,本指划船工具,这里用作动词。 响溪石:溪水冲击出响声的石头。

〔7〕 楚天:指永州的天空。永州古属楚地。

【译文】

我长久受到这身官服的束缚,贬谪南荒,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无事闲居,邻近农家的园圃,无意中也仿佛成了山人野夫。清晨耕作,把沾露的杂草芟除;夜晚荡船,在水石的激响中摇橹。来来往往,没有人破坏我的孤独,在青碧的楚天下长歌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