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水利

蓝田水利源远流长,汉代即有引水浇地记载,1949年全县有水浇地1233.3公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一直把“除水害,兴水利,保水土”作为经济建设重要工作,先后经历1950~1965年水利恢复阶段、1966~1978年的“大干快上”阶段、20世纪80~90年代水利转型和科学发展阶段。

1990年,陕西省关中地区夏季农田基建现场会在蓝田召开,掀起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连续2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体制由小打小闹到连片规模建设,由人工治理到机械和科学建设,以及新型灌溉方法推广应用,水利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在全县推行五荒地“谁包,谁治,谁管,谁受益,子女有继承权”制度。调动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积极性。至2010年,蓝田县18次受省政府表彰奖励,17次获陕西省“水利振兴杯”。全县有水利设施2775处,有效灌溉面积6500公顷,建设人饮工程612处,解决42.5万人饮水问题;建设堤防66千米,修梯田1.8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900多平方千米;节水灌溉1.6万公顷,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7333.3公顷,发展养鱼水面224公顷,全县粮食总产达1949年的4.45倍。但是多年来由于岭区水土流失严重,致十多座小(二)型水库淤积报废;原有水利设施破坏严重;大量采挖砂石致河床降低,水地变为旱地,沿河两岸水稻田几乎绝迹。为杜绝人为破坏水利工程不法行为,县委、县政府连续颁布打击破坏水利设施不法行为和保护水利设施的公告,查处遏制不法行为,使蓝田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