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一节 封山育林

20世纪80年代,蓝田开始实施季节性、时段性封山育林工作。1990年起,终南林场实行森林分批轮流抚育,对天然次生林、低产林、疏林和无经济价值的灌木林进行人工更新,抚育出材量年均500立方米以上;改造疏林地,建设板栗经济林133.33公顷。农村集体林按照采伐限额要求,以抚育择伐、间伐为主,年平均出材量2500立方米。1990~1999年,每年春秋造林季节都将封山育林同当年造林任务一并下达各乡镇。但在此期间,因与发展养殖业和砍柴、垦荒、采石等发生矛盾,封山育林效果甚微。2000年后,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实施,中央、省、市对封山育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继国家林业局颁发《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后,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实行封山禁牧的命令。从2001年起,县境内森林进行封育,采取工程招标、专业队承包施工,对封育区实施修铁丝网围栏保护70000千米。修建封育碑15块、宣传牌10个、盖护林房15处、确定专管人员20人。封育区内实行林窗补植、人工抚育,落实防火、防林业有害生物等措施。禁止采伐森林,蓝田秦岭北坡森林部分只供群众修枝烧柴,其余全部进行重点封育,以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对经济林中的低产林、次生林进行合理改造。县林业科技中心以年33.33公顷的改造规模,对品种老化,结实稀小,病虫害较大的板栗、苹果等实行清林、修剪、扩挖树盘、施肥、防病虫等抚育更新。2001~2010年,全县共完成经济林改造233.33公顷。2002年,蓝田县人民政府制定《蓝田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集体林管理办法》,封山育林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至2006年底,全县封育面积4233.33公顷,国家每亩投资56元,共投入封育资金355.44万元。实行封山育林后,封育区内幼树旺长,郁闭度增加。2007年开始,国家对蓝田县三个国有林场(终南、王顺山、清峪)每年划拨部分封育资金,用作林场生产发展,集体林投入逐渐减少。